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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米都没有,如今该去哪里弄东西填饱肚子?还有四哥去了哪里?
虽然叶家那三兄弟的态度让他一时半会都找不到恶毒的词能形容,但是不得不说叶爹爹叶么么和四哥对他却是全心维护的--虽然最终也没有护他周全。
还是出去看看吧。他站起来,双手合十。心里默默道,虽然我得了你们儿子的身体,也未能在你们生前尽孝,但我一定会帮你们照顾好另一个儿子的。
心里定了定,他才往屋外走去。一路上几乎不敢往地上看去--虽然堂堂七尺男儿,既不怕蜘蛛也不怕老鼠蟑螂,可要是整个地盘都已经被这些生物霸占,乍看上去还真是让人心惊肉跳。
木门已经残旧不堪,门扇下半截常年经受雨水腐蚀和鼠虫啃咬,早已经空了。上面与门框处订合的地方也歪歪扭扭,看来随时都有可能脱落。叶小安看着低矮的门,下意识地弯腰钻了过去,然后才想起,如今换了只有十四岁的身躯,直着身子走出来也毫无压力。
旁边老二家的牛还没有放出去,叶小安刚走出来就听见长长的“哞……”的一声,差点吓得摔到水沟里。
没错,两间屋前只有不足两尺的平整土地,然后便是臭水沟。
叶小安苦着脸,哪怕面前有火坑给他跳也没有如今的形势逼人吧,真是不知从何下手。他咬牙越过水沟,绕过牛棚,很快就看到了前面一个背对着他的身影。
“四哥。”他发现自己十分自然地喊了出来,竟然没有丝毫犹豫。
叶又平刚刚在空地上生过一堆火,如今拿着树枝弯腰在灰烬里挖来挖去。因为太过专注,甚至没有听见叶小安的叫声。
“四哥!”叶小安提高嗓门又喊了一句,他记得这个哑巴哥哥并不是天生的,而是因为小时候生过一场大病,好不容易熬过来之后却再也不能说话了,只能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但如果叫他的名字,还是能够反应过来。
这次叶又平果然听见了,他有些茫然地抬起头来四处张望,眼神在看到叶小安的时候瞬间亮了起来。
“啊啊啊……”他嘴巴一边叫着,一边用手比划着。
叶小安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四哥在问他怎么起来了,又说给他弄了东西吃。
“我没事了。”原主的记忆已经完全融入到如今叶小安的灵魂中,他也尝试着用以前的办法和叶又平交谈,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
他们比划的动作当然不是正规的手语,不过兄弟俩自小一起长大,相互之间基本也能沟通。这时候叶小安也庆幸,好歹在接收记忆的时候没有出什么差错,不然真是要命了。
等他走近,叶又平露出一个极其开心的笑容,放下手中的树枝蹲下/身子剥起了拢成一堆的红薯。
这时候的红薯还极小,几乎只有两根手指粗细,也不知道哑巴是从哪里找来的。叶小安方才躺着还差点被三个“哥夫”气得气岔,这一刻忽然又觉得眼眶发热了。
十几颗小红薯被放在芋头叶子上,看起来就是为他准备的。见到他过来,叶又平就用手抓了起来,帮他剥去烤焦的外皮才递到他面前。
“好香。”他吸了口气,接过他手上的红薯笑着说。
叶又平顿时笑得更开心了,看着他咬了一口,才放心地又低头剥了起来。
“你也吃,我自己剥。”他第二次把红薯递过来时,叶小安没有再伸手去接,而是从地上哪了一颗剥起来。
肚子很饿,红薯很香。虽然烤得还不太熟,但叶小安还是吃得津津有味。不过叶又平只吃了两根就停了下来,叶小安也学着剥了一颗凑近他嘴边,却被他别开脸打了个手势说:“晚上再吃。”
叶小安咀嚼的动作慢了下来,忽然记起他们如今两手空空的处境,也难怪哑巴会担心吃了这顿没下顿。
“没事,吃吧,晚上总不至于饿肚子……我已经想到办法了。”叶小安恶狠狠地咬了一口红薯,好像在咬李金原身上的肉。说起来恶毒的人他见过不少,可是这样对亲人下手,侵占弟弟财产、把人往死里虐待还要在嘴上占尽便宜的人还真是不多。
横竖现在都是决裂了,只要四哥不再吵着要回去,他要是不狠狠出一口气,那就白活这一回了。
“啊?”叶又平疑惑地张着嘴巴,虽然想留着晚上的口粮,但是弟弟受了这么大的苦,眼看还没吃饱呢,他也不好意思现在就收起来。于是在叶小安的半强迫之下,两人把红薯吃得一干二净。
“四哥,那三亩地的地契在你手上吗?”他记得这个四哥虽然在大哥家任劳任怨任打任骂,但那只是他太老实了,也不想与大哥夫计较。实际上脑子也清楚得很,否则不会虽然田地收成归了大哥家,但是任由李金原怎么软哄硬逼也不把地契交给他“保管”。
叶又平点了点头。
“你没有放在大哥家吧?”虽然想想不可能,但是叶小安还是忍不住要确认一遍。如果真是在那里,还不知道要想什么借口去拿出来。
叶又平摇了摇头。
“那就行,你可要收好了。”叶小安随口叮嘱了一句,又道:“以后我们都不回大哥家了,老屋是爹爹留给你的,我们先在这里住着。”这么一说完,他自己都觉得一阵恶寒,只好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这只是权宜之计!
