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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楼下的大火已经烧了上来,楼梯口已经看到了浓烟,在短短半个小时的时间里火势迅速蔓延,整栋大厦在外边看仿佛成了一把参天的火炬。玻璃由于高温破裂了,四处飞溅。楼内的温度越来越高,李戈身上已经感到燥热。这里不能在呆下去了。
“……进……”
发现朱勤好像费了很大的力气才说出这个字,于是本来想问是否还有其他幸存者的李戈闭上了嘴,即使李戈再没心没肺,也发现了朱勤的状况十分不好。
火已经看得见了,此时浓烟成了最厉害的杀手,再不走,不被烧死,也被熏死。
于是,李戈很识相地什么也不再说,跨进了电梯,美人也跟着走上来。而朱勤则正艰难的扶着电梯的控制盒,准备按下按键。
就在这时,突然从逃生口传来了杂乱的脚步声,接着脚步声越来越近,迎面出现了4个灰头土脸的人。这几个人被浓烟熏得够呛,他们3男1女,都是衣着光鲜的俊男美女,应该是这个夜总会的客人。马上他们看到李戈他们,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
“呀!魔眼超人!” 很快,那个女孩发现了李戈。
“救救我们!”仿佛看到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这些人发狂地向电梯奔来。
朱勤却仿佛没有看见这些人似的,还是按下了“▼”,电梯门缓缓合上,突然,一只手挡在了电梯门中间。就是这一挡,这四个人已经奔到了电梯门口,拼命地向里挤。
朱勤冷冷地看着挡住电梯门的李戈,缓缓地说:“3个。”没有再多的解释,但李戈知道:他们7个人中只能有3个人活下来。
见李戈还是没有拿开手臂,朱勤也放下了按“▼”的手,顿时电梯门完全打开了,外面的4个人都挤了进来。朱勤第一个走了出去,几乎是拖着双腿,突然一双手扶住了他,是李戈。李戈朝朱勤无奈的笑笑说:“你自己走吧……还有……谢谢,谢谢你救了这么多的人。”
朱勤眼神复杂的看着李戈,仿佛是第一次认识这个在他眼中胆小怕事,一事无成的人。
“这次是我连累你了,但不救他们,我狠不下这个心。”李戈好像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朱勤此刻突然有一种把这个人类抱在怀里的冲动,这对于厌恶人类的他来说几乎是神迹。一种连作为超级智慧体的他,都没发觉的情感在他这个外星来客的脑中涌动。
火舌在不断壮大,周围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这时本来在电梯里的美人也不知什么时候走了下来。李戈又万分歉意地看了看这个本来可以逃出升天的大美人,现在却要和自己这么一个普通的人殉葬。但美人却仿佛没有一丝怨念,只是饶有兴趣的看着电梯里的男女。
电梯里还有4个人,刚刚朱勤的话他们都听见了,这部电梯只能传送3个人,多一个都不行了。尽管李戈又向他们竭力解释,可这几个人还是没有一个人愿意下来,没有人愿意牺牲自己,甚至为此厮打了起来。突然,有人不小心按动了按键。于是,刚刚的惨剧又在刹那间重演,电梯里发出巨大的爆炸声。李戈还没有反映过来,就被朱勤按在了身下。决不能让这个人死,是朱勤此时唯一的想法。
几乎同时,无数条火舌席卷了整个楼层。火焰穿过顶层的窗户,冲向天空。
这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5亿。死亡757人,获救人数为2100多人。由于金鼎中心1至10层是购物休闲中心,11层至52层都是各大企业租住的办公楼、商务公寓和娱乐中心。因此10层以下住户并不多,11层以上却住着近2500人,但令人吃惊的是这2100多幸存者几乎全都是高层住户,而且大多数竟然是从电梯中逃生的,这就是T市当时 轰动一时的电梯门事件。
作者有话要说:写文真的很不容易,我是废材~~
小生:全灭 欧也
美人:你竟然敢让本美人来打酱油!!
李戈:好像我还没有成名啊?怎么就死了?起码让我见韩地主最后一面啊!
