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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袖添福-第1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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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被脱衣服,被低素质的人嘲笑几句,蓝瑾儿纯当是垃圾堆里的苍蝇在嚷嚷。安然的坐在凳子上看着外面的人流。她就不信了,会碰不到熟人。虽然她并不交游广阔,可这如此盛大的一个歌会,单一个唐府,一个瑾芳宅,那么多下人,她就不信了他们会在家里呆得住。肯定有不少不老实偷跑出来玩。 
一道熟悉的身影倏地在人来人往里闪过,蓝瑾儿一喜,看清了是莫灵卿。正欲起身招呼,可还没喊出声,忽然看他神色惊异急急忙忙的朝一个方向跑去。 
救生圈没来得及抓住就飘走了,蓝瑾儿的手停驻在半空中,僵硬了一会,失落的坐下。可心底却涌起一股怪异,那种慌张惊讶的神情在莫灵卿脸上出现让人有些匪夷所思,他面部表情不该这么夸张丰富,还有,何以会在人潮里突然奔跑起来? 
也被人偷了钱袋,抓小偷? 
跑出来和情人幽会,却突然发现原来后面跟了尾巴? 
蓝瑾儿无聊的猜测着,目光慢慢的拉远,到处都是欢歌乐舞的了,处处透着喜悦,活力,热情,和嘈杂。 
戏台上婉转泣诉的戏子已经下台。那种凄婉的调子和今晚这气氛实在有些不融洽,不知是店家原来的安排唱到此,还是适时的觉悟见不好就收。 
食客慢慢的散了,去寻找别的愉悦。不断有新的食客进来,不过都是吃了就走,没有故意停留的。蓝瑾儿慢慢没有耐性了,店家和小二也更没耐性了,随时都会发难一般。可介于唐家的威慑力,即使不知真假,也只能忍着,等着最后一刻的爆发。 
这个世界真小 
不经意扫过的目光凌空被人擒住,淡定的蓝瑾儿心虚的敛下眸,微微埋了头。心情瞬间纠结,庆幸来了救兵,可又有些不那么情愿被他认出来。 
“费这么大周章偷跑出来,就在这里干坐着?”来人径直的走到她所在的棚子里,在她对面坐下,心情不畅的和她说话。语气硬邦邦,眼角眉梢是不曾来得及消散的隐忧和丝丝泛起又被压抑住的惊喜。 
“你以为我想?钱袋被人偷了。吃了人家东西没钱付账。”她理直气壮的说,也不瞄他。内心竟然泛起阵阵酸楚的涟漪,被一大堆臭男人调笑威胁,高筑的坚硬城墙足以防范一千张嘴,两千道恶意的眼神。却在他面前瞬间坍塌。 
唉女人,真是尖锐的矛盾体。 
唐福贵失笑,愠气散了好几分,见她眉目间明明有委屈,却隐藏着不流露。虽是男儿装,可处处是女儿态,遂故意拆穿她,“怪不得刚才的眼神好可怜,一看就知道在等救赎。不会是连二丫也一起掉了吧?” 
“二百钱银子快给他们,一分也不能多给”蓝瑾儿起身就走,气呼呼的大声说。 
Shit在心里怒骂了句,才知道原来之前的淡定豁达都全他**是装的啊,差点连自己都骗了过去。 
店家和小二都大呼冤枉,又没将这赖皮客怎么地,他这幅样子,好像他们真虐待了他一般。 
无比怨念的看着唐家的三少爷,店家陪着笑,“三爷,小的不知道是你的朋友,不过小的发誓,绝对没有为难这位公子。” 
这个唐福贵相信。拿了一锭银子摆在桌上就欲跟出去,店家两眼立即放光,恭敬的俯身相送。蓝瑾儿却转身回走,赶在店家之前一把抓过银子,瞪着唐福贵,“你没学过数学对数字不敏感我谅解,可我不认为将五两银子和二百钱银子加低劣的服务态度划上等号是一种值得忽视和原谅的消费态度。” 
将银子拽在手心里,朝唐福贵摊开空的手掌,“二百钱银子。” 
店家膛目结舌。 
唐福贵嘴角隐含着笑,干脆将整个钱袋递给她,“以后记得替我在钱袋里装些碎银子。” 
蓝瑾儿倏地将钱袋接过来,捏了捏的确没有碎银子才消了些气,可嘴里却依旧不饶人,“现在又不是原始社会,货币的收支运动早已经家喻户晓。小孩子都知道还有找钱这一回事,别告诉我你的智商还不如穿开裆裤的小子。” 
