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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路军战记-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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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代价,达到挽救苏联之目的。皇姑屯事件现在被证实为苏联间谍所为,张作霖并非死于日军之手而是死于苏联间谍之手。(详见《青年参考》2003年9月4日对俄历史学家普罗霍罗夫新著《张作霖元帅之死档案》的报道)此案单从逻辑上看也是完全合理的。中日战争的全面爆发,苏联如愿以偿。为了让中国能够拖住日本,苏联向中国提供了援助,但这种援助是有限度的,必须以不得罪日本为前提,必须以不把苏联卷入中日战争为前提。所以,无论国民政府如何再三恳求,苏联坚拒对日出兵。在有限度援助中国的同时,私下里苏联日本一直勾勾搭搭,于1941年4月13日签订《苏日中立条约》。该条约    1930年代的中德友好图   第二条规定:“倘缔约国之一方成为一个或数个第三国敌对行动之对象时,则缔约国之他方,在冲突期间,即应始终遵守中立。”这显然是对日本侵华的默许和纵容。苏日《共同宣言》更声称:“苏联誓当尊重‘满洲国’之领土完整与神圣不可侵犯性;日本誓当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之领土完整与神圣不可侵犯性。”以中国领土为相互馈赠的供品。苏联实现了确保东线安全的初衷,并从此断绝了对中国的援助。对正处于抗战以来最艰苦岁月的中国人民来说,这无疑是令人寒心的叛卖之举。  美苏如此,其他大国也不仗义。国际社会保持着可耻的沉默。中国不得不在恐怖的孤独中迎战强敌,外交上一个失败接着一个失败,一个危局接着一个危局,欺骗之后复有欺骗,叛卖之后还是叛卖。  日本这头卤莽的野牛最终如中国期望的那样撞上了美国的脑门,迫使美国拔剑自卫,日本从此陷于国际反法西斯战争的泥沼,不能自拔。中国终于告别孤军状态,以弱克强,与盟国携手迎来了反法西斯战争的辉煌胜利。  出于反苏的需要,德国一度反对日本侵华  在抗战前夜和抗战的最初阶段,德国在中日冲突中竭力保持中立,这一点从前是甚少披露的。德国的国家利益和意识形态的需要,注定了德国根本不可能站到中国一方,而是与同样是极端民族主义和军国主义的日本携手挑战文明世界,最终与中国为敌。但发展到这一步,有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德国并非自始至终都与日本沆瀣一气,在中日冲突的早期,德国还保持着相对清醒的头脑。德国传统的政治精英认识到,中国的战略地位和国际影响尽管还不是很强大,但不容忽视。德国需要同中国保持密切联系,这样既可以获得从别的渠道所无法获得的战略物资,又可以向中国扩大商品输出,带动德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政治上为丛驱雀,把中国逼上绝路而迫使中国与苏联结盟。  正是基于这样的判断,德国传统的政治精英和他们主持下的德国外交部、国防部、经济部,对日本侵华政策是持异议的甚至是明确反对的。1937年7月28日,德外交部在给其驻日大使狄克逊的训令中明确指出:“日本欲以中国为基地,对抗共产主义以履行防共协定,此举令人无法理解。须知,在第三国领土上对抗共产主义,并非防共协定之目标。我们认为,日本的做法实已违反防共协定,因为日本阻碍中国之团结统一,导致了共产主义在中国之成长与蔓延,而其最后结果将驱使中国投入苏联怀抱。日本因此不能期望获得德国的支持。”德国还几次向中方声明,1936年德日签署的防共协定,并没有要求德国担负在中日战争中援助日本的义务。  一方面,德国对日本侵华不以为然,另一方面,德国传统的政治精英坚决抵制建立亲日远东政策的强大呼声,苦心孤诣地维持中德邦交。以至于德国亲日派外交官狄克逊不能不悲哀地承认:“德国对东亚的同情,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是对中日两国厚此薄彼。”