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认真瞧了瞧,然后点点头:“认得。”
“念什么?”
“囧。”
“什么意思?”
“窗口通明。”
“还有别的意思吗?”
“别的意思?没有了。”他挠挠头,有点莫名其妙,“还有什么别的意思?”
“哦,没有了,就是不知道才问问你。”我摆摆手,懒洋洋地往后一靠,看来是我多心了,他就是个土生土长的问题儿童。
又行了一阵,我们把马车停在路旁,家丁取出食物,众人开动。归无极十二分热情地拿了他从陈楚带来的小吃,给大家分食。大哥二哥谦让不吃,并且拼命向我使眼色,妄图阻止我吃。
我知道,他们是怕食物有异,所以谨小慎微。不过,我是怎么长大的?有毒没毒还能逃过我的法眼?于是,我枉顾他们的好意,任凭大哥二哥眨得眼皮抽筋,依然大吃大喝。放弃别人送到嘴边的免费饮食,是一种罪过。
吃饱喝足,稍事休息后,马车转向了另一个岔道。只要再过了这一段小道,就可以踏上通往京城的大路,多快好省地直奔京城了。
我惬意地倚在车厢里,摸了摸饱胀的肚皮,眼皮开始发沉。吃饱即刻犯困,一向的优良习惯又来了。楚歌那小鬼趴在我腿上,也不再缠个不休,只是猛打哈欠。好吧,我承认,物以类聚这种说法,有其一定道理。
在迷迷糊糊的点头打盹中,感觉马车的轻微颠簸忽然停了,布帘外隐隐响起赶车家丁的惊呼,我猛地睁开眼,一把撩起帘子向外望去。
马车此刻正停在一个拐弯处,道路两边蒿草长得无比茁壮,从草丛里蹿出来二三十个长得同样茁壮的匪类,一个个手执刀剑,把我们的马车团团围住。
汗,又来。第一回看到这种场面感觉狗血,第二回再看,就感觉天雷了。我一脸黑线,自己走镖两次,遇抢两次,大概上辈子的运气都积攒到这辈子来了,次次中奖,绝不落空。
不过话说回来,这群匪类长得还算像模像样。我摸着下巴,一边观察一边感慨,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的转变,在匪类们身上都有明显的印迹啊。一身行头干净利落,脸上绝无菜色,就连武器装备也升级为刀剑之类,嗯,颇具一些气势了。
“啊!是山贼吗?真的山贼?!”袖子忽然被大力地拉扯,耳边响起楚歌兴奋的声音,就好像见到了什么明星的本尊。
“嗯,应该是真的吧。”我闲闲地应了一句,在他小脑袋上拍了拍,索性将帘子撩上车顶,和小鬼一起挤在特等包厢里,饶有兴致地旁观。
眼看那两个赶车家丁连滚带爬地缩在车轮旁边发抖,我和楚歌对望了一眼,忽然感觉我们这副看热闹的姿态,实在是没心没肺得厉害。或许,只有当我这个穿过来的遇上他这个问题儿童,才会出现这样诡异的局面。
“留下钱,还是留下命,你们自己选吧。”为首的匪类开口了,声音阴恻恻的。
啧啧,真帅!我挑了挑眉毛,看人家这开场白,简单有力,哪像上次遇到的一伙,还说着‘此路是我开’这等土到掉渣儿的句子。大地方的匪类,果然不是一个级别的。
“这位大哥,承蒙关照,但实在万分惭愧,我们两样都不想留。”回话的是我家二哥,那充满歉意的语气态度,就好像刚刚拒绝的是那位对他一往情深的春花妹妹。
寒,鸡皮疙瘩啊,我忍不住搓了搓胳膊,唉,我家桃花二哥就是个爱现的。
“哼哼,看来世道真是变了,现下不识抬举的人越发多起来了。”匪首阴恻恻地一笑,“既然如此,那就全都留下吧。”
我巨汗,‘世道变了’这样的词儿竟然会从匪类口中说出,看来,世道果真变了啊。
那匪首挥了挥手里雪亮的刀,于是,四周的喽罗们一个个摩拳擦掌、眼露凶光,刀剑在太阳下反射出明晃晃的光,包围圈开始缩小。
我立刻从车厢里钻出来,站在马车上,向四周扫了一眼。这二三十个匪类显然和上次遇到的不是一个段位,颇具职业气象了,想把他们全部引开几乎不太可能,那要怎样才能不着痕迹地协助并保护身边人,且不致使大哥二哥看出破绽呢?我咬了咬嘴唇,暗暗握紧双手。
