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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姨娘身边的人。
“六嫂从来没去过王家,独独这一回跟着去了……”
韩氏微微一笑道:“我是陈家的媳妇,再说,我们要离开京都了,前年我怀着身孕,去年我母亲不好,今年你和十妹妹都去不了,我也算是一人代表了三人吧。何况,你哥哥的事,多多少少也要王大人把关啊。”
说着还咋咋眼睛,明玉失笑。
韩氏正色道:“在你哥哥他们没动作前,你就安安心心待在屋里。没得反叫她们有机可乘。”
明玉点头,韩氏又道:“我昨儿与你哥哥说了许久的话,我就琢磨不透,当初明珍为何非要用你的画像。大伙都知她擅长模仿,王夫人当初怎么就不疑心是她模仿了那姓王的?那画像本来是个破绽,明珍自个儿想必也知道,可她却十拿九稳……”
“七姐姐学画,也是晓得那姓王的擅长丹青,定亲之后才开始学的。”
那姓王的长得不错,明珍素来觉得自个儿的外貌不如人,三太太也这般觉得。因此三太太大力支持,专门请了先生教她,明珍最擅长的其实并非人物,她最后能画的那么传神,是真正下了一番苦工。她学画是为了迎合那姓王的,专供自个儿本不擅长的,目的自然还是为了迎合那姓王的。
韩氏道:“我以前也听说过那姓王的一手好画,很多人上门讨要,最开始也时常有他的丹青出现,但后来却没了,可他的画作市面价格却越来越贵。不管画的多好,只要作画之人还在世,那画就没有多大的收藏价值,何况他不过一个年轻人。当初不过觉得是世人吹捧罢了。后来却听说是有人买他的画作,再后来,便没有他的画作。如今王家之势,他的画作又翻了几倍,可仍旧没有画作流出来。他不是女人,女儿家的东西不宜外扬。何况,王大人当年可是探花郎。”
那姓王的除了一副好相貌,好身价,读书上却没多大的成就,能纳监大概也是长辈打点才去的。父亲是功名上很有建树的人,愈发衬托的他不如他父亲,能有一技之长,也算不得无能之辈。
明玉道:“自是王家人自个儿抄上去的!”
韩氏微笑道:“十三妹妹能这样看,世人也皆会这样看,真正的目的是什么反倒忽略了。”
明玉仔细想了想,不觉把头抬起,韩氏道:“我今儿便想着去一探究竟,盛名高的人,要么是真的如盛名那样,要么就是钓名沽誉之流,更或者是为了掩饰其他。”
落英把裙子找了来,韩氏才刚换好,五奶奶就从秦氏屋里过来了。好在韩氏虽比明玉高,今儿上面穿着齐膝褙子,裙子系的矮一些,看起来倒也合身。
将韩氏、五奶奶送到二门,目送马车远去。明玉站在原地琢磨一会子,叫来落英:“你去找阿阳,让阿阳去寻徐小爷,看看能不能找到擅长模仿画作的人,特别是在人物方面的。”
快日落时时分,韩氏借着换明玉裙子又来了一趟明玉这里。后脚阿阳打发二门外的婆子进来回话:“阿阳说少奶奶交代的事儿办妥了。”
本来明玉也没几分把握,只是觉得徐之谦交友甚广,说不得认识这样的人才,没想到还真叫她料中了。
明玉问韩氏:“今儿在王家看到什么没有?”
韩氏笑道:“只要下了功夫,总能看出什么端详。今儿让那嬷嬷进来瞧你一瞧,不想却还有另外的收获。”
明玉蹙眉,韩氏脸上的笑容隐退,目光慢慢寒下来,咬牙道:“那姓王的果真不是个东西!自以为一副好相貌就能颠倒众生!不晓得被他祸害了多少人去!”