“就连在外交部,亲华派的人数也压倒了亲日派,而且随着希特勒和纳粹党与日本关系的不断推进,前者的人数越是增加。”  敌乎,友乎?德国对中日战争的微妙态度使日本感到恼火  抗战前夜和抗战的最初阶段,德国“亲华派”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由于“亲华派”的努力,1933年,德国的考茨少校和威伯尔中尉,可以在后方坐镇指挥张学良部与日本关东军作战。而到1935年,德国在华军事顾问队伍已经达到70人之多。德国顾问团几年内为中国训练了30万中央军,成为抗战的重要力量;1937年“淞沪战役”中国军队大败日军,使其速战速决、强迫国民政府订立城下之盟的如意算盘化为泡影。而在此次战役中痛击日军的主力部队,就是德国顾问训练的中国精锐部队。由于“亲华派”的努力,1936年,德国帮助中国制定了“中国工业发展三年计划”,准备在华南和华中建立新的经济中心,打下工业基础,为抵御日寇入侵做好充分准备。为了筹措建设资金,中德秘密签署信用借款合同,德国政府给予中方货物信用借款1万万马克。中方将在随后5年中每年购买2000万马克金额的德国军火和机器,在10年内用各种农矿产品归还,每年为1000万马克。中国的军火供应也基本仰赖德国,1936年中国从德国订购军火占中国进口军火总额的80%以上。即便在抗战最初几个月,中国对日作战的军火仍有80%来自德国,以至于日本有人将这场战争称为德国战争。德国的做法当然令日本恼火。日本最终以退出反共产国际协定相要挟,说服希特勒下达了停止对华军火供应、撤回在华德国顾问等命令,但这些命令仍一度遭到“亲华派”占上风的德国军方和外交部的强烈抵制。迫于军方和外交部的压力,戈林给国防部国防经济处处长托马斯上校发出指令:“仍以目前的方式继续与中国的贸易。”对于日方的抗议,德国外交部政治司司长魏茨泽克毫不客气地反唇相讥:“不仅日本无权控制或质问德国武器输华,就连德国政府亦无权阻止私人对华军售。”外长牛赖特也表示:“德国武器输往中国,保持适当之限量。中德经济之发展,是基于纯粹商业基础,并非经由德日谈判所能解决。”1937年德国以易货供应方式输入中国的作战物资,价值高达8000多万马克,比1936年激增3倍多。1938年7月,美国国务院统计七七事变以来各国输入中国军火的数量,德国仍压倒苏联居第一位,德国当时对中日战争的微妙态度由此可见一斑。  德国传统政治精英不仅准确地预见了日本侵华必然导致的远东政治色彩的变化,而且他们一直认为日本高估了自己的实力,中国未必会在中日战争中失败。如果德国外交始终由这批政治精英主导,既能把日本绑在反苏的战车上,又可维持中德邦交,继续从中国捞好处。这对德国的国家利益无疑是最不坏的选择。换句话说,德日同盟实际上存在着一个领导权的问题:是德国主导德日同盟,还是日本主导德日同盟?德国的传统政治精英坚持前一个选择,然而他们的选择并没有能够成为德国政府的最终选择。  希特勒和他手下的一批纳粹党棍并不具备起码的专业能力和务实精神,也不管德国的国家利益何在,只基于意识形态的狂热来决定德国外交的方向。1936年以前,希特勒在德国还没有完全树立起绝对的个人权威,因此不能不对德国传统政治精英多所包容,他们因此还能在外交方面发挥重要影响。但从1936年起,希特勒在国内已经可以一手遮天,德国传统政治精英的悲剧和整个德意志民族的悲剧便正式上演了。里宾特洛甫之流的纳粹党棍最终把持了德国外交的大权。他们一改德国传统政治精英的理性立场,不再对日本有警惕和防范之心,而是将德日同盟的主导权拱手相让,完全被日本牵着鼻子走。德国传统政治精英苦心维护的中德邦交毁于一旦,德国完全投向了日本的怀抱。这种愚不可及的选择最终被历史证明为政治上的自杀。  抗战外交中的中德日三角,在抗战前夜和抗战初期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但瞩目于此的学者并不多,许多关键内幕因此一直无从获知。陈仁霞博士历数年之功,从已经尘封的德国外交档案中翻检出大量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写就《中德日三角关系研究》一书,以崭新的史料、翔实的细节丰富了抗战大历史,揭示了原本暗昧、实则惊心动魄的中德日三国角力大场景,使读者获得了很多新鲜的教益。在即便是学界仍不免人心浮躁之今日,这样扎实的和具有开创意义的研究无疑是值得称道的    作品相关 汪精卫叛国“艳电”
