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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的雨是什么时候停的?怎么一夜一昼就两番天了?
从地上爬起来拖着快没有知觉的双腿折回沙发,她无和跌进沙发深处,双手捂着脸颊,眼泪从指缝间奔涌。
只道他是无情无义的人,现在才知他是个用情极深的人。
哭了一阵,手机响了。
“起来没有,我在你楼下你等一起吃早餐。”沈晗干净的声音传进耳膜。
小麦犹豫了一会还是说:“我在C市。”
那边也沉吟了几秒:“哦——你什么时候去的?”
“昨晚。”
“哦——你还好吧?”他听出她声音的疲倦。
“还好,在旧房子里,想整理一些东西带回来。”
那边仿佛松了一口气,语气也变得轻松了:“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去总店看看,吃过午饭就回来。”
“那看来只有我一个人去吃早餐咯。”也说不出自己是自嘲还是无奈。
“呵呵,明天早上我一定陪你。”
挂了电话洗了个脸就出门了。
开着599绕过这座城市自己曾熟悉不过的街道,在一家刚开门的花店买了一枝新鲜的红玫瑰又买了早餐再回到屋子,将玫瑰放进水晶长颈花瓶里,一个人坐在餐桌上默默吃完早餐。
早餐过后,她将所有的棉布都收集了放在洗衣机里洗,接着又开始清洗地板,擦拭家具 ,玻璃窗……
一个上午过去了一半,她打电话给陈皖溪,说中午要去她那吃饭,陈皖溪有些意外她竟然到了C市,意外过后当然是惊喜。
十一点半,田小麦已到了恋上你的家。
陈皖溪在冬日里依然长裙拽地,长发飘飘,披肩是长年不离身的。她的气质是脱俗的,清新如山中滴雨兰花。见过她的人都会忽略掉她的年龄,这个女人是不应该与年龄岁月时光这样的俗物挂钩的。
见到田小麦微启粉唇,笑容缓缓从心底漾出。
这一年来,田小麦真正算是成熟了,再不是她以前见过那个大大咧咧毫不讲究自己形象的女孩,这一年,她蜕变成了一个气质高雅从容又懂得收放自己情绪的成熟女人。
女人的成长往往是被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结束成全的。
只是她越发像舒灿了。
陈皖溪下厨做了两菜一汤,两个人闲闲淡淡地聊着下一家分店设点的事,陈皖溪又问了一些关于她和沈晗的婚事。田小麦也没有讲昨天才从蓝冰冰那儿听到的事,她明白,有些事是回不了头的,只能缅怀过往与继续沉迷在凄美的幻想之中,人生还要继续。
吃过午饭,陈皖溪煮了咖啡。浓浓的咖啡香曾是田小麦贪恋的味道。此刻久违的感觉又再度重温,田小麦恍然在梦中。
“舒灿得了骨癌,也不知道找到匹配的骨髓没有?”陈皖溪啜着咖啡,淡淡地说。
“啊!”
田小麦手一颤,滚烫的咖啡从咖啡杯里溢出。
陈皖溪没有想到田小麦的动静这么大,拿了纸巾替她仔细擦出袖子上的咖啡:“也是,你一直在L市,这边的事我也鲜少跟你讲起,怕勾起你的不开心。舒灿——她也是个命苦的女人……”
田小麦倒抽一口凉气,一时不知道要说什么,过了良久才挤出一句:“肖叔叔知道这事吗?”
“他应该知道的。”
“是什么时候的事?”
“好像是十月间的事了。具体都记不起了,总之我们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都不相信,去看过她,她的状态很不好,人很憔悴,头发也掉得差不多了…… ”
☆、第五十八章
她想起上次肖逸在墓地跟她说起过舒灿,她因内心极为排斥这个名字而打断了他要说下去的话。
“所以李念一直陪着她?”
