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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第2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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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衣!”上级的提醒,立刻让他苏醒了:“将军,您说。”

毛仲从地上收拾起一杆微冲,卡卡卡地拆卸着弹夹,然后装上,如是者三,接着,举起枪瞄准沟里的一个地方,哗哗哗就是一梭子:“怎么样?会用吧?”

“啊?”

前田和罗列,都震惊地瞪大了眼睛珠子。

“立刻尝试一次,这是速射步枪!”毛仲解释道。“赶快学会使用,否则,你们死定了!”

“哈衣!”

两个部下都是人精儿,所以毛仲才带他们。很快,这俩人就能够使用了。但是,因为目标混乱,将昏迷的一名女兵打成了破烂。

“真是糟蹋!”毛仲狠狠地看着罗列,“分给你的女人没有了!”

“分女人?”罗列看看沟壑里躺着的年轻曼妙的劲装姑娘,狠狠地咽了一口唾沫。

毛仲查看了下身边的一个女兵,发现她睡得极熟,知道这神经毒气厉害,但是,没有生命之忧,呼吸均匀,看来,敌人的技术和装备非常先进,非致死性武器。

轰轰轰,右翼的地方,连续传来了几声剧响,显示那里发生了激烈战斗,毛仲将手一摆,三人就在沟壑里返回了原来的地方。

倾听着外面的声音,那些微冲的爆响,士兵的呼喊声,以及他们的脚步声,毛仲示意前田和罗列,一起进退。忽然,他站了起来,朝着外面不看就是一梭子,然后,迅速蹲下来。罗列和前田也是这样做。

毛仲将三人分开,要求罗列和前田,作为佯攻的力量,分散敌人的注意力,他则悄悄地顺着沟壑向右面运动,他还能听到那个女兵不时的冷笑声,一种奇怪的念头在顽强地提醒着他,这个女人不寻常,而且,这个女人很有些熟悉啊。

她是谁?为什么厉害?一个人对付数十名训练有素的敌人特种部队,居然能坚持这么久?从各种声音判断,应该是她不断地制造麻烦,将敌人炸得晕头转向,死伤惨重!她使用什么武器?

罗列和前田这回倒很配合默契,不时地从沟里收拾敌人尸体上的武器弹药,人也不跳起来,抬手就是一梭子,不断地扰乱着敌人的视线,毛仲则在这掩护之中,渐行渐远,拉开了距离,猛然一抬头,他从一丛灌木的后面,窥探着敌人,之间战场上继续混乱,吃了大亏的敌人,不敢轻易出击,多数就在地上守候,几个士兵架起了机枪,朝着罗列和前田扰乱的地方,不时地,间断地攻击,子弹打得那些地方的杂草乱飞。

那个女人的隐藏之地在哪里?

毛仲没有发现,也许她已经战死了?

毛仲的位置,已经在敌人正面的偏三十度角,基本上,没有敌人注意,而六十米处,就是四名敌人,四个大头盔,帆布类的军装,黑‘色的军靴,非常扎眼。

毛仲还没有射击,就感到了一种危险在袭来,于是,立刻翻滚滑倒,随即,开枪。

果然,有一名敌人,从一处地方摸了过来,偷袭他,被他一梭子打成了破烂。另外一个家伙,则知难而退,朝着后面一翻,逃走了。

毛仲勃然大怒,敢偷袭老子的人还没有出生呢!他决意追逐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同时,也顺藤摸瓜杀进敌人队伍中。

罗列和前田,先后射击,再一次吸引了敌人的注意力,这俩家伙很鬼,甚至只将枪抬起,放乱枪,空枪。

不管怎样,战斗继续中,敌人表现出顽强和疯狂,保持着人数和火力的优势,继续控制住战场的节奏。

毛仲暗暗祈祷,自己的那些破队员不要往这里送死,他们根本不是对手。

但是,越是担心,越是出问题,正在他准备新行动的时候,一阵排枪从一百米外的地方打来,毛仲没有看,只听声音就知道,那确实是他的队员。

“八噶!”毛仲已经习惯这样咒骂了。很解气。

毛仲必须加紧行动,否则,要自己的那些呆头呆脑的队员和这些凶神恶煞,训练有素的家伙对抗,才是找死,他向着右翼继续潜伏行进了大约十米,就突然腾身而起,边看边射,然后再一次落回了沟内,他并没有降落地面潜伏隐藏,而是快速地爬行前进,移动了大约十五米以后,倾听着外面的声音,突然现身,伏到了杂草边,向着敌人开枪射击。

这一回,他看得清清楚楚,两名敌人应声而倒,正巧有一块石头,难得的丘陵地带的石头,他躲避到了后面,继续观察。

“不好!”他发现有一名敌人肩膀上扛着古怪的家伙,立刻闪身,逃出了十几米,将身体蜷缩在地上,轰!爆炸声起,刚才他隐藏射击的地方,爆成了一个大坑。

好险恶,差一点儿玩完。毛仲这样的高手,都暗暗出了一身冷汗,同时,心里的愤怒与时俱增,跳起来就是一梭子:“我日!”