“莫莫,你和楚歌呆在车里,不要乱动。”大哥看了我一眼,退在马车旁边,二哥也退至车辕,挡在我的前方。
“好,我不乱动。”我听话地点点头,冲他们笑了笑。
不乱动不等于不行动,我可以寸步不移地让所有人瞬间全都倒地,只不过,那需要在事后救醒自己人,同时费一番唇舌解释搪塞。但眼下也管不了这么多了,我挑了挑眉,慢慢抬起一只手。
啪,手还没有抬起来,却忽然被扯住,楚歌的声音随之响起:“莫莫,你不要走嘛,我害怕。”
“楚歌,快放手!”我俯身用力甩了甩胳膊,想要挣脱他的拉扯,却没料想那小鬼抓得死紧,我一时竟然挣扎不开。
逼近的刀剑反射出光芒刺着我的双眼,一片白晃晃的明亮中,马车后面忽然传来扑通扑通的动静,以及嘈杂的叫嚣声。
我不禁一惊,把楚歌往车内一推,抬头向后看去。
视线畅通无阻,可以掠过蒿草直望到远处的路面,那是因为,原本围在马车后面,阻挡视线的八九个匪类,此刻已经全部瘫倒在地上。我舒了口气,慢慢松开握紧的手,目光随着两个从容的身影自车后移到车辕旁边。
“少爷,要不要把这些东西绑起来送官?”归来归去走到归无极身侧,恭敬地垂手询问。
“送官啊?”归无极挠挠头,一只脚踩着车辕,另一只脚悠闲地晃悠,“赏金是多少?”
“这个……小的不知道。”归来归去对望了一眼,摇摇头老实回答。
我顿时晕了一下,这真是生意人本色啊,什么情况下都不忘盘算经济利益。
“傻瓜,要抓那种江洋大盗才会有赏金,像这样的小毛贼,官老爷才舍不得破费银子给你呢!”楚歌笑嘻嘻地从车里探出头来,接口说道。
“哦,既然没有赏金,谁去做那白功夫?”归无极撇撇嘴,大手一挥,“赶走赶走,看着闹心。”
“是,少爷。”归来归去点点头,面无表情地转过身,看向那群聚在一起的匪类。
“哼,难怪方才好大的口气,原来是有靠山罩着。”那匪首冷笑一声,把手里的刀又握紧了几分。适才的状况貌似对他震动不小,脸上的神色也严肃起来了。
“呵呵,哪里哪里,兄台误会了,其实我们和阁下一样,都是有眼不识泰山的,也是刚刚才得知有泰山照护。”二哥倚在车辕上,笑得桃花盛开。既然有人充当雷锋了,自然要合理退让,得轻松时且轻松,是我家二哥一贯的原则。
“废话少说!”那匪首把刀一挥,周围的十数个喽啰立刻手执刀剑冲了过来。
可是,他们似乎太慢了。归来归去就像一阵风,在那群人中间倏忽来去,一群喽啰就像被风卷倒的蒿草,还没来得及有什么动作,眨眼之间就已经呼呼啦啦倒伏一地。
方才还吵嚷叫嚣的气氛一下子变得安静诡异,动态的画面忽然切换成静态。我们几个在马车上,或倚或靠,而对面,一地横七竖八躺卧的人群中间,立着一个呆若木鸡的匪首。一阵风吹过,蒿草齐齐舞出波波绿浪,微弱的簌簌声听起来清晰得吓人。
“少爷,这一个呢?”归去的声音在安静的空气中突兀地响起,刻板而恭敬。
“唉,他都呆了,还理他做什么?犯不着为个呆子浪费时间。”归无极无聊地摆摆手,对旁边的二哥一笑,“是吧?木二哥。”
“极是极是,我们快些赶路吧,要在傍晚之前上了大路才好。”二哥和大哥向我这边瞧了瞧,一齐翻身上马。
归来归去又回到车尾,两个发抖的家丁连滚带爬地上来赶车,我则坐回车厢内,将帘子放了下来。
于是,一行人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继续赶路,那个孤立在风中的匪首,就这样被华丽丽地无视了。
我倚在车中,懒洋洋地闭目养神,心里却很不平静地胡思乱想。那归来归去显然不是一般的会几下子,基本可以算是高手了,如果他们是江湖人物,也就罢了,可他们偏偏只是生意人,生意人能有这么好的功夫,那就是个异数了,所谓异数嘛,就是超出常理之外,而超出常理意味着什么呢?