唐福贵知道她是较了真,看了她气鼓鼓话里带刺的样子又忍不住发笑。店家审时度势,忙道,“今儿是小的怠慢这位公子了,还请您大人不记小人过。一碗粥而已,就当是孝敬公子了。” 
蓝瑾儿不买账,将银子趴的摆在桌子上,“我从不占人便宜,店家,你找钱吧。” 
店家脸色发僵,谄谄的照做。直到两人走出门了好远,店内的几张脑袋才凑到一起,嗤之以鼻的议论,“见过娘娘腔,没见过这么嚣张不要脸的娘娘腔” 
再议论的,就有些不堪入耳了。 
“你怎么认出我的?”蓝瑾儿闷头走路,没了看热闹的心思,有些迷惘不知该往何处去了。踢着窜到脚下的石子,头不抬的和身边人说话,闷声闷气。 
明明在桂花树下已经想通了,深明大义的理由将自己说服了。可一看到他,心情又回复到了原点。你个死胖子竟然为一个刁钻的丫鬟和我赌气害得我打扮成这副德行出来散气,被女人吃了豆腐不说,还要被臭男人耻笑,还充了气的傻子一般替人守了近一个时辰的桌椅板凳 
“你就是化成灰,我也能认得。所以,你别指望一生气就妄想逃离我的掌心,跑到哪里我都能将你逮回来。”直接忽略掉她蛮不讲理的气场,唐福贵厚颜无耻加死皮赖脸加情意绵绵的牵住她的手,并将她的身体拖得离他近一些,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替她开道。惹来无数非议的目光,他却专注的得意忘形。 
温暖的笑容,流畅于心间。不过嘴依旧撅着,“总算和赤古学了点本领,嗅觉不错,你若再晚来会,我铁定不原谅你。” 
“你也该庆幸,倘若我娘子再多掉一根头发,我铁定也不原谅你。”他好心情的和她拉锯,牵着她朝某处走。

二一零章 相思引

幸福不过是,你一句,我一句,明明曾认真的在争吵,却从来不会认真的去计较。 
她自动靠近了距离,也不再矫情,欢快而轻松的语调说,“相公,你要带我去哪?” 
他放慢了脚步,不经意的凝望一眼,好看的唇角微勾着,“你来这里是想干嘛?” 
“唱歌,跳舞,吃东西,在人群里挤。”她绽放一个大大的笑容,在灯光下炫了某人的眼。 
“那我就带你去唱歌跳舞吃东西,在人群里挤。”他很有使命感和责任感的说。 
◎ ◎ ◎ 
夜,在欢腾中不着痕迹的转入清凉。载歌载舞的人们在清凉中将内心的激情和欢乐推送到更高。 
浮华而充实的夜,简单却绚丽的光,满载着朴素而热烈的风情。陶醉了一张张璀璨的笑脸。 
“非礼非礼啊——” 
一道尖锐慌乱的女声划破夜空,踩着皎月的清辉将和谐的晚风撕破。 
“非礼”这个词陌生和意外到让人发懵,许是平日里听的太少,所以空气在一瞬间突然凝结了。 
京城大街小巷都有ji院,收费高高低低可以满足各个阶层人士的需求,因而很少有人需要用非礼这种手段来解决色急。就算是偶尔真有非礼这种事件发生,一般的受害人为了名誉和脸面,都不敢嚷嚷,轻点咬咬牙挺过去就算了,重点就哑巴吃黄连还咬破了舌头,只好和着血泪一起吞。有骨气的事后就私下里去狠狠的报复泄气。连报官的都罕得一见。 
最先反应过来的人笑了,不用看,带头发笑的都是常去逛ji院的。为了满足某些嫖客的特殊爱好,ji女经常会装作良家妇女供人调戏,为了演的逼真,还屋里屋外楼上楼下的乱逃乱窜乱叫。 
所以,有经验的男人们惯性思维了。有些人甚至还艳羡的发恨,来这种地方如此高调的**,真他娘的有胆识有创意 
不过这一声叫嚷,还是让许多单纯的女儿家们拘谨和脸红。看看夜色已浓,是该回家了。安全应该放在第一位,对于女儿家来说,没有什么比清白更值得重视的了。 
“救命——”又是一声,这一声竟然无比凄厉一点也不像是开玩笑,打情骂俏所制造的虚假气氛。 
唐福贵的心莫名的一紧缩,一股寒流从脚底窜腾而上,却在涌至于她沁着微汗的掌心处时落潮般瞬间消褪。取而代之的,是依然握着她手的温暖和释然。 
他下意识的将她的手掌握的更紧,许是最近太敏感了。那个声音他并不熟悉。 
许多人朝着声源的林子里跑,因为人太多太挤太急,惊扰的红的黄的白的桂花阵阵洒落,带来一轮又一轮散不去的花香。 
“要不要去看看?”蓝瑾儿欢快未散的眸中隐隐含着担忧和好奇。那女孩的声音很年轻很动听,从叫声分析,肯定是遇到了超级大流氓。 
