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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那有这么简单。
花郎淡笑,道:“其实这件事情一直困扰着我,杀死袁夫人和佟俞的凶手,是不是杀死袁儒的凶手,以前我一直认为是同一个,可是后来想想又觉得不大可能,如果凶手是鸳鸯大盗中的另外一个,他又何须杀死袁夫人呢,从袁儒的信中,我知道他们的有过说明的,可以娶夫人,那么,这就排除凶手是同一个人了。”
这个观点花郎一说出,大家顿时嚷嚷起来,凶手是两个人,那也就是说就算张公公承认他是杀死袁儒的凶手,那也还有一个凶手在逃了,这个案子还不算破。
可大家并没有嚷嚷多久,因为花郎继续说道:“张公公想知道我是如何猜测到他是杀死袁儒凶手的,其实很简单,凶手在给袁儒的信上说,途径天长,那也就是说他最近才来天长县,而最近来天长县的人虽然有很多,可一想到鸳鸯大盗那种不正常的关系,我还是会不由得想到张公公这个太监的,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便是袁儒写了很多信,可是都没有寄出去,这是为了什么,一个人就算隐藏的再好,送一两封信总是没有问题的吧,信没有寄出去,唯一的解释便是那个人所在的地方不方便收信,而联系到途径天长,自然就想到了张公公,因为皇宫之中,任何太监亦或者宫女都是不允许私自收信的,不管是谁,若要受信,都必须经过检查,这种危险,袁儒可冒不得。”
说到这里,大家已经都明白了,这里的线索很隐秘,如果不是从一个线索想到另外一个线索,恐怕谁都想不到凶手竟然是张公公,而一旦怀疑了张公公,那便能想到验证字迹,如此一来,正好。
而张公公的信袁儒没有烧掉,可能是因为这是自己情人的信,舍不得,亦或者是袁儒被杀了,他还没来得及烧,可不管怎样,是这封信让花郎看出了端倪,而且让张公公的罪行暴露了出来。
此时的张公公望着花郎冷笑,冷笑之后,他似乎还有着几分得意,问道:“你既然如此聪明,可知我为何要杀袁儒?”
这的确是个问题,他们两人既然是鸳鸯大盗,从袁儒的信中可看出他们关系很好,那么张公公为何要杀袁儒呢?
大家将目光投到花郎身上,花郎淡淡一笑,道:“以前我不知道,不过当我知道凶手是两个人的时候,这个问题也就不再是问题了,因为在调查袁夫人和佟俞被杀案的时候,我们把怀疑的目光投到了袁儒身上,既然投到了他的身上,就必然要调查他,凭借着我们的势力,要调查出袁儒的来历并不是困难的事情。如果袁儒被我们抓获,必然要逼他说出他的同伙,如此一来,你这个身居高位的张公公恐怕就一点不安全了吧。”
第324章 爱在心头口难开
第324章爱在心头口难开。
县衙客厅。
寂静之中有着隐隐爆发的躁动。
大家将目光投到花郎身上,然后又转移到张公公身上。
这是一场智力的较量,当然,参与的人只有花郎,因为凶手根本不必拥有智力,他只需要别人想不到就行了。
可花郎想到了。
傅卫的身形慢慢的扭转,他可不想跟杀人凶手离的太近,一个离杀人凶手太近的人,难免要殃及池鱼的。
傅卫的动作很轻微,他以为在大家剑拔弩张的情况下,不会有人注意到他的行动,只要他离凶手有了一定的距离,他就可以马上下令将凶手拘捕了。
可是,他的动作还是被一个人看在眼里,而且在他慢慢移动的时候,那人突然出手,将他擒拿于掌下,傅卫被擒拿,顿时急了,道:“张张公公,有有事好好说,别别动手。”
张公公掐住傅卫的脖子,冷冷一笑:“这个时候,你可是我的挡箭牌,我怎么可能不动手。”张公公擒住了傅卫,可并没有急着要挟,他望着花郎,冷哼了一声,道:“你说的没错,我的确是因为那个原因才杀他的,毕竟如今的我深得皇上厚爱,若被你们查出些什么来,我的前程可就全毁了,而且,在我的心里,早已经没有了袁儒的位子,我的心里有别人了,你们这些个人,是不会懂的。”
听着张公公的话,在场的所有人都是惊诧的,因为他们实在不怎么明白一个太监和一个男人的感情,这感情牢靠吗?真挚吗?
