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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高悬,江风猎猎,伍子胥牵着王孙胜的小手,孤独的白发随风飘扬,转过头,已是泪流满面。
伍子胥过了大江,来到吴国境内。这一路盘缠已经用尽,他和王孙胜只得忍饥挨饿一路疾行,挨到江苏溧阳市的濑水岸边,两人终于再也撑不住了。
一路颠簸,一路饥饿,一路担惊受怕,身心已经疲惫到了崩溃的边缘,现在他们最需要的,就是一口饭。
突然,伍子胥眼前一亮,只见前面濑水岸边,一个瘦小清秀的女子在急流中一面浣纱一面唱着小曲儿,素白的轻纱下雪白的小腿若隐若现,欢快的歌声伴着潺潺的流水,让饥肠辘辘的两人躁郁的心情顿时平静了不少——
光阴一去快如梭,
人生在世能几何?
不求富贵求安乐,
每日溪边浣纱罗。
不过伍子胥现在可无暇欣赏小腿和音乐,他的眼睛死死地盯在了浣纱女身边竹筐里的便当上,再也移不开了。
他很想上前要饭吃,可惜面子上又实在过不去——唉,没想到我堂堂七尺男儿竟然沦落到向妇人乞食的地步,悲哀啊!
伍子胥向前走了几步,又紧握拳头退了回来——万一,万一她把我当成流氓怎么办?那我可跳进长江也洗不清了!
一口饭难倒英雄汉,介子推割肉,秦琼卖马,杨志卖刀,落魄的凤凰不如鸡呀!
终于,还是面包战胜了面子,伍子胥鼓起勇气,走上前去,结结巴巴地说道:“姐姐,可以给我点儿吃的吗?我的肚子实在饿得不行了!”
那浣纱女低头害羞地说道:“我一个人与母亲生活在一起,年近三十尚未出嫁,从小到大,从未和一个男人亲近过,我的饭可不能随便给你这个陌生男子吃,传出去就不好了。”
伍子胥说:“姐姐此言差矣,救济一个境遇窘迫的人少许饭食,怎么会招来闲言闲语呢?”
那女子抬起头来,只见身前立了一个高大男子,一袭白衣,满头白发,分明是个老头,当下气坏了:“讨饭就讨饭,你这人年纪一大把,干吗胡说八道,明明是个老头儿,却开口叫我姐姐,你羞也不羞!”
伍子胥一愣,哭笑不得,赶忙拨开长发,露出俊朗的面容,笑道:“姐姐误会了,我虽遭变故白了头发,年纪却是不大,你看清楚了?”
那女子一看不要紧,心脏顿时扑通扑通跳了起来。
剑眉星目,气质卓然,高大的身躯雄伟挺拔,飘然的白发更显英姿,满脸的风尘遮不住骄傲的神情,历经磨难的面庞更添几分成熟的魅力!天哪,这世上竟有如此完美的男子,哦,,我要晕了!
“姐姐,你怎么了,别生气别生气,大不了我不吃就是!”伍子胥拉起王孙胜,慌忙离开。
“站住!算了,你吃吧!”说着那女子打开装便当的竹筐,盛上饭和汤,直身跪地,庄重地递给伍子胥,然后躲在一旁,偷眼瞄他。
伍子胥被那女子看得有点不好意思,只吃了两碗就不吃了,女子说:“先生还有很远的路要走,为什么不饱吃一顿呢?”
伍子胥不再客气,狼吞虎咽一番,站起身来说:“蒙姐姐活命之恩,恩在肺腑。跟你说句实话吧,我是个通缉犯来的,要是别人问起来,你千万别说碰过我,好吗?”
女子的心顿时拔凉拔凉的——我的命好苦啊,一辈子从没动过心,好不容易碰上一个帅哥,偏偏又是个通缉犯,看来此生我和他是有缘无分了!
伍子胥见女子面如土色,不发一言,忙道:“姐姐你又怎么了,别怕,我虽是个通缉犯,却是遭人陷害,并不是个恶人,只要你就当没见过我,那就什么事儿都没有!”
女子凄然叹道:“唉!我单身了三十年,一直以贞节自勉,不愿嫁人。刚才我怎么可以跟一个陌生男子聊天,还和他一起吃饭呢?这已逾越礼仪,亏损妇道,我自己也不能容忍,你走吧!让我自己冷静一下!”
