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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的工作组奔赴各地,就地处理隐瞒财产案。
其结果,是社会财富被强迫清零,中产阶级集体破产,民众的储蓄和投资意识锐减。大家有了钱就赶紧花掉,生怕变成打狗的肉包子。至于国库,当然盆满罐满。
汉武帝和桑弘羊,却意犹未尽。
元封元年,汉帝国又出台了由桑弘羊设计的均输法和平准法。均输,就是政府平价收购各地土特产,然后运往他地高价卖出,赚取差价。平准,则是由政府掌握和控制全国物资,低价买进,高价卖出,利归朝廷。
显然,桑弘羊的手从制造业伸向了流通领域。或者说,他已经不满足于金融和盐铁的垄断,还要建立天底下最大的商业网络,而且由帝国政府独家经营。
汉武帝不但收税,还要经营权。
这下子,民间资本的所有出路,以及工商业者发家致富的所有门路,便都被堵死了。帝国政府成了最大的甚至唯一的银行家、企业家和批发商。
如此垄断和霸道,就连爱国商人卜式也看不下去。也就在这年,由于发生旱情,汉武帝让巫官求雨。卜式却说:用不着求。只要把桑弘羊扔进油锅,天就下雨了。
天有没有下雨,不知道。卜式失宠,是事实。
桑弘羊的生前身后,则是骂声一片。骂得最凶的,是儒家。这非常怪异,因为桑弘羊打击的是商人。商人痛恨他不难理解,历来藐视商人的儒生骂什么呢?
何况经济问题从来就是儒家的短板,他们也只会扣道德帽子。而且骂来骂去,无非为富不仁,与民争利。
桑弘羊不屑一顾。
是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矿山、海洋、森林、原野等等,原本就是天子的。开放给民间,是让利于民。收归国有,则天经地义。何况皇上并没有把经营权捏在自家手里,而是交给国家,怎么能说是自私?
均输和平准也一样。物流和销售由民营改为国营,政府就可以进行宏观调控。不法奸商再也不能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怎么是为富不仁?更何况,通过国营商业增加财政收入,就不用加赋加税,怎么是与民争利?
桑弘羊底气很足。
其实,这里面未尝没有道德问题。比方说,只准国家赚钱,不准商家牟利,有道理吗?挑动群众互相举报,人人以邻为壑,很正义吗?政府说收税就收税,收不上来就动粗撒野,跟强盗有区别吗?
可惜,儒家根本就认识不到这些。
桑弘羊也理直气壮,因为他并没有以权谋私。他之所谋为国家利益,他之所护为中央集权,他之所求为富国强兵。
你要说他不道德,先得否定这三项。
然而问题的关键正在这里。国家利益,一定高于个人利益吗?中央集权,一定必须维护吗?富国强兵,就一定要让工商业者和中产阶级破产吗?
但是桑弘羊不会回答这些问题,汉武帝也不会。在他们看来,这些根本就不是问题,成问题的是那些巨商大贾。他们富可敌国,贵拟王侯,号曰素封(没有爵位的王侯),已经构成对政权的严重威胁。国家的经济命脉,又岂能掌握在他们手里?增加中央财政,只是改革的目的之一。防止民间出现财阀和财团,才是根本所在。
汉武帝要钱,更要命。
实际上,任何一个集权的社会,一个可能由集权发展为专制的社会,都不会允许民间资本形成规模,因为那会变成一种与绝对权力抗衡的力量。如果这些财团还涉嫌黑社会,那就不但要遏制,还必须斩尽杀绝了。
郭解之死,即因为此。
打掉地头蛇
郭解被杀,是在推恩令颁布那年。
这年其实还有两件大事,一是设置朔方郡(约今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西北部及巴彦淖尔盟后套地区),二是移民三百万人于茂陵。这两件事跟推恩令一样,都出自主父偃的建议。干完这三票,主父偃被杀。
至于郭解,则接到命令,要迁往茂陵。
茂陵在今陕西省兴平市,是汉武帝的陵墓,当时正在建设,同时还要建茂陵县。建县就要移民。只不过,这回迁过去的都是全国各地的大户人家。
主父偃的说法,叫“天下豪杰”。
豪杰就是豪强,也就是土豪劣绅地头蛇,包括强宗巨族和暴发户。据说,这些人招降纳叛,姑息养奸,与黑恶势力
结为死党,成为横行乡里的恶霸集团,甚至左右地方政治,危害性不亚于割据一方的诸侯王。
至少在帝国统治者的眼里,是这样。
这就要打击。对付诸侯的办法是釜底抽薪,分拆他们的封国。对付豪强的办法则是连根拔起,让他们到茂陵去。豪强们离开本土来到皇帝眼皮底下,根本成不了气候。诸侯失去豪强的支持,更只能是没毛的鸡。
很好!一举两得,左右开弓。
三百万人就这样背井离乡。按说,他们本应是并兼之家(大财阀),或乱众之民(黑社会),实际操作的标准却是家产三百万。也就是说,只要你富甲一方,不管是勤劳致富还是贪污盗窃,统统都是打击对象。
对!良莠不分,一刀切!