恐怕不吧,不然张公公又怎么可能狠心杀了袁儒?
大家并没有言语,张公公变得急促的呼吸在傅卫听来都是危险的信号,可他又不敢再多说话语,以免惹怒了张公公,他傅卫是皇上派来的考核官,他才四十多岁,他还没有享受完人生,现在的他只希望包拯能够想办法救下他,只要能够救下他,他愿意在皇上面前提包拯多加美言。
可包拯和花郎他们,并没有要救傅卫的意思,他们只是想听听张公公剩下的话。
“花郎,你很聪明,竟然能够猜到凶手是我,不过有一点你是没有猜到的,那便是我和袁儒两人的关系,在我进宫之前,我们两人早就相识,不过那个时候,我们还不是鸳鸯大盗,我进宫当太监,也不过是生活所迫,为的便是能够让袁儒过的好一点,后来在宫里,我得了宠,得以知道朝鲜国进贡的路线,于是这才有一个疯狂想法,那就是劫了他们,然后就不必再为钱财发愁,于是我暗中与袁儒商议,并且打出了鸳鸯大盗的名号,案子结束之后,我们随机分离,这样一来,谁都怀疑不到我们身上,等找个合适的时机,我辞去宫中职务,我们两人就可以逍遥自在了,可是奈何,人一旦在官位上坐的久了,难免就不想下来,所以这事就一直拖着,一直拖着,一直拖到袁儒的印象在我的脑海中慢慢变淡,我也就没有了退下了的念头,在天长县遇到他,是我所没有料到的。”
张公公的这些话很像是感慨,感慨他跟袁儒两人的感情,可是众人并不明白他们两人的感情,所以他们也不会同情这两人的感情,而他们也终于明白,为何鸳鸯大盗能够劫走朝鲜国的贡品,原因很简单,因为皇宫中的内贼。
如今,所有的事情都已经清楚了,他们唯一要做的就是救出傅卫。
可是,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因为张公公还在说。
“那天晚上我去袁儒的家,感觉就像是回自己的家一样,可是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告诉我,我一定要杀了袁儒,因为他会阻碍我现在所有的荣华富贵,我必须杀了他,所以在我们两人温存一番之后,我在他的酒杯里下来毒,他从来没有怀疑过我,那天晚上也没有,他喝的那样义无反顾,我当时甚至在想,如果我告诉他酒杯里有毒,他是不是还会喝下去呢?可是我没有告诉他,因为我不能够冒险,就算我知道他从来不怀疑我。”
张公公说完这些话之后,眼神有些奇怪,好像是后悔杀了袁儒,又好像是念及了往日种种。
这个时候,花郎淡淡一笑:“他的确从来没有怀疑过你,因为他一直都深深的爱着你。”
这话说出来有些恶心,两个男人,虽然一个是太监,可说爱着你这样的话,还是有些煞风景,可花郎却必须说,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救下傅卫。
张公公听了花郎的话,冷冷一笑:“离久情疏,这道理我懂,我们已经十几年没有见面,他又怎么可能还爱我。”
这话说的有几分伤感,也许,一个人,就算已经不再爱另外一个人,可两人毕竟曾经爱过,既然爱过,总是希望对方能够一如既往爱自己的吧。
花郎冷笑,从身上掏出另外四封信,道:“他的确是爱你的,每当他想你的时候,就写一封信,可为了你的安全,他却又不敢将信寄给你,信中话语虽然简短平淡,可却是最炽烈的爱意,你可要看?”
张公公瞪着花郎,瞪着花郎手中的信,他有些犹豫,不知道该不该看,那是他曾经爱人写的东西,而且是写给自己的,他在里面写了什么?
一个人的好奇心总是在不经意间暴露出来,所以张公公一手掐住傅卫的脖子,一手接过了花郎递来的信,信被张公公一封一封的打开,看着那朴实简短的语句,张公公顿时留下了晶莹的泪水。
这些话,就是花郎他们看了,也是要感动的,更何况是张公公这个当事人呢?
