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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着开关寨门的问题,几个军官干脆扯掉了草根,悄悄跟毛仲争论。繁遇受军官们的托付,反对最为激烈。“这必是西营八大王的兵,他们打起仗来,凶狠异常,杀人如麻,我们绝对不能开门。”
“开了门,敌军才会放心胆大地走过,不会注意。”毛仲解释着常识:“越是你警惕地关门闭户,越是引起人的怀疑,我们现在刚刚到来,立足未稳,不宜急战。况且,贼军也是我大明百姓,能够不战而胜,才是上上之选。”
繁遇瞪着雪白的大眼睛,表示不能理解。
三十章,潜入西营
“按照本将吩咐,但开各寨门,违背军令者,杀无赦!”毛仲拨出刀来,下了死命令。
在毛仲的威严之下,明军士兵小心翼翼地开了四门,剑拔弩张,以为随时随地战斗。
青烟,袅袅地在空中升腾着,四个寨门,也半掩着打开了,在外面看起来,就好象这已经遭受过兵火的破落村子,正有一二遗民在活动。
所有的官兵,都屏住了呼吸,紧张到了极点,因为,北路的敌军部队,越来越多地南斜,最近处,已经在寨外五十米处,而且,他们也不象刚才那样严谨,许多人边走边说话,戒备松懈。在寨子里,能够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南腔北调都有,自然,陕西腔更多些。
村外部队,前面是骑兵,约走了半个小时,后面是轻步兵,再后面是缁重,骡马车很多,妇女孩子不少,一直没有停歇的意思,一些孩子哭闹着,声音很响,毛仲看看夜幕已经降临时,那些人还在走,走得很匆忙,也不知道为了什么。终于,什么也看不到了,只能倾听到他们的脚步声,骡马的蹄声,还有赶车人的鞭声。
“关了寨门吧。”毛仲吩咐。
“嗯!”
有人通知四下,村子不大,很快,寨门就关闭了,不过,在关闭之时,毛仲一个人溜了出来。吓得几个士兵赶紧拉住他:“干什么?将军!村外就是贼军啊。”
“不要紧,我,我要方便。”
“将军,就在寨子里吧。万一给贼军遇见了,很可怕。贼军的手段可狠了。没有几个军官能够不杀的,那杀法,妈呀,一个字,惨!”士兵瑟瑟发抖。
“谢谢你的好意,本将心领了。你们小心看守门户。不得偷懒。”
“嗯!谨尊总兵大人军令!”
就这么一说话,几个士兵惊讶地发现,面前的黑影儿陡然不见了踪影。
“总兵大人,你要干什么呀?”士兵们暗暗地祈祷。
毛仲闪出了村寨以后,悄悄地向着前面爬行,冰冷的土地,坚硬如铁,也将刺骨的寒冷,侵入他的衣甲内。他将外面的甲衣解脱了,干脆丢弃在沟壑里,这样,爬行的时候,就没有了声音,厚厚的棉衣,虽然在地面上柔软地吞噬了许多磨擦音,却无法抵抗严寒的侵袭,一些尚未融化的冰雪,针芒似的狙击着。
作为特种兵出身的毛仲更喜欢的是单兵行动,小规模渗透,越是危险的情景,越是让他感到兴奋,他就象一个好奇的少年,在窥探着未知的宝藏。漆黑一团的夜幕里,人声鼎沸的西营张献忠部队,到底是一支什么样的部队呢?有多少人?张献忠在部队里吗?旗帜上的孙和郑分别是哪些将领?
