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波莉、罗西、比利·莫根瑞奇、苏西、芬尼、年轻的大卫、珍妮·莫根瑞奇的小宝贝查尔斯(这是珍妮的一个意外的孩子)的衣服,珍妮现在不能干活,所有这些衣服的确需要花很多时间去洗,直到星期六洗衣工作才能完成。巡官不用这么惊讶,所有那些男人的运动衫和臭袜子,还有这个和那个,每一桶水都要去提。那天下午,没有人出过屋子,都在后院,至少到三点钟后才有人出去,那是苏西把准备晚上吃的土豆拿出去,在前面的花园里削皮。当时苏西看见了一位先生,穿着短裤,背着背包,从沙滩边顺着小路上来的,但应该不是奥蒙德先生想打听的那个人,因为有位女士跟他一起来了,还告诉她们,他们发现了一具尸体。奥蒙德先生很想听她们讲讲那位先生。那位先生戴着一副角质架的眼镜,从小路上走来的时间“大概在三点半和四点之间”,径直地上了通向莱斯顿·霍伊的大路。当然,那肯定是珀金斯了,简单地计算了一下,这个时间和他自己的故事以及哈丽雅特的故事都很吻合。但这不能证明任何东西,一点半到三点之间这个关键的时间段仍然是不清楚的。
带着令人十分不满的困惑,奥蒙德慢吞吞地回到达里。他注意到,一路上只能看到一点点的海滩。事实上,只有在平铁两头的一英里范围内,公路才靠近礁石的边缘。在其他的地方,礁石的边缘和海崖的高处之间有很大的距离,这使得海滩并不能出现在视野里。如果一个人在光天化日之下骑马去平铁杀人的话,其实并不那么冒险,如果说路上没有行人看见马奔跑而过,这一点也不奇怪。但马真的跑过这里了吗?有马掌作为证明,又有礁石上的吊环来佐证。最让奥蒙德巡官不解的就是那个吊环了,如果没有人在那里拴马的话,那吊环是干什么用的?而且,在温西最新的推测里,范内小姐到达平铁之前,那匹马就必须被放回去。
但从杀人凶手的角度来看,这个做法简直就是在碰运气。他怎么可以肯定,一匹马会跑回去,而不是在什么地方游荡,要知道这样反而会引来别人的注意?按理说,在被迫狂奔四个半英里之后,马慢悠悠地游荡更符合事实一些。假设他跟那个吊环没有关系的话,有没有可能马被拴在别的什么地方,后来又去牵来?这个推断有很充足的理由来反驳。因为在海滩上并没有柱子或者堤坝可以把马拴在上面。如果杀人凶手胆敢把马牵到海崖下面的话,那么沙滩上就会留下两行脚印——马过去的脚印和他自己回来的脚印。不过凶手也许会想,如果这两串脚印离平铁有一段距离的话,应该不太要紧。奥蒙德认为自己应该回到平铁,从这一点着手来检查一下沙滩,这也许会有价值。
他就这样做了,一直把自行车骑上平铁,又顺着哈丽雅特曾用过的路线爬了下来,然后从海崖下面向达里的方向走。在半个小时的搜寻之后,他找到了自己要找的东西。某处的海崖上有一块凹进去的地方,那里被挖掉了一块石头。有一根大木柱卡在石缝里,看起来似乎是栅栏的一部分——直立的,无疑是为了避免人或动物在危险的海崖地带乱走。如果那匹马被带到这里来,很容易就可以把它拴在木柱上,而且由于头顶有海崖遮挡,周围又有许多落石的堆积物,几乎不可能有人看见它,不管是从海上还是从礁石上面的公路。
这个发现很振奋人心,如果奥蒙德能发现任何迹象证明这推断就是事实的话,那就更振奋人心了。沙子非常松软和干燥,在高水位线之上没有任何可以辨别出来的印迹,尽管他用放大镜仔细检查了柱子,但也找不到任何迹象证明这里曾经拴过马。这种时候,一丝绳子上的纤维或者一根马毛会比银行支票更让奥蒙德欣喜,如果能找到一堆马粪,那简直跟一堆红宝石一样珍贵。但他焦急的寻找并没有换来任何哪怕只是最简单、最平常的证据。礁石上有木头,有凹处,这就是全部了。
他摇了摇头,走到水的边缘,敏捷地一路小跑去平铁。他发现,一个壮实的、全副武装的年轻警察,在炎热的夏日天气里,最快可以用十二分钟到达平铁,这太远了。根据温西的计算,威尔顿最多只能有五分钟的时间来走。奥蒙德又爬上了海崖,重新骑上自行车,脑袋里开始盘算着。
