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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弥骞从来不在乎别人眼光如何,他只在她额上瞧见一张字条:你是我的!
没错,这姑娘是他的!
谁敢抢?
不敢抢!
他可以对她做点奇奇怪怪的事吗?
可以!
他可以对她为所欲为吗?
可以!
他可以把她压在门上吗?
暂时不可以!
一个长相不错的少年,跑去找一个相貌过妖的少女,两个人碰面久了会发生什么?
有意让别人知道他们“不正常”的关系,这个他会说?
公子很阴险,防不胜防!
连歆织说:“奴婢会被唾沫星子淹死。”
“不会,男未婚女未嫁,属于正常现象。”
“敢问公子,什么时候孤男寡女的成了正常现象?”
“此刻!你看,我有对你做奇奇怪怪的事吗?”丁弥骞状似认真的问。
连歆织的太阳穴在跳,“没有吗?如果摸头不算的话。”
丁弥骞笑,“我一点不介意你摸我的头。”
“被摸头的是我,然后,公子你长得那么高,奴婢真的可以摸到吗?”
“我可以蹲身。”说着,他略一屈膝,与她平视。
连歆织眨眨眼,呼吸都快搅在一起了,还敢说没做奇奇怪怪的事,“可以借奴婢一把刀吗?”
“作何?”
“试一试公子脸皮的厚度。”
丁弥骞,“……”
只要不用在下面,借你十把剪子都可以。
第五十三章
已经进去很久了,已经进去很久了,已经进去很久了,已经进去很久了……
韦香姿站在门外,心底一直念着这句,长相很精神的公子,进去她的闺房很久了,偏偏那个闺房中的姑娘不是她。
为什么被找的不是她?
她哪点不如连歆织?
陈氏看出女儿情绪有点不对劲,心思一动道:“香姿,你看上刚刚那位公子了?”
看上?韦香姿年纪还小,并不太明白娘的意思,茫然道:“我不喜欢他和连歆织在一个屋里。”
陈氏笑,“那就是看上了,娘观那位公子衣着昂贵,不似普通人家公子会穿的,你想,连歆织能接触到的富家公子,会是谁?”
韦香姿疑惑了一阵,眼睛瞬间一亮,“是丁府小公子!”
“不错!”陈氏赞赏一笑,“听说丁小公子十分大方,能得他青眼,一辈子吃穿不愁,吃香喝辣,锦衣玉食,这都不是白日做梦。”
“娘,你说,我们家是不是天上掉馅饼了?”
“天上会掉馅饼儿,那也要看你会不会接,能不能把握住机会。”
“娘,你有什么主意?”韦香姿眼睛亮闪闪的。
陈氏神秘一笑,伸手一招,趴在她耳边小声嘀咕一阵。
……
连歆织在屋里和丁弥骞说了一阵子,说的口干舌燥,把人推至桌边喝口茶去,她都有预感了,外面那两位指不定如何编排她呢。
小姑娘仍旧有点郁闷,丁弥骞有义务哄人一笑,正好来了半天,也该把正事儿办了,一摸衣袖,从中取出一只红木锦盒。
去你娘的!
连歆织差点骂出声来,神情特为激动,又是一脸浆糊的状况到底为嘛!老娘不干了!
她一个愤怒从椅子上站起,脚没站住,一屁股摔地上。
这么倒霉她不想爬起来啦摔!
丁弥骞嘿嘿一笑,道:“就算是为了感谢,也用不着行如此大礼!”
把人从地上拽起按回椅上,他掂量手中红木锦盒一番道:“绝非糨糊,此乃特意去药铺买,给你治烫伤!”
闻言,她原本绷着得脸有点愣,下意识开口问,“那你是来给我送药的吗?”
“不然呢?我会很闲地跑来看一个不听话喜欢和我作对的奴婢?”
“我没有不听话……”
“真的有听话?真的有听话为何不帮我开‘荤’?”
又来了,为什么说的如此理所当然?
她懊恼,抓头发,“你总提这事儿,你不是会么!”
“没实际操作过。”蹲身在她腿边,他状似无奈一笑,“先用你的脚试一试!”
连歆织吓一跳,“用脚怎么试!”
“开玩笑的!”
连歆织瘪嘴,不想让他碰自己的鞋袜,“我自己来就好了,盒子给我。”
手搭在她膝上,他神情有抹玩味,道:“我给你当一回小厮吧,亲自给你上药如何?”
吓!
口水呛到!
乃曾经很想当莫钟的小厮,她没记错对吧?
各种别扭!
“我自己来!”连歆织瘪嘴,更不想让他碰自己鞋袜了。
丁弥骞笑吟吟的,“我会允许你自己上药吗?我力气很大,你早知道。”
又用武力解决,不对,快赶上暴力了!
