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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千金也被他随便敷衍了,让谭伯父很不省心。
在外求学这七年来,大家都很有默契地闭口不提男人的名字。连谭晋都从未在他面前骂过男人。
男人是不是又换床伴了?男人还是龙腾的总裁吗?男人现在是名正言顺的红帮老大吗?
他不知道。跟他没有关系。
他只希望,即使没有办法要遇上男人,他能装作像从未认识过男人一样,淡然地同他擦肩而过。
***
出了机场的VIP通道,就看见谭晋搀扶著母亲。秦母一脸焦急地扑上来摸了又摸,确信儿子完好无损,才放下心来。
三人一行坐上车,秦戈陪著母亲说了会儿话,秦母倦意上来,就慢慢睡著了。
秦戈印象中,母亲还很年轻的。这次回来,却感觉明显老了。再想法设法保养,用高级化妆品,吃蛋清燕窝,还是免不了两鬓斑白,半头花发。皮肤松弛得很厉害,好像一夜之间,母亲眼角就生出了皱纹。
大概都是小儿子不省心吧。秦戈淡淡叹了口气。
“喂,赵天一他们已经说要准备庆祝了。”谭晋扭过头小声说。
“庆祝什麽?”
“庆祝太子党重聚啊。”
秦戈笑笑:“我什麽时候跟你们这帮不知人间疾苦的纨!子弟一夥了?”
“嘿,秦哥现在是海归了,不赏脸了。”
“那怎麽敢。我先倒几天时差吧,越洋飞机太难受。”虽然坐的头等舱,还是觉得睡不好,睁著眼睛又什麽都看不进去。
“行,那我跟他们说过几天吧。”
秦戈在家歇了几天,大略把公司运营情况了解了一下。其实本部这边早就上道了,运转了三十多年,所有人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基本上没什麽大事。再说钢铁企业,只要国家城市还在建设,就没有卖不出去的,扩张也扩张不到哪里去,市场萎缩也萎缩不到哪里去。有大事的就是大哥的新厂子那边,新地皮新人脉,要多花点时间跑跑。见情况并没有想象中复杂,秦戈便动起了第二副业心理诊所的歪脑筋。
到时候让谭晋陪著去看一下,租个店面吧。
一周以後,太子党一行四人在市中心的高级休闲会所碰面。
这种高级休闲会所,集餐饮娱乐一体,服务生男的帅女的靓,而且刷卡出入,保障客人隐私,是很多富家子弟爱去的地方。当然了,至於这背地里有什麽勾当,大家都心照不宣。
四人先去“海底捞”搓了一顿火锅。按理说他们这身价,都应该吃写燕窝鱼翅,可总觉得吃那些东西的地方没气氛,你切一刀牛肉,我干一杯香槟,说些文绉绉的话,有点端得慌。最後罗缜嚷著要吃火锅,大家也都觉得这个提议不错。
吃火锅是有气氛,可就是没形象。罗缜自然是不管的,满头大汗还捋著袖子在锅里涮羊肉,吃得满嘴都是油。谭晋赵天一热得把衣服脱了,勉强还维持著点风度。谭晋瞧著秦戈,跟没事人一样,衣著整洁,光洁的额头一丝汗都没有,细长的指间夹著筷子,轻轻夹起了一小片牛肉,放进嘴里小口小口吃了。
虽然觉得这比喻不太恰当,但谭晋还是觉得,秦戈无论在什麽时候,行为举止都跟白莲花一般优雅,完全不受影响。
七年以前他也很“端庄”,但带著些孩子气的稚嫩。七年以後,就很自然了。那麽淡淡的样子,带著些疏离。
是什麽使他变成这样的?是时光吗?……
以前秦戈脸很圆润,眼睛又大,甚至能说是可爱;现在五官分开看并没什麽变化,只是脸稍嫌削尖了一点,但眉眼间的气质却变多了。
更优雅,更淡漠,更疏离,也更……撩动人心。
“谭晋?你看著我做什麽?我脸上有东西吗?”
