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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做出一副礼贤下士的模样,志得意满地扶起萧平,像一个父亲那样慈眉善目地道:“平儿,其实你不知道,当年我曾派人去秦淮河畔找过你母亲,不想晚了一步,伊人已逝,打听到你去了洛阳,急忙将你带进云家。我将你安排在暗卫营,实有不得已的苦衷,你是妓/女所生,不得认祖归宗,在暗卫营里训练,我至少还可天天看见你。”慈爱地拍了拍萧平的肩头,温和地道,“如今你武功高强难逢敌手,心志坚定有勇有谋,可不是成才了么?为父心中不知有多么欢喜。”
是啊,成才了,从小挨饿挨打在妓院长大,躲在阴暗潮湿的柜子里耳听母亲被男人侵/犯而不敢出声,眼睁睁看着母亲病死在眼前无能为力,在暗卫营被男人撕开衣服像狗一样玩弄,这样的萧平,变成今天这个杀人如麻,冷血无情,无人敢欺,江湖中人人闻名丧胆的天下第一刺客,可不是成才了吗?他的成才,完全拜云城所赐。云城真是一个伟大的父亲,除了他,天底下还有哪一个父亲能把自己亲生儿子训练成这个模样?
萧平抬起头,全神贯注,毒蛇一样盯住云城,慢慢地道:
“老爷的恩德,萧平没齿不忘。”
云城拉着萧平的手,站了起来,恩威并施地道:“平儿,只要这次任务成功,我便将你母亲的牌位摆在云家祠堂,我知道你母亲一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能进云家的门,平儿,我这样做,也是对你的一点补偿。”
这辈子,三十多年来,第一次有人叫他“平儿”,还用那么慈爱的语气,一声声“平儿”叫得萧平简直想吐,控制住脸上的肌肉,面色平静如常,随着云城的搀扶站起。
“平儿,今日你我父子相认,你何不叫一声爹来听听?”
萧平笑了,歪起一边嘴角,笑得很古怪,说不出那样的笑是讽刺还是悲凉,“爹……”
听到这个字,云城也笑了。
“……儿子即将出任务,请您千万保重身体。”
云城笑得很开心。
“……千万莫在我回来杀你前就自己病死。”
云城的笑僵住,目中露出凶意。
萧平站在云城身前,右手伸出三个指头指向天际,面无表情地道:“黄天在上,厚土在下,萧平发誓,不杀云城,誓不为人。”
远处又响起钟声,余音衬得萧平的话更加震撼人心。太阳露出红彤彤的脑袋,将光明洒向人间,黑夜终过去,崭新的明天已到来,在朝阳金色的光辉下,萧平脸上好像也发出了光。
“哼。”云城冷笑一声,“你不怕弑父会天打雷劈?”
萧平依然面无表情,“萧平一身罪孽,不弑父也会天打雷劈,又何妨再加一桩罪?”
“你倒豪气!”云城大笑道,“那我拭目以待!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
萧平对云城抱拳,眼睛牢牢盯着他,就像惯常杀人时,盯着自己的任务对象那样,他的眼神不愤怒,不怨怼,平静得有些诡异,连眼珠都不转一下,眼角不再耷拉,两只眼睛完全睁开,眼里没有丝毫生气,看着云城犹如看着一个死人,缓缓说道:“告辞,保重。”
说完了这句话,萧平迎着金色的阳光,向着云泽所在相反的方向大步而去,义无反顾地走向他的命运。
☆、第十三章
四月十三,这一天是萧平三十一岁生辰,这一天的黄历上写着“忌嫁娶,忌出行,忌祭祀,忌沐浴,诸事不宜,大凶。”,唯独忘了写“忌杀人”,这一天也是江风扬和飞鹰约定见面的日子,青山下,绿水旁,盘古坡,烈烈风中,江风扬与飞鹰相对而立。
飞鹰脸上戴着面具,露出两只眼睛一张嘴巴,其余遮得严严实实,穿了一件白衫,衣领上绣着祥云图案,宽大的衣襟下摆随风飘荡,衣袂飘飘的样子与其说是江湖上最神秘最负盛名的侠客,不如说更像一个斯文的读书人,或者出来游山玩水的富家公子。
飞鹰近年来声名鹊起,他脸上戴着面具,没有人知道他的样貌,大家只知道他出道以来未逢败绩,连武当掌门都败在他的手上,掌中一把青云剑打遍天下无敌手。他的武功高到惊世骇俗的地步,谋略更是无人能敌,心计深沉,行事毒辣,短短三年时间收服长江水域上的三十六路黑道好汉,组成长江盟,自任首领,势力渐渐发展到江南地区,隐隐有一统武林的气势。
飞鹰行事亦正亦邪,全凭自己喜恶,杀人如麻,也救人无数,上一次云城劫镖被风云堂的人撞见,飞鹰路过,出手帮助风云堂的人一起杀退劫镖之人,救了风云堂很多弟兄。
飞鹰父母皆被云城所杀,从小立志报仇,与江风扬密谋杀害云城,马上就要行动。
江风扬看着飞鹰,他认识他很久,却从不敢说真的看透这个人,这个人脑子里在想些什么,江风扬永远都不懂。“青云,叫我出来何事?有什么事不能在风云堂总舵说?”江风扬道。
从江风扬的话中可知飞鹰的名字叫“青云”,风吹过来,飞鹰的白衫烈烈飞舞,看上去有几分飘飘欲仙的样子,“前些日子听说丁卯在醉花楼刺杀萧平。”
丁卯其实是风云堂的人,几年前被江风扬派去暗卫营当细作,渐渐获得杨明远的信任,如今已可算作暗卫营的骨干,没有人怀疑丁卯的真实身份,就连云城都被她蒙在鼓里。
听飞鹰提到丁卯,江风扬很满意自己当年下的这一步棋,“云老贼派丁卯去找萧平麻烦,想借此让萧平与我结下梁子,结果被萧平看穿,这件事怎么了?”
