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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仕途-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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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光捋了捋须子,道:“据说是由介甫之弟和甫带领一些王家子弟回来。”

    “哦。”沈欢点点了点头,“和甫”是王安礼的字,对于王安礼,沈欢印象还是比较好的,虽然只是在他们离京时见过一面,但是此人与他哥哥王安石大大不同。就是在《宋史》里,关于他的描写也要评价高一点。至少在为人处事上,他就比王安石要和睦得多,也比较公正缓和,不似王安石那样令人难以接近!

    司马光与王安石是好友,对于小上几岁的王安礼也是熟得很,因此说起他来比较和气:“子贤,和甫已经派人给老夫送来信件,信里写得很清楚,这次回来他们最主要的事就是商定与你地婚事。若有可能。最好能让你们尽快成亲。”

    “成亲?”沈欢大是瞪眼,“老师,之前不是说先定亲么,怎么又有成亲一说了?”

    司马光笑道:“现在已经是十二月了。回来可以尽快定下亲嘛。等过完年,你又长了一岁,也该是成亲的时候了!子贤,过完年你十八岁多了吧?现在令堂是不是急着要抱孙子了?哈哈,其实老夫也极想抱一抱你的儿子的!”

    沈欢更是哭笑不得了,从定亲到成亲,现在又一步要达到有儿子的地步了!好像一切都只要说说就可以似的。他有点慌了。难道真要十几岁就成亲?虽然说已经有了入乡随俗的打算,但真要涉及一些观念,又一时难以接受了。在后世,这等年纪,连登记都没有资格吧!现在呢,人家都已经谈到生儿子的地步了!

    看着一脸正色的司马光,沈欢只有叹了一口气,古代平均年龄差后世许多,因此早婚早育极其正常,男子一般十七八岁就成了亲。女子更早,基本上是十五六就完结。若是迟了,人家反而会说闲话!另外“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也早已深入人心,为人长辈,最希望看到地便是子孙满堂。

    想到家里母亲那望眼欲穿的神色,沈欢无奈不已,苦笑着告诫自己:“认命吧!”

    “子贤,之前老夫就让你家准备准备了。是否都妥当了?”司马光又问道。

    沈欢道:“老师,学生就与家母说过,她是老人家,对于一些规矩想必是熟悉的!”

    司马光点头道:“这样就好!待和甫等人到达京城,老夫作为男方主事,会过去与他们协商事宜。子贤,如今快过年了。你看是否在年前把亲事定下来呢?介甫信里也是希望能在年前把亲事定下来的。”“一切凭老师做主!”沈欢这次很光棍。干脆无比,早死早超生。既然免不了与对方定下亲来,早一日晚一日,也没什么区别了。对于他来说,都是很无奈地事,但又得接受,不是吗?

    司马光笑了,高兴地道:“既然如此,就由老夫与他们商定吧,子贤你只要家里准备妥当即可!”

    沈欢点头答应。他现在家里,要钱有钱,要房有房,定个亲办个婚,比一般人家要容易得多。当日把此事告诉给母亲后,她就开始筹划了。另外他又生怕母亲劳累,又请周季帮忙协助,毕竟对方在京城是地头蛇,办起什么来也方便。周季对于兄弟之事一直很热心,何况事关人生大事,当下拍胸口保证一定办得漂亮!这也是一个月来沈欢没有过问的原因,因为他知道有周季这个高手在,又有资金支持,只怕此事会办得更风光了!

    王安礼一行人是在十二月初十这天早上到达京城的。这一日沈欢有事公干,迎接的行列里并没有他。再说如今他与对方快要成亲家,王家一行里又有女方,他也有点避讳,至少司马光就让他暂时不要出面。而司马光刚好这日轮休,亲自出城去接。迎接的队伍很浩大,也许是之前就放出了风声,京城关注的人都知道了王安礼一行的动静。与他们有交情地人,只有没事的,这日都出现在了迎接的队伍里。除了司马光,还有范纯仁等人。

    王安礼等人在司马光等人的陪同下,入住了已经给他们准备妥当的京城府宅。说到这个府宅,不能不提到他们王家的声望,因为此府宅说来也不简单。不是金碧辉煌的那种,也不是高宅大院,而是把它赠送出来的主人名头太大…………当今天子赵曙。这位窝在深宫的天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竟然打听到王安礼要回京城的消息。二话不说,提前交予一座府宅给司马光,让他送给王安礼等人作为京城地临时住宅。

    不得不说,王安石的名头太大了,使得官家都要礼遇他们王家!沈欢从司马光处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除了羡慕外,还有着丝丝的担忧。虽然说王安石终宋英宗一朝都没有出仕,但是他这个负天下大名的声望,太过诱人,也太过耀眼!历史上宋英宗就是数次起诏王安石。但是王安石都没有反应,反而让天下之人更看重王安石的为人!