问题是即便按照这个标准,也没郭解什么事。他并不是富商,也不是豪强,司马迁则称他为游侠。侠,是因为扶危济困;游,则证明并无职业。只不过,郭解虽无一官半职,却有很多人甘愿为他奔走,还争先恐后。
郭解的工作,似乎就是行侠仗义,或者开了一家没注册的公关公司。他甚至曾经从轵县(轵读如只,在今河南省济源市)到洛阳去调解是非。他的能量也大,只要打声招呼,就可以让县里免去某人的差役。
这样的人,大约只能叫江湖老大。
那时朝野的界限并不分明,战国遗风也还在。不少名臣权贵,比如张良、季布、窦婴、袁盎、周亚夫,都或者自己侠义,或者结交侠士。总之,游侠不会因为身在草莽就不为人知,郭解的迁徙则连车骑将军卫青都被惊动了。
卫青说:郭解没那么多钱,不该在名单中。
汉武帝却一声冷笑:一介平民的权威之大,居然能让将军来替他说情。这样看,他们家不穷!
这就不但该走,而且该死了。
没错,汉武帝固然不喜欢他的臣民太有钱,却更不喜欢他们有影响。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有号召力的只能是皇上和帝国政府,岂能是平民或者游侠?
事实上轵县官吏把郭解列入迁徙名单,就因为他名气太大,不敢不上报朝廷。看来,县里的办事员虽不过蕞尔小吏,对圣意倒是心领神会。
郭解也只好走人。
然而他的好名声和好人缘,却再次帮了倒忙。郭解动身时,前来送行的不计其数,赠送的路费竟多达千万。关中的贤达豪杰,也都在他入关后抢着前来结交。
这个风头实在出得太大,足以让高层震怒。郭解的小兄弟们,也为他惹是生非。他们先是查出将郭解列入迁徙名
单的县吏,把他杀了。然后,又杀了他爹。这家人进京告御状,郭解的人又把上访者杀死在宫廷门前。
如此肆无忌惮,岂非挑战帝国的权威?何况一连三起谋杀,政府也不能置若罔闻。于是武帝下令通缉,郭解也被捉拿归案,准备老账新账一起算。
郭解有老账吗?
有。他铸过钱,盗过墓,杀过人。可惜查来查去,都在大赦之前,只能一笔勾销。
可是郭解的马仔,却又惹事了。
没有证据显示,郭解组织了黑社会性质的团伙。但仰慕他的人,却不少是流氓地痞小混混。他们往往自作主张为郭解办事或报仇,这回也一样。有个儒生,因为背后对郭解出言不逊,竟然被人杀死,还被割了舌头。
这事当然不是郭解干的,案发后凶手也不知去向,因此法官判郭解无罪。然而新儒家公孙弘却发表意见说:郭解不知情,比亲自去杀人罪还大。
这话看起来是混账逻辑,其实未尝没有道理。因为此案意味着郭解的声望和权势已经大得吓人,什么事情都不必他亲自出马,甚至不必让他知道了。
那么,普天之下谁能有如此权威?
皇帝。
请问皇帝能有两个吗?
不能。
结果,郭解被满门抄斩,罪名是大逆无道。
其实郭解何曾大逆不道!他反对过皇帝吗?没有。反对过政府吗?也没有。发动过武装叛乱吗?更没有。他千错万错,是不该成为地头蛇。金蛇狂舞,奈真龙何?
郭解只有死路一条。
其实郭解应该想得到这一天,他的父亲就是作为游侠而被杀的,时间是在汉文帝朝。汉景帝也不手软,只要听说某个地方出了豪侠,便会派人将其剿灭。比如济南的氏家族(读如闲),就亡于酷吏郅都之手。
很难说这些人是不是黑恶势力。也许吧,也许。但这根本就无所谓。帝国在意的不是他们恶不恶,而是强不强。任何力量只要形成规模,不管是白是黑,是善是恶,都不能允许存在。功高尚且不能盖主,况草民乎?
