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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很好闻。改用这种碗吃饭,无病的人起码可以延长两年的寿命。”咬住他喂到嘴边的干巴,喜欢吃干巴的人一看这颜色就知道这东西会让人吃上瘾。酒红的干薄肉片,纹理清晰可见,咬一口,香韧有劲,越嚼越滋味。
想起他曾因为安慰她而说的他能活到一百多岁,她才意味深长的加了后面那句。
红豆杉在现代被誉为捍卫者,时代环境保护者。其中的紫杉醇是治疗乳腺癌和卵巢癌的最佳药物之一,还可以治疗糖尿病和心脏病。用红豆杉做餐具,即高档又健康,很值得推广。品味着风味独特的木瓜牛奶,蓝瑾儿啧啧的赞不绝口,倏地又甜蜜的一笑,说,“而且,摔不破,可以给宝宝用。”
气氛霎时温馨甜蜜起来,一提起宝宝,两个人都喜滋滋的合不拢嘴。
“这酒楼就叫做‘相思引’,东家对红豆杉情有独钟。当初盖这酒楼,就因为这后面有一棵红豆杉。”唐福贵道,和她一样用牛奶下干巴,不过吃相比蓝瑾儿雅观多了。
“相公,你真会吃。好久没这么款待过我的味觉了。”牛奶下干巴,真的越吃越香,蓝瑾儿赞不绝口,又道,“我猜,这老板肯定是云南人。我只在丽江的牧户家吃过这么纯粹的干巴,除了盐和油,不加任何的辅料,可偏偏又这么的香韧。而且,那边盛产红豆杉。”
“娘子真聪明,一猜即中。”两人说说笑笑,共吃一份美味到无以伦比的夜宵。
二一二章 死罪
温馨甜美的夜晚未能如愿的继续下去,两个隽逸的“男人”一起手拉手所路过的途径,定是非一般的受人瞩目,行踪自然不是秘密。
叩门声在空灵淡泊的古筝旋律中响起,唐福贵起身开门,是一个穿着白族服装的漂亮女人——相思引的东家。
她是个浑身上下散发着忧郁和洒脱气质的女人。不大爱说话,可举手投足,一颦一笑,无一不干净利落,给人很好的视觉感受,“三爷,抱歉打扰你们用餐了。不过侍应说外面有人找你,有急事。”
“相思引”实行的是类似于会员制的场所,不是每个人都能进来的。里面侍应也不多,走到哪个角落都是安静和干净,它的最高领导人不仅会兼顾传话这种活,偶尔也会送菜端水。
她说是急事,那一定就是急事。唐福贵的心又莫名其妙的一紧,就如之前在桂花园听见那一声“救命”时的感觉一般。只是不安的预感更加的浓郁和清晰。
没有多一句的寒暄,他拉着蓝瑾儿跑下了楼。
酒楼外是莫灵卿的小厮莫海在焦灼的张望和等待,不停的徘徊在门前,身子瑟瑟发抖。一见唐福贵下来,连哭带诉的说了一句惊天动地话,“三爷,我可找到你了。。。。。。你快去看看,我家二爷错手将你大哥杀了”
犹如五雷轰顶,天地翻转,唐福贵眼前一黑,踉跄欲倒。
“相公……”蓝瑾儿支着他,亦是被这个消息震呆,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脑中晃过莫灵卿从静谧恬然倏地变成错愕惊异的脸,一定发生了什么事,可是他怎么会杀大哥他们都亲同手足
◎◎
唐福林胸口有致命的一刀,当场毙命。
莫灵卿当即被收押进了天牢,皇上当即愤懑下旨,杀后日午时,满门抄斩
赵构的愤怒不是因为莫灵卿错手杀了一个唐福林。而是,他亲眼看见心爱的女人被扯的衣衫褴褛,泪眼婆娑的指着莫灵卿,声嘶力竭的喊出那一句,“你这个禽兽”
杀人是死罪,可即便是谋杀,不过是一命偿一命。但侵犯皇帝的爱妃,就是玷污皇家的威严……足以株连九族只定他满门之罪,已经是皇恩浩荡了
不错,那个被非礼的女人正是皇帝新宠的妃子,徐曼儿。
◎◎
“相公,你要去哪?”
