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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先生请留步,请原谅在下的无礼,先生高姓不知可否见告?”在滁州东南十里外追上那汉子后,胡金利恭谦地拱手鞠躬,为自己的唐突无声道歉,作为南宫世家独掌一方的异姓弟子,谦虚谨慎永远是第一美德。
那汉子面容透着与年龄不相称的落拓和沧桑,衣衫却又光鲜得象个富家子,胯下更是高头俊马,象个一夜暴富的幸运汉,只见他警惕地打量着前呼后拥的胡金利,小心翼翼地问:“我从没见过你,不知你为何要打听在下姓名?”
胡金利更加恭谦地道:“阁下模样让我想起我家大公子一个失散多时的朋友,所以才冒昧来证实一下。”
那汉子笑着摇头道:“你大概认错了人,咱们这是初次谋面,我也不认识南宫世家任何人。”
“是么?”胡金利假笑道,“那就请先生到府上小住几日,待我家公子亲自赶来相认,若真的认错,在下定当郑重道歉,并恭送先生离开。”
那汉子皱起眉头:“我尚有要事,不便耽搁,还望先生回复你家公子,就说在下并非他的朋友。”
胡金利遗憾地摊摊手,惋惜道:“那位朋友欠了我家公子一大笔钱,公子一直在找他,如果知道我轻易放走了一个貌似那位朋友的人,定不会饶了我,还望兄弟体谅在下的难处,随我暂回滁州,耽误一日半日,我家公子随后就到,若真认错了人,我胡金利必定诚恳赔罪。”
汉子扫视着呈扇形向自己包围过来的胡金利众手下,微微一笑道:“好吧,我就跟你暂回滁州。”
胡金利松了口气,摆出一个“请”的手势,只见那汉子拍马往回便走,胡金利一干人打马尾随跟上。只见那汉子纵马越行越快,来到一处岔路口,突然拨马望南面一条小道飞奔,早有防备的胡金利立刻从马背上凌空跃起,如苍鹰搏兔,直抓向那汉子后心,只见那汉子回身出掌,在马背上只手抵挡凌空袭来的胡金利,只见胡金利如鹰如隼,双爪连连抓向那大汉后心,大汉扭曲着身子,只手总是难以抵挡双爪,终于被胡金利抓中手臂,就在胡金利利爪尚未抓实的一瞬,汉子胯下骏马已奋力向前飞驰,把胡金利远远甩开,胡金利力竭息沉,唯有倒翻而退,手中仅抓着那汉子一幅衣袖,没讨到任何便宜,看看那汉子纵马远去,胡金利只有返身上马苦追,前方,峰峦俊秀、苍翠欲滴的琅琊山遥遥在望。
“射马!”见那汉子就要逃入山中,胡金利当机立断地下令,立刻,身旁无数弓弦暴响,乱箭如流星呼啸而出,立有两箭射中了那汉子的马股,那马勉力奔行数十百丈,便嘶叫着软倒在地,那汉子飞身下马,身手竟然出奇的矫健,跟着如脱兔惊鹿般,向琅琊山闪电逃去。
一路追击,山路渐行渐陡,马匹越加吃力,胡金利一挥手,立刻弃马,只见山势险峻陡峭,那汉子的身影在蜿蜒的山道上如羚羊狡兔。以轻功见长,并熟悉地形的胡金利居然追之不及。看看那汉子身影渐渐隐入山峦之中,胡金利立刻对手下吩咐:“快通知附近的兄弟,在琅琊山所有大小山道上设立暗桩眼线、关卡陷阱,尽可能封锁所有山道,通知山上几家寺院的主持,望他们留意陌生人,另外再飞马禀报大公子,就说一身材相貌和目标酷似的家伙已逃入琅琊山,望公子尽快赶来。”
手下立刻分头去办,雷厉风行不亚于正规军队,南宫世家能在江湖上屹立数百年不倒,决不是仅仅靠财力武功,更不是因为偶然。
黄昏时分,南宫俊便带着众手下飞速赶来,胡金利立刻简短地禀报经过。听到撕下那汉子衣袖一节,南宫俊双眼一亮,立刻把那幅衣衫让金丝犬闻闻,金丝犬嗅嗅衣衫,立刻循着气味,望山上闪电般追去。
南宫俊一直冷着的脸上终于现出一丝暖意,任何猎物只要被金丝犬吊上,它就决计逃不了。
天黑时分,金丝犬一路顺山道经醉翁亭,绕过琅琊寺、归云洞一路上山,眼看前方南天门、会峰亭遥遥在望,金丝犬却突然折向西,沿一隐秘小道追入密林之中。
见金丝犬开始变得兴奋而急躁,南宫俊知道渐渐接近目标了,立刻挥挥手,让大多数轻功稍差的手下分两拨从两侧暗暗绕过去,自己则带着几个身手出众的好手悄悄跟在金丝犬后,闪电般扑向密林深处。
金丝犬突然在一棵大树下停下来,不停地四处嗅着,小心翼翼地绕树而走,突听“咔”一声轻响,跟着传来金丝犬的惨叫,却是被埋着的兽夹夹住了前脚,金丝犬虽然聪明,毕竟也无法逃过人的圈套。
南宫俊顾不得理会爱犬,突然闪电射出,如灵猴般踏树而上,那棵大树的树干上留有新鲜擦痕,猎物多半躲在树上歇息。
一个黑影蓦地从天而降,南宫俊长剑怒挥而出,只见剑光闪烁中,黑影立时变成碎片飘飘散开,却只是一件衣衫。南宫俊身形不停,轻盈如松鼠,直窜到树冠深处,只见密集的树杈中有一个衣物做成的窝,伸手一摸,尚留有余温,显然猎物本是在这儿歇息,南宫俊凝目四顾,突然目瞪口呆,只见离树不远,那个猎物正展开双臂,身形飘飘,在月色下凌空而行,似御风而去的仙人,横空越过树下众人,越过数十丈的开阔地,渐渐隐入对面的山石之后。围在树下的众人瞠目结舌,呆呆地望着这不可思议的一幕,心中突然升起一种莫名的恐惧,这简直不是任何武功能达到的境界,简直就是妖术!