“呃……不……”谭晋才回过神来,筷子夹的那片肉上面的油都滴干净了。
四人吃完饭又神侃了一会儿。当然了,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另外三个人在说话,秦戈只是安安静静听著,听到好笑的地方一起笑一笑,偶尔插嘴说说自己的有趣见闻。就这样就到了九点。
谭晋叫来服务生,要刷卡买单,服务生鞠了一躬道:“先生您这桌已经买过单了。”
谭晋愣了:“什麽?没有啊?”
“确实已经买过了,可能是您四位中哪位提前买单。”
谭晋看了其他三人一眼:“秦戈,是不是你去洗手间的时候买的?”
秦戈摇摇头。今天是给他接风,他怎麽会去出这个钱。
服务生也有些莫名了,说了声“稍等”,便低头跟总台联络。
见服务生嘴对著衣领说话,罗缜忍不住“啧啧”了两声:“这年头服务生配备得跟黑社会一样。”
话音刚落,立刻收到谭晋狠狠瞪来一眼。
“啊?怎麽了?我这话有什麽问题麽?”罗缜还在莫名其妙,赵天一正要把这哪壶不开提哪壶的家夥的嘴捂上,便听到服务生说:“啊,抱歉,总台说您四位今天在休闲会所免一切费用。”
“什麽?!”
(10鲜币)64 爱後余生
谭晋有些不可思议地看了秦戈一眼,秦戈也很疑惑地问道:“是不是哪里搞错了?”
服务生有点没底气,但还是照总台的嘱咐说道:“没搞错……您进门没多久,总台就接到了上面的意思,要我们好好接待。我们这里除了餐饮之外,还有KTV,台球室,电影院,游泳池,桑拿间等等,再往上就是五星级宾馆。今晚您四位可以随意玩。”说完鞠了一躬。
谭晋愣了一会儿,问道:“太子,最近是不是有人在拍你马屁?”
赵天一倒是冷静:“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人家一番盛情,我们就应承了吧。到底有什麽事情,玩过了再说。”
“是啊是啊,”罗缜在一边剔牙,“谭晋你瞎操心,有人买单我们就只管玩。”
谭晋白了他一眼,犹疑著拉起秦戈手说:“咱们要不要换个地方?”
本来就是给他接风,大家都在兴头上,秦戈也不愿意故作别扭,便摇摇头说:“不用,没关系。”他知道谭晋担心那个男人搞什麽小动作,不过对於他来说,男人做什麽都跟他没有关系了。
“那接下来我们去K歌吧!小爷我很久没有一展歌喉了!”罗缜终於剔够了,把牙签扔在桌上。
“去你的五音不全。”
谭晋刚说“秦戈不会唱歌”,就被罗缜拽起来了:“走啦走啦,秦戈又不是你家的,你管得宽!”
谭晋气得要死,“秦戈就是我家的”这句话在胸口里憋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吞下去。
秦戈对谭晋笑著摇摇头示意自己没事,便也站起来向外走去。
谭晋看著秦戈细瘦的身影,心里有些憋闷。
以前秦戈说不愿意就不愿意,去酒吧都要生拉硬拽才去,过了这麽几年,却变得莫名地随意。他记得秦戈以前从不唱K的,什麽时候也开始唱K了呢?现在要拉他去酒吧,他恐怕也眼睛都不眨就能同意吧。
他什麽时候变成这样的?
那如果有男人女人向他索吻呢?他是不是也会答应?
“谭晋。”
“嗯?”谭晋忙不迭抬起头来,秦戈站在电梯门口,旁边穿著白衬衫黑马甲的服务生正按著向上的键等他。那样的风度,那样的姿态,既如沐春风,又让人觉得陌生。
罗缜进去就点了一首《爱情买卖》,干嚎起来:“爱情不是你想卖,想买就能卖”。赵天一跟谭晋笑得直打滚,秦戈也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谭晋叫来服务生,拎了一箱啤酒进来,开了两瓶就跟赵天一对喝。
罗缜先後又嚎了《狼爱上羊》,《求佛》,《香水有毒》等著名网络歌曲,被谭晋揪著抢过话筒塞给他了一瓶酒。“拜托,别荼毒我耳朵了。你唱歌起码在调子上行不行啊?”
赵天一喝完一瓶,就点了《冰雨》,捂著胸口唱得无比深情,秦戈几乎都有些怀疑了,低声问谭晋道:“他是不是失恋了?”