想必也不是什么好话,明玉懒得问,但也晓得韩氏所说的并非这个,便静静地听她继续说。因之前便听楚云飞说过,这会子听韩氏说,倒比不得第一次那么惊讶。
明玉道:“徐小爷找了会模仿画作的人,倘或咱们料的不错,又能找到与之相似的人……”
韩氏一怔,明玉道:“虽然是猜疑,可总要早些准备不是?今儿那王家的嬷嬷见了我,只怕更等不得了。”
韩氏想到丫头偷听来的话,点点头。
那姓王的还真等不得了,下午便趁着没人注意溜出府,直奔徐家。徐之谦与人在外吃酒,他问清楚了地点,就急忙赶去了。
徐家虽是商户,可买卖做得大也要认得字才看得懂账本,徐家以儒商自居,来往之间也不见得都是白丁。徐之谦素来大手大脚,又肯与人结交,呼朋唤友中倒也不乏一些以文人墨客自居的人。
今儿与徐之谦吃酒的这些人,十有八九都是肚子里有些文章,胸膛里有些丘壑之辈。那姓王的赶去时,大家伙正在比谁的画好。画的最不好的那个,必须对画的最好的那个有求必应,这些人当中徐之谦自是画的最不好那个,呃,应该说徐之谦画得确实是个人,可也只能看出是个人罢了,是男是女就难辨了。
只是,谁画的最好更难辨,这些人功夫相差无几,正分不出高下。姓王的去了,大家伙就簇拥着要他画。那姓王的原不肯动笔,后听说有求必应,心思渐渐活了。最后,毫无意外是那姓王的夺魁,画作当即被徐之谦收了起来。姓王的要讨要了回去,若归还画作,之前的赌约就作废。徐之谦冷眼瞧着那姓王的几番犹豫,最终到底没要那幅画作。
“果真起了贼心,就什么都不顾了!”徐之谦愤愤地道。
楚云飞脸色清冷,淡淡问道:“以眼下来看,还要几日?”
徐之谦道:“好歹还要两日,陈六爷提到的那人才能回来,我已打发人去沿途盯着,不管用什么法子,定要那人顺其自然地出场。只是,为了不出意外,可不可以让嫂子出趟门?”
楚云飞闻言抬起头来,目光仿佛瞬间变成了利剑,徐之谦忙道:“哥哥放心,绝不会出什么意外,再说,哥哥如今不是每日里都要去城外营地么?这一次不把他好好教训一番,别说哥哥,我也咽不下这口气!嫂子带着衍哥去看看哥哥,这也没什么不是?只是,营地都是男人,嫂子去了也不好,不如让嫂子去庙里?”
楚云飞仍旧冷着一张脸,徐之谦再三保证,最后举手发誓:“倘或真让嫂子出了什么意外,就让我天打五雷轰。再说,我办事哥哥还能不放心?”
打发走徐之谦,楚云飞回到屋里与明玉说了。明玉虽想不明白他们到底在打什么主意,可听着要她出门,这出门的目的却也猜到了几分。
“不如我让六嫂陪我,六嫂、六哥要不了多久就要离开京都,求一支平安签也使得。”
那姓王的她这辈子也不愿见,也不愿让那姓王的见了她,可青桔的命,却要讨回来。这一次他们谋划了这么久,自个儿本没出多少力。
明玉望着楚云飞道:“我只想好好过我们的日子,云飞,无论是谁,我都不愿有人来打搅我们。”
、第一百七十九章
八月二十六,天高气爽。
两辆马车一前一后驶出城门,除了赶车的婆子,又有两个小厮随行。出城不久,周遭便嫌少有人,韩氏把帘子撩起,望着远处的风景,惬意道:“天公作美,今儿天气倒不错。”
这是个极普通的日子,穿着松花色褙子的明玉,靠着车壁整理袖口。衣裳是新作的,她有些不太适应下面桃红色的裙子,她衣柜里嫌少有红色的衣裳,除了冬天穿的两件猩红色大氅,只要瞧见红色,总不由得就想起明珠。
素来爱红的明珠,如今也不再穿这样颜色的衣裳了。想到这里,她突然很想问问明珍,当初生出那般算计的心,有没有为明珠想过?明知王家是龙潭虎穴之地,为何还要把明珠牵扯进去?
或者,更早的时候,她心里明明晓得不能为的事,为什么就做了?
韩氏见明玉心事重重,唇边的笑意慢慢敛了几分,柔声问道:“在想什么?”
明玉摇头,扯出一抹笑,尚未抵达眼角,却忍不住一叹,道:“七姐姐很聪明,她年长我几岁,读书时不能一块,她是跟着六哥他们一起读书的,当时六哥还没有去书院,家里坐馆的先生是族里一位长辈,那位长辈曾经说过,七姐姐若是男儿身必然能有所作为,有一次那位长辈出了一道题,叫他们解题,那一次做得最好的就是她。只是,我们家虽然让女孩儿读书认字,不过为了不做睁眼瞎,所以女孩儿不过上一两年学。她与六哥他们一道上了三年学,后来老太太就没叫她去了,从那之后,七姐姐就嫌少再读书写字。”
应该说连笔也不拿的,直到后来定了亲事,才重新握笔,却不是写字,只为作画。
韩氏听了,半晌道:“她也是性子倔强的。”
陈老太太并不会干扰她们读女四书之外的书籍,便是男子读的那些书,她们也可以读,只要别看杂书移了性情。而陈家,也不会出现什么杂书。
明玉深吸一口气,韩氏沉吟半晌,道:“王家畏惧着她,十三妹妹觉得,有没有可能让她……”
明玉想也没想就摇头,笃定地道:“她绝对不会做有损王家的事!”