回到警察局的时候,那个想法已经有了大致的形状。
“先生,我是这样看的,”他对格莱谢尔警长说,“我们一直认定,珀金斯是在为威尔顿提供不在场证明。假设是另外一种情况,是威尔顿在为珀金斯提供不在场证明呢?我们对珀金斯有什么了解?只是知道他是一位学校老师,从去年五月开始似乎就没人跟他有过联系。他说他案发前一天晚上睡在威利伍康伯,直到下午一点钟才开始他的一天。这是不是有一点太迟了?他给出的唯一证据就是,他在一家药剂店的员工那里买了点东西——他不记得那家药剂店在哪里,也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时间。另一方面,我们知道威尔顿那天早晨在威利伍康伯,他在”听音乐会的时候“干了什么事也是不能够确认的。假设他们两个人碰了头,做了一些安排,然后珀金斯来到达里,把马牵走。”
“我们得去查查有没有任何人看见他经过村庄。”
“是的,先生,我们当然要去检查。假设他一点十五分左右到了那里。那么,他有足够的时间来对付那匹马,把马拴在柱子上,再步行走到礁石那里,把人杀掉。”
“等一等,”格莱谢尔说,“那地方离平铁步行需要十五分钟?”
“是跑步十五分钟,先生。”
“但是是在湿的沙子上跑。我们是不是可以判断,有一英里多的距离?好,那么马还有三个半英里需要跑。如果它一个小时跑八英里的话,那就要——八英里六十分钟,一英里就是六十除以八——”格莱谢尔算除法总需要在纸的角落里列除式;这是拦在他升职路上的大绊脚石,“三十乘以七除以八——天哪!除以二——乘以——除以——”
而奥蒙德有一种天赋,只要除法数字一进入他的脑子里,就立刻可以算出答案,但他还是礼貌地等着。
“我算出来了,是二十六分钟。”格莱谢尔说。
“没错,先生。”
“我们假设他把马拴好需要四分钟;那么在一点十五分就该从达里出发。”
“是的,先生。”
“那他是什么时候回去牵这匹马的呢,又是怎样去牵的呢,奥蒙德?”
“他没有,先生。要我猜测的话,他没有这样做。”
“那会是怎样?”
“这样,先生,我想情况是这样的。我们一直犯的错误就是,想当然地认为整个事情都是一个人干的。假设这个珀金斯在两点钟的时候杀了人,然后就和我们以前推测的一样,躲在平铁下面。我们知道,在两点半之前他都不能离开,因为范内小姐直到两点半才离开平铁。那么两点半她走开之后,他也离开了,开始向回走。”
“为什么他要向回走呢?为什么不向前走?哦,对了——他得让他的时间和威尔顿的不在场证明相符。”
“没错,先生。如果他直接走回波洛克一家的房子,那个地方距离平铁有两英里,假设他的速度是一小时三英里,那么他会在三点十分①的时候到达那里,但苏西·莫根瑞奇说她是在三点半到四点的那段时间才见到他,在我看来她没有必要在这点上撒谎。”①原书作“三点四十分”,但根据上下文,以及关于速度的数字,应该是三点十分,不然下面的话就说不通了。
“她可能也是一伙的,我们怀疑过老波洛克。”
“是啊,先生。但如果她想撒谎的话,她会用另外一种方式撒谎。她撒谎所说的那个时间,不可能比他从平铁过来的时间晚。不会的,先生,我相信珀金斯一定有什么原因在路上停下来了,我倒是想知道那到底是什么。医生说那个割了别人喉咙的家伙可能身上一点都没沾到血迹,这么说是有道理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肯定就没有沾到血迹。我想,珀金斯需要停下来换衣服,他完全有可能在箱子里多带一套衬衫和短裤。他也有可能把刚穿的那几件衣服洗了洗。假设他就这么做了,然后在三点四十五分左右到了波洛克家的位置。他从小路上走来,苏西·莫根瑞奇就在那里看到了他,然后他又走了半英里左右,四点的时候遇到了范内小姐——事实应该就是这样。”
“唔!”格莱谢尔在脑子里反复考虑这个想法。这个推测中有的地方很有吸引力,但仍有许多东西值得推敲。
“但是那匹马呢,奥蒙德?”