“这么多人,就算真有什么事,少我们两个也无碍。”唐福贵拉着她迅速的避开人流。就在前几天,还有人要她的人头,官府至今未将背后的凶手揪出来,她应该远离纷乱,“歌也唱了,舞也跳了,我带你去吃东西。” 
想起那些莫名其妙又毫无头绪的案子,总是让人心情不愉快的。他倏地心情沉重了,可为了不影响她的情绪,他仍保持着恬然的笑,笑意深及眸底。 
万千人之中,能手拉着手一起,这何其幸运。 
所以他的笑容是发自肺腑来自内心的,轻而易举的掩饰了一瞬而来的不安和低落。 
“你要带我出去?”看他好似目的地明确地朝桂园外走,她为难了,“我和二丫一起出来的,我们约定在那棵树下等,可是还没到时间。” 
“那就让她多等会,总要为她的贪玩和不守规矩而受点教训。”唐福贵不以为意的继续走,不过很体贴的将步伐缩紧,迎合着她略显疲倦的脚步,“我带你去吃好东西,保证你会喜欢。” 
“远不?”她不反对,只是担心时间会耗费太多。 
“不远,就在这对面,这个时候应该顾客比较少。” 
说起来,他还真是心有所愧,不能责怪她几次三番的偷跑出来。他从来没有正正经经的带她出来吃喝玩乐过。看她刚才玩的有多尽兴,他就有多歉意。 
是一家低调但奢华的小型酒楼,绝对的贵族专用区。 
从外面带来的喧嚣和浮躁,从踏进这道门的那一刻起,仿佛就被自动过滤掉了。取而代之的是有如不知从何处传来的古筝旋律一般的空灵。 
蓝瑾儿很喜欢楼梯扶栏上步步紧密的灯,小小的磨花的琉璃灯罩,简约如碎落的月光,闪烁着梦幻般的光华。又如坠落中的流星,撒一路光辉。 
他替她点了一份木瓜牛奶,一份萝卜丸子,一份牛干巴。 
木瓜牛奶是用一种红豆杉的木质葫芦形器皿所装盛,温热的奶香夹杂着好闻的木香幽幽四溢,闻之口中即有已丝丝香甜感,令人沉醉。 
眸光被那淡淡的热气朦胧,蓝瑾儿有一瞬的失神。 
“瑾儿,怎么了?累了?还是不喜欢?”唐福贵敛眸望着对面走神的女人,不确定她因为什么而心神恍惚,尝了一口牛奶,“很好喝,很鲜,很香,不信你试试?” 
“还等多久才会下雪?”蓝瑾儿突然问,思绪被拉了回来,不曾远去的记忆,已是千年。 
“为何这么问?你也喜欢下雪?可是要等到十一月。”一提到雪,唐福贵眼中又泛起了另一种光彩,幽黑的眸底记忆和憧憬一起闪烁。 
“在地球的北端,有一个地方叫做拉普兰。那里的冬季长达八个月,一眼望去,几乎全部是白雪覆盖的森林,高峰,旷野,河流。冰清玉洁,不染尘埃,宛若世外仙境。在冬天,可以看到十二个时辰都不灭的星光。而夏至过后,可以看到不落的太阳。那里的人,喜欢养驯鹿,喜欢拿木瓢喝香甜的驯鹿奶汁。那是圣诞老人的故乡,圣诞村里住着圣诞老人……” 
故意遗忘的记忆被手中的葫芦碗不经意的唤醒,北极光下的浪漫约会却成了教堂里生和死的别离。 
虽然是前世的爱恋,也曾洒脱的说放弃就放弃,说遗忘就遗忘。可记忆突然被勾起,心里竟然是无边无际的酸涩。落寞不为失去一段感情,不为错过浪漫而遗憾。许是弹指千年,这种孤独感和沧桑感,在某些时候真的让人难以承载。 
“竟有那样一个地方?”能感觉得到她眸光中的戚伤和落寞,不过他更愿选择性的被她所描绘的那个地方而吸引,“不过这里的冬天也很美,更重要的,是有我陪你一起过。” 
夹一块干巴送到她嘴边,她对上他澄净幽黑的眸子,看到黑瞳里自己的影子,歉意漫上唇角,倏地拉开一个好看的弧度,“牛奶配干巴,你好有创意。” 
“京城只有这一家的干巴能吃。”看见蓝瑾儿笑了,笼罩在他心头的雾霭才渐行散去。她的见闻不是他能想象的,两个不同世界里长大的恋人,相处起来比其他人更难,也更容易滋生出摩擦。而她想要的,喜欢的,习惯的,很多都是他给不了的。只有看到她笑,他才会安心。 
“这家店真的不错,竟然能用这种木材做碗,改天我们家也做一些,红豆杉,可以防癌的。而且这颜色也好看,即鲜艳又不轻挑。香味也很好闻。改用这种碗吃饭,无病的人起码可以延长两年的寿命。”咬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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