叶又平低着头,显然心里还有些挣扎。叶小安稍稍一想就知道他的心结,其实他手里有三亩地,自己够勤快又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根本不用在大哥家受气。但是一来有叶爹爹的临终遗言,二来不放心小弟,又怕带着弟弟出来住以后说亲自己是个哑巴给弟弟掉了价,所以才一直觉得让叶小安呆在大哥家才是最好的。
“四哥难道还想回大哥家?”叶小安眼神一转,低声问。叶又平是一个固执的人,光是口头跟他解释只怕怎么说都不管用。还不如让他自己死心,以后也好顺顺当当过日子。
叶又平表情有些羞愧,却是认真地比划着动作。大意是让叶小安回去大哥家,他自己在这里住。若是就这么离开,只怕对小弟的名声不太好。
见他不出声,叶又平以为他不好意思,无声地朝他比划着:“下午我去大哥家说,大哥一定会让你回去的。”
“大哥不会让我再回去的,即使他愿意,大哥夫也不会答应的。”叶小安平静地说。倘若他们心里还有半分良知,他们两人如今也不会坐在这里。
叶又平摇摇头,看起来心意已决。
第3章 返家
别看日头已经老高,其实现在不过刚到辰时。而且农户人家早上起来还要先去干一趟活,早饭通常吃得晚。所以这会儿叶小安又被赶进了屋里躺在“床”上,周围却还很安静,村里的汉子都出去干活了。
虽然已经被迫接受了对方的记忆,但是叶小安表示这莫名的穿越之旅还是十分坑人。细细想起来,现在这个兴始王朝却没有天/朝历史上出现过。好吧,这样全民男/男组合生子的方式他自己也是闻所未闻。
他略微将思路整理了一遍,如今这个称之为兴始王朝的时代也是家天下模式的世袭王朝,本质说来与天/朝历史上的封/建王朝并无太大区别,甚至民间风俗、科举制度等方面 都十分相似。不过这里显然只有一种性别,虽然被称作哥儿的一方担负起生育孩子的责任,但在他眼中那也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嗯,以前不就从洋葱新闻看过某国已经开始研究男子生育的技术了嘛,怎么说这也是一种进步。这事儿只要不落在自己头上,叶小安表示暂时还是不太介意的。
叶又平将外面刚烧完的灰用新泥盖了,又进来开始收拾东西。看来他已经将这里视为住所,开始打扫了。
“哥,别管了,这屋子可没办法睡。”叶小安翻身坐起来,看着他认真的说。
叶又平虽然是他前头最小的哥哥,但是比他也大了将近十岁。按叶小安今年十四岁算来,他也已经二十三四岁了。以现代的眼光来看正是青春阳光的年纪,在这里却成了承受别人异样眼神的老光棍。
也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小时候那场伤病的影响,叶又平长得并不似其他三个哥哥高大壮实,整个人看上去黝黑而消瘦。不过要是仔细看起来,他的五官也十分清秀,反而与叶小安有几分相似了。
他看见叶小安阻止的动作,微微顿了下就继续收拾起来。屋里的东西都不是他们的,他不敢乱动,便只是清理地上的垃圾。
“哥,我还有些头疼呢!”叶小安伸手摸了摸头上的伤口,只用麻布粗略包扎了一圈,似乎还是衣服上剪下来的布料。在他看来这个地方根本没办法住,当然也没必要收拾。他故意提到头疼,也是想让叶又平去休息会儿。至于接下来的事情,还是等他缓一口气再说。
毕竟头上的伤口可是实实在在的痛在他身上。
叶又平果然明白了他的意思,带着几分歉意的朝他笑了笑,比划着告诉他自己出去一会儿。