“这个,先生,据我们所知,只有一个人可能把马带回去,那就是威尔顿。而且他只有一段时间可以干这件事,那就是珀威斯特尔和汤姆向他说再见的四点和范内小姐在达里见到他的五点二十分之间。让我们看看这是怎么安排的,先生。丢下马的地方离亨克小路有三英里半;他可以在四点钟出发,一个小时内走到那里,迅速骑马回来,五点二十分的时候回到那个营地,正好赶上哈丽雅特他们走过来。先生,这很吻合,是不是?”
“很吻合,你说得没错,奥蒙德,但我不觉得这是毫无破绽的吻合。你觉得为什么珀金斯要跟范内小姐一起回去,而不去莱斯顿·霍伊呢?”
“也许是想去看看她要干什么,先生,或者就是为了装无辜。我猜,他看到她在那里一定很惊讶,不知道她究竟要搞什么名堂。她跟他说话的时候,如果他表现得很镇定的话,或许会让人怀疑,所以他也许觉得跟她一起回去是最大胆也是最好的选择。或者他感觉很焦虑,想自己去看看威尔顿有没有把马带回去。当他们两人相遇时,他刻意没有跟威尔顿说话,显示出他们两人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样子。至于他就那样不辞而别,如果你想一想的话这也很自然,他的背包里说不定就有沾了血的裤子之类的东西。”
“不管什么问题你都有应对,奥蒙德。但这又有一个问题,假设这些都是真的,既然珀金斯已经骑在马上了,为什么他不把马直接骑到那块礁石去呢?他在那里一样可以把马骑过去并拴起来。”
“是的,先生,我想吊环应该是他最初的打算。但我今天观察了一下那一带的海崖,注意到我发现的地点离平铁有一英里的距离,而且公路离海崖的边缘很近,在公路上俯视沙滩可以看得很清楚。当他们深思熟虑这个方案的时候,就可能想到,在毫无掩蔽的沙滩上,一个人独自骑马飞奔,这看起来有些可疑。所以珀金斯把马藏在挡住视线的屏障就要终止的地方,剩下的路自己游泳过去,认为这样会减少别人的注意。”
“是的,这的确有些道理。但这全部都是建立在珀金斯经过达里的时间的基础上,我们得去查查这个。奥蒙德,你得了解,我不是说你没有经过仔细考虑,其实我喜欢听到你自己独特的见解和看法;但我们不能没有事实根据而妄自推断。”
“不会的,先生,肯定不会的。但是先生,如果那不是珀金斯的话,不表示就没有别人干同样的事。”
“什么没有别人?”
“同谋,先生。”
“奥蒙德,你又开始了。”“是啊,先生。”
“好,那你去着手查,看看能有什么结果。”
“好的,先生。”
当奥蒙德离开的时候,格莱谢尔一边陷入沉思,一边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这件事让他很烦恼。总督察那天早上追问他这个案子的进展,这让事情开始变得难堪。总督察是一个老学院派的军官,觉得格莱谢尔已经制造了太多麻烦。在他看来,这再明显不过了,那个龌龊的外国舞男肯定是自己割了自己的喉咙,这是连睡着的狗也能想得出来的道理。格莱谢尔真希望可以把这个案子就此放下,但又发自内心地相信,这案子一定不是这么简单。他脑子里一点也不平静,从来都不。出现了太多奇怪的事情:剃须刀,手套,威尔顿让人难以理解的行踪,波洛克先生的沉默,马掌,吊环,布莱特在潮汐上说的谎话,还有更奇怪的,那些密码信和神秘的菲多拉的照片——也许把所有的这些事分开来看,还能找到一些微不足道的解释,但放在一起就不同了;是啊,放在一起就不同了。他把这些疑点都报告给了总督察,后者很不情愿地批准他们继续查,但显然很不高兴。
他在想,昂佩尔蒂现在在干什么。听说昂佩尔蒂要和温西一起去伦敦,他有一种感觉,他们此行只会把案子向迷茫的深处更推进一步。布莱特之事也让人心烦。据报道,布莱特正在前往伦敦。让伦敦警察监控他会是一项困难的任务,更何况,格莱谢尔目前还找不到一个要监控他的好理由。毕竟,布莱特干了什么?他这个人不讨人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