“失什麽恋,估计还在郁闷高中时候没追到校花吧。”
“……顾梦吗?……”
“大概吧,谁知道他到底喜欢谁啊。”
“……”
“你呢?没有带女朋友回来?”
“……没有女朋友。”
谭晋酒劲上来,差点想问“那有没有男朋友”,话到嘴边又变成了:“怎麽没找一个?”等著追他的,得足足有一个连吧。
秦戈看著屏幕里闪来闪去的画面,慢慢道:“试过。没感觉。”
谭晋喝了一口闷酒,想抓著秦戈大吼一句“你是不是忘不了他”,又想问他“你对我有没有感觉”,最後却只是把空酒瓶子放在桌上,仰躺著拉住秦戈的小指在手心摩挲。
他不可以迈这一步。如果他还想跟秦戈做朋友。
去他妈的朋友。
“你知道吗,我很喜欢一个人,但我不能告诉他。你知道这是怎样的感觉吗?”
“我知道。”
“你告诉我该怎麽治?”
“喜欢上另一个人。”
“那你自己治好了吗?”
“没有。”
谭晋沈默了一会儿,又开了一瓶酒。
三个人轮番喝酒,又轮番上阵,渐渐地都有些醉了。唱歌也越唱越撕心裂肺,不止罗缜在嚎,赵天一也跟著嚎起来。
昏暗的包房,充溢的酒味,屏幕一闪一闪。唱K很难有唱得欢乐的,尤其要喝酒的话,唱到最後全都是苦情歌。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道疤,只有在这样的场合下才会释放出来。
“秦哥儿,别干坐著了,来一首吧。”罗缜说。
秦戈坐在点歌台前,熟门熟路地点了Nicholas的《爱後余生》。
他和男人在热恋的时候,看过男人的CD架,杂七杂八各种音乐都有。有摇滚的,流行的,蓝调的,古典的,new age的,CD侧面印的那些名字他也基本都不认识,全是外文,有些是英文的,有些是法文的。他认识的那几个中文的,除了李斯特,肖邦,理查德克莱德曼,雅尼等等这些是他老本行之外,剩下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张中文专辑,还大都是粤语。其中就有这张《Nicholas精选辑》。
他有些好奇地听过一遍,没什麽太大感觉,甚至还觉得有些吵。
他还没来得及问男人是不是喜欢这个叫Nicholas的歌手,他们就走到了尽头。
後来有次跟朋友去唱K,机缘巧合,有个人点了这首歌,听得他当场泪下。
“假使当初可以为了你,忘了爱所有人
分开手去追寻,足可拥抱千万人
即使天空海阔没有爱,还有你这个人
即使不再光临,一想起你
怎麽可以,对任何人热吻”
每次唱K他都点这首歌。
每次都希冀能唱到麻木,却每次都徒劳地再伤一遍。
七年了。
如果他跟男人在一起,也该到七年之痒了。
七年以来,他没法忘记男人,也没法再爱人。
他只习惯於被男人爱。男人的霸道,温柔,冷酷,让他无法不沈溺,怀念。甚至做梦都会梦到男人,梦到以前的热恋时光。
有学长对他无微不至地照顾,却总差了那麽一点霸道。他也尝试著跟女生交往,却受不了女生的温吞性子,还有撒娇。
就像经过了一场最美妙的性爱,之後所有的快感,都没法再令人高潮。
(11鲜币)65 再见惘然
“烈哥,真的不下去见他吗?”文清毕恭毕敬地问道。
林熙烈一早就知道秦戈回国的事情,便让下面都盯著。今天他本来在红帮总部,一听这边主管报告说秦戈来了,直接把开到一半的会丢下,驱车赶了过来。
虽然林熙烈已经是名副其实的红帮老大,但文清还是喜欢用“烈哥”这个称呼。
“再等一会儿。我怕他吓著。”
林熙烈放在桌上的手轻轻叩击著桌面。他右手小指戴著一个指环,四颗小钻烘托著一颗大钻,非常好看,但显然并不是林熙烈的风格。林熙烈个子很高,指节相对稍大,这枚戒指太纤细,除了小指,竟然没有别的指头可以戴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