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历史上的窦宪与曹操很相似,除了善于审时度势、深具雄才大略之外,为人跋扈张扬、睚眦必报,斩草必会除根,性格非常阴狠。
他本是汉章帝的大舅子,章帝在位时,因太过跋扈而不受宠,一直韬光养晦。和帝即位后,窦氏一门弄权做大,他也冒了出来,后来因公然刺杀太后幸臣刘畅,被禁闭在内宫之中。当时,南匈奴请求汉朝出兵讨伐北匈奴,为了脱罪,他便自请击胡,被朝廷便任命为车骑将军,后积功升为大将军,最终他带着一些杂牌军,一举击溃了北匈奴主力,逼的他们不得不迁徙远走。
窦宪用兵时非常注重情报,善于判断敌军动向,善于把握时机,善于针对敌军弱点主动出击,而且敢于调遣优势兵力,逼迫敌军主力决战,是个非常棘手的对手。
听完闻睿的介绍,多吉双眼微眯灌了口酒道:“以太祖兵法击之,嘿嘿,眄州多山林,我就不信,他还能懂得游击战、地道战?”
闻睿嘿嘿笑道:“是啊!过去之后,要在眄州选择几个山林众多,又与涿州或者嵘州相连的小国做根据地。咱们开一条走廊出来。按照务棱的情报,他们这次也算是发了倾国之兵,嘿嘿,把我逼急了,就把他毕荣的两百多亿人口全弄回来。”
多吉点了点头:“没错!大虚需要人手开发,能弄回来多少是多少,弄不回来就全给他屠了,咱们就拿毕荣国立威!他窦宪不是喜欢斩草除根吗?嘿嘿,老子先除了他的根,再慢慢拔草。没了补给,饿都饿死了他”
正午,锦瀚绿洲。
几万块巨大的操练场分布在绿洲腹地,一排排整齐的军舍,将它们如井田般分隔开来。烟尘滚滚中,杀声震天、煞气弥空,烈日都被掩盖了起来。
赢虔满意的看着大军操练,不由得想起当年的战国乱世。那时,自己手下只有几万缺吃少穿的士卒,不但武器破旧,连统一的军装都没有。再看看如今的慑盟大军,各种武备齐全,雄壮的坐骑、闪亮的盔甲、军中各族战士表现出的精气神,如果自己当年有这么一支虎狼之师在手,得天下易如反掌。
想着想着,他不由得苦笑了起来,怎么能拿这些军队和战国比较。按照闻睿的推断,他们最终要面对的,很有可能是人皇的千亿精锐,或者是更加可怕的天庭大军,小小地球岂能相比。
不远处,花摩率领的睚眦铁卫正与扶苏率领的嘲风铁卫以军阵对抗。双方武器上的锋锐之处虽然被封套了起来,但激烈程度绝对不亚于实战。人仰马翻之中,一队队战士不带伤绝不会退场,双方搏命般互相冲击,直到一方被完全击溃。
这是多吉按照獒营的理念设计出的训练方法,所有人类战士,每天都会以这种方法锤炼自己。起初,这种惨烈的对抗连赢虔都有些接受不了,但是如今,这些战士的作战技巧,对军阵的理解,还有满身浓重的杀气,使他不得不心服口服。
“只有在实战的环境下,训练才有效果!”多吉这句话已经成为慑盟大军的共识。每天从日升到日落,大军所有建制都在重复着拼命般的搏杀。这种训练,使他们的生存技巧、战场保护技巧不断提升。战士们坚信,如今再遇到两年前那种魔族大军,不说以一当百,单凭现在的军力完全可以正面对抗。
“轰隆!”
“砰!砰!砰!”
机远处的山沟里响起轮回弹和轮回梭的咆哮,那是厘黎在训练十万怒罡军。一万摩云卫携带着大量远程武器在半空中盘旋,它们每天的任务,就是把所有的武器都倾泻在怒罡军的战阵中,而怒罡军则分成两组对搏,一边要防备对面战友的冥王戟,一边还要防备着天上的轮回梭,偶尔还会有轮回弹落下。虽然特殊的装备能保护他们不会受到致命性的打击,但是这种训练仍然不是普通士兵能承受的,将近两年的训练,使这支慑盟第一强军的的战力,足以对抗狂风军和大风军的两千万战士。
以下省略二百五十万字。
本书规划了十卷,目前在起点发了两卷,共计五十余万字。在第四卷即将写完时,欢歌忽然看到了某些不好的消息,有人竟然可以完全以复制粘贴的方式写小说。忽闻此信,欢歌只觉得浑身发冷,因为本书至今未签。呵呵,如果签了咱还有点凭证,至少被人复制粘贴了咱还能嚷嚷嘛!但是在没签的情况下象这么不明不白的发,最终被怎么怎么样了也是自找的!
本书凝聚了欢歌太多心血,虽然没签,下了新书榜之后也没什么露脸的机会了,但每周几百个点还是有的,如果不被扣点的话也许能上千(曾经最高达到周一千五),洒家老婆也经常说,比一些签了的作品还要强些,欢歌一度沾沾自喜,但在如今这种情况下实在是无法再发了。
好在这本书的每一卷都可以当作一个单独的故事来看,诸位书友大大还是原谅吧!如果你们觉得本书是TJ了,那就算TJ好了。
最让欢歌欣慰的是,放眼网络,应该还没有人知道本书的后续发展,因为铺排的太大,伏笔太多,很少有人能象看某些书那样有耐心的去用心琢磨,欢歌也没有资格要求别人这样去做,QD的领导们对欢歌写完这本书应该也没什么信心。呵呵,多谢诸位,洒家会将这本书写完,再考虑从什么渠道展现后续的种种,如今就敝帚自珍了。
其次让欢歌欣慰的是,欢歌相信没有人能把这本书发挥下去(因为什么就不说了),所以发到这里欢歌还不算太心疼。
最后让欢歌欣慰的是,欢歌真正了解了什么样的书才能在网络走红:开篇300字内穿越+没事就练功以便于篇幅展开+看似艰难实际上原因很多的升级+简单明确的目标+永远不死的狗血桥段+**猪脚+各种型号各种程序的美女(一定要推倒)+一点点那什么,呵呵八大要素齐全一定能红,就算被骂死还是可以签。有人问:“这种书不好吗???”“好!!!”因为适合大众口味,其他的就不说了,呵呵,欢歌以后会换个马甲写写这些鸡零狗碎,赚钱第一啊!!!
最后,欢歌要对真正喜欢这本书,真正读的懂这本书的书友大大们衷心的说一句:“对不起!欢歌是为了钱写书的,实在是抱歉了!!!”
m。。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