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查一下地铁时刻表。”
…
林郁出门的时候,默默地瞥了一眼以标准的“猫式”弓着在床上看书的叛徒白小胥。
白小胥默默低下了头。
“我不是故意告诉你妈妈的,”白小胥十分羞愧:“但是如果你不回家的话,她就会带很多人份的食物来学校看你了。”
…
林郁到家的时候,程曦正在帮派统计这次线下聚会的人员名单。
说是他统计,其实是他在雁南打怪,宛然一笑把统计出来的名单交给他而已。
昨天的风波尚有余震,虽然不像事发当天一下整个世界上刷屏的都是三个主人公的名字:烽火,子非鱼,宛然一笑。不过是讨论的战场转移了而已,估计现在有不少帮派频道里正充斥着讨伐小三、可怜宛然和怒喷烽火是渣男的讨论。
宛然一笑倒是沉得住气,一直装成沉稳娴和的样子,没有再给这场风波增添谈资,程曦不太想搭理他,叫了步惊云去雁南刷怪,想打一套杏林的红尘套出来。
这次聚会因为早在醉梦书副本之前就有通知大致的时间,又刚好定在周末,再加上,不知道是帮派里那些生活玩家的反应太感激涕零程曦不想刺激他们还是单纯只是嫌用小号再塞回去麻烦,程曦很爽快地把他那堆“垃圾”全卖了,再加上帮派仓库一些被林郁整理出来的东西,把金币放到淘宝上兑换成现金,然后很土豪地对参加这次聚会的市外成员包吃包住。所以这次线下聚会的人数比上次天之涯游戏的活动时候还多出不少,程曦大略看了看,给易云攸打了个电话,反正酒店是他家开的,象征性给点钱就行了。
放下电话,林郁的短信来了。
还好,他没写成信件式背后还加个此致敬礼。不过也好不了多少。
“程曦,上午好。我现在在家,星期天的聚会我回去的。我妈让我问你,你喜不喜欢吃”
作者有话要说:好困。
☆、第46章 书生
林家的星期六;是一片混乱的。
教师宿舍楼已经有一定年份了;楼梯间比较狭小;买大型家具都要从窗口吊上去的那种,不过现在已经被一阵夹杂着笑声的喧哗填满了。
林郁浑身僵硬地被簇拥在人群正当中;林妈妈以曾经的中文系系花绝对不会有的姿势一手横跨住林郁,一手还招呼着走在队伍最前端的帮忙搬东西的齐景和紧随其后的七大姑八大姨。整个楼梯间都萦绕诸如“我就说林郁这个孩子其实长得很好啊就是不喜欢打扮”、“这个人靠衣装啊,白鸿(林妈妈的名字)选的衣服确实好看……”或者“我家阿森也喜欢不修边幅,改天我也拉他去买上几套……”之类的,还夹杂着一阵阵大笑,林郁被这一堆人挟裹着,一直被簇拥到了家里。林爸爸经验丰富;隔着门听见声音,早就躲到了书房里,更别说出来搭救林郁了。
林郁现在的状况就跟中了病毒的电脑一样,反正满脑子都是自己不能识别的陌生词汇,一会是婶婶说“这件衬衫比较好看,浅蓝色衬肤色,米色太素净了点。”一会是另外的姑姑说“这个头发嘛还是全弄上去的好,弄上去老清爽了,小姑娘就喜欢这样的男小为……”他实在弄不清楚颜色还可以加形容词,头发又和“清爽”有什么关系。这就算了,还时不时被人拉起来,拿件衣服在他身上比来比去,林郁默默地计算了一下她们现在的热情度和热情减退的速度,在脑子里列出了一条“热情减退曲线”,绝望地发现自己至少要被折腾到晚饭才能消停。
这就算了,新配的隐形眼镜存在感实在太强了,林郁觉得自己每一次眨眼都是在给自己的角膜寿命倒计时,刚刚在眼镜店,他研究了一下隐形眼镜包装上的成分说明,然后一气呵成地给那个拼命推销的店员和林妈妈分析了角膜的透氧作用以及使用隐形眼镜后阻挡角膜透氧结果眼球周围只能不断长出新生血管以代偿,最后血管一直长到黑眼仁里面去。
店员直接目瞪口呆。
林妈妈一巴掌呼在林郁后脑勺上终结了他的论证,在他准备跟林妈妈普及后脑勺被打会危及生命的时候,林妈妈已经抓着他新换上的衬衫衣领把他往店员身边一推,让他废话少说,直接去验光配镜。
再后来林郁就戴着新配的隐形眼镜站在这里了。
他已经忍不住默默计算自己能不能在自己眼角膜脱落之前研制出可以替代真眼的假眼,或者能不能像贝多芬在耳聋之后还能写出他音乐生涯最成功的交响曲一样,自己眼睛瞎了之后还能去冲击物理界的最高奖项。不过自己好歹比贝多芬体面一点,因为时至今日还有很多医学家不屈不挠地认为贝多芬耳聋是因为生活放荡得了梅毒,而他的隐形眼镜是林妈妈逼着配的。
