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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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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我们到了长山岛了!”王海生报告。

“逼近岛屿,和留守军联络。”

“是。”

忽然,好几个官兵惊呼起来,原来,有一大队叛军的旗帜,正在岛上飘摇,敌人围困住了留守的飞豹军一处军营。

一见有敌人,神枪营的官兵兴奋起来,毛仲要求各部官兵坚守在船队上,将船队分成数部,拦截住敌人的战舰,派遣协助的水军将领蓝序去攻击敌人。

叛军的船队,当然也发现了明军舰队,两相很快就进行了炮击。稀疏的炮战中,舰队很快就接触到一起,毛仲下令,将配置给士兵的手榴弹,扔向敌军舰队。

这种手榴弹,不过是原来火药罐子炸弹的改进型号,火药少了,使用了铁皮木柄等现代类型的装置,却可以投得更远了。

敌军发射出密集的弩箭,看来,敌人对于飞豹军的炸弹攻击,是深有体会的。因为敌人的谨慎,虽然是两舰队撞击,其实还有相当的距离。要是以原来的火药罐炸弹,自然是不行的。

轰轰轰。一颗颗手榴弹在敌船上爆炸,铁皮碎片,将一群群敌人炸伤。腾起一团团巨大的黑色烟雾,有的还起了火焰。

因为手榴弹的珍贵,蓝序不敢随意使用,明军统共不过使用了三四十枚,就将叛军炸得晕头转向,立刻撤退了。

叛军的舰队疯狂向着东面逃窜,使岛上的陆军部队,成为瓮中之鳖。

明军大队不动,以毛仲为首的三十余特战士兵跳下了船,登陆上岸。

叛军士兵先是惊恐不安,现在见明军数量如此之少,又是怀疑又是兴奋,迟疑一阵儿,竞相向海滩上冲来。

叛军数目,约有三百余人,虽然不多,对付飞豹军在这里的留守哨卡七十余人,绰绰有余了。

“杀呀,杀呀!”

“逮了飞豹军的傻小子!”

眼见水军失败得那样惨,叛军发了疯,如果不能几百这三十几个明军士兵,叛军就彻底地失败,陷入绝境。所以,带着挣扎的疯狂,叛军士兵非常野蛮勇敢地冲上来。一面愤怒地呼喊着,举着明晃晃的刀枪,有的士兵则在两翼张开了弓弩,作为远程武器打击的掩护。

叛军训练有素,攻击态势相当不错。

毛仲将部队停滞下来,就借助海滩尽头那些低矮的灌木丛,一些土质的坡儿,做成单兵掩护,因为特战士兵训练多时,对步枪的使用要领和地形的选择利用都非常熟悉了,所以,没有人慌乱。

不过,当毛仲侧身检查士兵们的状况时,还是看到了几个士兵不安的眼神。

第一次大规模使用步枪,只有三十余人,要对付三百余人的大敌,说不紧张是假的。

“瞄准!再瞄准!开枪!”将士兵结成战斗小组的形式各自选择目标,以期不会重复目标,lang费子弹。

子弹太珍贵了,铜壳在当时都是很奢侈的资源,制作起来相当麻烦,将适量的火药容进弹壳,将弹头小心地压进去,是一项高难度高危险的工作。

明军开枪了。

看都没有看,毛仲就吩咐吩咐大家装弹。明军特战队毕竟都是精锐,一个个身手麻利,迅速压上了新的子弹,然后,再次瞄准。“射击!”

担心大家紧张和乱射,明军有着严格的管理程序。

砰砰砰……

明军士兵的大队,都在船上观看着这场罕见的战斗,一支三十人的小队,和敌人三百人的大队之间的对抗,而明军统帅毛仲早已信誓旦旦地向众军夸下了海口,要全歼敌军,不知道是真是假,尤其是,他们使用的新式铜铳,号称黑煞神枪的,威力究竟如何。