朱勤:不许想姓韩的! 你(一指本小生)小心你家的家用电器。
☆、第十八章 信春哥,原地满状态复活
李戈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在床上躺着,周围的环境令李戈有落泪的冲动:一堆零食口袋压在自己身下,床头的桌子上,还有一双臭袜子。一切都是那么的亲切,这里是自己的大学宿舍啊。
猛地坐起来,使劲拍了拍自己的脸,会疼。那么说自己还活着,神啊,自己可以和蟑螂小强媲美了,在200多米的火灾现场竟然能够逃生出来?
又看看周围的一切,李戈开始思考,难道这一切都是自己在做梦,根本没有什么火灾,没有变态外星生物威胁自己,甚至自己根本就没有离开过学校?
啊,还好只是一个梦,李戈放心了,可下一秒,李戈立刻成名画《呐喊》状,啊啊啊啊,如果是做梦,那么这个紧身□皮装是怎么回事?(所以李戈很怕变超人)
果然不是梦啊,李戈沮丧的想。
不对,当时明明就是发生了爆炸,最后有人把自己压在身下是……朱勤?想到这里,李戈有些说不上来的感觉,其实这个冒牌的朱总也不是那么差。还有大美人!如果自己获救了,那么他们两个人,不对,是一个人一个外星人,去哪里了?为什么自己会被送回大学,不是应该把自己送到医院么?难道朱勤舍不得为自己花钱?
现在李戈脑子里全是问号?就在这时,宿舍的门开了,自己的舍友们走了进来。李戈泪眼汪汪的看着亲人么,恨不得扑过去,一人一口。
老大王乔一进来就看见了看着李戈,他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李戈。
“草,伪子,你丫还有这种变态嗜好?”明显是鄙视李戈的超人装。
“……”李戈怒了,一下子从床上跳起来,摆了一个华丽的姿势——魔眼超人变身!!
“老大,伪哥被韩老大逼疯了?” 老四金贵一脸同情的说。
其他几个哥们也不解的看着李戈,李戈囧了。难道说魔眼超人的威名没有传到南市?不能够啊,那几个星期铺天盖地的广告和报导几乎霸占了整个传媒网,怎么会有人看不见呢?
于是,李戈再接再厉,道:“魔眼超人啊,你们不会不知道吧!”
“你没病吧!还超人,还魔眼,我看你是魔怔了吧!老大,别管他咱们赶紧走呢,交大那边还等着呢,再晚人家还以为咱们怕他呢 !”老四金贵愤愤地说。
李戈一愣,这几个舍友还在和交大的PK?不是上次赢了人家就一直鄙视来着么,难道又被人翻牌了?
于是就要向前凑,谁知老大王乔看见李戈这个样子,面有难色的说:
“伪子,不是哥们不带你,就是吧,今天我们是要组队去和交大的PK的,实在没时间顾你,要不你玩我刚拷得《祖玛4》,练练手?再说韩老大也不会让你出去,你现在是他的禁脔,我们惹不起他啊。”
李戈有点蒙,第一个反应,这话老大你说太多次,我都能背了。第二反应,老大你语言也太贫瘠了,怎么同样的话,拿来哄我两次。第三个反应 《祖玛4》我都通关了,你怎么能拿过期货来糊弄我。
李戈鄙视自己的哥们一番,等他们走后,自己快速地换下超人装,躺在床上发呆。
直到,一个人进来。
李戈直愣愣的看着韩梓梧走到自己面前,恍如隔世。他本来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这个人了,在着火的金鼎大厦,在他以为自己就要死了的那一刻,满脑子里想的就是这个人,如今他又可以见到这个人了。
“周一考试,就这两天要好好复习,我看你也没有自觉性,这次要是再不过,今年的汇编你就肯定要……重修了。”韩梓梧见李戈发呆的看着,语气一顿。转口道:“李戈同学,是不是又是胃不舒服,中饭你吃了么?”用手摸摸他的他的头。
“……”李戈瞪圆了眼珠子,终于发觉有哪里不对劲了。这话怎么好像都听过。那么下句是不是自己应该说:
“忙着复习来着,早饭和中饭都没吃。”其实自己刚刚吃了红烧肉。
然后韩地主会说————
韩梓梧见李戈脸色发白,皱眉道:“自己胃不好,还不好好在意,上次的胃药呢?”