“妈的!没什么好奇怪,”树上突然传来南宫俊的厉喝,“不过是踏着一根钓鱼丝!大家快追!”
众人一听,心中立时释然,长长舒了口气,向猎物消失的方向追去,但那面山石壁立如仞,众人只有搭起人梯,缓缓向上攀爬。南宫俊则小心翼翼地踏着那根肉眼难见的钓鱼丝,凌空追去,刚到一半,突感脚下一空,那根丝线已被猎物从对面割断,南宫俊无奈飘然落地。待南宫俊率手下登上那面山壁时,哪里还有猎物的影子。
南宫俊脸色铁青,恨恨地吩咐:“立刻调集人手封山,把所有猎狗都弄上来,大家轮换着一刻不歇地追,只要他逃不出这琅琊山区,无论他有什么伎俩,使什么手段,咱们撵都能把他撵死!”
金陵城这几日无声地透着剑拔弩张,有不少外地拿刀佩剑的彪悍汉子突然出现在城中,尤其聚集城西筒子巷一带,毫不掩饰他们的跋扈与张扬,细心人会发现,这些汉子竟然分别属于江湖上势力最大的几大世家。
彭刀躲在筒子巷对面一间普通客栈二楼,客房的窗口正好对着筒子巷出口,虽然身在金陵,彭刀的心却不在这里,仙霞居外早已经层层布防,被围了个水泄不通,不要说一个人,就是一只老鼠恐怕都别想溜进仙霞居,如果猎物要想尝试闯进仙霞居的话,那一定是疯了。
桌上摆着最新的线报,使身在金陵的彭刀对其余几路人马的行动了如指掌,知道南宫俊在琅琊山发现了目标,唐千手与雷横也蜂拥而去,南宫俊还和猎物照过面,并且差点就得手。看到这些,彭刀就心急如焚,看来猎物被困在了琅琊山,而自己却在这里眼睁睁看着别人争先恐后地争胜,自己就这样提前出局,彭刀决不甘心。
一个月的期限已经快到,彭刀踌躇再三,终于下定决心,立刻找到同样心急如焚的梅万朵,开门见山地道:“梅宗主,咱们在这里守株待兔,没赌就已经输了,难道你甘心?”
梅万朵翻翻怪眼,没好气地道:“那还能怎样?大家当初都有分工,再说滁州附近山势连绵,南宫俊他们要想封山谈何容易,万一猎物从琅琊山逃脱,回了这仙霞居,咱们的脸不都丢大了?”
“去 *** 分工!”彭刀忍不住骂道,“雷横那小子成心算计咱们,猎物根本就没有机会回到这仙霞居来,就算回了金陵城,一看到咱们这阵势,也决不敢在附近露面!”
梅万朵搓着手,想想问:“那你想怎样?”
彭刀成竹在胸地道:“留下所有人手围住仙霞居,咱们孤身赶往琅琊山,只要咱们责令手下决不放任何人进仙霞居,就算猎物侥幸逃回金陵,进不了仙霞居也是白搭。”
梅万朵略一沉吟,枯萎的脸上渐渐泛出点兴奋的红晕,终于击掌点头道:“好!就这么办!”