客厅里的一堆大姑大姨们讨论了半天,姑姑和大姨讨论发型讨论得兴之所至,来了一句:“阿拉问问小囝的意见好伐……”
其他的中年女性纷纷表示“好呀好呀”,然后看着林郁。
林郁感受着笔挺的衬衫领在刮自己的脖子,以及自己每次转动眼球就可以感觉到的隐形眼镜的摩擦感。
他酝酿了一下,然后说道:“其实,从社会学的角度,服饰只具有普遍属性:维持温度和遮蔽*部位,以及功能性,例如白大褂适用于专业工作场合,胶皮连体裤用于渔业工作等,而衬衫适合休闲场合。我觉得任何放弃舒适度追求外观的服饰都应该被淘汰,就算是为了吸引异性眼光帮助求偶,也……”
“我们还是来看看这条牛仔裤要配哪件T恤……”林妈妈直接拿起一条牛仔裤打断林郁科普,其余的七大姑八大姨们也一副“刚刚有谁说话了吗”的架势,直接进入了又一阵喧哗的讨论期。
林郁默默在自己脑海中说完了被打断的话。
其实他还是能理解现代人用所谓“正装”的那些服饰来区分各种交际场合,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把服饰想要表达的信息和人的本质混为一谈的行为,在他看来,贝多芬就算穿着所谓的“嘻哈风”也是擅长古典音乐的贝多芬,衣服根本不能代表人的本质,甚至也无法和人的本质融合,所以其实所谓的时尚界根本没有存在的意义。
不过,这帮沉迷于时尚界陷阱的年长女性亲戚的杀伤力绝对可以弄死一百个像林郁这样的理科生。
林郁只能学习林爸爸,在心里默默背诵各种定律,靠自己内心对科学的热爱撑过这一段水深火热的时期。
…
林郁用“热情度下降曲线”,以及对每件衣服耗费时间的研究,用两个方法求出来这次事件消耗的时间。事实上这群姑姑阿姨们消停的时间也和他的预计差不多,等天一黑,林妈妈把衣服一放表示要进厨房做两个菜弄顿“丰盛”的晚餐招待一下她们,这些彪悍的女人纷纷面如土色表示家里还有各种事在等着或者“今天忙了一天了你还是好好休息噻……”然后作鸟兽散。
林妈妈只能充满期待地看着林郁。
林郁默默转过头,主动拿刚买的帽子遮住了脸。
…
晚餐时间林爸爸主动出来装了一碗饭并且夹了很多菜,然后表示书还没看完于是继续回到书房,林郁连忙端着饭跟上去表示有问题想请教林爸爸,被林爸爸以“专业不同无法交流”为由拒之门外。
其实也不能怪林爸爸绝情,谁让林郁上次在家里和林爸爸讨论的时候,竟然狗胆包天地提出“其实可以考虑把化学并入物理学,然后作为物理中的一个分支如‘分子物理’一样存在……”对此林爸爸的回应是起身默默收回了他给林郁的实验室钥匙,从此林郁再也不能没事就呆在他实验室里用x射线荧光光谱仪猜金属玩了。
林郁坐在餐桌旁嚼了一晚上林妈妈用自制沙拉酱凉拌的不知道是草根还是什么的东西,又吃了两块像是从酒里面捞出来的鱼肉——林妈妈声称这是她上个月看林爸爸的化学书悟出来的新菜式,因为酒精可以分解蛋白质帮助人体吸收,对此,林郁都懒得告诉她酒精是让蛋白质变性而不是分解,而且还得纯度高于70%才行。
事实上,给一个纯粹的文科生科普科学道理是一件没有尽头而且看不到一点希望的事,林爸爸这些年的惨痛经历已经说明了这点。好在林爸爸现在已经默默屈服,他现在已经可以做到一边听林妈妈以一副专家的架势宣传错落百出的科学知识一边淡定地点头了。
至于林郁,他现在只想提醒林爸爸把书房里那些会让林妈妈“以为自己看懂了”的书藏好点。
…
第二天早上,林妈妈调配了一杯据说卡路里比牛肉还高的饮料,然后看着林郁喝了下去,林郁刚听到林妈妈这样宣布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自家的蒸馏机一定已经被弄坏了,但是林爸爸安抚地朝林郁看了一眼,这一眼的大意是“你妈上次和国外合作考古项目结果连跟同事问早安都只能靠翻译,你觉得她能操作全英文的蒸馏机?而且以她从没及格的化学水平算得清卡路里这种深奥的东西吗?”
