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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那些事儿·诸子争霸-第1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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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下来说句践,句践既平吴,乃率大军从好心人夫差留给他的两条运河北渡江淮,与齐、晋、宋、鲁等诸侯在徐州会盟,并向周天子进贡。周元王派人赏赐胙肉(祭祀专用肉)给句践,并封其为“东方之伯”,正式承认其诸侯霸主地位。越国灭周王名义上的伯父夫差,周天子不但没有责备,反而加封其位,真够窝囊的,看来这个世界还是拳头硬好使。

句践尝到了当霸主的滋味,随后开始学夫差,经营中原之地,先是开始兴建新都琅琊(今山东胶南),将触角伸到了黄河以北,随后率水军横行于江淮之地,耀武扬威,宋、郑、鲁、卫、陈、蔡、邾等君主以及淮泗流域十二国,纷纷前来朝贺。

可是,越国这连番的军事行动触及了同为江南强国的楚国在江淮地区的根本利益。楚惠王深感威胁,遂出兵跟踪越军,欲与其瓜分吴地。句践此时还没有和楚国打硬仗的打算,遂将淮水上游五百里地盘割让给楚国,又把吴国侵占宋国的土地归还给宋国,把泗水以东方圆百里的土地给了鲁国,算是用土地换取和平与诸侯对其霸主地位的认同。

这就奇怪了,句践干吗放着大好的地盘不要呢,难道他真的转性了?对此清朝历史学家顾栋高也提出了质疑,他说:“夫越既灭吴,与齐、晋诸侯会于徐州,天子致胙。方与北方诸侯争衡,岂有反弃江、淮之地以资勃敌之楚耶?”

对呀,为什么呢?

其实这一点恰恰说明句践在政治上确实比夫差老练多了。越国怎么说也就是个中小国家,在连续用兵吴国十年之后,其经济军事实力能否支撑它控制吴国所拥有的广阔地盘,恐怕要打上一个问号。毕竟在连年累月的战争后,不管是越国高层,还是吴越两地的百姓,都需要一个长时间的休养期,来恢复生产,恢复元气。如果硬要像夫差那样不顾自身实力,以超乎其可以承受的速度扩张,只会让整个国家不堪重负,而在内忧外患下全面崩溃。

主人死了,老虎在狂笑,开始啃食主人的尸体,并将吃不完的一条大腿,留给了另外一只来抢食的狮子。

当然,句践虽然不敢和齐晋楚等大国轻易爆发冲突,但对一些小国家他还是有实力控制的,毕竟他是春秋时代最后一位霸主,这个名分,来之不易。

公元前471年4月,邾隐公无道,越王句践发兵将其俘虏,立其次子公子何为君。10月,秦厉共公不遵越王号令,句践调动十万诸侯盟军,西渡大河进攻秦国。时值严寒霜雪,行军异常艰辛。秦国畏惧越国,越国也不愿真打。两军尚未列阵,秦国便主动承认错误,赔罪求和,句践乃还。越军将士喜悦不已,集体创作了一首《河梁》诗:

渡河梁兮渡河梁,举兵所伐攻秦王。

孟冬十月多雪霜,隆寒道路诚难当。

阵兵未济秦师降,诸侯怖惧皆恐惶。

声传海内威远邦,称霸穆桓齐楚庄。

天下安宁寿考长,悲去归兮何无梁。

——《吴越春秋·河梁诗》

这首充满了喜悦与淡淡哀伤的小诗,道出了越国人民爱好和平的心声,他们本以为大王在灭掉死敌吴国后从此就会和大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没想到这一切只不过是一个美梦而已。句践虽然没有如夫差那般野心夸张到骇人的地步,但他一如所有的统治者般,对战争和威名都有一种近乎狂热的喜爱——所谓“天下安宁寿考长”,只不过是老百姓的美好愿望而已。

是年闰十月,鲁哀公被三桓轻视,一怒之下逃往越国,得到越太子鹿郢的保护,鹿郢将其女嫁与鲁哀公,并欲助哀公讨回公道,三桓之首季氏重花财礼,得免。

公元前470年5月,卫国爆发奴隶起义,国内大夫趁机起兵讨伐那个喜欢讲江苏话的卫出公,卫出公逃往宋国,又派人前往越国,请求越王帮助平定内乱。一年后,越国联合鲁、宋,护送卫出公回国。卫国大夫以重兵把守城门,卫出公不敢入城。越军离开后,卫出公叔父自立为卫悼公。卫出公无法复位,最终死在越国,实现了当年卫大夫子之的预言。

