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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旷将军,你速去鼓动城中百姓将城(内城)外的树林砍伐,再用绳索捆绑,或做木垒或做长戟用于守城之用。”
“末将接令。”吕旷速去。
“吕翔将军,我令你领五百人在城中建造高城,再选善射者三百于高城建好之后听候使用。”
“末将定不辱使命。”吕翔接令而去。
“夏侯兰,王易,你二人各领一千军分别往南北方向探索五十里,以防不测。”
原来这离石虽然有山林在两侧,地势之险真是得天独厚,可是它也有一个致命的漏洞,在其南北方向各有不少小道可绕到城后,虽然这些小道每次只能并行一两人,但是对于赵云他们来说在小的失误都不能出现。虽然这只有那些久住离石的当地人知道,但是为防万一,赵云还是谨慎的派出两军前往巡逻,顺便堵塞。
夏侯兰,王易皆是赵云手下心腹,自然可以委此大任。
平稳的,忙碌的度过一个晚上后,次日,赵云为了防止敌军的大规模的攻击,决定先行出关挑战,以振士气。
带出一千骑兵压阵,赵云持枪出战。
虽然文化不同,但是看这个架势,匈奴此次主将忽赤不禁冷笑道:“汉朝积弱已久,他们只会用女人来维护他们的生存。孩儿们,城里有美酒有女人,只要攻破就都是你们的了。”
五万匈奴将士顿时用刀身拍打着自己的胸膛,如狼般高喊起来,声势浩大。
忽赤指着阵前的赵云,继续道:“现在有一个汉朝人想向我们的勇士挑战,我就给他这个机会。谁愿意去砍下那汉朝人的脑袋挂在我们的金旗上。”
有一将越出道:“铁刃勇士哈纱愿为大将出力。”
在匈奴中,依照武将的地位不同,从高到低分别称为金刃勇士,银刃勇士,铁刃勇士,在得到部落的认可后,配以金刀等物,作为身份的象征,不但有更好的牛羊,还能得到更多的女人。匈奴人一直保持着这个传统,为的就是一直激发着族人的血性,用那粮食与女人刺激着他们。
忽赤听着族人们的叫喊声,脑海中却是闪过以往的生活。即使是那些匈奴贵族或者是一些家中还算有些钱财的匈奴人,也大多居住在低矮的营帐中,根本无法抵挡冬季的寒冷。他们放牧牛羊,生儿育女,但却只能以羊奶以及坚硬的青稞维持着生计。厚重的牛羊毛衣在冬天或许还能给他们带到点一些温暖,但在夏天不但骚闷不已,更加容易生病。他们跟牛羊生活在一起,终年身上带着浓重的腥膻气味,就因为这个而被汉人视为蛮人。
而南方的汉族人呢?他们居住在砖木的房子里,根本无需担心四季的变换,他们有足够的丝,绵,麻,毛,只要再有点钱,还能穿上传说中的绸锦,温暖或者清爽。他们还有稻,谷,稷,粟等粮食,金,银,石,木等各种工艺也十分发达,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十分的富足。
汉人的女人都是那么的美丽,而匈奴的女人的面上却是被风吹裂了皮肤;汉人的孩子都是那么白嫩,而匈奴的孩子却只能在杂草中喜耍。
每一个匈奴人都比汉人勇敢,辛劳,但他们所能获得的却不及汉人的十分之一。
忽赤不会忘记,当他的父亲领着他第一次冲破汉人的关防,冲突南方的土地进行劫掠的时候,族人们脸上的兴奋之情。他们掠夺到的粮食,衣物,女人,器具,每一样看上去都是那么的新鲜,那么有用,这让他们足足欢喜了一个月。
然而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越往南去,便越为富足,那里有匈奴人渴望的一切。
只要有足够的人马,就可以一直往南走,抢夺更多的地方,更多的东西,让整个匈奴部落都可以富足起来。
这是他父亲的信念,如今也是忽赤的,也是每一个匈奴人的。
忽赤坚信要想得到这一切,实现这一切,就必须依靠战争,只有战争才能给他们带来这一切。
可如今有个羸弱的汉朝人居然想要阻挡自己去实现梦想,太不自量力了。
铁刃勇士如一般的校尉。哈纱能够得到铁刃勇士的称号也自然有他的本事,只可惜他明显的选错了对象,不过一个照面,就被赵云跳落马下。
只来得及一声惨叫,打断了匈奴人的嚎叫,也打断了忽赤的出神。
