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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步伐去追,终于在马路中央抓住了它,她松了一口气,低头看它。
公寓小巷外的那条路上是一个交通要道,但很乱,虽然那个时间车不算多,但站在那里还是非常危险的。如果她能在捡到那张纸后立刻离开,那也不会有问题,但是不知道她在那张纸上看到了什么,居然就在马路中间对它发起了呆。
然后,一辆汽车冲来……
温乐源有些奇怪地问:“她到底在看什么纸?”
那人摇头:“看不清楚。”
“大小呢?”
“大概……是巴掌那么大吧?”
巴掌?啊,难道那是……钱!?
可是做生意给钱是天经地义,老太太究竟在看什么?难不成她这一生都还没有看见过大票子?
温乐源无意地左右看了看,忽然想起什么,在房间里开始上窜下跳地找东西,连厨房都没放过,钻进去就亲林匡啷一番。
“哥!”温乐沣有点傻眼,小声道,“这是别人家,你别这样……”
温乐源灰头土脸地钻出来,手中拿着一盆鸡蛋。
“你特别喜欢吃鸡蛋吗?”
那人茫然:“啊?这个……一般吧。最近常吃,都有点腻了。”
“那你的病需要鸡蛋?”
那人苦笑:“我的病……是中风,和鸡蛋没什么关系。”
“那为什么买这么多鸡蛋?”
“呃……”那人更不解了。
“你家里没有冰箱,”温乐源加重语气说,“最近又天气转暖,这么多鸡蛋吃不完就得坏。你们家里两口人是吗?”
那人点头。
温乐源看了一眼他床前那台破旧的电视机:“你家很困难吧?闭路电视也没有……你儿子怎么会一下子买这么多鸡蛋呢?你都吃腻了,我想他八成不是为了给你补营养的……”
那人有些吃惊。他之前也曾感觉到有点不对,但一来他不能说话,二来他也相信儿子,如果没有那孩子的精打细算,将亲戚们给他们的钱几乎一个掰成两半花,他们也不会支持到现在了。
“那……那这是怎么回事……”
温乐源挑了挑眉毛,看着依然在另一张床上昏迷不醒的孩子,意味深长地说:“那就只有等你儿子‘亲自’来给咱们解释了。”
男孩醒来的时候,天色依然是灰蒙蒙的,还没有全亮。
他的爸爸在旁边的床上熟睡,还微微地打着鼾。
那个人,已经是他在这世界上仅剩的最亲的人了,虽然不能说话,不能动,但至少他还活着,让他知道自己不是孤单一个人。
为了让爸爸的病好起来,他什么事儿都能做。他能不上学,能去捡破烂,能当乞丐,能抛弃自尊……
可是,即使做了这一切,爸爸还是好不起来怎么办?所以他谨记着妈妈去世前说的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等成了有钱人,变成大医生,就可以治好他……
但那又要等多少年呢?
也许还没等到,爸爸就……
他下了床,走到爸爸的床旁看着他,一行眼泪从眼角滑落出来,他用袖子粗鲁地擦掉。
怎么样都行……不过首先……一定要处理掉那个老太婆!
他环视了一番,发现自己的刀被放在了电视机上,他无声无息地拿起它,又悄然跑了出去。
他的爸爸躺在床上,眼中渗出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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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记
哈哈哈哈哈……
大家又见面了……〈是不是觉得我很烦啊?〉
鬼怪公寓的每个故事,都在讲一个啰啰嗦嗦的道理。
本部里的《人头》也不例外,它说了半天,其实讲的,就是一个关于承诺的故事。
我觉得承诺是很重要的东西,既然对别人说了“我一定会……”,那就是和别人定下了契约。
如果毁约,即使老天不罚你,自然也有人罚你─反正我是只与有信誉的人来往,如果某人毁约一次两次,我当他不是故意的,但如果超过了三次……抱歉,以后请不要接近我,非常感谢。
不要觉得我的话说得重,其实这个故事,也不只是一个故事。
你知道的,我知道的,总有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自己定了约定,又自己破坏它,最后没人相信自己,或是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把自己弄到尴尬的地位,这时候再后悔,才有些晚了。
不过,这个故事里还是有点不对的,那就是刘相机这个人。他认为自己那样防护就可以了,但这样对别的人,还是不公平的。
爱滋病的传染媒介有血液、体液、母婴等,虽然不能说他得了病,就不准他和别人接触,但这个病毕竟很危险,他不对别人告知,别人对他毫无戒心〈也许会对他奇怪的装束─口罩、长袖等等─觉得怪异〉。而他自己的防护,也不一定是万无一失的,万一别人遭到传染,这又要怪谁?
