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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他真怕林烟就这么一时冲动,将他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一群傻。逼,我这样,刘易这笨蛋才真正感激我。只跪一膝盖,就有大把的钱拿!”黄辉却是心里得意。
不去追林烟,也是黄辉故意的。他要留下来,安慰刘易,再拍一些马屁。
于是他慌慌张张地爬起来,冲到刘易旁边,将他扶起,担心道:“老大,你没事吧?”
刘易本想发火,可想到刚才黄辉表现,便握住他的手,凝视他温柔的眼眸:“谢谢你,阿毛!”
“你是我老大,不要这么说!”黄辉深情道,“来,穿衣服!我背你去医院!”
刘易穿上衣服,犹豫道:“一点小伤,还是不要去医院了。我还要等他们把林烟抓回来呢!”
“那不行,现在你还年轻,觉得没什么。但不擦药,老了可就糟了。我爷爷就是最好的证明!而且你肩膀还在流血呢!”黄辉忙道,“林烟这小子跑得快,我看追不上!”
“那好吧,我们走!”刘易点点头,见黄辉蹲下去要背,却是摇头:“我还能走!”
两人走到公路边上,本想打车——这是林烟最担心的事情——不过现在天色已晚,这边又不繁华,半天都不见一辆的士。
反而一辆巡逻的警车从远方驶来,刘易见状,忙道:“快走,免得麻烦!”于是在黄辉的搀扶下,往医院步行而去。
而林烟这边,则是激烈得很。
那些给林烟下跪的家伙恨林烟入骨,即使不消刘易说,也誓要将他狂殴,以泄心头之恨!
加上林烟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时慢时快的,一看就是体力不支,更是不肯放弃。
说实在的,林烟演戏的本事还是很强的。
默算了一下时间,应该过去五六分钟,林烟跑到一拐角处,暗道:“够了!”忽然加速,狂奔而出,快得好似一道影子!
等到后面那伙人拐角之后,林烟已没了影儿。前方两条路,一人便道:“分头追!”
一分钟左右后,林烟出现在一家二十小时便利店,里面有公用电话亭,这事先林烟踩点就知道的。
在他裤兜里,无声的手机已经振动了好几次,全是田清荷的信息和电话。
便利店很安静,只胖胖的老板坐在柜台。
林烟对此很是满意,拉开电话亭的玻璃门,也不关上,飞快地拨通了田清荷的号码。
“快快快!”林烟有些着急地抖着脚。
终于电话通了,林烟一口气说道:“妈,是我,林烟啊!刚才有点事,没给你打电话。我等会儿就回来。嗯,我回来再说!挂了啊!”又飞快挂了电话。
然后林烟忍住着急,到柜台结账,又道:“老板,给我一瓶啤酒!”
“啤酒?”老板见林烟衣服撕开一道口子,灰头土脸,又是学生模样,“同学,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林烟亲自从冰柜里拿了啤酒,付账,故意问道:“对了,你帮忙看一下,几点了?”
老板看了一下电脑屏幕:“快十点了!”
“谢谢啊!”林烟以正常步子走出去,一到拐角,就又全力奔跑起来,方向却不是医院。
他往树林方向跑了半分钟,然后咬开买来的啤酒,将酒全倒进了一旁的下水道。
又带着空啤酒以及啤酒盖继续往前跑了一会儿,来到一草坪。林烟故意加大力度,在草坪上留下脚印和屁股坐地的印记。然后将空啤酒小心放这里,又将啤酒盖随手扔在一边。
然后他原路返回,来到水泥路地板,将脚板与地面摩擦几下,就发狂似地往之前藏背包的那边跑去。
两分钟左右,林烟就来到平常人要跑至少五六分钟的树林边缘,找到背包。
饶是林烟身体比原来强悍了许多,也还是累得够呛。
因此,他原地喘息了几口,利用时间,将手机掏出,将原本编辑好的信息发给了凌美玲。
信息的内容很简单:“凌老师,今天我报了仇,打了刘易一顿,感觉好舒服啊!不过我受了点伤,可能明天要请假了!恭喜我吧,以后我可以上晚自习了!不用回了,明天也不要来看我,一切到学校再解释。”
信息一发完,林烟就把存储的信息删了,又将手机关机。
然后他将黑胶袋找出,飞快脱了鞋子,外衣,裤子,换上新买的皮衣黑裤和球鞋。又取出帽子带上,手套戴上,黑布蒙面。把换下的衣服全装进胶袋里面藏好。
然后他找出背包,将刺刀从里面取出,又将背包背背上,一手持刺刀,一手持木棒。
看了看时间,从到这里起,这一系列下来,只用了五分钟不到。
于是他满意地将现场清理了一下,往医院方向再次狂奔!