“嗯——”
“不能怪他——”她突然觉得自己是那样懂那个男人。
“什么?”陈皖溪不明白地问道。
田小麦摇摇头;别过脸去看阳光倾城的C市。
小时候她悲伤的时候;总是很奇怪为什么周围的人笑得那样开心,一点也没有因为她的悲伤而有丝丝难过。长大后;她知道悲伤只能自己一个人承受;就算有人陪着你一起悲伤,也不能替你分担丝毫。
悲伤从来都是自己一个人的事。
冬日的阳光总是透着冷意的;就算看上去阳光灼眼,晒在自己身上依然感觉不到温暖。
远远的,看到他和她,并肩坐在医院休闲坪上的木椅上。她穿着蓝白相间的病号服;头上戴着白色的绒线帽,素颜。阳光静好,将她的下巴衬得更为尖削。
她单薄了,如纸片般的薄。病魔是催毁一个人最大的武器。
他低着头剥手中的橘子,专心致志,过了一会,仿佛感觉到风意,他替她拉拉盖在膝上的毯子,她侧脸,朝他微微一笑。
田小麦静静站在住院部的二楼,看着他们,嘴角泛起一丝没有温度的笑意。
转身她去了骨髓移植中心。
她约了舒灿的主治医生。她要求院方如果匹配成功,不能泄露供者身份。
虽然走出这一步并没有犹豫和挣扎过,她这样的女子,心地纯善,别说是自己的姐妹,就算换成一个平常人,她亦会伸手援助。
接下来就是验血,配型。
初步配型后确定了田小麦和舒灿的HLA…AB相同,很快医院骨髓库又通知田小麦作进一步的HLA…DR的分析检测。
两人的HLA配型完全相同后,院方安排了做全身检查,只待确定田小麦的身体完全健康,就可以进行捐赠了。
田小麦这些天每天都在医院,她知道每天下午四点过后,李念都会放下手边的一切来医院陪舒灿,偶尔也会听到护士们说想他们,说李念很重情义,对自己的初恋女朋友这样好,依他的身份,请个人来照顾舒小姐就是了,难为他连餐饭都要讲十来个笑话才哄着她吃下去。
“舒小姐的命真好,现在又找到了与自己完全相匹配的骨髓了,她有更长的生命享受这个男人的好了。不过,姐姐,你是不是舒小姐的妹妹啊,你们两个长得真的好像!”
听到这些时,她亦淡然着一张脸,从不动容半点,不说是与否。
她已经不再为这个男人黯然神伤了。
她远远地看着他们恩爱已然没有了最初的撕心裂肺。她希望那个女人好好活着,无论她曾经做过什么,她只希望李念不再为这个女人揪心被这个女人所累。
她衷心地祝福他们。
沈晗的奔驰缓缓开过L市的街道,慢慢滑进果品公司破败的小区。
总是情不自禁地将车开到这里,也不下车,在这里一坐就是半天。
他渴望看到她的影子,希望天黑之后她的房间能亮起一盏温暖的灯光。
这又是一个注定失望的夜。
他一直不知道田小麦在C市忙些什么,现在想要见到她也越来越难,人也变得患得患失。
他从没有告诉过田小麦自己是个极没有安全感的人,他并不像他外表那样从容淡定,他只是隐忍和宽容,他以为这样就会换来她的爱。
每个晚上,他总情不自禁地将车开到田小麦的楼下,如果那房间有灯,就算不与她联系,他也会觉得安心。如是房间没有灯,他就剩无尽的失落。
田小麦有一次在电话里跟他解释陈皖溪要进货,总店那边要人看店。可他找了借口打电话给陈皖溪,说自己的朋友想要一款澳大利亚的手工羊毛地毯,问她方不方便给自己带一块回来,陈皖溪说还要到一段时间去订货,但这事一定会放在心上的。
挂了电话,他的心就没有安定过。田小麦在骗自己,有什么事让她要骗自己?随后又自嘲地笑了起来,除了他,她还会有什么事需要隐瞒自己?虽然也安慰自己,她骗自己证明她还在意自己,不愿伤害自己,可他实在痛苦。
这种痛苦就像一次灼伤,看着火焰一点一点的吞噬自己,却无能为力。多少次他都想放弃,可是他又不甘心。
田小麦那天醒来后,他很想很想将李念救她的事跟她讲讲,可是她拉过自己的手,对自己微微一笑,他内心好不容易才树立起来的坚定立即就冰消瓦解了。有个声音在暗中告诉自己,不能没有她!不能没有她!