不管如何,林郁还是把那杯饮料喝了。再吃了两个白煮蛋。然后林妈妈给他穿戴整齐,并且严令他不准摘隐形眼镜、不准碰自己的头发,不准挽袖子,然后在他肩膀上重重拍了一下,以一种不知道她是在蒙古骑马的时候学来的还是怎么来的腔调信心满满地说:“儿子!出发吧!”
林郁被她拍得矮了三寸,背着装了林妈妈给程曦的“见面礼”的书包出发了。
因为怕公交上挤乱了发型,林妈妈昨天晚上给林郁准备了打的的车费,除此之外,还有“请朋友们吃东西的钱”“大家一起去玩的钱”“意外资金”等……林郁从林爸爸那里拿了不少化学试管,然后分别根据这些钱的体积用18×180或者20×200不同型号的试管把它们装起来,在试管上标明钱的用途,然后用工业胶带把它们胶成一排,看起来有点像一支排箫。还好林妈妈不知道林郁是这样放钱的——身为正常人的林妈妈,绝对可以想象林郁在众人面前把这支“排箫”拿出来的时候,周围的人会用怎样的眼神看着他。
…
“嗯,小鱼出发了。”程曦拿着手机坐在椅子上,脚搭在另外一张椅子上,顺手拨过衣柜里一排风格迥异的衣服,他自己穿衣服向来随意,可是沈泽的妈妈自觉自己是程曦的监护人,常常过来关心一下他的衣食住行,另外,还有“秦夫人”。
她大概是希望程曦拥有和她其他子女一样的人生,所以不管什么好东西,只要家里的子女有,她都会让老林给程曦准备一份。她没有想过——大概也不愿去想,以程曦的身份,这些昂贵的衣服,手工定制的极奢华的正装,根本没有用上的机会。
易云攸穿着一件简单的淡蓝色衬衫,下面是卡其布的裤子,靠在窗户边上,看着程曦。
“小鱼都走了,我们也该出发了……”
“不着急。”程曦转过椅子,看了一眼落地的穿衣镜,又看似不经意地看了一眼衣柜:“我们自己开车过去,来得及。”
易云攸笑了笑,没有揭穿他。
林郁其实有一点说得很对,他是知道世故的人,他这个人,其实比谁都看得穿世故,就像他对宛然一笑一直淡淡的,就像他知道程曦其实是在考虑穿什么衣服能给小鱼一个好一点的第一印象。
但是,看得穿,不代表跳得出。
他终究是易云攸,他在游戏里闲云野鹤,是因为他不能像程曦一样无牵无挂地在游戏里建起一个那么大的帮派。他放弃林郁,也是因为他是活在规则里的人。
想通这一点,也就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我觉得,”他松开抱在一起的手臂,站直了身体,走到衣柜边,挑出一件黑色的Armani,扔到程曦身上:“你还是穿黑色好一点,穿白色太学生气了,镇不住那群小孩子。”
程曦接了过去。
“那你先走吧,我换好衣服就来。”
不出易云攸所料,一分钟之后,出现在宿舍楼下的程曦,穿的是那件“学生气”的白衬衫。也许易云攸嘴角不自觉带了笑,程大帮主顿时一脸严肃:“外面这么热,我懒得穿黑色!”
易云攸默默在心里笑了起来。
也许那群小孩子需要一个冷面一点的帮主才镇得住,但是,从小学开始就没当过乖乖仔的程曦同学,今天一直在冥思苦想的,大概是怎么穿得书生气一点,好让某个“书生”不要在那堆小孩子里感觉“举目无亲”吧。对于一个从初中就开始逃课的人来说,这简直是个艰巨的任务,毕竟“隔行如隔山”,他对书生的审美观可是一点不懂。
…
易云攸双手插在裤袋里,慢悠悠地上了车,虽然心情并不算好,但是嘴角还是习惯性带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