他能够看清楚,那家伙的位置,高度,甚至鼻子眉毛眼睛,他的微冲攻击方向,完全可以将其笼罩住。

他再次降低了身躯,闪出了三米外,然后,将腰间悬挂的手榴弹取出,现在,是宏观打击敌人的时候了。

一颗数百年前就研制出来的古代手榴弹,虽然爆炸力不是太足,可是,连着三颗扔出去,投到敌人的人群间,效果就另当别论了。

毛仲的身影,就象一个跳跃的幽灵,在沟壑里闪烁,很难在短时间内停留,他行踪不定,进退自如,微冲和手榴弹轮番使用,很快,就朝着那女兵的位置移动了许多。

枪声继续响起,不是排枪,而是那个女人的地方的,肯定的是,那个女人还活着,还在给敌人部队造成麻烦。

“她是谁?”期待渴望结果的毛仲纵身一跃,决定吸引敌人的注意力,他在跃起的时候,枪口持续射击,这是第三把微冲了,前两枝已经打光子弹,他也没有时间找弹夹。

他落地的时候,已经能感觉,至少有三名敌人,在他的弹幕里丧身。

又一阵排枪爆响了。

一定是自己的破烂队员。还挺顽强呢。打得,好!

毛仲满意地称赞了自己的队员,继续转移,又扔出一颗手榴弹,突然前进扑出三米多,现身射击,这回,他将枪支改成单发,在冒头的时候,锁定两个家伙,先后两枪,砰砰,对方的身体就震撼起来。不用说又击中了。

从敌人特种兵部队的眼光来看,他们遭遇了极大的麻烦,敌人,不知道在那里隐藏着,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可是,枪法精确,准而又准,几乎冒出来一次,就换了一个地方,一定敲打掉他们几个人,同时,刚才的手榴弹的爆炸,让所有的特种兵心里暗暗吃惊,这是他们从来没有想象的事情,他们,居然在这里遭遇了武器一流的敌人!

难道他们也是穿越者?

这是敌人特种兵的想法。

单发的排枪,再一次射击,夺取了六名敌人的生命,而这时,围攻那名女人,显然是女兵头目的特战部队,遭遇了新一轮的袭击,微冲一举灭掉了三名士兵,将他们的拦腰扫断。

毛仲已经冲到了这里,亲眼看到,那个女人,凶猛地上前,将落在沟里的敌人士兵狠狠地殴打,沉重的微冲,在她手里就象玩具,砸在那些敌人伤兵的身上,就象打老鼠。

“嗨!”一个敌人的脸就被彻底地毁了容。

从侧面,毛仲看清了这个女兵王的脸腮。心里不由得大动:好俊俏的姑娘!

他赶紧退缩,飞跳闪烁,因为,那姑娘转身朝着他开火了,她的警觉行之高,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料。

“狗咬吕洞宾!”毛仲闪到了一片突出的泥土后面,没有再理会这个小辣妹妹,将头冒出来,朝着对面的阵地。

砰砰砰,一枪接着一枪,他连打了五枪,枪枪击中敌人的要害。顿时,敌人的围攻火力就削弱了大半。

三十二章,这才是高手

毛仲一个就地翻滚,连续滚了十米,一猫腰,再次开枪点射,砰,一名看似军官头目的家伙遭殃了,子弹没有打中他的脑袋,而是最为凶险的地方。

“啊呀!”那军官骤然跳出了半米多高,才重重地摔下来,在地上痛苦万分地翻滚着。

毛仲在听到这一声的时候,连续射击,将头目周围的敌人击毙了三名,不屑一顾地,毛仲缩回了脑袋,然后,倾听着声音。

他这一次没有再转换位置,连续地转换位置,已经成为规律,而特种兵最忌讳的就是规律,被对手掌握规律,那几乎等于死亡。如果敌人在他可能出没的两翼十余米的距离上偷袭,他铁定要吃亏。现在,他已经试探出,这帮家伙居然没有小型的炸弹武器,无论手榴弹还是手雷,甚至于,连枪榴弹也没有。

这不是一个正规的,现代的特战部队,难道枪榴弹都没有?