连歆织抓头,翻他个死鱼眼,力气小被欺负,不是她的错,为啥大户人家公子如此多的恶趣味!
在她头皮发麻状况下,丁弥骞缓缓脱掉她左脚鞋袜,慢悠悠道:“你到底在抗拒什么?”
羞涩算不算是理由?
算!
你先做莫钟的小厮了算不算是理由?
算!
独占欲很强算不是是理由?
算!
三个理由,貌似只有第一个能用,用了之后不会被鄙夷,所以,她脸红了,勉强挤出一抹非常非常娇羞的笑,嗓音甜腻道:“公子……”
丁弥骞吓一跳,搓一搓手臂上蹦出的疙瘩,神情古怪道:“我不过就是摸了摸你的脚,你就不正常了。”
连歆织唇角一僵,此话听着怎么这么有歧意?有种被埋汰了的赶脚!
丁弥骞帮她涂好脚背上的烫伤,红木锦盒收回袖中,状似询问道:“你说我应不应该洗个手?”
我,我我我我我我……
我要干什么?
不,不不不不不不……
是她,是她要干什么?她要骂人!
拍案而起不足以表明她生气态度,深吸一口气道:“我可以宰了你吗?像杀猪一样!”
丁弥骞笑,“你又馋猪蹄儿了?”
不提猪蹄儿还好,一提猪蹄儿,连歆织这火噌噌往上窜,娘呀牙疼,都是猪蹄儿的错!
她表情太过欲哭无泪,丁弥骞起了好奇之心,问,“昨晚送你的猪蹄儿,让你很感动?”
“咱能别说反话吗?”
丁弥骞,“……”
一男一女在同一间房里单独相处可以待多长时间?
韦香姿表示,亲眼旁观过,她知道,一整个上午。
一整个上午韦香姿都处于心酸状态,她娘说了,抱住丁小公子的大腿,日后她娘俩的生活就有着落了,吃香喝辣锦衣玉食完全不再有问题,至于如何抱上大腿,她娘也说了,年纪小不代表没本事,咱先和丁小公子说话,培养感情,日积月累下来,这腿也就抱上了。
她很努力的想找丁小公子说话,交流交流,奈何完全没有机会,房门被关的格外严实,任凭她如何敲打,里面的人就是不开门。
她都想叫几声芝麻开门了,能不心酸么!
陈氏也着急,有点看出来了,连歆织和丁小公子关系不一般,她有点怀疑香姿能不能插一脚过去,最主要的是香姿年纪太小,小身板没发育好,完全没看头,又碍于和丁小公子碰面的晚,处处处于劣势,不利于日后发展。
母女两个一上午没干别的,就琢磨如何让丁小公子看对眼一事,烦得快抓破头皮了。
连歆织活动一下身子,既然脚背涂药了,她也是时候该把公子送回去,耽搁的太久了。
丁弥骞摸摸她的头道:“气生多了不利于烫伤恢复,晚上我便不再来。”
把眼睛斜一边去,她完全不想和他说话,友尽!
亲自送丁弥骞离开,连歆织将院门阖上,刚一转身就见陈氏母女二人冷着脸瞪自己。
摸鼻子,她又做错啥事啦?
喜欢找茬的人,会在乎别人是否有做错事吗?一直都在找茬。
陈氏碍于身份不好开口,用眼神示意女儿上。
收到命令,韦香姿拉长脸上前,毫不客气地问,“你和丁小公子什么关系!”
呀?这么快就搞清楚丁弥骞是谁了?脑子很正常嘛!
“主子和奴婢的关系。”
“骗人!主子怎么会在奴婢的房间逗留那么久!”
“那不是你的闺房吗?”连歆织摊手。
韦香姿一噎,跺脚,“别狡辩,快点告诉我!”
这口气怎么像是在撒娇?
连歆织无语,“至少没发生你脑子里想象的那种关系呢,可以了吧?”
脑子里想象的那种关系?什么关系?韦香姿年纪还小,不大懂,还要继续追问下去,但她娘拽了她袖子一下,她回头一看,也就闭嘴了。
连歆织莞尔,也不拆穿两人小动作,径自回屋。
陈氏对女儿神秘一笑,一切都没发生前,还有机会。
……
连大冬为阻止家里时不时上演的吵架,在糕点没全部卖完的状况下提前回家,顺便在街上买十几个猪蹄儿,打算让妻子女儿吃个够,别老是把偷吃挂在嘴上,不好听。
十几个猪蹄儿花了不少的钱,陈氏肉疼,偏又嘴馋,不好说什么,扭着腰进灶屋。
连大冬没见大女儿和小女儿吵,挺欣慰的,至少没让他一回来就生气。
他一点不知道,两人小半个时辰前刚吵完。
下午的时候有活干,一家三口围着木盆拔猪蹄儿上的毛,为什么是三口人?连歆织表示别瞪我,正老老实实拔毛的不是她还能是谁?搞特殊的是韦香姿,舍不得长指甲,哪能拔毛,用对方的话来讲就是,有点脏,弄干净了再吃。
韦香姿坐在一旁照镜子,口气微妙道:“姐姐不愧是给人当奴婢的,拔毛动作可真优雅!”