带领四百余官兵和张献忠军作战?毛仲想都没有想过,在目前的装备条件下,明军毫无取胜的把握,不,是毫无逃脱的可能,联想到后来张献忠军的数十万主力部队,联系到贫困煎熬的百姓生活,尖锐的贫富差别和矛盾,他可以预测到,这股西营部队,至少不下五千人。
即使他能够带领部队巧妙偷袭张献忠部队的核心,击溃敌军,也没有多大的意思,在他看来,最最成功的方法是和解,用战争和弹压的手段瓦解消灭起义军,是根本不可能的。社会体制已经崩溃,百姓们不得不自己起来解决自己的问题,这时候,最应该的是改革,如果能够实现的话,代价是最小最小的。现在,他有一个目的,潜伏进西营张献忠部队,最好能和张献忠建立直接联系,劝说张献忠撤军西上,不要再四面出击,滥用兵事。最好是接受他的安抚,将部队停留在若干人烟稀少的地方屯田。
如果能够招安张献忠,将省去了许多战斗,保留成千上万人们的性命,就是有再大的风险,毛仲觉得,也是值得的。
黑夜里,毛仲完全凭借着听力来判断和民军的距离,以及前进的方向上可能是什么人,有多少,他的视力很强,但是,夜色太过昏暗了,只能看见头顶上灿烂的星光。
“天真冷哦。”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说。
“冷呢!”一个女人笑嘻嘻地附和。
“在这荒郊野外的呆着,真是。边上有的是村子呢。”男人埋怨着,一面结束了面前地上哗啦啦的水声,向着那面过去,接着,那女人发出了一声短暂尖锐的低吟。
毛仲在他们的身边悄悄地潜伏过去,因为远处忽然冒出了一团火焰,接着,远远近近的地方全生出了一些火把,周围的暗夜被彻底地打破了,许多的场景一下子清晰起来。毛仲回头时,发现那一男一女已经在地上翻滚,呼吸粗重。
毛仲站了起来,不再爬行,现在,他已经在民军部队的边缘里,与之混淆,混乱的火把,明明灭灭之间,使视野更加迷乱,很难分清人的脸。
这里的民军,全部停歇下来。许多骡马车就靠在路边,一些物资被推下来,一些人钻进有蓬的车里避寒,骡马都低头啃吃着草料,还有些空车上传来了妇女儿童的声音。不用说,这里是老营。
“喝一口?”
“喝,我有!”
“吃张饼子,真饿得很了,头昏眼花。”
几个声音很粗犷的男人在说话,边上就是火堆,一个人小心翼翼地拿干柴架上去,干柴肯定是一路带过来的。火堆上架起了木条,支了锅。
毛仲就坐在旁边的草地上,枯萎的干草铺垫在下面,很舒服。他一动不动地倾听着,听了足足半个小时,那些人还在说闲话。喝酒。
突然,旁边车子上下来了一个女人,身材一般,脸色也一般,过来时是朝着毛仲的,毛仲赶紧避让,还是出了问题,那女人尖叫一声跌倒在地上,顺便一滚,翻到了他的怀里。
“死鬼!死鬼!你在这里装死啊?”那女人野蛮地说道。
旁边的几个男人听了,在二十米外哈哈大笑,一个家伙打着呼哨,一个家伙邪恶地说:“哥们,在老营跟着媳妇舒坦吧?害怕了吧?”又一家伙说:“三十四五,坐地吸土!老娘儿们害死人。活生生的大男人,没几年硬是叫她给折腾成麻杆儿了!”
“四狗子,你说什么?”那女人尖叫。
“壳子娘,兄弟不敢了!”那边的几个男人,嘻嘻哈哈地道歉。
毛仲被那女人狠狠一拽,“走。”
虽然不敢确信这女人将自己当成她男人是真是假,可是,毛仲知道,跟着她肯定没有危险,于是,顺其自然地跟着,走出三十余步,到了一辆马车底下,这女人一拉,用脚踢了他一脚,钻进了车子底。
“娘?娘?”车上有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轻声地哼着。
那女人赶紧钻出来,将半截身子探入马车上,乱七八糟地说了些什么,然后,又钻回了车底。毛仲就钻在这里,一摸底下,铺着干草和褥子,马车的四面,还垂着棉布,装备得相当不错,女人钻回来时,一把抱住了他,将身子死死地往他身上贴。
“我不是你男人。”毛仲老老实实地说。他略微感到对不起香雪佳茹,还有紫玉等。
“你不是男人?”饥饿的女人笑嘻嘻地扯开了毛仲的胸前衣裳,将脸埋进去,接着,在那里狠狠地吃。
“我是刚来的。不知道规矩!小心给人看见了杀头!”毛仲附在她耳边:“闯王的军纪不是最严的?”
因为纷纷扬扬的人声,他们的说话非常自然,根本不会有旁人注意。
“闯王?你傻呀,狗入的,这是西营八大王的兵。”女人在他鼻子上咬了一口:“嗯?这么干净?挺香的,肉肉的,心疼死人家了!”
毛仲暗暗冷笑,这女人简直是二八月的猫,“你男人呢?”
“不知道,可能打仗死了。”女人冷漠地说着,将一只手滑进了毛仲的裤子里面,很熟练地掏到了鸟巢,立刻浑身颤栗,迷乱地哼了一声。
“这儿是不是老营?”
“是呢!”那妇女一面回答,一面用用另一只手感觉着毛仲健壮的胸膛,“好壮实,姐姐好喜欢。”
毛仲捉住了她的手:“你回答我的问题,我才听你的话。”
“说,快说嘛。”女人依靠在毛仲怀里,温柔得令人费解。
“大王是不是张献忠?他在哪里?我们有多少兵马?这儿离大王的营帐多远?这儿最凶悍的将领都有谁?”这一系列问题,被毛仲一个个地拿出来。那女人回答了几个,突然警觉:“你到底是谁?难不是官军的探子吧?”