  1938年12月29日  汪精卫  重庆中央党部,蒋总统,暨中央执监委员诸同志均鉴:  今年4月,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说明此次抗战之原因,曰:“自塘沽协定以来,吾人所以忍辱负重与日本周旋,无非欲停止军事行动,采用和平方法,先谋北方各省之保全,再进而谋东北四省问题之合理解决,在政治上以保持主权及行政之完整为最低限度。在经济上以互惠平等为合作原则。”自去岁7月芦沟桥事变突发,中国认为此种希望不能实现,始迫而出于抗战。顷读日本政府本月22日关于调整中日邦交根本方针的阐明:第一点,为善邻友好。并郑重声明日本对于中国无领土之要求,无赔偿军费之要求,日本不但尊重中国之主权,且将仿明治维新前例,以允许内地营业之自由为条件,交还租界,废除治外法权,俾中国能完成其独立。日本政府既有此郑重声明,则吾人依于和平方法,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战以来沦陷各地亦可收复,而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亦得以保持,如此则吾人遵照宣言谋东北四省问题之合理解决,实为应有之决心与步骤。第二点,为共同防共。前此数年,日本政府屡曾提议,吾人顾虑以此之故,干涉及吾国之军事及内政。今日本政府既已阐明,当以日德意防共协定之精神缔结中日防共协定,则此种顾虑,可以消除。防共目的在防止共产国际之扰乱与阴谋,对苏邦交不生影响。中国共产党人既声明愿为三民主义之实现而奋斗,则应即彻底抛弃其组织及宣传,并取消其边区政府及军队之特殊组织,完全遵守中华民国之法律制度。三民主义为中华民国之最高原则,一切违背此最高原则之组织与宣传,吾人必自动的积极的加以制裁,以尽其维护中华民国之责任。第三点,为经济提携。此亦数年以来,日本政府屡曾提议者,吾人以政治纠纷尚未解决,则经济提携无从说起。今者日本政府既已郑重阐明尊重中国之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并阐明非欲在中国实行经济上之独占,亦非欲要求中国限制第三国之利益,惟欲按照中日平等之原则,以谋经济提携之实现,则对此主张应在原则上予以赞同,并应本此原则,以商订各种具体方案。以上三点,兆铭经熟虑之后,以为国民政府应即以此为根据,与日本政府交换诚意,以期恢复和平。日本政府11月3日之声明,已改变1月16日声明之态度,如国民政府根据以上三 点,为和平之谈判,则交涉之途径已开。中国抗战之目的,在求国家之生存独立,抗战年余,创巨痛深,倘犹能以合于正义之和平而结束战事,则国家之生存独立可保,即抗战之目的已达。以上三点,为和平之原则,至其条例,不可不悉心商榷,求其适当。其尤要者,日本军队全部由中国撤去,必须普遍而迅速,所谓在防共协定期间内,在特定地点允许驻兵,至多以内蒙附近之地点为限,此为中国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所关,必须如此,中国始能努力于战后之休养,努力于现代国家之建设。中日两国壤地相接,善邻友好有其自然与必要,历年以来,所以背道而驰,不可不深求其故,而各自明了其责任。今后中国固应以善邻友好为教育方针,日本尤应令其国民放弃其侵华侮华之传统思想,而在教育上确立亲华之方针,以奠定两国永久和平之基础,此为吾人对于东亚幸福应有之努力。同时吾人对于太平之安宁秩序及世界之和平保障,亦必须与关系各国一致努力,以维持增进其友谊及共同利益也。谨引提议,伏祈采纳!汪兆铭,艳。    作品相关 二战中日对比(转贴)
  抗日战争可以说是是一场典型「跨越时代」的遭遇战,其主要的关键,不仅在于双方武器装备上的巨大差异,更在于总体国力,举凡经济、社会与文化结构上的差别。当时的日本,已是一个工业化的军事强国,无论是社会组织与国民观念,都已能适应现代化的总体作战。但是当时的中国,却仍在落后与农业化生产的社会结构之下,因此难以发挥总体作战的能力。同时日本对外的作战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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