连歆织扫她一眼道:“妹妹不愧是当大家闺秀养的,照镜子姿态可真慵懒!”
普通人家的姑娘哪有条件养懒,会被说闲话的。
韦香姿一反常态,没生气,反而得意道:“我还小,还是个孩子。”
“对呀,孩子还小,你放过她吧!”
“你……”
韦香姿这回气恼了,站起身来叫道:“爹,你瞧她,我想好好和她相处,她就会用话捏我!”
连大冬心想,不是你先捏人家的吗?当然,话不能这么说,安慰道:“你姐逗你乐呢!”
“哪有这么逗乐的!”韦香姿不满。
连歆织笑,“你搬来的救兵不管用哪,要不要再搬一个?”
连大冬发觉,大女儿比以往活泼开朗多了,这是好事,不应该过分打击,两个孩子吵嘴,不往一块挠,就算了,别说谁对谁错。
晚膳吃的是猪蹄儿,陈氏手艺不错,猪蹄儿煮的非常香,肉香味四溢,连歆织没和她客气,一连吃好几个,嘴巴塞满,肚子撑得圆鼓鼓。韦香姿瞧着特心疼,若连歆织不回来,这猪蹄儿可就都是她自己的了,她一点没去想,若不是因为所谓的偷吃,连大冬根本不会往家买那么多的猪蹄儿。
在家的日子,除了和韦香姿吵吵嘴,绣绣花,没什么有趣的,要说有特别的,也便是韦香姿对丁弥骞的事很感兴趣,经常缠着她问,问东问西,让人怀疑。
这样无趣的日子,连歆织过了三天,终于到了可以回丁府的那日。
第五十四章
连歆织很早起身,收拾一下不打算在家里吃早饭,准备直接回丁府,和她预料的一样,包裹没能逃脱韦香姿魔爪,被翻得很乱,她挑眉,包裹被翻之前,她很有先见之明的把其中一吊钱拿去给连大冬。
韦香姿没翻出值钱的东西,心情不大好。
连大冬上次收了女儿一吊钱,如今这一吊他并不愿再收,经过反复考虑,他觉得银子一类还是由女儿自己掌管好,上次的一吊钱经常被陈氏问。
以连歆织的小抠性子拿出一吊钱如同在割肉,不过割也就割了,那十几个猪蹄儿不能白吃,有一个成日房中坐只会做饭的后娘,有一个当大家闺秀养着的继妹,她老爹生存空间太小,卖糕点赚钱压力太大,都快入不敷出了。
她给人当奴婢多少挣了一些,咳,是挣了很多,给家里用一些很正常,虽然很讨厌后娘和继妹,但总不能让老爹累着。
后娘继妹什么的,她当做看不见,看不见,看不见,看不见……
不用早膳便出门,是个人都饿呀,连歆织捂着肚子在街上逛,脚上的烫伤虽然还痛着但走路不一瘸一拐了,她看中四个包子,味道不错,一边吃一边走,事实证明,走路的时候千万不要吃东西,瞧见不喜欢的人或事物,影响胃口哇!
连歆织她能说被影响胃口了吗?顺便灌一肚子冷风,碰上“熟人”能装作没看见吗?显然,对方同样看到她了。
莫钟有一段时间没见过丁府的人了,她手指一卷发丝,笑道:“眼睛瞪得那么大,不认识我啦?”
惊讶过度什么的,只能以瞪眼来表达。
连歆织摸摸鼻子,无论是对方的脸还是对方这个人,总有本事让她记起不开心之事,她整个人都不好了,比如丁弥骞当小厮啥的,能说没有对方的影响吗?心里冒泡泡。
莫钟过的很滋润,看似走出沉月含给的阴影,整个人笑吟吟的,道:“不说话?说来还要感谢你让丁弥骞过去,不然我会很惨,巷子阁呀,一辈子不想再去。”
同不想去,不听话的时候,每次丁弥骞都用这个来威胁人,走刀刃的感觉,更可怕。
连歆织表示她只是带个话罢了,“我没和他说你好话,他也不会听我的。”
“想来你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不过没关系,对我有用就好。”
连歆织怪纳闷的,“你怎么就知道是我和公子说的?也有可能是别人啊!”
“灶屋里的其他人根本没机会见丁弥骞,不是你还能是谁?另外,你不觉得自己经常烂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