公元前468年春,越王句践派使者曳庸出访鲁国,划定邾、鲁疆界,俨然国际警察。鲁国没了子贡这个外交达人(子贡已为卫相),打又打不过人家,只好越国说什么是什么。随后,句践正式迁都山东琅琊,并在此建造了一座方圆七里的高台以观东海。一抖起来就大兴土木,句践原来和夫差一个德行。据《吴越春秋》记载及后世史学家考证,越王迁都时一共带了八千名死士,三百艘戈船(越人于水中负大舟,又有蛟龙之害,故置戈于船下,因以为名),三万吴越移民,浩浩荡荡,何其壮观!

琅琊远离越国本土,应该属于陪都性质,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控制北方诸侯,维护中原霸业,其大本营还是在会稽。

是年4月25日,三桓之首季康子死。哀公借吊丧之名返回鲁国,是年8月,又图谋借助越国力量扫除三桓,遭到三桓反击,避居于邾国,然后又逃回越国,这年也是《左传》记载的最后一年。

第二年,越王句践又发兵进攻三桓,护送鲁哀公回国。但是,鲁哀公依然徒有虚名,不久后郁闷死去。

这个时候,越国的势力范围已南抵闽中,西接鄱阳,东尽大海,北邻齐鲁,土地之博,至有数千里;人徒之众,至有数百万人。句践的霸业,达到其人生的最顶峰。

可惜,这个世界上并没有万岁之君。一个人活着的时候或许可以凌驾于万人之上,但面对死亡,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上天并不会因为某人的地位而多增加他一秒的时间。公元前465年11月,越王句践病逝。临死之前,句践对太子鹿郢说:“寡人在这个世上所建立的功业,不可谓不大,但你要记住,争霸容易,保住霸业就很难了,稍有不慎,就会落得吴王夫差一样的下场,小心,小心,小心,小心……”说完就离开了人世。

两千多年后,越王句践自作用剑和吴王夫差自作用矛先后在同一个地方(湖北江陵望山)出土,又在同一个博物馆展厅相对陈列,供游人观赏。

有意思的是,就如这两把武器主人的命运一般,吴王夫差自作用矛锈迹斑斑,越王句践自作用剑却寒气逼人,光亮如新。

更有意思的是,这两个生前的死对头恐怕做梦也想不到,他们随身佩戴的武器,会在他们死后数千年,在相隔不到几百米的地方出土,又在相隔不到数米的地方展列。如果器亦有灵,恐怕也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破框而出,代替他们的主人,再打上个三百回合吧!

写到这里,我似乎觉得好像还有什么东西没有交代,对了,本剧还有几位重要人物的结局没有介绍呢!不得了,几位主演开始发脾气抗议了,小生得赶快收拾心情,再坚持写个几千字,切切不能厚此薄彼。

范蠡,范蠡的结局如何呢?

他走了,挥一挥手,带走无数片云彩。

因为他记得老师计然曾跟他说过的一句话:“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荣乐。”

对于老师的这句话,范蠡深信不疑,更何况他和句践朝夕相处了二十几年,句践是什么样的人,他最清楚。

再说,范蠡本是一个楚人,给越王干活属于雇佣兵性质,对于越国的兴衰,他并没有历史责任,也没有特别深厚的感情。

这一点,范蠡和伍子胥不同。伍子胥是个性情中人,有仇必报,有恩必还,即使为此失去性命也在所不惜;而范蠡则是个冷静的智者,他所作出的所有选择只顺从理智,从不感情用事。

换句话说,伍子胥是个热血派,范蠡是个哲学家。

一个哲学家,一个冷静的智者,往往对于自己的人生是很有规划的。范蠡既然帮助句践复仇称霸,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政治抱负。剩下的时间,他打算转换跑道,重新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去经商,挑战人生另外一个高峰。

这很好理解,就像现在大公司的高管,在一个地方待腻了,就换一个心情,换一个地方,重新开始。有真才实学的人,到哪都有饭吃。

像范蠡这种“花心”的人,是绝对不会在一棵大树上吊死的,他需要在各种不同的领域获得成功,寻求各种不同的刺激。

而且,一个人给人家“打工”打久了,都会想自己当老板,范蠡现在就想自己当当老板,这样就不用每天打卡上班,提心吊胆,看老板的脸色行事了。

于是,范蠡找到句践,要炒老板的鱿鱼,他说:“现在大王既已报仇雪耻、功成名就,就不再需要范蠡了。而且我身居相位,时日已久,紧绷的神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所以请大王接受我的辞职,给我永久的放假吧!”