等他们赶到桂花园案发现场的时候,莫灵卿已经被带走,唐福林的尸首也已经运回了唐家。可唐福贵却并未往唐府的方向走。
“我要去见灵卿,我要他告诉我事情的经过。。。。。。。”唐福贵受此沉重打击,伤心欲绝,悲恸万分。一个是亲哥哥,一个是比亲哥哥还亲的好兄弟。眨眼之间,他们竟然成了一对有着生死纠葛的冤家。这叫他情何以堪如何承受
“我不相信,灵卿就是自己死也不会杀大哥。他一定有苦衷,我要去弄清楚。。。。。。。我不能让大哥死的不明不白,我不能让灵卿一个人承受如此大的罪状。。。。。。。”他手扶着额头,喃喃的碎语着,言辞悲戚。两行清泪从红了的眼角溢出,却并不能流泻掉内心哪怕是一点点的悲恸。
心在痛,被利刃猛的劈开成两半。来不及流血,又被架到了烈焰之上,烧的滋滋作响,却逃不掉,捂不了。。。。。。。
因为出了人命的关系,所有的人都匆匆离去,路上再没有剩下的轿子,也没有马车。蓝瑾儿跟在他身旁,束手无策。也不知道该这样去安慰他,怎样才能减轻他的痛苦。
“可是相公,你现在去能见到莫公子吗?”
唐福贵的步伐越来越快,越来越急,蓝瑾儿跟在他身后小跑。听旁人议论,赵构当时也在场,亲自下旨捉拿的他。这会肯定正在气头上,深更半夜的,谁敢放他进天牢见一个死犯,谁就是挑衅皇帝的威严
“相公,你先别急,事已自此。我们该先理一下头绪。”蓝瑾儿小喘着,小腹隐隐作痛。追他不到,喊他不停,遂只好蹲在地上,“我觉得事情不简单。皇帝的女人怎么可能独自一人跑到那么隐秘的林子里去?莫公子更不可能在那种地方对一个陌生的女人做出非分的举动。。。。。。”
蓝瑾儿的声音越来越远,唐福贵才发觉不对劲。回头一看,见那道孱弱的身影蹲在地上,难受的皱着眉头,忙跑回来扶起她,“娘子,对不起。我跑的太快了,忽略了你。怎么样?要不要紧?”
摇摇头,看他慌乱悲伤的样子她心疼,抚开他紧蹙的眉头,“相公,我们回家。先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再作打算。莫公子已经被判了死罪,那么至少今晚他是安全的。不管要怎么做,要不要帮他,毕竟是大哥的一条命,我们应该先和公公商量商量。”
“不管怎么样,我不相信他会杀大哥”唐福贵深痛恶绝的哽咽一声,十指收拢,指甲拽进了肉里。莫灵卿的为人,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大哥的性格,他也一清二楚。他们两人都懂得忍让懂得宽容,从小在一起就很少会起争执,更别说是有需要动刀子来解决问题的时候了绝不为因为什么女人而伤了兄弟间的和气和感情
晚风拂来,清幽而神秘。欲圆的月,散发着寂寞的冷光。照长了路上的人儿,留一地苍凉。
“从感情上来说,莫公子绝对不会杀大哥。”未免他激动,她不敢强硬的持和他相反的意见,虽事情蹊跷,可刀剑无眼。“相公,越是这种时候,越是要冷静。我们现在回家,明天我陪你一起去见莫公子。还有,那个女人的底细我们必须先弄清。”
小手将他的大手握住,看着他,给他鼓励,给他安定的力量。
阖上雾霭沉沉的眼,深吸气,将悲恸埋藏在心底。他重重的点头头。这么晚,总不可能带着她一起奔走,更不能将她一个人落下。保护她,爱护她,永远是他最大的责任。
“我背你,刚才是不是肚子痛?”他蹲下身关切的问道。他的确又冲动了,忘了她是孕妇。即便是有原因,那也是不应该的。
她顺从的爬上他的背,温柔的微扬着唇角,“因为刚吃的太跑,然后又急急忙忙的走啊跑啊的,是有一点点,不过休息一下就好了。”
他的背很宽,衣服的料子冰冰凉凉的,触到脸颊,滑滑的很舒服。可是她能感觉到,他的呼吸是那般沉重。他需要背负的,越来越多了。。。。。。
他的亲生母亲,很明智的将襁褓中的他舍弃,只为让他远离纠葛不清的仇恨和皇室不可避免的战争。唐一泉很用心的保护着他,将他培育成一个优秀的画家。不问官场沉浮,不问商场起落,不问江湖险恶,不问生活愁苦。他是个什么都不用管只管享乐的公子哥。只是,生命注定不会永远的风平浪静,无忧无虑。因为一个词,“感情”。即使什么都不用管不用顾,独独感情这个词,谁都逃不掉。一旦懂得这个词,一旦触碰这个词,便真正的踏上了风雨人生路。
初相识,他只是一身轻松的大男孩,稚气的眼眸,正义的身躯。简简单单的乐,简简单单的愁,懵懵懂懂的伤。。。。。。而如今,指尖溜走的时光可数,背上承载却多了无数。
“相公,有没有后悔认识我?”一路无语,她突然问道。无疑,她给他带来的负载太多了,多到她一回想就会觉得疲惫。她甚至有第六感,就是今晚的事,似乎都和她脱不了关系。可真有什么关系,她又想不到。或许是,以前下人们议论的,她是扫把星,是瘟神。她给唐家带来了一波又一波灾难。
“为什么这么问?”他被她惊醒,微微一怔。听她语气薄薄的透着淡淡的感伤和浅浅的苍凉,下意识的将手拢的更紧, “我怎么会后悔?你让我懂得了如何去爱,懂得了将责任扛上身。遇见你,是上天对我最深的眷顾。”
暖流从心底涌起,瞬间流窜到四肢百骸。
“那你相信宿命么?”