这就是帝国的逻辑。
其实豪强和游侠的存在,早就让帝国感到不安。想当年,周亚夫平定七国之乱,最担心的就是游侠剧孟。将剧孟收归帐下后,则高兴得有如收降了一个敌国。
一个游侠就等于一个国家,这还了得!
不是乱党,也是乱党。
实际上,法家早就提醒统治者要防范两种人,一是文士,二是武侠。在汉武帝的黑名单上,则还有巨商和豪强。
巨商和豪强会动摇基础,文士和武侠则会扰乱人心。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他们都是不安定因素。
对付的办法则不一样。对巨商,是断其财路,或只准小本经营;对豪强,是断其根基,让他们自生自灭;对文士,是另给出路,让他们追逐功名;对武侠,则是血腥镇压,绝不手软。至于他们是不是黑社会,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自己坐稳江山。
这就是汉武帝拳打脚踢频频出手的原因。
现在,诸侯王被削弱了,民间资本被遏制了,地方豪强和游侠乱党被打击了,汉武帝可以休息了吗?
不,他还要向政府夺权。
一国两府
汉帝国的政府首脑,是三公。
三公,就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是最高行政长官,太尉是最高军事长官,御史大夫是最高监察官和执法官。邦国时代,天子之宰为公,诸侯之宰为相,秦汉帝国则将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合称宰相。
宰相即三公,所以又叫相公。
三公之下是九卿,也就是政府部长。张汤担任过的廷尉,颜异担任过的大司农,都是。九卿未必只有九个,也可能九卿为正卿,之外还有列卿。
九卿和三公都有自己的施政机构。三公的叫府,也叫公府或相府。九卿的叫寺,也叫卿寺。皇帝的则叫宫,也叫皇宫。皇宫、相府、卿寺,各行其政。
事实上,皇帝、三公、九卿,有分工。皇帝是国家元首,宰相是政府首脑,九卿则是中央各机关部门长官。九卿的权力和地位与三公无法相比。三公坐而论道,九卿作而行之。三公是决策者,九卿是执行人。
其实就连皇帝,也没法跟宰相比。汉初,帝国的政务都由宰相负责。他们平时独立办公,如有大事则三公会议(一起讨论),再拿出方案交皇帝批准。皇帝五日一朝,只能说可说否,无异于橡皮图章。
可见,皇帝不是政府,宰相才是。皇帝的功能,跟西方的国会和现在的人大差不多。
职权不同,机关单位、工作班子和经费来源,也不相同。皇帝的是宫廷,政府的是朝廷;皇宫的职能部门叫尚,政府的叫曹;宫廷的经费来自工商税收,朝廷的来自田赋收入。田赋是大头,用作政府公款。工商税收是小宗,算是皇帝私房。宫中府中,泾渭分明。
这就是不折不扣的分庭抗礼了。而且,也意味着帝国有两个政治中心(宫廷和朝廷),两个权力中心(皇宫和相府),两种最高权力(皇权和相权)。这时最好的方案,莫过于君主立宪,虚君共和,皇帝世袭,宰相民选。退而求其次,则皇帝象征主权和统一,宰相管理国家并负政治上一切实际之责任,即主权在君,治权在相。
前一种选择是不可能的。后一种虽有可能,却未能形成制度。无论刘邦还是萧何,吕后还是曹参,都没能把这种关系规定下来。汉初无为,君臣倒是相安无事。武帝雄才大略,好大喜功,就必须向政府夺权。
夺权的主要对象,是丞相。
丞相在三公当中地位最高,不但金印紫绶,而且例为列侯,所以丞相又称君侯。丞相的权力也大,可以驳回皇帝的决定。比如西汉末年的丞相王嘉,就曾封还哀帝加封董贤的诏书,拒不执行,哀帝也无可奈何。
武帝本人,更是领教过丞相的跋扈。比如田(读如焚)任丞相时,几乎大权独揽。帝国的大小官员,统统由他提拔任命,以至于汉武帝忍无可忍地说:你老人家封官封够了没有?朕也想任命几个!
这种状况,当然得改变。
汉武帝的第一步,是用御史大夫来抗衡。
御史大夫银印青绶,同时也是副丞相,但不是丞相的副手和僚属,而是备位丞相。也就是说,丞相职位如果空缺,就例由御史大夫递补,故又称亚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