句践本来就对范蠡文种这些大功臣不放心,怕他们功高盖主。现在范蠡主动要求放弃权位,句践当然求之不得,但是身为春秋最佳男演员,当然还是要好好展现一下演技,将表面功夫做足。

于是句践故作哀伤,挤出几滴眼泪,假意挽留说:“天下的诸侯都肯定你,越国的百姓都信任你,寡人的霸业也需要你。现在你说要离开我,将要去远方,寡人就再也没什么可以依靠的了。范大夫,求求你,不要走,请你不要离开我……”

范蠡说:“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大王,你就让我走吧!”

句践接着演戏:“不行,你留下来,我把国家分一半给你,你非要走,我就杀你全家!”

范蠡说:“既然决定要走,就再也没有什么牵挂,你要杀就杀吧!”

句践见范蠡去意已决,遂不再演下去,说:“好吧,你走吧,寡人会想念你的。”

范蠡躬身道:“请大王自勉,范蠡就此告辞!”说完收拾包袱,带上西施,乘一叶小舟,出三江,入五湖,只羡鸳鸯不羡仙,泛游天下去也。

范蠡终于走了,他的背影为世界留下一个传奇,他的歌声在烟波浩渺的太湖上飘荡:

走吧,走吧,为自己的幸福找一个家……

以上是小说家的写法,历史并没有那么浪漫。事实上,西施并没有跟范蠡走,而是被越夫人抢先一步派人扔到大江里去了,还编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此亡国之物,留之何为?”这个理由很滥,估计越夫人是怕西施的美貌对自己的王后之位产生威胁,所以把醋坛子给弄翻了。(此记载见先秦典籍《墨子》)

另外,范蠡走的时候也不会只乘一叶小舟。他在越国当官那么多年,估计在吴国也抢了不少,一定积累了巨大的财富,没有几艘大船根本搞不定。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范蠡是个大生意人,没有一点本钱怎么可能起家?你不要跟我说范蠡天纵英才,可以在短短几年的时间内从一个穷光蛋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大资本家。

另外,史记上说范蠡曾三致千金,两次散尽家财,从头再来,此言不可信。估计范蠡是使用“欲先取之,欲先与之”的生意经,分些好处给顾客,做口碑来的。你要说他高尚到把所有钱财统统散光,我不信。

接着我们来说说范蠡到底是怎么发家的。据说他离开越国后,乘船来到齐国,改了个稀奇古怪的名字叫“鸱夷子皮”,据台湾历史小说家高阳的推测,范蠡取这个名字是因为鸱夷是用牛皮或马皮做的酒囊,用得着时,虚能受物,腹大如鼓,用不着时,可掩而藏之。范蠡以此自况,正就是君子用行舍藏的意思。

这个理由说不通,范蠡这个人高调得很,即使到了齐国,也还不断地在出风头。他先是在海边开了个养殖场,靠养鱼贝珍珠大发其财,很快赚到了几十万钱。齐国人看他如此厉害,就请他来当官,主抓经济。但是范蠡当官没几天,就觉得这个工作没有挑战性,遂辞官不做,跑到经济开发区陶地(今山东定陶),又换了个名字叫“陶朱公”,先做牛羊买卖,后做高利贷生意,没过多久,家资积累到上亿,一跃成为比尔·盖茨级的人物,最终与在晋国盐池贩盐的猗顿以及卫国的官僚资本家子贡,并称春秋三大富豪。

范蠡的又一次成功,得益于他最终找到了赚钱的最快法门——放高利贷。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吃金融业螃蟹的商人,暴富,自然变得无比简单。

接下来我们看看文种的结局。

文种这个人,又和范蠡不同。他没有经济头脑,除了读书当官,其他什么都不会,所以范蠡可以想走就走,他却不能走,也舍不得走。

其实,范蠡在临走之前,也曾经劝过文种,说:“人生命运有盛有衰,幸运至极必遭厄运。能够懂得进退之道,而又不失正义的人,才是一个真正的贤人。所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句践这个人,脖子长长,嘴巴尖尖,看人像鹰,走路像狼,可以共患难,不可同富贵,你也走吧,否则早晚性命不保。”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范蠡轻轻松松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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