林下村是塘桥镇辖下人口比较多的村子,村里的人大多都是一两百年前从外地移居而来,至于迁移的原因就不得而知了。总之,因为这个原因林下村也是个杂姓村,基本上同姓的都是一宗同源。
叶家三兄弟便是住在村西,当初八间大屋和中间的堂厅一字排开,在村里看来也有几分阔气。如今被分割成三家,又各自围砌起自己的地盘,已经不复当初的模样了。
李金原早上起来就把家里养的几只老母鸡放了出来,还大方的撒了一把谷子。昨夜少了两个人吃饭,果然剩下了两碗杂米饭和好几个窝窝头。没有那两个碍手碍脚的家伙,以后这个家一定会越过越好。
这么想着,他脸上又露出一个笑容来。小儿子还没有醒来,大儿子叶禾丰已经在温习了。等大儿子明年去赶考,要是得个什么名次回来,就真真是光宗耀祖了。虽然昨日好好的事被叶小安弄得有些晦气,但最后连哑巴也离了家可正合适。
“哟,金原今天起得这么早?你家这几只老母鸡喂得可真不错,亏得阿平每天去割草都挖些蚯蚓带回来……”隔壁屋里刘家么么探出头来,看了一眼他说。
以往只要不是农忙,李金原都会睡个懒觉。等出门的汉子快回来了,叶小安也做好了早饭。他只需喂喂小儿子,等他们回来吃饭就行了。
李金原听了前半句还挺高兴,后来就不太乐意了:“他挖几回蚯蚓,可不把我家禾丰都吓坏了?我家的谷子平日也是尽这些母鸡吃的,就是要它们多生蛋呢,可关阿平什么事?”
刘丁文暗笑不语,叶小安那日不过是用摇出来的浮谷喂了一次,就被骂了半个月,整个村子谁人不知?
李金原看他不怀好意的笑容,啐了一口转身回了屋子。刘丁文往里瞧了一眼,没见到其他人,也觉得有些无趣地走了。
既然叶又平和叶小安不在,李金原做早饭也大方起来。他搬出藏在床底下的鸡蛋篮子拿了两个,又从碗柜顶上拿下装白面的袋子。白面和成面糊,将鸡蛋加下去,烧红了锅挑了一块猪油,再将面糊倒下去,没一会儿面饼就煎好了。
“四叔,你来我家里干什么?昨天不是说要和小叔去老屋住吗?”李金原刚把面饼放好,就听见屋里的叶禾丰在大声问话。
他侧耳一听不对劲,赶紧跑出来。
其实叶又平不会说话,叶小安那日也一直是半昏迷状态,“要去老屋子住”也不过是李金原的话。
叶又平这个时辰过来,原本是因为那边没什么事可做,也想着大哥快回来了在家里好说话。
谁知道到了屋前,只看到大侄子坐在窗前看书。还没先打听呢,禾丰就隔着窗喊了起来。
“我来找你爹爹。”叶又平讨好的笑了笑,粗厚的手比划着告诉他。对于这个众人眼中以后能够光宗耀祖的侄儿,他一向也顺从得很。小时候禾丰也最爱坐在他脖子上去捕蝉摘果,可惜自从他上学堂以后就不太亲近了。
“哟,大清早的我还当是哪里来的贵客呢!”李金原听到儿子的说话声就冲了过来,此时正看到他比划的话,尖酸地道。
叶又平见他进来,又朝他笑了笑。
“又平,不要说我这个做大哥夫的不照顾你。你和小安在我们家里吃喝这么多年,你大哥不也一力担了下来?我们答应照顾小安,如今亲事我们也费尽心思帮他找了好的。嫁到镇上去多好?以后都不用像我们一样做得多吃得少,在铺里翘着腿数银子就好了。可你看看小安做出什么事来?有哪家的哥儿还没进门就要寻死觅活的?也亏得李掌柜不计较,只退亲了事。”
这也是李金原觉得最侥幸的事,白花花的十两银子,要让他还回去真是打死也不可能。反正叶又平不会说话,他噼里啪啦一口气将话都说完了。
林下村冬冷夏热,以前还有不少山猪野兽夜里下来刨田地,甚至窜到人家屋里来。为了安全,村里的人都喜欢聚居。当然最开始都是沾亲带故的做了临近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