但话再说回来,不管他这样做对不对,既然梁永利给了他一个承诺─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刘相机下跪〉,这个承诺也都已经算生效了,他应该有很多其他的方法去帮助自己的朋友,但不是这样。
而如果刘相机不是变成这样又回来找他的话,梁永利会不会知道自己的错误呢?
不会!
他根本就想不起来自己说过这样的话,他甚至不觉得自己说那一句有错!
这样……明白了吧?
原来承诺根本就是不值钱的,没有惩戒的话,没人会把承诺当回事,就算犯了错,自己不知道也就算了。
就是这样,伤害了别人也算了。
反正“我什么都不知道,不过是一句话而已”嘛……
这一部书里的故事呢,我本人是非常喜欢《域外桃源》的,不过,说是桃源,其实不过是戈壁滩而已……哇哈哈哈!
我出生在中原,但生长在拥有大片戈壁滩的地方。
对我来说,戈壁滩代表的不只是一种自然环境,还是一种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宽广、无垠的象征。
如果有个月朗星稀的晚上,站在戈壁滩,迎着风吼两声〈别把狼招来即可〉,那真是最美的事了!
戈壁滩上除了一些比较特殊的植物之外,许多植物都是活不下来的,当然第一是水少,第二么,是因为许多戈壁滩都是盐碱地,一下雨〈戈壁滩的雨很少有下很大的那种,所以盐碱都压不下去〉,盐碱就从土地里翻出来,远远看去就是大片银白。
而戈壁滩上的盐湖呢,看起来那么大片清亮的水,却是不能喝,而用那里的盐做出来的烤包子是最好吃的〈口水〉,咬一口,碱鲜嫩口,满嘴流油,香啊!当初要离开之前,我整整吃了一个月的烤包子,本来想着该吃腻了,可这没用的舌头……到现在还在思念它的味道!〈继续口水满地中……〉
嗯,另外……在这个故事里,之所以让温大哥变成藏獒,其实……呃……这个没什么意义……〈抱头鼠窜〉仅仅因为这里是戈壁滩,如果出现一只牧羊犬不是很奇怪么?正巧藏獒是我垂涎已久的最漂亮的犬!不用它用啥?
藏獒是只有西藏才出产的极优品种大型犬,聪明,强壮,特别高大凶悍,对主人极其忠诚〈垂涎啊……〉,小藏獒看起来跟小熊似的……大藏獒大多看起来很像黑色的狮子,爪子锋利,一下子就能扒出人的肠子来……〈寒〉外型特别庄重漂亮!这让我怎么能不口水满地啊啊啊!〈抓墙,嚎叫中……〉
要是能让我弄只小的一直养大……喔!喔!喔!我死也甘愿了!
但是,泪啊……藏獒是名贵品种,而且繁殖那么慢,小藏獒又特别容易先天不足而死亡〈能活下来的都是最强壮优秀聪明的,这就是种族繁衍的自然选择啊!〉,法律规定不准走私不准私自带离西藏范围……这不是让人干流口水流到死……
啊啊……
这次的后记篇幅,全都流口水去了……
我果然是个白痴……总之……下次再见吧……
继续流口水……
我的烤包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