一个普通人用最快的速度骑普通的自行车,有多快?
现在的林烟就跟这差不多。
因此,一般人从这里奔向医院,一路不停,起码也得十分钟。但林烟只用了四分钟不到,就赶到医院附近!这还加上他横穿公路,避让车辆的时间。
虽然不免除有人看见他,但他也顾不得了。而且有人看到也好,只要没看到脸就行。
他速度超快,好似一道黑影。
每每停下的地方都能保证周围几乎无人,且只最多停留十秒钟就会立刻再跑!
停下的时候,他都会将刺刀和木棒夹在胳肢窝底下,跑的时候他也是反手握住把柄,尽量让袖子挡住刺刀和木棒,不让人看见。
他带着帽子,蒙了脸,身上又换了衣服,且故意弯腰低头,将身子尽量内缩,不让人看出自己的外貌特征。
现在,就算是熟人,也不可能认出这跑过去的黑影就是林烟!况且,繁华闹市区十点钟人还多,但这附近是工业区,这时候人是非常少的。
从被那群人从天桥追追,到电话亭打电话,再到树林换衣服,然后到现在,这一系列时间算算,加起来不过二十来分钟。
如果刘易是走路上医院,绝对还没到这里。他受了伤,只能靠走,不可能跑。
但如果是坐车,却是要比林烟快!
因此,林烟只能赌一把,刘易坐车,计划失败,刘易走路,计划成功一大半!
到了这里,林烟休息了二十秒钟,然后就小跑着往天桥方向而去。
如果刘易和黄辉步行,此刻就应该迎面向这边走来!
这是一条必经之路,除非刘易吃饱没事干,故意花比这条路多一倍的时间绕道去医院。
林烟眼中金芒微闪,漆黑的道路一片明亮,好似白天一般!
即使是千米以外的人脸,也都分毫毕现。且他反应力极快,几乎前面哪里有人都知道,且在他们看向这边之前,都会尽量将自己隐藏。
“但愿他是走路,而不是坐车。但愿他是走路,而不是坐车……”林烟暗暗嘀咕。
林烟忽然不跑了,猫在路边一棵大树后面,旁边是一辆黑色小汽车。
这条路,两边都有路灯,且也有几家店铺开着,这对林烟的暴露,增加了几分概率。
却是顾不得那么多了。
终于,在珍贵的几分钟之后,休息足够的林烟发现了刘易和黄辉!
“哈哈,他们不是坐车!活该去死了。”林烟大喜,忙钻进公路旁边的巷子里面,隐藏起来。
林烟活动了一下手腕,然后紧了紧脸上黑布,以免关键时刻露脸。
第十一章 动手!
“见鬼了,连个计程车都没有!”刘易恼怒,半边身子都扒在黄辉肩膀上。
“反正也不急,老大,你还是想想,怎么回去给你老爸交代吧!”黄辉呵呵笑道。
“放心,他现在正躲在一个狐狸精那里,根本没回家!至于我妈,可管不到我!”刘易冷笑道。
当他们穿过这巷子,将后背留给林烟的时候,林烟果断地出手了!
他左手将刺刀一握,右手扬起木棒,一个猛冲,一棒砸在黄辉后脑上!
噗的一声,居然冒血了!
这把林烟都吓了一跳,不过一想到前面不远就是医院,也就不怕。
虽然林烟对黄辉也是憎恨,但罪魁祸首是刘易,所谓冤有头,债有主。如果以后黄辉再惹林烟,林烟再对付他不迟!因此,黄辉现在不能死。
黄辉毫无悬念地倒了下去,留下一脸呆滞地刘易猛回过头!
当他看到一鸭舌帽、黑布蒙面的人站在眼前的时候,他只想到了两个字——绑架!
然后还没看清林烟眼睛,林烟就又是一棒下来,将他额头砸开了花!
