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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被他这么一说,又气又急,少不得在他的胳膊上掐了一回。
外面的脚步声骤然停息了,好久都没有响动,毛仲倾听着外面,他的那句话,是试探动静的,至少有五人,也许更多,如果这些家伙拿弓箭在外面等着,他贸然出去,必定受害。
窗户纸上,忽然有轻微到令人费解的动静,毛仲的眼睛看去,发现那里有一个黑影儿,正猫在窗台上,外面浅浅的星光,毕竟比屋子里亮些,好象一个人在捅窗户纸。
只要贼人不放火,毛仲就不出去。
毛仲向香雪示意,香雪轻声道;“毛仲哥哥,要是我们带了兵就好了。”
香雪胆怯了。
毛仲说:“放心。”说着,往窗台上观察,发现那个人正在做着什么,毛仲暗暗嘲笑他,这时候偷看,是没有任何结果的。
忽然,毛仲嗅到空气中一股淡淡的芳香。好象空气清新剂的滋味,还是桂花香型的。
这种香味,由浅而深,在屋子里弥漫,非常惬意的味道,毛仲张开了鼻孔,仔细地品尝:“不错!”
香雪一把扑在毛仲怀里,暗暗摇晃他:“毛仲哥哥,是迷魂香,迷魂香!”
话还没说完,香雪的身体就酥软下来,在毛仲的怀里渐渐沉重。毛仲自己,也感到意识开始模糊,周围的情景事物,逐渐缥缈。
在屋子的外面,八名身穿黑衣的壮汉倾听着里面的动静,当噗嗵的跌倒声重重地传来时,他们相互之间,碰了碰手掌。
一个人将窗户木格子指窟窿里的细长管子取出,嘿嘿嘿一阵奸笑:“没事儿了。”
“老三,你肯定这家伙很有钱儿?”一个粗犷的声音问。
“肯定,这家伙拽得很,随便一掏就是一大块官银,足成色的锭子,我看他包里,拎起来沉甸甸的,至少有三四十块。”一个尖声细气的家伙炫耀说。
“好,我们进去!”大哥模样的家伙电亮了火把。随后,又点燃了四盏马灯。火光中,可以看出,他们全是黑色劲装短打扮,一样的短刀,三个人背着铁弓箭壶。
“二哥,里面到底是什么人?”一个家伙忽然有些怯场:“既然是三个军官,当有过人武力,又经常行走江湖的,焉能不知道我们的把戏?”
那个老三的替头目说:“不会,我看他们,全是年纪轻轻的,一个还差不多,其余两个,身材都很单薄,嘿嘿,模样还挺标致,好象两朵后庭花。”
“对对,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军官?依我看来,当是官家的小兵,被满清军一阵乱冲乱杀,撵得屁滚尿流,大军溃败了,他们趁乱抢得了几匹马,昏天胡地乱跑,这样的惊弓之鸟,随便我们兄弟上一个,就拿得下来,今天我们兄弟八个一起出动。哪里能不成功?”另外一个劝解壮胆。
几个家伙犹豫不决,只为对手是三个军官。
“要不,放火烧死他们?”一个家伙提议道。
“白痴,要放火烧,还用迷魂香啊?”老三的尖声细气,很太监化:“我刚才听物资里说话,好象说妹妹怎么了,难道,这仨小子还拐带了小妹子不成?”
“走走走,进屋子就看清楚了。”
在那头目的煽动鼓励下,几个歹徒用脚猛踹屋门。无奈那门板坚实,踹了很久都不开,“啊呀,我的脚!娘哦。”
一个歹徒居然受了伤。
“滚到一边去!”头目身材魁梧,标准的山东大汉,将手里的一根生满了尖刺的巨木棒往前很捣,包裹了铁片甲的土制狼牙棒,约有四五十斤重,砰砰几下就撞开了门。
很小心地用火把照亮了屋子,几个歹徒蜂拥而进。
在火把的照耀下,歹徒们看清了屋子里的一切,特别是床位的情况。只这一看,就将几个歹徒惊得喧哗起来。
两张木床并在一处,床前生的火堆还有暗暗的温暖,三个人躺在床上,姿态随意。
“二哥快看,那是女的,女的!”
“对呀,这么漂亮啊。”
“娘哦,老子活了大半辈子,竟然没有见过这么标致的!”
“我日,这小子一个穿两个!”