    名望是好个东西,这也是为什么宋神宗短期内把王安石提拔到宰相的高度都没有人反对的原因,像司马光。反而为其摇旗呐喊。不得不说,在这点上,前期的司马光是无法与王安石比拟地。这让沈欢感觉很不舒服,为司马光地前途担忧,或者说为自己的下场担忧。

    王家这次回来的血亲里只有三人,以王安礼为长辈,只带了两个晚辈。一个是这次亲事的主角之一…………王璇。另外一个也是沈欢地老熟人了…………王安石的小儿子王旁。

    对于能再次见到王旁。沈欢除了高兴还是高兴,怎么说对方也是一个与他说得来地同龄朋友,这方面王旁甚至比苏轼兄弟要合适得多。苏轼年纪怎么说也长沈欢十岁,不说有代沟,却也难以如同龄人一般亲热吧。

    所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更何况是两年未见地朋友。王家在京城安定的两日后,沈欢把王旁邀请了出来,在天然居接待他。

    两年未见,王旁成熟了许多。不复当年地稚气。已经算是青年的他一脸方正,下巴绒毛一般地须子也黑了许多。他很沉稳,眼神有力,举止儒雅;一身青衫,衬得身材挺拔得很,坐在那里,让人感到很舒适。

    此时的他也显得很激动,看着眼前的老朋友,不由感叹了:“子贤。两年未见,如今你却是好大来头了:龙图阁侍制、盐铁副使!想到都令小弟惭愧!”

    两人坐得近,沈欢闻言苦笑,一拍他的肩膀,道:“王兄也来取笑我么!”

    “哈哈!”两人突然相视大笑,好一阵才停下来。互望了一眼,感慨之意不言而喻。两年。说长不长。说短却也不短。对于说得来的朋友来说,两年的分离。却又好像隔膜了一般,有点不知道要说什么。

    沈欢沉吟片刻,才笑道:“王兄,你可有表字了?”

    王旁摇头道:“家父尚未取予小弟!小弟浅薄,不比子贤高才呀!”

    看到对方有点落寞,沈欢一下子不懂怎么安慰了。古代男子一般在冠礼时由长辈取个表字,示意成年。王旁与沈欢同年,不过十八而已,按理说还未及冠。不过取表字也不是死规定,一般有才华有能力的年轻人,长辈也是可以尽早给他们取表字的,像司马光对沈欢,又像王安石对王。王安石很看重他大儿子的才华,不免偏颇,对于小儿子显得又严厉又苛刻,这也是当年王旁就郁闷的原因。如今又因表字想起此事,气氛一下子沉闷了许多。

    沈欢讪然,倏地又取笑道:“王兄,两年未见,如今再见,小弟又差点要叫你大舅子了!”

    “哈哈!”王旁大笑不已,“子贤,你与小妹之事,我也惊奇得很呀!当时家父与我们说地时候,还吓了我一跳!”

    沈欢闻言心里一突,笑着问道:“王兄,不知令尊对我与令妹之事怎么看?你也知道,当年小弟与令尊……闹过不愉快!”

    王旁笑着说道:“这个子贤可以放心,如今家父对你可是欣赏得紧呀!再说现在他也颇为后悔当年所言,与我们提起,还颇为感慨,此行之前还让小弟与你说声抱歉呢!”

    “哪敢哪敢!”沈欢嘴上谦虚,心里却颇为不信:王安石这么倔强的老头会说“抱歉”两字?不大可能吧,纵使他心中真后悔了,估计都不会表露出来!这话大半是王旁为了缓和他与王安石的关系让他消去心里的芥蒂这才撒了个谎。不过这份情,沈欢却是感动的,心里接受了下来。再说他如今快要与王安石是亲家了,也不能总抱着成见与对方关系恶劣,有冰释的机会,他又何必揪着问题不放呢。怎么说对方也是一个能令他感到景仰的历史名人!