伍子胥欲言又止,只好躬身拜了一拜,告辞离去。
待伍子胥走远后,那女子才颓然委地,望着溪水中自己顾影自怜:“想我孤苦半生,一直孤芳自赏,没想到今日却被一个不知姓名的陌生男子打破了古井无波的心湖,几乎不能自持,可怜,小女子我好可怜啊!”说着浣纱女站起身来,脱去鞋袜,工工整整地摆好,以纱裹身,抱起一块大石,纵身跳进了湍急的流水之中。
伍子胥方走不远,心下惊颤,感觉不对,连忙跑了回来,但见流水潺潺,只有岸边那女子的一双鞋袜,冷冷清清地摆在那儿,无言地诉说着刚才发生的一切。
“天哪!”伍子胥一声长叹,感伤不已,咬破手指,在溪边的大石上血书道:“尔浣纱,我行乞;我腹饱,尔身溺。十年之后,千金报德!”写完后,伍子胥又怕被别人发现,用土将石头埋了起来。
十年之后,伍子胥功成名就,袭破郢都返回吴国时路过此地,想起旧事,挖出大石,上面的血字历历在目,居然没有一点磨损。子胥守信,将千两黄金投入濑水之中,至今名其水为投金濑,或称“黄金港”。
这个故事就是“千金小姐”的由来。
关于伍子胥投入的千两黄金,后来还真有人在濑水中捡到过。据专家考证,这种玩意叫做“郢爰”,乃是楚国的金币,也是我国最早的黄金货币,不过现在估计早已被人捡光,想做发财梦的读者恐怕要失望了。
子胥东奔,乞食于此,女分壶浆,灭口而死。
声动列国,义形壮士,入郢鞭尸,还吴雪耻。
投金濑江,报德称美,明明千秋,如月在水。
——唐·李白《浣纱女碑铭》
吴国都城梅里,繁华的闹市人流熙攘,一个素袍白发的高大男子披散着头发,光着双脚,满脸污秽,沿街乞讨。
这个男子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的主人公白发魔男伍子胥。
他这副模样,倒是有几分像金庸大侠笔下的丐帮帮主洪七公,怪不得后世乞丐们找了伍子胥做他们的祖师爷——这三百六十行每一行都大多喜欢追求一个名人效应,比如木匠尊鲁班为祖师爷,屠夫尊张飞为祖师爷,唱戏的尊唐明皇为祖师爷,就连色情产业都找了个吕洞宾当祖师爷——他们当然不管别人答不答应,只要能沾得上边,越有名越好。
莫名其妙成了丐帮的祖师爷,恐怕两千年前的伍子胥无论如何也是想不到的吧!
不过,伍子胥怎么说也是一个堂堂的大帅哥,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呢?
原来他在吴国无亲无故,根本找不着人帮他引荐,所以只好假装癫狂,吸引有心人的注意。
或许是世道太乱,无家可归的乞丐太多,所以根本没有人注意他,过往的路人偶尔还瞥下一丝鄙夷的目光:高高大大,好手好脚的,做什么混不了一口饭吃,偏要去做乞丐这种没有一点儿技术含量的低下工种,真丢人。
落得如此地步,伍子胥一定郁闷死了吧!换做是秦琼杨志,恐怕这个时候就要凄凄惨惨地开始卖自己的祖传宝物了——他身上不是还有一把父亲伍奢留下来的七星宝剑吗?
伍子胥偏不,这是父亲留给他的唯一遗物,就算饿死也不能卖。
于是,他决定吹箫卖艺!——不是说我乞讨一点儿技术含量都没有吗,那我就给你们展示一点儿高难度高技术的东东!
“第一个节目,自创曲演奏。词曲:伍子胥,演奏:伍子胥,演唱者:芈胜。”王孙胜用他那稚嫩的童音给伍子胥报起幕来。
伍子胥取出一支竹箫,呜呜地吹了起来,王孙胜在一旁唱道:
伍子胥,伍子胥,跋涉宋郑身无依,千惊万恐凄复悲!父仇不报,何以生为?
伍子胥,伍子胥,昭关一度变须眉,千惊万恐凄复悲!兄仇不报,何以生为?
伍子胥,伍子胥,芦花渡口溧阳西,千生万死及吴陲,吹箫乞食凄复悲!身仇不报,何以生为?
箫声哀切,幽怨动人,人们开始争先恐后地往破帽子里扔零钱,可惜伍子胥在楚国有名得很,在吴国却是没啥知名度,围观的人一个也不认识他。
几天下来,伍子胥钱赚了不少,可是他依旧很郁闷,因为他真正目的没有达到。
他真正的目的,是要见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吴国的王,吴王僚。
不过要见吴王僚可不是那么容易的,这得需要一个帮他穿针引线的人。
这才是伍子胥这几天辛苦作秀的真正目的。
皇天不负有心人。几天后,这个人终于出现了,他就是管理吴国农贸市场的城管队队长——被离先生。
被离先生的日常工作,就是维持市场秩序,还有收收税什么的。除了本职工作外,他还有一个业余爱好,那就是喜欢给人看相。所以,一看到伍子胥的时候,他立马惊呆了,心想:“我被离一辈子给人看相,阅人无数,却从来没有见过这等奇貌,莫非他就是传说中的异国亡臣?”