歹徒们只顾着欣赏风景,垂着涎水,议论纷纷,并没有仔细观察那个男人。
毛仲虽然是现代特种兵,熟悉现代社会残酷的暗战,可是,古代的许多方式还是不适应,他心里暗暗责备自己,低估了对手的实力。不错,那些香甜气息,就是传说里的迷魂香。在金庸的小说世界里,又美名其曰“悲酥清风”。
他的手脚也有些软,昏昏沉沉只想睡觉,几个歹徒在外面的议论也听清楚了。
香雪的眼睛大睁着,能够看清房门被踹开的整个经过,她想喊,想骂,想跳起来撕杀,狠狠地惩罚这些卑鄙无耻的偷袭小人,可惜,浑身上下就是使不出一丝力气。当看着毛仲也软倒在床上时,她流泪了。
这一回粗心大意,居然被几个小毛贼得逞阴谋诡计,堂堂正正的御封总兵官朱国栋,还能有活命吗?自己一个心高气傲的将门虎女,难不成要成为这几个小贼的掌中玩物?
香雪连死的心都有了,恨不得自己立刻就死,她的心气儿,宁可立即就死了,也不愿意受这几个无耻之土的侮辱。
她也痛恨毛仲,为什么不带兵走?就是随便带三五十个女兵同行,相互之间也有一个照应。最少不会被几个土贼迷倒捉了。
身材高大的贼首慢悠悠上前,很警惕的以刀尖儿在毛仲的脸上拨弄着,毛仲的头,软软地随着他的刀尖儿扭转过来。
“嘿嘿,这小子,是个白麻啊。”头目有些愤愤不平:“就这小子的猪头狗脸儿长相,居然带了两个如花似玉的妹妹同行,还住在一个房子里,睡一张床嘿秋了大半夜,我日,这福气也太大了吧?”
毛仲的眼睛也睁着,看着匪徒。
“看什么看?一会儿就送你小子上西天,哈哈哈,你小子的福气享受尽了,以后的事情,就交给哥哥们替你打理,你放心去奈何桥找孟婆婆喝汤吧,早死早脱生。”
其他几个歹徒,顾不得理会毛仲,反正有迷魂香在,就是再厉害的高手,也全是提拉不起来的肉团,他们一直欣赏着两个女人,虽然姿势不同,可是,在火光里都能看得清清楚楚。盖着被子的佳茹是平躺的,端庄的脸庞,细腻雪嫩的皮肤,颀长匀称的脖颈,因为刀尖稍微一压,逐渐暴露出来的锁骨和再下面一些的皮肤,曲线,因为满头松散的青丝油光发亮,瀑布般倾泻下来,衬托得整个人神仙般诱惑。
香雪穿了衣服,只有内里的软薄衣物,因为和毛仲说话,掀起被子坐了,所以上身都在外面,给贼人看出全部内容,在那些软薄衣服的褶子里,香雪的身材发育成熟之状,纤毫毕现。
“我的娘哦,这俩妞儿,实在太火了!”一个家伙立刻将往前冲。
头目用刀拦截了。“别动。老四,你该知道规矩。”
“是是是,二哥,我知道,知道。”老四象条狗似的,赶紧点头哈腰:“二哥,你赶紧上啊,等你舒坦够了,兄弟们还谗着呢。”
“知道就好,快,将这个家伙拖出去剁了!顺便再找找他们的银子包裹。”头目不耐烦地指挥道:“咱们要的主要是钱!”
整个匪徒,好象过年一样喜气洋洋,本来只想偷袭做掉三个落单的军官,落三匹魁梧的骏马,再抢劫些银两,不料天上掉下来两个妙人儿,这运气,好得不能再好了。
匪徒们争吵着在屋子里乱闯,去翻毛仲等人的包裹,只有一个监视他。那个头目,则目不转睛地盯着香雪的胸前鼓囊囊的轮廓,一面大口地咽着口水。他将刀往地上随便一扔,坐在床边,欣喜若狂。
“可怜我王老虎做强贼半辈子,外号迷魂香,也算江湖上的一条好汉,居然没有见识过这么漂亮的妹子。嘿嘿,今天夜里,老子一定要好好地干它一票,狠狠地干,干得她们放声唱歌,哈哈哈!以后,我们兄弟就不会再寂寞了。”
突然,窗户的木格和纸哗啦一声,被什么东西给打了下。两条木格子都被撞断,连同破纸,飞出了窗户外面。
“谁?”几个歹徒吓了一跳,连包裹抢到了手也顾不上翻找,捉着单刀冲出去。
屋子里只剩下了三个歹徒,其中一个是头目。因为突发变故,他也不得不警惕地向外面张望。其余一个歹徒,用刀护住自己和包裹,一个则顺手抄起毛仲洗澡用的小木桶,准备当战斗中的盾牌使用。
那个头目,忽然感到右手一沉,随即,一股麻凉感觉,犹如蛇行,滑上了他的肩膀,整条手臂在刹那间就僵硬了。
“哦?”刚想回头来看。一股大力从那条僵硬的胳膊上生发,带着难以抗拒的旋转,使他跟随着扭曲身体,并且最终跳离了地面,飞到了半空中。
咔嚓的相声那样清脆,使老于江湖世故的头目马上明白,自己的整条手臂,在肩膀处被反扭到了极端,骨头都断裂了。
“娘哦!”头目在地上挣扎了下,就痛得昏死过去。
八章,一枝花
刚才的窗户木格子,是毛仲搞起来的把戏,在由清香而渐渐浓郁的迷魂香的作用下,毛仲确实有短暂的意识障碍,行动上也艰难了,可是,他的体制毕竟与常人不同,很快就恢复了实力,同时,他将计就计,瘫软在床上,等待着盗贼上钩。香雪和佳茹的美貌,是绝佳的诱饵,吸引了歹徒的目光,也使得毛仲可以从中作梗。
一截板凳腿儿骤然发力,砸到了窗户上,将之砸出了一大片破烂,这是毛仲反击的第一步,歹徒惊慌失措,跳出去应战,使毛仲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看来,歹徒们偷墙砸门还凑和,较起真儿来,差太远了。难道,连木格子的被砸,发力点是内是外都分不清楚?白痴。
毛仲距离最近的是那个头目,自然,要率先解决掉他。几乎怀着刻骨铭心的仇恨,他将目标的右臂扭断,废掉了全部武功,娘的,这家伙太不长眼睛,居然敢对自己的女人起了歹意?