韩氏见明玉说得这么肯定,不觉愣了愣。
明玉道:“我也算不得十分了解她的性子,可这一点毫无疑问。”
“既然如此,王夫人为何还能容忍她?”
“只要她在王家,是王家的人,就绝对不会做有损王家的事。相反,王家出了事,她还会出谋划策。”
韩氏真有些不晓得该说什么好,但也不得不承认,明珍的想法和目的一直很清晰,不是轻易能动摇的,作为一个女人,这一点倒是值得敬服。她这般算计,明明已对那姓王的绝望,她要的根本不是什么美满的婚姻,想到这里,韩氏反为明珍感到悲哀——她恨自个儿不是男儿身,同时又把天下的男人都看成那姓王的那般,对所有人都失望。这样偏执的想法,导致的结果便是,她做什么都围绕着自个儿,她只把自个儿放在第一位。
韩氏心头的激荡好半晌才平复下来,从前的她也有过这样的想法,天下如父亲那样的人毕竟少之又少……
“当初若依了老太太的意思,退了这门亲事另配,也不见得是坏事。”
明玉苦笑:“那时候她已没机会了。”
王家不允许声名有半点儿污点,她已成那样,只能一搏,否则就被反咬一口。说到底,若不是那姓王的,她或许也不会变成这样。用母亲的话说,这个时代,所有的规矩都是男人定下的,真正不遵守规则的偏偏也是男人,男人做了错事不是错,错的永远是女人。可普天之下,也并非都是这样的男人。
午时末,整个京都仿佛都沉静下来,街上行人甚少,琳琅满目的铺子,不见买家,掌柜的坐在柜子前拨算盘,店小二有歪在桌子上昏昏欲睡的,也有随意坐在门口,倚着门如小鸡啄米似的一点一点。
忽地传来一阵奔跑声,惊醒了那依着门欲睡的店小二,举目望去,只见两个穿着青褐色衣裳,年纪约莫十三四岁形容书童模样的小厮,以极快的速度穿过寂静的街道,活像后面有野狼追赶,一转眼便消失在街头。
街道又恢复宁静,店小二伸了个懒腰,抬头看了一眼掌柜,见掌柜的仍旧埋头拨算盘,并不曾察觉到什么,便寻了个舒坦的姿势,抵不过睡意,没多久就传来鼾声。
不晓得做了什么美梦,在梦中也禁不住笑起来的时候,却被一阵马蹄声、车轮碾地声惊醒。
这条寂静的小街,是京都城进城之后第一条主街的后街,又因这条路是通往城东富贵云集之地近道的必经之路,因此后街的街道也算的宽敞,有两辆马车并行的宽度。寻常那些大老爷们或夫人出门虽嫌少走这条近道,但家里下人出门办事,为了赶时辰通常会经过此地,因此这街道平常也格外热闹,虽然不大,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那店小二被惊醒,只觉声音越来越近,迷迷糊糊睁开眼,只见一团黑影如同猛兽以飞快的速度朝他扑来。他忙揉了揉眼睛,只见两匹深棕色的马,马蹄几乎从他头顶上飞过去。不过一瞬,要避让已来不及,连叫喊也喊不出来,只能本能地抱住头,耳边风声“呼呼”作响,震得他耳膜发痒,终于忍不住大叫起来。
这一叫,立即惊醒了里头趴在桌子上睡觉的店小二,也惊得那埋头拨算盘的掌柜抬起头来,却只觉眼前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
那店小二叫的撕心裂肺,里头的掌柜忙跑出来看,店小二只顾着抱着头叫,掌柜细细查看一番,踢了那店小二一脚,恨道:“鬼叫什么鬼叫?!”
店小二这才惊觉自个儿没事,可刚才他明明已觉得,浑身冰凉,却不想不远处又传来一声尖叫。早已探出头的人们,听得这接二连三的叫声,纷纷涌了出来,朝那马车停靠的地方涌去。只见一位官差模样的男子,抱着一位浑身是血的人奔去一家小小的医馆,那被抱着人,虽浑身是血,身上不过披着一件衣裳勉强遮体,倒也瞧得出是个年轻女子。
围观的百姓越来越多,七八个官差也驱赶不去,一时之间,大伙纷纷议论起来,不晓得那伤的这般严重的女子,到底遇上了什么事?
本来寂静的街道,不多时已炸开锅。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