明军发射了三轮,然后,就停止了。

三十四个人,连同毛仲在内,发射了三轮,一百零二发子弹,其中,三弹卡壳儿。

看看岛屿上的叛军官兵部队,好象遭遇了强力刀割的稻草,迅速被削减了一大片,前面的叛军官兵,无一例外地惨叫着,或者趴倒着,或者翻滚着,再没有一个还能好好的站着。

短暂的迟疑过后,叛军哗一声向着岛屿上崩溃了。一个个争先恐后地向着岛屿的纵深处溃逃,那些树林,灌木丛,沟壑,成为他们最为青睐的场所。

“走吧。去岛上逮野兔!”毛仲笑着说。

明军留下部分军队,派遣了三百余人登陆,在毛仲等人的带领下,向岛屿上搜索,将一群群一簇簇的叛军士兵,从沟壑树林里揪了出来。

残余的二百余叛军,尽皆作了战俘。

二章,击毙敌将李永芳

巡视了长山岛之后,毛仲舰队兴高采烈地朝着北面海上,迅速出击,第二天中午时分赶到了石城岛。

驻守在这一带的,也是刘兴祚的残部,拥有战船二十余艘,估计知道飞豹军的舰队战力,一见明军逼近,立刻扯下了旗帜,派遣人员过来,表示投降。

投降的将领正是刘兴祚的亲信将领之一的刘承恩,于是毛仲以他为向导,派遣部队登陆,叛军千余人顽抗,遭到了毛仲军步枪的射击,毛仲知道叛军已经军心动摇,没有动用大军,只是带着两杆步枪,在百十名士兵的簇拥下,朝着敌人的阵势上狙击。

叛军结成大阵,有步兵,有骑兵,还有铜铳等火器,非常严整,更有弓弩兵射住阵脚,体现了相当的素质。

毛仲只开了五枪,每一枪都猎杀一名敌将。在敌人的大阵之中,为了便于指挥,将官的位置,总是很明显。

“这哪里是打仗,简直是来找死来了!”毛仲冷嘲热讽着,一面继续射击。

他的步枪,是最原始的狙击枪,将西班牙人的望远镜玻璃装备到了枪支上,能够清晰地看着敌人的脸,敌人对这样严重的危险显然毫无所知,尤其是将领们,得意洋洋地显示着威风,毛仲每开一枪,都能看到敌人的眉心处爆裂了一团血花,才认定敌人的死亡。

毛仲的枪法,自认为绝不逊于那个两千五百米以外就击穿了一名敌人的英国神枪手,在这几百米的距离狙杀目标,简直是小菜一碟。

周围的士兵观赏着毛仲出色的射击技艺,“好!又打中了!”

毛仲的部队,没有再前进一步,就在那儿认真地看着,只见敌人的五个将官被击毙以后,部队先还勉强支持着,忽然,从中军地方开始,人群哗啦一声溃乱了。

接着,毛仲派遣刘承恩为信使,上前招降,叛军余部,三三两两的,先后投降了五百多人。紧接着,毛仲的军队一开上岛,残余的叛军就呼啦啦全跑过来跪到地上了。

“为什么乱了阵?”毛仲问。

“这是天意啊!”叛军官兵在阵势上忽然发现自己的将领说着话一头栽倒,再搀扶起来时,已经脑袋开花,死翘翘了。“这是天谴啊!”解释不通原因的叛军将之归结为叛乱过家,遭到了老天的报应。一个个吓蒙了。

石城之战,降服敌军两千余人,除了部分遣散以外,约一半编制入自己军中。毛仲将现有的部队分为四类:特种军,步枪亲军,蓝序的水军,刘承恩的左右营降军。降军的正式名称是石城军。

在石城岛上,稍加休整,补充了淡水和粮食,就直接转向,去进攻长海。

毛仲以刘承恩为石城守将,暂定为都司军衔,带领右营石城军防御,其左营石城军则随队西征。

舰队出西南角,一直走了一天半,又休息了半天,直到第三天的早上,才开始行动,赶到了长海。

长海岛,是辽东海面诸多岛屿中面积最大的一个,相当于海洋岛,长山岛,石城岛三个还要大些,它分为南北二岛,当时叫做双岛,或者鹿岛。原为孔有德军的驻扎地,后来因粮食匮乏,经过孔有德等人一再请求,朝廷才允许其南下山东就食,想不到,他们一到山东,就发动了叛乱。

毛仲舰队,分外小心,先让新归属的石城舰队十余船队前去试探,接着,以蓝序舰队为接应,进攻敌之北岛。

果然,明军一出,就遭到了敌军的反击,在岛屿的中间港湾里,迅速驶出了一大队舰船,打着鲜明的旗帜,居然是:金!

女真族在1616年建立金国政权,直到1636年才修改国号为清,现在,金国在皇太极的统治之下。

“三军将士听清楚,现在,我们遭遇的是女真叛军,是真正的强敌!”毛仲命令士兵军号,提醒各部队。

不久,金军舰队完全涌出了港湾,布好了阵势,然后,和明军舰队遥遥相望,在北岛的北面,形成了海上对峙。

毛仲军没有轻易进攻,金军舰队,也没有直接反击,双方都在试探和揣测对方的意图和实力。

毛仲军总数,现在有一千七百余人,其中七百人为刚投降的石城军,因为“天降惩罚”的精神恐惧,对毛仲军非常忠诚。但是,完全依靠之为战斗主力,则根本谈不上,只要其不发动叛乱,还能够从声势上吓吓敌人,已经不错了了。

“明将听着,我们额驸李总兵向你问话!”一艘金军船前行,士兵大声地呼喊。

两军将领阵前对话?这太古老了吧?