毛仲的行动极为迅速,其他人根本难以想象,歹徒头目的被制,就在刹那间完成,以致于其他两名屋子内的歹徒,竟然在过程中没有任何觉察,只有当那家伙痛声嘶叫时,才转移了目光。
“呀!”
俩家伙震惊地,本能地叫道。
就这样一个反应的过程,已经让毛仲更加鄙视他们了,因为,这让毛仲得到了太从容不迫的攻击机会。
一手拿刀,一手抓着木桶的歹徒,忽然感到眼前一花,这个号称八兄弟中视力最好的家伙,绰号是鹰眼。可是,也只是看到眼前一晃,有什么东西高速闪过的痕迹。
左手上的重力忽然消失,那个抓起来略微有些沉重的木桶,因为还乘着些水,本来是三二十斤的货色,现在,忽然一轻。
歹徒还没有意识到什么情况发生,就再次看到自己肩膀上的空位忽然一花。再接着,他的脑袋上就重重地一砸,其力量之大,迫使其直接弯曲了双腿,跪到了地上。
毛仲先托后砸,将那只木桶扣到了歹徒的脑袋上,连水带桶,砸得格外痛快。木桶的运动轨迹特别诡诈,但是砸得格外准确。
毛仲没有满足于之这样凶神恶煞的歹徒学会基本的礼节,而是继续努力,右手伸开五指,狠狠地一抓,直接捅进了歹徒的脊背中。
那好象不是五根手指,而是五根螺纹钢筋。不象是人类的手,而是虎豹的爪子。
歹徒的身体,本能地弯曲着,受力的地方朝前,其他段落向后,弯曲的力度之大,好象一张拉满了弦的弓。
就以这种姿势,歹徒神奇地朝着前面的空中飞出去,轰,直接撞击到了那面的墙壁上,然后弹回来,墙壁上的泥浆层,发出了破坏的震撼,许多灰尘都飞扬起来,让这面观察的灯火,有了一片光晕。
当歹徒落地的时候,竟然以罕见的头朝下方式,呼,两个肩膀砸到了地面,成为整个人体的支撑点儿,而他的胸膛则猛然间有一个扩张了的动作。
不用说,这家伙的脑袋和脖子,统统被砸到了胸膛里了!
第三个歹徒,眼睛在空中转移着位置,紧紧盯着同伴花样翻新的动作,想要看清结果,突然,一阵凉风,袭到了他跟前,一个丑陋的麻子脸,几乎和他碰到了。
“呀!”他怪叫一声,赶紧往后倒退,同时,以刀向前戳去。
毛仲对于近身格斗,格外欢喜,那最能体现他的凌厉身手,巧妙的利用现场作战的能力。将头一偏,躲避开了敌人的攻击,而用脚一横,就扫中了那家伙的腿,使之不得不向一边跌倒。
毛仲弯腰,从地上收拾起了几块银锭子,这些明朝地方官府的帑银,都是统一规格的。分量肯定足够,没有火耗的可能。
沉甸甸的银锭,在毛仲的手指间捏着,当门外听到了新响动的歹徒们蜂拥而来的时候,毛仲没有直接动手,而是等待他们全部进屋,五个家伙构成了半环形的攻击圈儿,一面观察着地面的三个同伙的惨案,一面紧张地盯着毛仲。
“你难道不怕迷魂香?”那个尖声细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