我闭着眼动了动嘴角,和异数结伴同行,不知道会不会引发什么异变,不过,我讨厌异变。
这趟镖,从接下伊始,就令人不太愉快,而现在,似乎渐渐发展得越来越不愉快了。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但不知动力在哪儿,远目……
10
10、第10章 。。。
“莫莫,莫莫,你睡啦?”袖子被轻轻拽了拽,身边同时凑过来一个软乎乎暖烘烘的东西。
我依旧闭着眼纹丝不动,没好气地哼了一声:“莫莫是你叫的吗?没大没小。”
“名字当然就是给人叫的,不然取来做什么?”那团东西靠在我身上蹭了蹭,笑嘻嘻地小声说,“要不,叫你姐姐?”
“不许乱叫!”我猛地坐起身,一把揪住那只小耳朵,恶狠狠地警告他,“要叫哥哥,听到没?!”
“唔……痛。”楚歌揉了揉耳朵,对我摆出一副苦瓜脸,“莫莫欺负小孩,是个坏人,莫莫爱扮男孩,是个怪人。”
“你闭嘴!”我扬起拳头威胁性地晃了晃,那小子立刻换了一副嘴脸,秋水汪汪地扁了扁小嘴,耷拉着小脑袋瓜子画圈去了。
唉,真是悲剧,我往窗边一靠,感觉有点无力。看来我是不适合做幼教工作的,那种非常态的劳心劳力,简直能让人抓狂。不过话又说回来,哪有几个孩子会像楚歌这样的?
想到这里,我不禁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这张脸曾经无数次在镜子面前端详过,丝毫没有突出的女生特色,比如妩媚、甜美、典雅之类,概括起来就是一个词:清秀。穿女装,就是个清秀女孩;穿男装,就是个清秀男孩。再加上我是个穿过来的,行为举止很欠缺这个时代女孩所应有的做派,所以,十几年来,从没有人怀疑过,可这个小子是怎么知道的?
我摸着下巴,在心里犯嘀咕,难道那天他爬窗进来,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呃……应该不会。更何况,如果他有什么大的动静,我不可能毫无察觉地睡死过去啊!
非常郁闷地捏捏眉心,我悲催地发现,研究问题儿童心理这个课题实在太边缘了,我无能为力。
马车又颠簸了一下,旁边的小东西不着痕迹地向我这里靠了靠。我倚在窗边冷眼瞧着,不去理会他。
“莫莫哥哥,你说,那两个归来归去这么厉害,他们会不会是坏人啊?”楚歌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同时向门帘瞟了一眼。
呵,他倒真是个做特工的料儿,颇具怀疑一切的精神啊。我好笑地摊了摊手:“不知道,你觉得呢?”
“嗯,很像,很坏很坏的坏人一般都会先把自己扮成好人的。”他眯着眼睛,老神在在地分析。
哈,这真是强大的理论基调,不过,还别说,确实有几分对头呢。我被激起了玩心,于是忍住笑,摸摸他的小脑袋,很严肃地说道:“那你说,如果他们真是坏人,该怎么办才好?”
“莫莫不用担心,如果有危险,我会保护你的!”他拍着胸脯,慷慨陈词。
倒了,这样的答案是我无论如何也没想到的。看来和独善其身比起来,见义勇为这玩意儿在古代还是很吃香的,完全不用考虑有没有医保和寿险。
说实话,我心里温暖了一下,不过,还是忍不住要逗逗他:“是吗?可是刚刚还有人拼命拉住我的手,说他害怕呢。”
“那……那是因为我怕你会受伤。”他顿时撅起了嘴,说到最后,又低头画圈去了。
我笑了笑,不再理他,继续闭目养神。其实,归无极他们是不是坏人,我也很想知道。
对于好奇心压制能力的强弱,大概是判别一个人成熟程度的标志。即使对一件事情好奇到极点,也可以不动声色地装作毫不在乎,这样才不至于让自己先泄了底,所以,大哥会装,二哥会装,至于我嘛,就更会装。
因为,我也是个有着自己秘密的人,对于那种同样身怀秘密的人,在十分理解的同时,也十分警戒。
自己拥有秘密可以没事儿偷着乐,但是,别人拥有秘密就没那么好玩了,尤其是一个和你走得很近的人。一面是作为同类的意会心谋,令一面却又是作为同类的谨慎提防,这人类的心理啊,有时候还真是怪异得厉害。
又行许久,马车停了下来,我掀起帘子探出头去。前方已经是平坦的大路,此时暮色渐浓,道上很是空阔,一阵风贴地刮过,卷起蒙蒙尘土,很有种西风残照的苍凉感觉。
大哥勒马回头,指着附近的一丛林子对我们说:“眼下天色晚了,我们不如先在那林子里休整一晚,明天一早再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