    沈欢接着犹豫了一下,才问道:“王兄,不知令妹……对于这次亲事怎么看?”这次婚姻,沈欢这边还好说一点,虽然是为了避免成为驸马不得不做的事,但怎么说也算是主动的一方。至于王璇一人,完全是被动接受地吧。这样对她来说,也许就有着浓烈的政治婚姻的意味了。虽然说婚姻大事要遵循父母之命的意思,而且这个时代女子也没有什么地位,不过沈欢与常人不同,他也感觉这次有点强人所难,想起有点心虚。

    王旁说道:“这次亲事……小妹对于子贤一直都是佩服得紧的,应该没有什么意见吧。”

    沈欢苦笑,佩不佩服他不清楚,只知道当年他们认识时,这个女孩对他是有着不少意见的,也显得比较刁蛮。不过也许就是这丝刁蛮,让人感觉到了她的灵动,这个时代不缺温柔贤惠地女子,反而是心思思想灵活地极其少见。沈欢也不愿意自己娶一个只会唯唯诺诺像根木头的女人做妻子,就是不知道这些年她成长成什么样子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 情事

    沈欢忍不住想让王旁把王璇请出来了,不过也知道男女一些忌讳,虽说这个时代的男女大防还不如南宋之后那般桎梏,可该讲究的还该讲究,不然对双方都没有利。http://

    “子贤,小妹自从知道与你之事后,对你当年所写给她的那首词看的次数却是勤多了!”王旁微笑着说道“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阑珊处……子贤,这等情词,如此缠绵,就是小弟听了都感动,更不用说一个小女子了!”

    沈欢眼珠大突,这首剽窃的词他好像只写过给王璇而已,并没有向外宣传,怎么现在竟然让对方一个男子知道了?就是王璇与大哥感情好,也不至于拿这种暧昧的词去炫耀吧。沈欢当然不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只能暗暗郁闷,心里就在奇怪,他轻看了情词对于这个时代之人的影响。想想身边的女子,从如怡姑娘到宝安公主,好像都是一些词与他扯上了关系。

    看来剽窃古人的情词也会出问题啊,最怪的还是这些词大多经典!不过说到情词功力不能不提到柳永,这位柳七爷,才是宋代男人的骄傲,甚至连帝王都该妒忌他。风流不羁的柳七爷一生大半时间在烟花柳巷里倚红偎翠,有点像大观园里的贾宝玉。沦落风尘的歌妓的心声都是:“不愿君王召,愿得柳七叫;不愿千黄金,愿得柳七心;不愿神仙见。愿识柳七面。”

    而在温柔乡浅斟低唱地柳七爷也自然是个多情种子,一曲《雨霖铃》响彻大江南北的歌楼舞场,凄冷秀丽的填词诉尽了人间离愁别恨,令人感受到难分难舍的款款深情。如此让人哭笑不得的心声,足见柳七爷的厉害!

    沈欢一下子想得多了,神思有点恍惚。

    王旁倏地正色道:“子贤,你的为人,小弟是极其信任的。只是,在这里。小弟还是恳求你以后能好好待上小妹。若是你对她不好,王某可就要对你不客气了!”

    沈欢看着王旁严肃的脸,不由为他们兄妹情深而感动,笑道:“这个王兄可以放心,小弟总不是对女子很恶劣之人!”虽然说他心里也有点大男人主义,不过后世地意识里总算还尊敬女性,并没有多大的歧视与轻视,至少还能平等对待。如今与王璇不管是什么原因。一旦结合在一起,他也不至于会莫名其妙地对她很恶劣,毕竟成为夫妻之后,那就是一生的伴侣了。

    王旁也笑了:“有你这句话,小弟就放心了!”

    一想到自己就要告别单身生活,沈欢就感到莫名其妙地感慨,不由笑着说道:“好了,不说这些。王兄,你我许久未见。不如出去喝上一杯,如何?“居然天上客。客上天然居。”王旁笑着拒绝,“子贤。这等美妙的对子,你居然想要去喝酒?这个苦中带甘的茶,小弟也早就仰慕许久了,今日难得机会,岂能去做杀风景之事。还是在此品茗吧!”

    沈欢也只能笑着同意,吩咐下人送来上等好茶。两人算得是修养甚好的文人,一边品着好茶。一边谈词赋诗。倒也甚是欢喜了。

    这边与王旁聚旧完毕,沈欢的亲事。也就提上了日程。十二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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