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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柄大明-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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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就等着两位的好消息了,有什么情况,放鸽子通知我就行了。”陈风说道。

第123章 强盗(求首订)

    就在这时,陈风突然听到外面传来了轻微的马蹄声,而且,似乎还有很多人的脚步声,数量上,至少有二三十人。

    脚步声很杂乱,正在向他这边靠近。

    那是什么?

    定窑离曲阳城很远,离定州就更远了,这也是当初老刘头选择在这里烧瓷器的原因,这里几乎不会被人发现。如果拙赤带着陈风,不是因为躲避大雪的话,也不会来到这里。

    所以,现在居然听到了很多人的声音,由远及近,这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陈风眉头微皱,刘四二已经看到了,说道:“恩人,放心吧,我们一定在一个月内,把这个水泥试制出来。”

    刘四二猜错了,他以为陈风是在对水泥的事发愁呢。

    陈风的五官比常人敏锐一大截,这也是他能够首先听到声音的原因,而其他的人,反应就要迟钝了。

    就在这时,外面已经传来了一个洪亮的声音:“里面的人听着,赶快交出一千两银子来,否则,我们就把这里都屠了!”

    打劫的,强人?陈风一瞬间想到。

    就在这时,老刘头一阵慌乱,说道:“恩人,您先离开吧,我们抵挡一阵,银两都在床下面放着,您把银两都带走。”

    陈风摇了摇头:“我们不能走,先出去看看。”

    官府都不敢把自己怎么样,居然有强人来收保护费了,一千两银子?想要来拿,也得看看有本事没有!

    陈风一转身,向外走去。

    自从学武之后,他还没有一次真正地与人过招,这次,就来了强盗,擒贼先擒王,只要把强盗头子抓住,那就好办了,以他的身手,他还是很有信心的。

    “一定是盘踞在虎山的那伙强人,从今年年初出现的,附近的几个村子,被他们打劫过。”刘四二跟着陈风一边向外面走,一边说道。

    “官府为什么不管?”陈风问道。

    “官府?”刘四二说道:“官府欺压我们百姓,可以多捞点好处,去打强人,弄不好,自己还有损伤,他们才不去呢。”

    元朝末年,兵火四起,一小伙盗匪,根本就没有人管,正是为虎作伥的时候。

    两人一走出来,就看到外面的工人们也都惊慌失措,不知该怎么办,再向远处看,也就是二三十人的歹人,为首的骑了一个高头大马,手拿一柄长刀,倒也威风。

    其余的小喽啰,好多连兵刃都没有,拿刀的是少数,拿长枪的也不多,一半都是拿着长棍,就这样的一支人马,居然也敢跑出来打劫,而且,官府还不管?

    人们面对这种情况,很多时候都是惊慌失措,只知道逃跑,殊不知,己方一百多人,如果奋力一击,擒获他们不一定,但是,打跑他们,绝对没有问题。

    一眼望去,马上的那个人,穿戴整齐,还挂了套背甲,威风凛凛,像模像样的。

    “对面的人听着,只要你们交出一千两银子,我们立刻就走,否则,这个瓷窑,以及你们这些人,全都会被我们屠个干干净净。”一个小喽啰在前面喊道。

    陈风扫了一眼,自己身边的人,看到这些强盗过来,大部分都有些害怕,但是,也有少数几个人,不退反进,他们的身子在挪动着,慢慢地向着木棍的方向靠拢。

    他还是比较满意,果然,这些人也是有保护这里的意识的。

    乱世之中,吃口饭都成问题,否则老刘头怎么会冒着危险来烧窑。而现在,这里规模越来越大,招收的这些人,本来在家里都吃不上饭,到了这里,每个月都能拿到一笔不错的工钱,养家糊口。这个时代的人,大多数都是很质朴的,他们心里,已经有一种要保护这里的欲望。

    只要让他们看到对面的强盗其实是外强中干,其实,他们都能够拿起武器,保卫这里。

    看来,自己得给他们做个榜样。

    陈风慢慢地向前踱着步子,一边走,一边显示出害怕的样子来。

    “各位好汉,我是这里管事的,你们要的一千两银子,太多了,我们这里没有啊。”

    看着这个年轻人手里没有任何武器,还有些害怕的样子,小喽啰说道:“一千两就是一千两,少一文也不行!”