听完这句话,李戈冲到电脑前,急切地看向工具栏的时钟,上面写着:2010…1…17
竟是半年前的日子!!!!
他还不死心,抓着韩梓梧的胳膊,就问:“现在是什么时间,我说的是今天是几号?”
“怎么?知道着急了,现在是1月17,明天是18号周一,汇编考试。”韩梓梧以为李戈知道着急了。
而李戈现在已经快驾鹤西游了。满脑子想的都是:
一切竟然都重新来过了,时间竟然回到了那个倒霉的下午午午午~~
“啊啊啊啊。为什么会这样,老天爷不待这么玩的。”李戈心里大喊。
见李戈脸色越来越不好,韩梓梧显得有些慌了,一把拉起李戈背在背上,道:“怎么?疼的厉害?走,去医务室。”
李戈直到被背到门口才反应过来,挣扎着跳了下来。对着感到莫名奇妙的韩梓梧,喃喃的开口道:“没事,我是真的没事,你放心,我这次一定考过。”
谁知道韩梓梧听了李戈的话,居然笑了,说:“小混蛋,还也为你要装到什么时候呢?终于良心发现了?”
李戈猛一抬头,惊讶的看着他,原来这个人那时就知道自己是在装病,但还是跑了那么远,给自己买药。想到这里,李戈心里一暖,原来重新来一次也不错,至少知道一些事情并不像自己想的那样糟。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我是在这篇文里恶搞不同类型的文~~~啦啦啦
☆、第十九章 暗恋的最高境界
如果你突然回到半年前,你会做什么?买彩票中500万?当预言家,让别人崇拜,还是尽量避开自己这半年来的霉运,平凡生活。我们的李戈思想斗争了很久,觉得自己也就能做第三种人,因为自己从不关心福利彩票事业,当然500万什么的想都不要想,而预言家,难道要预言不久之后会出现一位神奇的魔眼超人,还是预言大名鼎鼎的金鼎大厦要半年后着火。总之这些都没准的事,一切都或许不再发生。
因为自己绝不会去再买那块床板,于是那个外星来客就不会再找到自己了,那么魔眼超人就不会出现,即使出现也不会是自己了。而金鼎的火灾,大不了到那时打个匿名电话,让他们做好准备。他们不信就去打恐吓电话,说那里安了炸弹,反正过了那天就会没事吧。想到这里李觉对生活又充满了希望。
最近,韩梓梧发现李戈突然变得听话了,自己无论给他布置多难做的作业,他也会二话不说的去做,连以前为了消极抵抗搞的一些小把戏都没有了,对自己简直就是言听计从。这本来是好事,但自己真有些不适应。他当然不清楚,李戈这是看上他了,虽然李戈还没想过吃天鹅肉,但心上人在身边当然要表现的好点。
不适应归不适应,但没有人会因为自己多了一个死心踏地的崇拜者而感到厌烦。韩梓梧其实是一个有点骄傲和自私的人,虽然在别人眼里他是一个十分平易近人的校园王子,但其实凡是王子总会有些优越感。例如他会婉转地拒绝教授们让他给条子生补课的要求。因为他看不起因为有几张票子而能够上南大的公子哥们。他自己的家庭虽然说不上贫穷,但和成天换着名牌的富家公子却是不能比的。当他第一天走进这个自己梦寐以求的南大时,看到的竟然是衣着光鲜的笨蛋受到教授们的礼遇,而凭实力考上的自己,则根本不被老师们重视,甚至有一次去问一位教授问题,都被拒之门外,韩梓梧知道,因为自己没有孝敬这位导师名烟名酒。
韩梓梧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可以普通过活的人,于是他开始展露自己的锋芒:课上的独特见解把老师问的哑口无言;一篇一篇的论文被专业杂志登载;每次考试永远居于榜首,而且把第二名甩出三四十分。于是人们知道了,有一种人叫“天才”。
而更令人称道的是,和那些富家子弟比起来,他从不追求物质上的享受,也从不要求父母给自己买什么名牌衣服。但他非常注重生活品质,因此他的衣着永远不会被人诟病,即使是廉价的衣服穿在他身上也立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