“不信,也不怀疑。”
“我信。我觉得我穿越千年,只为认识你。和你续一段逃不掉的情缘。”
回首,除了和他相恋一场,她一事无成。
而穿越,肯定是带着使命来的。或许她的使命,就是带回属于他的那半翅膀。拥抱属于她的那个怀抱。
传说,我们都是只有一边翅膀的天使,只有找到另一半,相互拥抱,才能飞翔。
如此才能理解,长达八年的融洽感情,北极光下的浪漫约会,会毫无征兆的用一句“分手”来匆匆葬掉一切。
如此才能理解,多才多艺的富家子,会轻易看上穿补丁衣裳的小寡妇,穷追不舍。
如此才能理解,仅仅凭着一个爱字,可以成就一段被世俗唾弃的婚姻,不离不弃。
而缘分,就是我张开期待幸福的怀抱,而你即使闭着眼睛,也会义无反顾的闯进来。
二一三章 进宫
忧伤和惆怅洒满一路。
近十里的路程,他背着她一步一步的走完。不是路上没有再遇到车子或是轿子。只是那种相依相惜的感慨和忧伤谁都不想去打破,也不敢去打破。也许,这是缓解悲恸的最好方式。
失去至亲,全府上下一片哀恸。
唐福林不是个争气的孩子,不是个合格的丈夫,不是个值得崇仰的男人。
他是一条颓废的寄生虫,除了懂得蚕食,从不言奉献。
可是,许多眼泪在这一刻为他真诚而流。
至少他孝顺,会哄老人开心。至少他大方,从不责罚下人。至少他善良,从不祸害兄弟姐妹。
白色,是今夜的主打色。
◎◎◎
“小姐,真不喊姑爷起来用早膳?”夏花睨向房内,担忧胀满双眼。
“昨晚我给他喝了安神汤,这会你就是喊也喊不起。”蓝瑾儿一袭素花白袍,索然无味的吃着早点,“可能要睡到下午,到时候你看着他,不要让他出门。”
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不管传言是真是假,可唐府的人都相信唐福林是死在莫灵卿的刀下。蓄意也好,无意也罢。结果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如今躺在冰冷的棺木里。即便没有皇上下旨,唐府和莫府的仇恨也不容化解。
唐一泉的立场明确,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最痛苦最煎熬的那个人,就是唐福贵。
看他昨晚辗转难眠,她半夜去为他煮了一碗安神汤。
最忧心的那个人,便是她。
她也有一个死党,那就是飞飞。她懂得信任两个字的魔力,她懂得情义两个字的分量。
“不多吃一点吗?你看起来精神不大好,再喝一碗汤?”
“够了,我出一趟门。要是太太们问起,就说我去新宅那边处理一些事情。”蓝瑾儿擦嘴起身,转到房里取了一条浅紫的披帛。却不立即披上,而是折好了放在袖袋里。然后又从奁合里拿了一对红宝石的耳环,拿一个小巧的绣花荷包装好,也塞进了袖袋。这才走到床边,撩开帐子,朝那张熟睡的脸轻轻的笑了笑,转身离去。
“你要去哪?我和你一起。”夏花怎敢放心,跟在她身后,“姑爷有碧瑶看着,老爷肯定也安排了人盯着他的。”
“我一个去就好,你不用担心。我会去找赵霖,让他带我进宫。”蓝瑾儿回绝的干脆。如果劫难要来,那都是躲不掉的。就像莫灵卿,聪明,睿智,武艺高强,却又是欲图**皇帝的妃子,又是杀了自己的好朋友。不仅自己要死,还要连累全家。这是谁都料想不到的。
“你要进宫?你要去找皇上求情?”夏花惊惶不安。
“我不会做那么没用的事情。好了,你别跟着,让人怀疑就不好了。”蓝瑾儿淡定自若的说道。夏花只好选择相信,站在原地目送她的身影走远。
韩王府,与唐府一样,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