不过紧接着匈奴人一片喧哗,眼中更是喷出嗜血的光芒。尽管铁刃勇士在匈奴人当中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但是被一个自己认知只会用女人来换取平安的汉朝人如此简单的就给杀了,这实在是有点大出意料之外。
于是又有一个铁刃勇士出战,但如同上一个结局,还是一个照面就被赵云挑落。
银刃勇士阿达可,阿达速二兄弟立即请战。
忽赤允。
战不过五回,阿达可,阿达速二兄弟皆被赵云所杀。
匈奴人愤怒了。
忽赤也感到愤怒,就好像被人抽了耳光一样,看着那汉将,愤怒的喊道:“皿尔台,杀了那将。”
一个身高超过两米的巨人越众而出,不但身形巨大,手中的那柄狼牙棒似乎比他还要长上几分,而匈奴人全都疯狂的喊叫起来。
这个皿尔台天生神力,手持一柄百斤的狼牙棒,有万夫莫敌之勇,是一个很厉害的角色,是银刃勇士中的第一好手。
皿尔台来到阵中,猛的吐了口痰,用蹩脚的汉语叫道:“你倒是不错,不过遇到爷爷可就是你的死期了。”
赵云也不答话,反而落枪抵地,极现藐视之色。
皿尔台何曾受过如此的轻视,更何况还是一个汉朝人。拍马上前,皿尔台手中的狼牙棒挥向赵云,似有呼啸之声。
赵云看他力大知道不能硬挡,便依靠灵活的骑术闪过一旁。
只听得“哄”的一声,那皿尔台没有打中赵云,却是击中了地面,顿时砸出个大坑来,尘土飞扬。
不过对于赵云来说,却是毫无压力,如此笨重的对手又怎么可能是自己的敌手。
可叹皿尔台一身蛮力却打不到一下,不过十余下,皿尔台已经气力不继,动作也迟缓下来。
赵云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寻了个破绽,枪头如毒蛇吐芯般正中皿尔台咽喉,当场诛杀,只能看见那冲天的血柱。
忽赤细眼一睁,心中第一次因为汉朝人而生出几分异样:不想汉朝竟有此猛将,难道是那彪骑战神转生不成?
第一三三章:援救离石兄弟合,一杆银枪挑百将(二)
害怕,有的时候最好的表现就是愤怒。
眼见那汉将接连诛杀本方数员大将,还包括皿尔台在内的银刃好手,忽赤不由重新审视起敌手,也知道军中只有一人方可敌之。
“奴克。”忽赤不得不派出他的杀手锏,最为强大的金刃勇士。
精瘦的奴克似乎并没有什么抢眼的地方,不够高大,也不够强壮,但是在匈奴人心中,奴克就是他们的英雄,今年只有三十岁的奴克就已经成为最年轻也是最第二位强大的金刃勇士。满场的匈奴人都呼喊着奴克的名字,狂热的气氛不断的攀升着。
赵云已经能够从对方的气势上知道这个缓慢出场的匈奴人的实力,这个奴克绝不简单。
“奴克,金刃勇士。”那奴克缓缓通报自己的名字,为的只是让每一个敌手记住自己的名字。
没有想到粗蛮的匈奴人还有这般的礼节,赵云也拱手道:“常山赵子龙。”
“战”
“战”
二人同时大叫一声,交战在一起。你来我往,兵器强烈的力道卷起道道气流,风沙走石之下,二人足足斗了三十余会合不分上下,这也是赵云自出战以后碰到得最为棘手的敌人。眼见匈奴人的士气有回复的现象,赵云决定速战速决。手底一托,一转增加银枪转速,瞬间爆发出惊人的攻速,如同暴风雨一样的击向奴克。
一枪,两枪,十枪,二十枪…
奴克只觉得眼前的枪头越来越多,渐渐的眼睛再也跟不上赵云的出招速度。只觉胸口一痛,奴克不可思议的看着赵云把他的长枪从自己的胸口处拉出来,伴随着一股热血猛的**体外。
看着倒地的敌将,赵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右手的酸痛就是使用绝技的代价。
本赵云连挑六将之后,匈奴人的士气降到了极点,忽赤也不想在这种时候再去攻打,只得暂且退兵再做打算。
还有六天…眼见匈奴人的气势为己所夺,如潮水般退却,赵云心中一懈,不由想到。
交战第二日,无事。恐怕是匈奴人还没有从前一日赵云一枪单挑六将的事实中缓解出来,忽赤也明智的选择暂时不进攻而是提升士气为重,也是为了日后做准备。于是双方各自备战,平静的度过一日。