    说完,他挥舞了一下手里的木棍,虎虎生威,山寨里的兵器还不多,没有打造完毕,但是,他腰间胯着腰刀,就足以证明他的身份还比较高了,而且,他还多拿了根木棍,就这根木棍,就已经敲破过几个人的脑袋了。

    “我们这里,只有三百两,各位好汉,你们先把这三百两拿走,怎么样?”陈风继续说着,又走近了几步。

    其实,打劫普通的一个村子,都搜不到三百两银子,他们也是最近听说,这里的瓷窑又开张了,还雇了很多人,就觉得这里是块肥肉,现在一听,对方居然有三百两银子,看来,这次出来,还是大有收获啊。

    当然,他们是不会这么轻易地改变要求的:“这三百两,我们立刻就拿走,宽限你们三天,准备好剩余的七百两。”

    听到这话,老刘头就似乎猜出了陈风的主意,先给他们三百两银子,然后,再凑七百两,还是通知官府,就待下来再说了,不过,看这些强人的样子,还是再凑七百两比较合适,破财消灾吧。

    幸好今天有恩人来了,否则,自己这祖孙俩,还真不知道怎么应付这个场面。

    刘四二就不同了,虽然他年龄不大,两只拳头已经攥了起来,随时准备冲上去。哪怕是一枚铜钱,也是他们辛辛苦苦地赚来的,现在就这样地被对方拿走,真是不甘心。

    还不如,跟他们拼了!刘四二很想立刻就上去,但是,恩人又说了那样的话,他只能这样呆着。

    工人里面,常家两兄弟,都做好了准备。

    常遇春是两个月前,从老家逃难到这里之后,在瓷窑里干苦力的,虽然干得是力气活儿,但是,常遇春对这份差事已经很满意了。每个月能够拿到半吊钱,管吃住,这半吊钱,几乎就都剩下了。所以,一个月前,他的堂弟常聚,也前来投奔他,两人一同在这里干活儿。

    稳定的活计,按时发放的工钱,老板也从来不苛薄他们。因为都是穷人出生,所以,他们俩在这里干得非常卖力。

    今天,看到强人来了,顿时存了保护这里的念头。

    就在他们准备动手的时候,在瓷窑里从来没有见过的人,自称是这里的负责人,开始与这些强人交涉。

    听到要给这些强人三百两银子,常聚驽了驽嘴,有些不屑。但是,却看到了堂兄常遇春的眼神,好似是要自己准备好动手。

    都要交银子了,还动手干什么,常聚还是有些不满,但是,再一扫去,却看到了另一番景象。

    陈风慢慢地靠近了一直在叫嚣的那个小喽啰,突然,他动手了。

    气运双腿,右脚向后蹬地,身子仿佛离弦的箭,五步远的距离,一瞬间,就来到了小喽啰的前面,接着,那个刚刚由趾高气昂变成目瞪口呆,不知如何反应的小喽啰,就感觉到两只手腕一阵剧痛,随后才听到咔嚓两声。手腕已经被硬生生地掰断了。

    顿时,他痛得大叫起来。

    惊变陡然发生。

    两边的人,似乎全看傻眼了。

    瓷窑的人,都以为这是要和平解决,用银子换安全了。他们谁都没有想到,这个今天刚刚到瓷窑的人,刚才说的话,居然都是在吸引对方的注意力。但是,一转眼工夫,就已经让那个小喽啰,疼得哭爹喊娘,而那个小喽啰手里的木棍,居然到了他的手里。

    强盗一伙人,更是没有反应过来,嘴巴都张大了。那个小喽啰,能够代表他们交涉,不是他们这里面功夫最高的,却是反应最迅速的,怎么他连反应都没有,就被人一招制服了。

    陈风可不会等他们反应过来,刚才,连着使用了已经到达三层的气功,小擒拿手的功夫,在拿到了木棍之后,立刻气运双手,灌入木棍之中,接着,用力一跃,向着小喽啰身后的那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家伙,横扫过去。