毛仲一笑:“官军哪里有这么大的胆子?”
女人道:“那你怎么放着如花似玉的女人不玩,一直打听闲事儿?”
毛仲触觉里,知道这妇女身材肥大,健壮,和如花似玉之类相差十万八千里,不由得好笑,“我害怕打仗,一直想逃出去。”
“你现在做什么?”
“搬运东西。”
“挺好的,不用你打仗嘛,还有,等你知道了老娘的好处,恐怕赶你走不愿意呢。”
“难道我们就不怕官军围剿?”
“怕什么?大王厉害呢!那些官军,胆小如鼠,就是真逼迫上来时,我们丢弃些财物给他们收拾,他们就不追了,”
“什么?”毛仲大为震惊。
“真的呢,其实,官军才不希望剿灭我们呢,灭了我们,他们怎么借机发财?升官儿?都在刀头上tian血,多个朋友多条路。傻子,这道理你都不懂得呢?”女人讥讽道,一面使劲儿地拽着毛仲的下面衣服:“你怎么比公公还怕女人?呀,我的娘,这么壮这么……我喜欢!”
三十一章,面见李定国
在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之低,已经举世公认,而在偷情养汉时候的女子,根本没有智商,不过,毛仲也没有很讨厌这女人,陕西大旱,民变蜂拥,她和家人村民追随起义大军辗转流亡到此,其间,战乱不断,多少人生死两隔,她的两个男人先后死于和明军的战斗,领着壳子,一个小男孩儿,毫无希望地行走着,挣扎着,太不容易了。
“你真是罗嗦!小哥儿,”一入巷子,那女子就兴奋得难以置信,让毛仲的问话彻底失去了下文。
等她瘫软下来,伏在马车底下无声无息的时候,毛仲将被子给她掩护好,悄悄地钻了出来。
现在的张献忠军,约有三四万人,其中战斗兵员约七千,骑兵有三成。旗帜上的孙字,是张献忠的养子孙可望的旗号,郑,代表另一个将领郑文秀,李字,没有从那女人口里问出来,女人的智商啊,一冲动,连八卦的本领也没了。
忽然,凄凉的军号声在夜空里高亢地传来,穿透了严寒,穿透了黑暗,穿透了被火堆光亮搅乱了的夜幕,世界象一幅印象派画卷。
所有的人,包括士兵,家眷,统统闭上了嘴,所有的人都悄然地将东西丢弃,就着旁边已经准备好的干草被褥一类,滚倒睡了。
远处,举着火把,有几队骑兵往来巡视。
张献忠的军纪还不错。
毛仲观察了片刻,开始葡伏前进,女人指示的方向在西面,那儿是张献忠军队的断后部队,是最精锐的力量之一,张献忠本人,往往在那里。
田野里,冰凉如刀,切割着他的手脚神经,尽管他快速地移动,还是觉得,手脚都要僵硬了。
“嗯!”凡是在他身边睡着的人,对于他的扰乱,都没有认真计较,顶多不过哼一声以示抗议。不过,只有几个喝高了的人睁开眼睛看时,纷纷的夜幕里,那个诡诈的身影已经不见了:“谁啊?神神道道的!”
约半小时的光景,毛仲前进了一千三百多米,接近了西面的灯光忽闪的帐篷,四十几顶帐篷,显示着优越感,那该是张献忠的所在。周围的骑兵巡逻队显然增加了,还有黑影里的暗哨在悄悄游动。
毛仲停歇下来,在老营随处休息人群的边缘,他窥探着动静,希望能找到机会冲进张献忠的大营里,不管结果如何,只有见了张献忠本人的面,进行了适当的沟通,才能决定下一步动作。
刺杀?招安?威慑?无数的念头涌在脑海里,让毛仲的心跳微微加速。
一队骑兵冲过来,因为举着火把,照亮了相当大一圈儿田野,稀疏的麦苗只有可怜的几片细叶,随便踩踏也不至于伤了筋骨,骑兵剑拔弩张,相当紧张:“有事儿没有?”一个军官问。火光里,他年轻而英俊的脸,被夜色遮掩了一半。
“没事儿,李爷!”从那边悄悄滑步过来的一个暗哨说。
“小心防范无大错!”
“是!”
骑兵队风驰电掣地过去了。
那名暗哨打着哈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