六 猎物伏诛
琅琊山西面的山脚下,有一个偏僻而破旧的小酒馆,象这样的酒馆都主要靠每年几次庙会时过往的香客养活,平时则实在难有生意上门,所以当一个衣衫褴褛、神情疲惫的汉子来到这酒馆中时,那个老板兼伙计的干巴老头忙屁颠屁颠地上前端茶递水,殷勤招呼。
“给我包十个馒头,一斤牛肉,再来壶酒。”那汉子涩声吩咐,象经过长途跋涉,声音中透着无尽的疲惫和倦意,双眼更是血红浮肿,就象三天都没有合过眼。
老头大声答应着去张罗,待送上酒菜时,汉子立刻抓过酒壶胡乱灌了几大口,顾不得抹抹嘴角的残酒,就把一个馒头囫囵塞入口中,跟着抓起剩下的馒头和牛肉,扔一块碎银给老头就要走,老头忙拉住他,抱歉地道:“客官还是给我十八个铜板的零钱吧,小本经营,实在找不开。”
大汉倦倦地摆摆手道:“不用找了。”说着,摇摇晃晃地出门而去。
老头望着大汉落拓的背影,定定出了会儿神,然后飞奔向后面的厨房,炉膛内的柴火尚未熄灭,老头从一隐秘的角落拿出两块黑乎乎的东西,小心翼翼地扔入火中,立刻,一股浓烟从火中涌出,通过烟筒直升向半空,老头望着炉膛,眼中渐渐泛起红红的光芒,似乎看到了白光光的银子,脸上更是露出贪婪的微笑,不过心中还是有一点不明白:那两块东西究竟是什么玩意儿,能烧出这么大的烟?
却说那汉子走出小酒馆不足百步,已经囫囵吞下四个馒头和半斤牛肉,在第五个馒头刚咬一口时,突见前方一群雀鸟冲天而起,久久不敢落下,汉子神色一变,立刻回头返身就跑,刚跑出两步又立刻停住,后面也隐隐传来犬吠之声,更有无数只脚踩断枯枝败叶的轻响。
汉子神色反而镇定下来,把手中剩下的馒头和牛肉全扔了出去,看看左右,左边是崖右边是壁,悬崖陡峭不可下,山壁直立高险,虽然可以勉强攀上,但山壁上也隐隐传来人声,汉子略一踌躇,立刻退回到前方那破旧的小酒馆中。
见到那汉子去而复返,酒馆那老头脸色蓦地就白了,嘴唇也在不停地哆嗦,惶乱半晌,终于结结巴巴地道:“大。。。。。。大爷,还。。。。。。还要什么?”
早注意到酒馆后升起的那一柱冲天黑烟,大汉却已愤怒不起来,望着一脸煞白的干瘪老头,大汉摇摇头,疲惫地在靠窗的桌边坐下来,淡定地对老头轻声吩咐:“给我再拿几坛烈酒来吧。”
老头慌忙抱一坛酒出来,见大汉无一丝满意的表情,连忙又把酒馆内剩下的几坛酒全抱了出来。
大汉吃力地在怀中掏摸半晌,然后掏出一把碎银洒在桌上,对老头淡淡道:“拿上这些银子赶紧走,这里很快就要变成战场。”
老头嗫嚅着还要说什么,却被大汉那血红的眼珠一扫,那眼中的无奈和落寞刺得人心中一痛,老头忙哆嗦着手胡乱抓起桌上的碎银,跌跌撞撞地跑了出去。
此起彼伏的犬吠声、杂乱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人群无声地围了上来,把小酒馆围了个水泻不通,望着靠在窗边静静而饮的大汉,众人眼中露出一丝崇敬,能在上千人、数十条猎狗的围追堵截下,不眠不休地逃亡整整六天,就算是猎物,也该值得尊敬。
大汉还在默默地、一杯接一杯地喝酒,酒馆外的众人一瞬不瞬地盯牢他,大汉的平静和众人默然中透着的紧张形成鲜明的对比,大汉曾经无数次在必死的境地中逃脱,所以没人敢大意,但他们也只有等,因为他们都不是猎人。
“总算找到你了,”第一个赶来的居然是跛着只脚的唐千手,望着落寞而饮的大汉,唐千手眼中如利箭般的怨毒,似欲把大汉当胸刺穿,恨意弥漫的声音带有利齿锉骨的铿锵,“我要你慢慢地死,一点点地死!”
说话虽然一字字地缓慢,但动作却一点不慢,唐千手要抢在别人之前抓到猎物,和仇恨比起来,胜负和白花花的银子更重要。
刚踏足酒店门口,突见一片白花花的大幕迎面罩来,虽早有戒备,唐千手还是闹了个手忙脚乱,脚下的伤使他移动不灵,忙挥剑想挑开那银色大幕,却感到剑象划在空处般毫不受力,人也被大幕当头罩了个结结实实,跟着鼻中闻到浓烈的酒香,全身立感水淋淋、湿漉漉,却是被一坛烈酒浇了个冰冰凉。
唐千手一愣,正要怒而出剑,却见一点红光从大汉手中飞射出来,直打唐千手面门,唐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