见毛仲疑惑的表情,蓝序急忙向他解释:“既然敌人主将要求见面,您就出去吧,有我等保护,不会有任何差错,再说,历来两军对战,统帅答话,都不会使坏的。”

“那如果敌人使坏呢?”毛仲问。

“这,不可能!”,蓝序斩钉截铁地说。

“那好,你就替我出面说话。”

“我?行吗?”蓝序摇头笑着。

“行!”

毛仲在这一刻,已经决定了下一步的行动,既然敌军主将这样胆大包天,他就要加以利用。在两军将领对话的时候,干掉他!

于是,蓝序为全军统帅,乘坐一艘大船,向前突出,船上,护卫着七十余名官兵,用盾牌遮掩着南面的船栏,直到一箭之地,和金军统帅的船相对,才停止了下来。

“天朝上国之飞豹军参军将军毛仲!”蓝序一拱手,冒充了毛仲,爽朗地答道。

“哦,原来是明国新近提拔的骁勇将军毛仲啊,哈哈哈哈!”金国船上,在无数士兵的护卫下,一个身材不高的老将,得意洋洋地笑着:“看来,明国真正无人了,”

“你是何人?”蓝序显然很恼火。

“本将是大金国的现任水师提督,一等额驸李永芳!”

“你是李永芳?”

“正是本督!”

在蓝序的身边,因为士兵盾牌的遮掩,毛仲悄悄地隐蔽着:“谁是李永芳?”

毛仲作为特种兵,虽然格外出色,可是,对于历史知识,要差得多了。怎么会?明明是金国女真族的舰队,怎么冒出了一个汉人呢?怎么不是四大贝勒或者哪一个八旗的旗主?到现在为止,毛仲对女真金国的核心集团的认识,也没有进展多少。

蓝序对着李永芳点头:“李永芳,战就战了,罗嗦什么?”

这期间,他悄悄地对毛仲讲了几句,顿时叫毛仲心里激动起来:“麻辣隔壁,他是第一个大汉奸?还是努尔哈赤的闺女女婿?现任的金贼海军司令?”

毛仲终于将对面的鸟人和香桂等人讲述的事情对接了印象。

李永芳,汉族将领,原大明朝抚顺关的游击将军,镇守抚顺,当努尔哈赤率领贼军进攻的时候,他带领一干明军官员,跪在道旁投降了!于是,喜出望外的努尔哈赤,将自己的小闺女,年仅十二岁的某某格格,嫁给了已经五十岁的李永芳玩,还将其提升为金国的汉军总兵。说来,李永芳是明朝对金国叛军第一个投降的高级将领。

“嗯?”蓝序对毛仲的词汇,实在难以理解。

不过,这一切已经不需要了,因为,毛仲从士兵和盾牌之间,偷偷地撞开了一个缝隙,将步枪伸了出去,瞄准三百米外的金贼船上的敌将,在其眼睛和眉心间犹豫了下,扣动了扳机。

从伸枪瞄准到击发,毛仲速度极快,仅仅用了三四秒钟而已。

砰!

对面的李永芳正在说话:“哈哈,毛仲,你真是胆小如鼠!明明一个大麻子,却派遣一个小子来冒充,真是可笑至极……”

嘎然而止,李永芳在枪声中猝然向着前面载倒。

“哼!”毛仲站了起来,他确信子弹击中了大汉奸的要害,虽然这种半手工制作的子弹威力并不满意,可是,要砸开贼人的眉心,还是轻易的,那里,毛仲眼睁睁看着他飞溅起了一簇血花。

三章,击败金贼军舰队

金军中没有任何响动,就是敌人的第一艘战船上,也没有想象里的大乱,有人搀扶了李永芳。

“进攻!”毛仲一声令下,身边隐藏的军号手就鼓足腮帮子,猛烈地吹了起来。

进攻的信号,让明军舰队骤然反应,各舰船上,都响起了纷乱的呼喊,接着,桨手们奋力地划水,使船向前缓慢前进。

毛仲所在的战船,则停留了下来,等待其他舰船赶上来。

金军的第一艘战舰,缓慢地撤退了。

毛仲暗暗赞叹金贼军的军纪严明,士兵威严如山。

明军舰队渐渐逼迫上来,金军舰队则保持了基本阵势。

从武器装备上看,毛仲绝对有信心,因为,金军的战船上,并没有几门火炮,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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