“星探”被离马上将此事禀告给了吴王僚,说:“我在市场上看到了一个鹤发童颜的江湖高人,大王您一定有兴趣见见他。”
吴王僚大喜,连忙召见伍子胥。
被离于是带着伍子胥一起进宫谒见吴王僚。吴王僚一见伍子胥,就被他的雄伟相貌倾倒了。看来不管男人女人,大多都是外貌协会的,长得帅就是好啊。两人一聊就是三天三夜。
吴王僚对这个白发酷哥欣赏之极。当他知道伍子胥对楚国君臣恨之入骨,便一口答应兴师伐楚,为子胥报仇。
眼看伍子胥的愿望就要达成,突然跑出一个人来唱反调。
这个可恶的第三者就是吴王僚的堂兄,公子光。
公子光为什么要阻挠这件事,倒不是因为他胆小怕事不敢攻打楚国,而是因为,他也看上伍子胥了,他要这个智勇双全的白发魔男帮助自己干掉吴王僚。至于伍子胥报仇的事情,他公子光一样有力量帮伍子胥达成,并且做得只会比吴王僚更好,更漂亮。
公子光为什么一定要如此灭绝人性干掉自己的兄弟呢,这事儿还得从头说起。
从头说起的话,这事儿就得扯得远喽。为了说得足够清楚,咱们有必要把时光再往回拨两千年,将吴国的祖宗十八代拉出来说道说道。
第三章 嗜血的王冠
壹 遥远的传说
要讲述白发魔男伍子胥的复仇之路,吴国的历史是绕不过去的。吴国那段艰辛的建国史,就是吴人养成刚烈不屈、轻死好勇性格的根源所在。
话说很久很久,久得无数久以前,大概在公元前23世纪左右,有邰氏部落酋长有个女儿叫姜原,是三皇五帝之一的帝喾(音库)的正妻。一日,姜原MM出外郊游,偶然发现地上有个巨大的脚印,很好奇,就走近去认真观赏,看着看着她心中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兴奋感,情不自禁伸出脚来踩踏下那个脚印。这一踏不打紧,姜原突然觉得全身颤抖,一阵暖流通过身体,充满异样的感觉。
结果事情大条了。姜原一回家,就发现自己居然怀孕了。姜MM很害怕,担心自己会背上淫荡的罪名,连忙跑去找族里的巫师询问。巫师作法通神了一番,回答说:“你本来是个纯洁的女孩儿,但是你踩踏了天帝的脚印,所以天意决定要你怀孕并生下这个孩子。”
十个月之后,姜原与大脚印的小孩出生了,是个大胖小子,长得肥嘟嘟的,一点儿不像天帝。
姜原认定这个婴儿是个怪物,把他扔到大街上,但经过那里的牛马发现他后,都吃惊地掉头就走,非但不踩他,连靠近都不敢。姜原于是又将小孩扔到山里,正巧赶上树林里有许多砍树的人,所以只好挪了个地方,把他扔在结了冰的湖面上。姜原心想,现在你这个怪物活不了了吧,没想到这时天上突然飞来无数大鸟,它们张开翅膀盖在婴儿身上,结成一个天然大被,为他保暖。姜原觉得这太神异了,就抱回来将这孩子养大成人。由于起初想把他扔掉,所以就给他取名叫弃。
这个故事显然是个神话,踩脚印都能生小孩的话,那还要男人做什么!原始社会男女关系混乱,人们就像兔子一样可以随意交配,孩子他爹比较难认定,事情说不清楚了,只好编一个神话来糊弄人。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自己这一家乃是应运而生,老天爷的后代,自然可以高人一等当上天下之主。这样一来,那些老百姓们也只好抬起头来斜向上四十五度角羡慕敬仰乖乖听话的份儿了。
不管小朋友弃是不是什么神仙与人的杂交品种,但他却是个神奇的天才儿童。据说他从小精通植物学,经他种出来的桑麻、五谷都长得极为茂盛。长大后,他又开始考察山林、川泽、丘陵,研究不同土质和地势,最适合种植什么样的农作物。不久,弃就成为远近闻名的种植能手、农业专家,各地的粉丝都慕名前来,找他签名、请教。
当时尧帝执政,因遭受洪水的灾害,老百姓漂流失所,纷纷迁居到高地聚居。尧帝听说弃这个小伙子精于农业,于是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