    只要把这个装逼的家伙干下来,就这些小喽啰,每人一口吐沫星子就淹死了。

    马上的强盗头目,反应也很迅速,拎起自己的长刀,横向挥舞,准备将那杆横扫过来的木棍,砍为两段。

    骑兵对付步兵,优势是很大的,因为,居高临下,下面的人想要攻击,那得跳起来,除非有足够长的长枪,而上面的人,随时都可以向下砍,还能够利用重力势能。

    就在他将长刀挥舞起来的时候,却发现,那根木棍,突然改了方向。

    糟糕,上当了。

    长刀挥舞起来,是比较有力度,但是,惯性也大,不等刀势用老,就改变方向的话,虎口不会震裂,也会震得发麻。

    强盗头目就在用力改变长刀的方位的时候,那根木棍,已经向着他胯下的那匹骏马的肚子上,使劲地戳了过去。

    古语就有,射人先射马,而现在,则是打人先打马!陈风早就想好了战术。

    “嘶”马儿吃痛,长鸣起来,同时,两条前腿,也开始向上翻踢,马的身子,就直了起来。

第124章 猛人常遇春

    要论控马技术,汉人是远远赶不上从小就生活在马背上的游牧民族的,虽然现在蒙古人已经有些腐化,但是,马上功夫犹在。

    而大部分的汉人,也就是能够骑马而已。

    能够骑马,和能够在马上作战,那完全是两个概念。只会骑马,那马就是个交通工具,真的打起仗来,也就是个马上步兵。

    现在的这个强盗头目,看来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他在马背上,使劲向下压马身,马身没有直立起来,居然又重新落回了原位,而且,这匹马还算是够意思,没有受惊。

    此时,陈风自然不会给他第二次机会,刚刚回到地面上,再次跃了起来,这次,可是实打实地打对方的后背。

    听到身后一阵风声,强盗头目来不及回头,将手里的长刀,向后背一送,准备挡住那只木棍。

    “咚!”木棍击在了长刀的刀柄上,强盗头目心中一松,还好,挡住了。

    但是稍后,他就感觉到,后脑勺上一阵剧痛传来。

    持棍搏击,在技不在力。以棍击人,最有力的地方是在棍尖和离棍尖约一尺内的一段棍梢中。而且,棍是有弹性的,陈风刚才,就是虽然棍身被挡住了,而棍梢,借助弹性,刚好狠狠地弹了强盗头目一个后脑勺。

    这灌注了陈风气功的一击,可不是那么轻易躲过的,陈风这一下,直击的他头昏欲裂,大叫一声,从马背上就摔了下来。

    “动手!”常遇春大叫一声,拿起旁边的木棍,从己方的人群里,冲了出来。

    常聚看到这情况,也已经立刻反应过来,没有半点害怕,相反,还比较兴奋,也抄起了木棍,冲了过去。

    看到这情况,其余的工人,也都醒悟过来,纷纷抄起旁边的家伙,都要冲上前去。

    相反,强盗这边,看到头目被打下马来,又看到人数超过自己的人冲了过来,顿时,己方的士气就馁了。

    也不知道是谁,拔腿往回跑,其余的小喽啰,也都跟着拔腿向回跑去。

    这么简单,就把强盗打跑了?

    常遇春脚下生风,很快就追上了落后的一个倒霉的家伙,一棍就打在了对方的天灵盖上,只一下,对方就开了瓢,扑腾一下,趴在了地上,没知觉。

    这个小喽啰,手里的武器可不是普通的木棍,而是一柄长枪。

    常遇春干掉了这个小喽啰,拿过了长枪之后,立刻变得更加勇猛,他健步如飞,手中的长枪,仿佛也有了灵性,更加嗜血。

    没走两步,常遇春就追上了另一名小喽啰,两手没有丝毫犹豫,向前一刺,就将长枪刺入了这名小喽啰的后背。

    “扑哧!”枪尖扎入小喽啰的身体,一股鲜血喷了出来,他再一用力,就将长枪拔了出来,不理会那具逐渐冰冷的尸体,再次向前冲去。

    常聚跟在他后面,也是勇猛无比。

    跟在常聚后面的,就是刘四二,这些人敢来打劫,都该杀!

    等到其余的人追上来的时候,有几个人,已经停下了脚步,不觉地呕吐起来,谁都没有想到,这个在瓷窑里看起来忠实厚道的青年,杀起人来,居然连眼都不眨一下。

    由于陈风的穿越,历史在这里发生了改变,常遇春已经提前显露出了他勇猛的一面来。

    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打仗的,大部分人第一次上战场,见了血,都会显露出人性怯懦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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