飞鹰冷哼一声:“丁卯把咱们要杀云城的事告诉萧平,邀萧平入伙,萧平没同意。”
江风扬立刻变了脸色,“蠢货!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
江风扬与飞鹰要杀云城的事情本是机密,绝不能外泄,丁卯竟把此等大事告诉萧平,实乃犯了大忌。
飞鹰低着头向前踱步,定住,回身,“云城既然知道了咱们要杀他,咱们就应早作打算。”
江风扬思索片刻,道:“以我对萧平的了解,他不会把咱们要杀云城的事情跟云城说的,除了你之外,这世上最恨云城的恐怕就是萧平了,巴不得云城早死。”
“不,云城现在一定知道了我们联起手来对付他,所以我们要先下手为强。”
江风扬道:“你确定?”
“确定。”飞鹰低下头,叹息一般道,“我比你更了解萧平。”抬起头望了望天上的白云,“萧平这个人……说到底他的主人还是云城,我不知道云城到底捏着他什么把柄,总之……”飞鹰冷漠的眼中一下子充满仇恨之色,又立即转换成悲伤,还有一丝他自己都没有发现的小小的哀怨,这复杂的神色转变让江风扬看得一头雾水。“总之萧平终究是云城一伙的,我们要防备萧平,这个人是云城手中最厉害的一张牌,他的武功远比平日里表现出来的要好得多,真正实力有多高,连我都看不透,而且这个人心志坚韧,能屈能伸,是个智勇双全的人物,我们不可掉以轻心。”
江风扬默认,想了想,道:“既然如此,那我们要不要……”
抬起右手做了一个杀人的动作。
飞鹰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没有起伏,戴着面具也看不出神情,“我再说一遍,谁都不能动萧平,谁敢动他,就是我的敌人。”
江风扬道:“我真不明白,你为何总护着那个家伙,你既然对那个家伙那么好,怎么他又会效忠于云城,而不是效忠你。”
飞鹰道:“大哥也不需要明白,我和他之间没有人能明白,有时连我自己都想不通。”
江风扬道:“那你想怎么办?”
“立刻联络唐逸,叫唐门的人全出动,三日后,日头落山的时候,所有人在风云堂总舵集合,至于尹忘川……”飞鹰侧了头思索,一时不语。
江风扬接道:“他到现在都不肯答应我们一起对付云城,恐怕还是顾虑‘云家十三爷’,青云,你要不要说出当年薛家的事,也许他会改变主意?”
飞鹰摇了摇头:“不到最后一刻我都不应该暴露,咱们对云城的这场仗,最大的底牌就是我,我的身份暂时我还不想对忘川说。尹忘川是云泽的好朋友,因此不肯对付云泽的爹,虽迂腐了些,倒也算是个讲义气的,这件事,他不参与我们就不强求。凭你的风云堂、我的长江盟和唐门这么多人,我不信还杀不了云城。”
飞鹰抬起头望着远山,山川像一个沉默的巨兽,默默蹲在地上看人间悲喜,天上的云随风而动,天空蓝得犹如水洗,那淡淡的一抹蓝让飞鹰看了就觉胸中开阔,“你还记得吗,大哥,风云堂是为了什么而存在的?”