毛仲再次冒出来,先是枪,然后才是人,抠动扳机,他又干掉了一个家伙,子弹应该打在他的子孙袋的根上。

这是他最阴险的招数,也是危急关头最能见效果的一手,完全击毙敌人,只是干掉一个,只有死亡通知,而击伤敌人,特别是其要害,往往更有价值。

接着,又有两个家伙遭殃了,凡是被祸害的家伙,无不立即丢掉了武器,哀嚎起来,或者翻滚,或者在地上跳跃。

从军装上看,这些家伙都有防护服,或者疑似防护服的东西,在裤裆等要害部位,铁定是有保护的,但是,毛仲对那一带的防护情况,了如指掌,稍微变换角度,就可以达到目标。

在进攻面前,任何防护都是不完善的,战争就是这样,进攻性的武器,才是正宗。再强悍的盾牌,都将毁灭,而进攻,无不登峰造极。

子孙袋的地方,是男人最为脆弱的地方,也是男人自尊心最强的地方,被击毁了那里,等于毁灭了一个男人的生活希望,毛仲的一个德国同行,就是因为战斗中失去了那里,在一个月以后的军事医院里,挥刀自杀,那名卓越的特种兵的伤害,是个意外,他痛苦的表情,让毛仲记忆犹新。

这些毒辣的手段,就是战场上学来的,或者悟出来的。

果然,那些伤兵的痛苦嚎叫声,响成了一片,活脱脱一个巨大的音响效果场。

西面的位置上,再次射出一排枪弹。效果一般,击毙了一名敌人,击伤三人,而敌人的反击,从声音里听,非常恐怖。

毛仲没有再攻击,象山猫一样灵巧地跳跃了数次,翻滚了数次,他再一次更换了地点,这回,他用心地倾听,寻找着敌人的可能位置。

这群特种士兵,根本就是新手,或者是很烂的家伙,要不,怎么有那么多的忌讳不通?

几乎又返回了原阵地,毛仲看到了罗列和前田,前田受了伤,鲜血浸染了他的右臂,对于作战人员来说,这是重伤,毛仲见他用左手端着右臂,一时还不知道他的胳膊断了没有,不过,那边的罗列,情况也好不到哪里,苍白的脸色证明,他有了危险。

在他的六米处,有一个很大的爆炸点,在沟边沿儿上,还有击碎了的几块石头。罗列的脸上,有破损的伤痕,估计,是一个聪明能干的家伙,先击碎了石头,造成众多的碎片,击伤了他。

毛仲暗暗称赞,对手是一个强手,如果好好培养的话,是个好苗子,可惜,是个敌人。

毛仲没有说话,用手示意着,要他们俩迅速包扎,不要恋战了,两人点点头,心领神会的样子,让毛仲放了心,现在,他爬向一个尸体,迅速地剥掉了他的军服,沉重的防护服装,穿在他的身上,立刻,就有一种久违的熟悉,他的鼻子酸涩了。

我是特种兵,我是现代人,我怀念我的战友啊。

将自己的衣服套在尸体的身上,毛仲死死地揪住他的两条腿,往旁边拉了拉,然后突然甩出。甩的位置并不高,在沟沿上翻滚着,好象在进攻。

毛仲的服装,不用说,已经暴露了,所以,他伪装到了尸体身上。

这是一个伪装,一个花招,自然是要带响动的,当这一个动作刚出,毛仲就在旁边沟沿儿的五米处出现,稍一瞄准,就打出三枪,然后,再次翻滚下来。

那三枪击中了两名敌人的要害,即使他不看也能知道,现在,三级的风,对百米内的射击并没有多大的影响。他最远程的射击距离在两千七百三十一米,这是一个具有轰动和爆炸性的成绩,远比英国某小子的成绩为强,但是,他只能隐蔽这个。

对面的敌人中间忽然爆发出了一阵阵的呐喊,好象是冲锋,微冲的弹雨,也一遍遍地泼洒来,将沟壑上打得尘土飞扬,毛仲看到那些飞溅的子弹时,忽然向着另一头沟壑飞速地奔跑起来。

这是习惯,敌人要撤退了,这不是火力的掩护。

毛仲的速度,奔出了二十几米,再一个强冲,翻过了两道障碍,来到刚才伏击敌人的地点,腰间的手榴弹暗暗拉开了绳环,听一听枪弹爆发的情景,粗略地判断了敌人的位置,就扬手抛出。

毛仲一个疾进,在另外一个地方冒出头来,砰,砰,连着两枪,击毙了两名敌人。都从敌人的耳朵位置,将子弹钻进了他们的脑袋。

肥壮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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