也是那天,李念打电话给他说自己要回C市了,让他好好照顾田小麦。
他没有在田小麦面前提起过李念,一个是怕让田小麦不开心,二个是自已自私也不自信,他是个男人,经历那一场,他怎么又不知道李念是爱田小麦的,只怕爱得比自己更深更多。
开始他不明白李念为什么会无声无息的离开,后来听说舒灿得了白血病的事,隐约知道李念是为了什么。对这个男人的嫉妒与欣赏如一正一邪的两个势力在暗中较量,嫉妒是因为田小麦内心真正爱的人是他,欣赏是他永远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旧爱新欢,孰重孰轻,他懂得拿捏。越是这样,他越嫉妒,李念太过完美,田小麦又怎么会放得下他?
困扰与惶恐令他内心失衡,他失去了等待与被动的耐力,不得不在这漆黑的深夜拨通了田小麦的电话,电话响了很久田小麦才接。
“怎么这么晚了还打电话过来?”田小麦的声音轻柔温和,没有愠意。
“想你嘛——”
“呵呵——”
“刚刚不会是睡着了吧?”
“没呢。”
他很期待她能解释一下刚刚在做什么,但结果令他越发的失落怅然。
“不早了,快点去睡觉吧。”
“好的——你也是——”
挂了电话,沈晗什么也不顾地驾车去了C市。
他不想再这样下去,不想在煎熬中沉默也不愿在沉默中爆发。
凌晨两点,田小麦在一阵开门与关门声中惊醒。
大抵也知道是谁,过了一分钟,客厅不再有声音,她才从床上爬起来,赤脚从床上爬起来。
客厅里的灯没有亮,过了一会依稀能看到有个黑影站在门口。
时间像是凝固似的,两个人的身子都张成一把拉满的弓,屏息敛气地站在原地,静寂里,彼此的心跳音都听得清楚。
“叭”地一声,房间被一片暖烘烘的黄色光芒所填满。
站在门口的那个男人满脸的疲惫,唯有双眼炯炯有神,带着热烈的渴望与希翼。
“是你——”田小麦目光平静,刚刚在黑暗中,她已收拾好了自己的情绪,知道除了他再也没有别人有这房间的钥匙。
这一年来,她什么都没有学会,唯一学会的是如何隐藏自己的情绪。
“你在这——”李念的喉间滑动了一下,不知接下来要说些什么。他并不知道她在这,否则也不会选择这样的方式见面,这太伧促太尴尬,让自己无地遁形。
“嗯,我在这。别拘谨,以前你不是这个样子的。”田小麦轻蔑一笑,言语中有是似而非的嘲讽。
“你别冷到了,先回房加件衣服。我没有什么事,就走——”
“那你来干嘛?”
“在公司加班到现在,突然就想来了。”
“即来之则安之,坐坐吧,我给你倒杯热水。”田小麦也不顾身上的冷,去厨房拿了杯子,开了饮水机烧水。
她从来都算节俭,就算到现在身价千万,她依然只在要喝热水的时候才会烧水。
李念趁她去厨房的时候开了空调再坐下,他怕她冷到。
这些细微的小动作,田小麦在以前从来不以为然,现在才知道这个男人是这样细心体贴。他是用过心的,不好意思问她喜欢什么花,那段时间就买不同的花回来。很多的事明明可以直接问个明白,却总在猜猜测测犹犹豫豫间浪费太多时间。
水很快就烧开了,田小麦给他泡了一杯甘草菊花茶:“这个茶也许你喝不来,但它清凉润喉。”
那天她在医院时,远远看到他陪舒灿散步时,他咳了几下,她没有听到他咳嗽的声音,但不难从他的动作里知道他在咳嗽。
这是记忆里,她第一次亲手为他倒水,心里有些苍凉,曾经有那么多的日子在一起,她从没有好好珍惜过。现在两人如同陌路,反而体恤起来。
“我最喜欢的是栀子。”田小麦望着那只空置的花瓶淡淡说。
“哦——”仿佛被她洞穿了心事,李念反倒拘谨起来。
“栀子,花朵素白花瓣丰厚,有单瓣和复瓣,花可做药,叶子葱绿肥厚,可观赏。花香馥郁甜美,它朝开暮谢,花期短暂,却会在极短的时间全情绽放最美的生命。就算凋谢,它的香味经历不散。花香是花的灵魂,一朵花再漂亮,如果没有属于它的香味,就没有了灵魂。”
“嗯,那种花花店很少见。”李念若有所思。
“那种花只在五六月间开放,花季有限,花期短暂,花店老板怕存积货一般都不会进它的,而且它确实算不上名贵的植物,提不上台面。记忆里,小时候我经常看到有婆婆提着花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