“你——”刘易哼了一声,倒了下去。
林烟飞快地环顾四周,见没人看向这边,便蹲下去,将黄辉一脚踢到汽车下面,然后将刘易拖到巷子里面。
林烟迅速从刘易衣兜里取出手机,打开锁,调出电话薄。
果然不出所料,列表上第一个就是“爸爸”。
林烟咬了咬舌尖,强自冷静,一边竖起耳朵听巷子外面动静,一边发信息给刘易的爸爸。
信息内容:“刘先生,你儿子在我们手里,信不信由你。不要报警,否则撕票!我们会再联系你的。”
信息一发出去,林烟就又将刘易手机调成振动,然后才关机,取出电池,放兜里。
看了倒地的刘易一眼,林烟将他鞋子脱了一只,用力将他扛起来,带上刺刀、木棒、鞋子,顺着巷尾就跑!
片刻后,林烟又将刘易放下,从背包里掏出海绵,塞进他嘴里,又用胶纸封住他嘴巴和眼睛。然后将他翻身,把手反在后面绑住,还有脚得绑。
最后,林烟将他放进从背包里取出的大口袋,又用绳子在外面缠了几圈。
本来,林烟是有个两个打算,一是就地杀死刘易,二是打晕刘易带走。
如果就地用刺刀捅死刘易,背包里的清水加海面可以用来洗血,大胶袋可以装刘易,不让他血继续外流。
不过现在成功打晕了他,水和胶袋都用不着了。
林烟又听了听动静,没有警笛声音,便将刘易脑袋又用棍子敲了几下,将他连同麻袋一起扛肩上,往天桥方向跑去!
之所以跑向天桥,是因为那边偏僻,没有店铺,横穿公路的时候看到的人更少。
“好重啊!”林烟算计半天,最终却忽视了刘易的重量!
不过幸好林烟现在力气大了原来不止一倍,还是能够承受得住,只预先估算的时间要延长一些。
当林烟带着刘易跑了十多分钟后,黄辉才被人发现,然后救护车赶来,将他带上了车。
这时候,林烟已经到了天桥附近,在公路边上将刘易放下,然后往与树林反方向公路狂奔了几百米,将刘易的那只鞋丢了出去。
然后,林烟又返回,带着刘易往树林方向跑去。
因为拖了个人,加上体力下降,林烟用了近二十分钟,绕了一大圈之后,才将刘易带到树林里面。
这里距那小山坡还有一段距离。只在树林边缘地带。
林烟终于忍受不住,将刘易扔在地上,自己也坐在旁边,肺如风箱,浑身湿透。
坐在地上,林烟将刘易的手机掏出来,看了看时间,已经过了十点半。
喘息中,林烟迅速地回忆起这一晚的一切事情,试图从中找到致命的纰漏,好提前掩饰。一切都跟计划没有多少出入,倒是没什么异常。
两分钟后,林烟将刘易手机开机。
一开机就是连续的振动,好家伙,短信发了好几十条,林烟刚打开一条,还没看,电话就又打了过来。
林烟没有接电话,挂了之后,等待了几秒钟,又打来。
林烟又挂。然后短信回复:“再骚扰我,我就割了你儿子的耳朵!”
对方果然不再打来,而是短信:“谁派你来的?”
林烟皱眉,不明白其中意思,然后回短信:“刘先生,我们没有恶意,只是图财。明天准备一千万,下午一点,我们会再联系你。如果你报警……”却不说下去,将发送键按了一下。
信息发出之后,林烟关了手机,取出电池,甚至将卡都拔了出来!
目光在内存卡上瞟了一眼,林烟没有在意,只算起了时间。
从林烟被一伙人追,到打电话给田清荷,然后到给刘易他爸发第一条信息,时间约有三十分钟。
虽然很短,但也不足以证明林烟不在现场。
因为,在电话亭打电话的时候,离给刘易他爸发信息的时间,已经超过二十分钟。大概有二十五分钟左右。
便利店老板只能证明,刘易他爸收到短信那一刻的二十五分钟之前,林烟在他的便利店!
二十五分钟,如果从便利店跑到黄辉晕倒的地方,一个普通人也都够了!
至于给凌美玲发信息,和将空啤酒放在草坪里,可以稍稍误导一下警察,让他们以为林烟在那里呆过,但也不能作为他不在场的有效证据。
林烟又想到一定有人看到过黑衣服的自己,那样,警察调查起来,就要除却换衣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