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张公公的身子开始颤抖起来,他掐住傅卫的手也开始松了,一个人太激动的时候,是完全没有心思去顾及其他的,花郎觉得时机已到,于是给阴无错和温梦两人一个暗示,他们两人明白,突然纵身跃去。
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当张公公反应过来的时候,傅卫已经被阴无错救下。
第325章 小狗小白
第325章小狗小白。
事情发生在瞬间,而瞬间过后,一切已成定局。
场面恢复了平静,凶手的尸体躺在地上。
不过凶手并不是花郎他们杀死的,而是他自己自杀的。
也许是他觉得自己已经败露,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倒不如死了的好,也许是因为他觉得杀了自己心爱的人,他觉得愧疚,所以自杀。
不管是什么原因,他死了。
傅卫得救了,而得救的傅卫拉着包拯的手,连连说道:“包大人救了我,包大人救了我啊!”
有些话,心知肚明,却已经不需要再说。
张公公的事情傅卫得救之后没多久便写了一封信上报朝廷,而后他便拿着包拯的印纸历子和一众属下继续考核其他州县,在傅卫离开的时候,心里对包拯满是感激。
傅卫走了,天长县的案子结了,花郎知道,等待包拯的便是升官,那么他,是不是也应该做一些准备呢?
包拯在天长县三年期满,必将胜任端州知州,那他花郎是跟着一起去,还是去京城闯荡?
现在的花郎必须面临这个的一个问题,京城难闯,可机会多,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破案手法,必定能够在京城闯出一番名堂来,只是若和温梦几人去,难免要困难一些。
可若是跟着包拯去一趟端州,等他调任京城,花郎再跟着去,凡事就容易得多了。
这些问题花郎只私下里想过,他从来都是一个喜欢逍遥自在的人,去了京城若是不够自在,那还不如不去呢?
后来,花郎又觉得自己太过杞人忧天,离包拯期满还早呢,他又何必急着考虑自己的前程?
所以日子就又是这样悠哉的过着,有案子破案,没案子就几个朋友喝酒聊天,游山玩水。
转眼夏天过去了,初秋来临,院子里便多起了落叶。
突然有一天,温梦和花婉儿两人在院子里感慨时光飞逝的时候,花郎和阴无错两人从外边兴奋的走了进来,而在花郎的怀里,抱着一只雪白的小狗,那小狗的样子漂亮极了,不过却还是很害怕,眼睛一闪一闪的。
温梦看到小狗,顿时兴奋的跑了过去,问道:“这是谁家的狗狗,好可爱!”
花郎淡笑:“这是我和阴兄两人跑遍了天长县才找到的狗,这种狗体型庞大,有狼的特质,咬起来比狼都恨,用来当警犬再合适不过了。”
花婉儿一听不狼都恨,本来准备摸一下小狗头的手顿时缩了回去,怯怯的问道:“哥,这狗比狼的都恨,会不会咬我们啊?”
花郎摇头,道:“比狼恨,那是对别人,你们就不同了,养它四五个月,它跟你们亲着呢。”
大家这般聊着,温梦突然问道:“你刚才说警犬?是什么,我怎么没有听过这个词?”
花郎将那小狗放下,然后笑道:“警犬就是经过特殊训练的狗,可以完成许多主人指示的命令,这个词在唐朝时候已经出现,唐杜佑的《通典》中说:恐敌人夜间乘城而上,城中城外每三十步悬大灯于城半腹,置警犬于城上,吠之处需加备脂油火炬。这里出现的警犬主要从事监视敌军的作用,不过我这条狗,经过我的训练,我要让他帮我进行搜寻以及抓捕犯人的作用。”
大家听了花,都觉得好生神奇,一条狗真多可以帮忙抓捕犯人吗,莫不是上次案件,那个农夫的狗发现了尸体,所以花郎才要想着养狗的吧?
大家虽然不解,却也并未多说其他,花郎想要训练警犬,那就训练好了,只好这狗不咬他们就行。
大家庭里又添了一员,温梦给它起名字叫小白。
对于小白,大家对它很是爱护,不几日它也就跟着大家厮混熟了,总是跟着大家的后面跑,肥肥的身子一摇一晃的,好生的可爱。
包拯和公孙策两人也经常来玩,看到小白之后也很是不解,已经很忙的花郎,怎么有时间养狗,听了花郎的解释之后,他们虽然不能够理解,可也不再有任何异议。
如此过了一个多月,已经是深秋时节了,树上的叶子早已经落光,而小白,也从一个胖嘟嘟的狗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