交战第三日,匈奴人开始发动一次猛烈的攻击,齐射,骑射,点射,谁说骑军不能攻城的?在匈奴人精准的射术之下,汉军付出了极大的损失,足足有数百人因为箭羽而当场丧命。要知道城高二十米,要从下射上,还要保持安全距离,居然还能射杀数百将士,有此可见匈奴人在以往跟汉军的交战中也学会了如何对付这种高墙,并不是只有汉人才是聪明的。
所幸匈奴人缺少强力的攻城武器,多是一些简易的长梯为主。只是他们的骑兵善射,对墙头上的部队造成很大的伤害。不过,最后赵云他们还是以一千余人的损失代价保住了城池,也让匈奴人折了两千多人。
交战第四日,匈奴继续进行猛烈的攻击。幸好在这段时间内,赵云依照以往皇甫嵩的教导,在城中建造土垒,此时已经及时完工。利用这制高点,三百名弓弩手,五座土垒成为匈奴人的恶梦,不断点射有抬着攻城工具的匈奴人,使匈奴人无法组织起有效的进攻。
在后督战的忽赤已经极度愤怒,但是理智告诉他不能亲自上阵,因为他的肩上也背负着许多责任。
直到战斗结束,汉军还是损失了一千六百多人,将损失人数升到了两千人以上。而作为进攻方的匈奴人似乎更惨,不但折损了将近五千人,而且士气也有所不振,因为他们发现驻守这座城池的汉军不似以往那般好对付了,他们拥有与他们一样的力量,一样的勇敢。
交战第四日,在南边的夏侯兰遇敌少数,击退,并用巨木滚石添堵道路。晚,匈奴人企图通过地道来进入离石城。巡防将士及时发现,堵住出口,再贯以浓烟,呛死杀死五百多匈奴人。
交战第五日忽赤下令砍伐树木,制造简易的攻城巨木,用铁盾防守箭雨,成功的靠近城门。赵云早就准备好热油,倾浇之后,再点火引燃。匈奴将士烧死,自相践踏而死百余人。
不过虽然击退了敌军,但是也给了他们匈奴人一个绝好的提醒。用过午饭,体力恢复之后,匈奴将士再次进攻,只是每人身上都带着火薪。冒着箭雨,匈奴的敢死队赶到城门口,取出身上带的火薪,堆积在城门之下,然后烧焚起来,这也是长久以来跟汉军的高墙铁门作战而得出的经验。
不过一时,城门已经被烧的铁红,加上冷水猛然一浇,再坚硬的铁门也会变软,然后出现裂缝。
“城门告急。”城下的守军已经感觉不妙,一阵阵的热浪冲击着他们,如同他们心中的感觉一般。
赵云道:“吕旷,吕翔,你二人继续守卫城墙,我去城门处。”
吕旷,吕翔二人道:“赵将军尽管放心,城在人在,城亡人亡。”
赵云重重一点头,下去带领一直保存实力的一千狼骑出击。
“启禀大将,敌军城门已破。”
忽赤大笑道:“孩儿们,女人美酒就在眼前,随我杀进去,那些就是你们的了。”
“哈…”剩下的三万人马在忽赤的带领下,齐声高呼杀向离石城。
而在城门口的赵云虽然依仗狭小的地理成功的抵挡住了后面源源不断的匈奴人。但是他也知道久防之下,必有一失。眼见如此,赵云决定主动杀出一道血路以减轻城门防守的压力。
以赵云为前锥,一千狼骑军紧随其后,欲杀出一条血路。此时的赵云已经失去了以往优雅的文将姿态,而是一副从来没有人见过的凶狠,手中的银枪不断收割着匈奴人的性命,白色的盔甲,白色的坐骑都已经被敌人的血给浸透了。
“是杀了奴克的汉将,是杀了奴克的汉将…”渐渐的,匈奴人中已经有人发现这个带头的汉将就是那个诛杀了金刃勇士奴克的人,心中的恐惧骤然而生。
“快跑啊…”在赵云不断点杀的情势下,匈奴人心中的恐惧终于击垮了他们的勇气。
不少匈奴将士忍不住想要远离这个杀神,然而有人一旦因为畏惧赵云而选择逃跑,那么也势必会继带动一批人马,想不到如此居然好像是成了后退之势,令后面的匈奴人惊疑不已。
赵云等这个机会等的太久了,枪上再加上三分力,直凸匈奴大营。
可是外面的匈奴兵实在太多了,在已经损失了二百余精锐狼骑后,还只是让赵云稍进寸步,可见匈奴兵之多。
好在匈奴兵人人都对赵云存在一分恐惧之意,这才让他暂无性命之忧。
“单于,那汉将实在勇猛,儿郎们死伤无数啊。”
“请大将下令放箭,射杀此将。”有数员将领请求道,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个汉将实在是太厉害了,手中的银枪就好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