江风扬也随着他抬头,去看沉默的远山,眼中露出回忆之色。“记得,你说,要向世界讨一个公道,所以你创立风云堂,希望有朝一日能杀了云城这个狗贼,为薛家报仇。”
“想不到风云堂会发展这么快,更想不到后来风云堂会成为武林中有名的正义之帮,替天行道,除恶扬善。”飞鹰的语声中有了笑意,“这全是大哥的功劳。”
江风扬也笑道:“不,表面上风云堂是我的,暗地里是你在撑着,还是你的功劳最大。”
飞鹰摸了摸脸上的面具,一只雄鹰在脸上展翅高飞,遮住整张脸,只露出眼睛嘴巴,缅怀道:“三年了,那时我年纪小怕不能服众,戴了面具出来行走江湖,这个面具一晃就戴了三年,如今,一切都到了结束的时候。”
风吹起飞鹰鬓角几缕发丝,头发调皮地在飞鹰眼前晃来晃去,飞鹰的眼睛也有了几分调皮之色,“大哥,这几年你当堂主,可还快活?”
江风扬不由笑了起来:“也只有你这个调皮蛋能想出来,掰手腕,谁赢谁当堂主,结果当时我醉倒了,一不小心赢了你,就此成为风云堂堂主,我告诉你,今年重选的时候我一定不要再当了。”
“当初大家都不愿意当,我们商量好了灌醉你,让你掰手腕的时候赢。我知道你不想当,今年重选堂主,也不必掰手腕了,如果云城这个狗贼死了,我们几个人都可以退出江湖。”
江风扬疑道:“你还这么年轻,舍得退出?”
飞鹰叹了口气,道:“你知道我从来不是在乎名利的人,我最希望的不过是跟心爱之人一起隐居,在乡下盖个房子,买几亩田,远离江湖恩怨,不再打打杀杀,那样的日子不知有多么快活。”复又摇了摇头,“不过,唉,我这个心愿很难达成。”
“为什么?”
“因为我爱的那个人与我之间,还有重重阻碍。”
“怎么,这世上还有你薛青云追不到的姑娘?”
飞鹰“呵呵”地笑起来,“我看上的那个人,可不是普通人,智谋武功未必比我差了。”
江风扬震惊道:“既如此,说什么我都要认识认识才好。”
“其实你早见过。”
“是谁?”
飞鹰笑而不答。
这时,一只信鸽从远处飞来。
江风扬一招手,信鸽稳稳落在江风扬的胳膊上。
飞鹰把信鸽腿上传递消息用的竹筒解下来,摊开纸张,迅速看了一眼,原来是风云堂的弟兄传来消息,说云城派人来风云堂找江风扬,十万火急,不知何事。
于是江风扬立即决定与飞鹰一起回风云堂。
两个人并肩而行,走上蜿蜒的小路,不一会进入城镇,今天有集市,摊贩摆在街道两边,将本就不宽阔的街变得更为狭窄,算卦的、卖菜的、修面剃头的、代写家书的……各式各样的小商小贩把长街堵得水泄不通,繁华喧闹,熙熙攘攘,人潮迎面扑来,飞鹰和江风扬逆流而上,闹市中不好用轻功狂奔,走的很慢。
走着走着,飞鹰忽然觉得胸口一阵绞痛,突如其来的痛楚让他不由得伸手捂住胸口,弯下了腰。
江风扬忙道:“怎么了?”
飞鹰脸上疼出了汗。
江风扬立即明白了:“你还在练那个邪功?”
飞鹰疼得连话都说不出,额上爆出青筋,抓住江风扬胳膊支撑住自己不要倒下去。
“说了你多少遍了!叫你不要练,你就是不听!你这样早晚要出大事!”江风扬急得大喊大叫,却又无可奈何,知道飞鹰这个人固执得很,就算自己说破了嘴皮子他也不会听的。扶着飞鹰,紧走几步,就近找了个茶棚坐好,用手拍飞鹰后脊背帮他顺气。
飞鹰这样发作不是第一次了,他常常会胸口疼,这毫无疑问是走火入魔的前兆,十分凶险,可江风扬无能为力,风云堂的兄弟们都对飞鹰的固执无能为力。飞鹰本已是个武学天才,为了报父母大仇,为了尽早杀死云城,非要去练邪功。
两人坐在茶棚里,江风扬右手按住飞鹰背后为他输送真气,减轻他的痛苦。
一个茶博士肩头搭着毛巾,手里端着茶壶,走过来,点头哈腰道:“两位客官要点什么?小店新来了上好的龙井、铁观音。”
江风扬没心思理会,连看都没看他,随口答道:“随便来两碗热茶。”
飞鹰双手握成拳头,低着头,苦苦抑制真气走岔的痛苦,只觉全身像有无数只小蚂蚁在噬咬,又痒又疼,疼到骨子里去。他比任何人都更心知肚明不应该再继续练功,可是为了短期内提升功力,就算付出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