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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醒了?还疼吗?”
顾婉猛一回神,就见齐长关不知何时醒来,坐在了罗晓婉的床榻上,她忍了又忍,才把让这个家伙离远一点儿的话吞回去——反正这些日子,二人同吃同住,要真传染,早传染上了。
罗晓婉笑着摇头,目光在齐长关的伤口上逡巡,齐长关一身的伤,早让顾婉包扎过,也上了消炎药,他身体本来就好,又是习武之人,行动之间,已经和常人无异,见此,罗晓婉脸上的笑容,不觉更深了一些。
齐长关本不会说话,问了这一句,见罗晓婉摇头,也就老老实实信了,坐在床榻上,也不开口,房间里,一时间静默下来。
罗晓婉显然早就习惯了这个男人的性子,也不以为意,这会儿精神不错,到是笑眯眯地顾婉聊天,她际遇坎坷,出身青楼,见闻广杂,精通人情世故,和她说话,到不会觉得无趣。
闲聊了一阵,罗晓婉似乎有些疲倦,顾婉便给她掖了掖被角,笑道:“夫人若是累了,就睡一会儿。”
罗晓婉闭上眼,沉默半晌,却忽然又睁开眼睛,看着顾婉粉雕玉琢的面孔,一抬手,摸了摸鬓角,略有感叹地呢喃:“……我老了,虽然,就是年轻的时候,我这张脸也只能说一句清秀,算不得什么……可是,现在的我,更配不起飞白……”
顾婉一怔,齐长关却是第一次摇头插口:“你不老,你很好看,是我不配。”他说的非常认真,认真地像是在和某位大儒清谈辩论,“我的事,连累你。”
一开始,他只是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把她安顿好,让她过平稳安定的生活,谁曾想,她已经病入膏肓,又殷殷切切,不舍他离去,没办法,他也只有带着她一个弱女子,一起浪迹江湖,承受这江湖中冷厉的风雨。
罗晓婉的目光温柔如水:“你的事儿,便是我的事儿,哪有什么连累不连累的。”话虽如此,她心里,却多少有一点儿疑惑,她久居青楼,惯于看人,尤其是对自己的男人,怎么会不了解?飞白性格单纯,脑海里甚至并无善恶之分,心中更没有什么所谓的家国大义,可看他这段日子的行事,多有扶危济困之举,甚至为了救人,不管不顾,连涯州刺史的公子也敢杀……
她到有些闹不清楚,自己的男人,究竟是何等样的人物了!
罗晓婉暗自失笑——何必管这些,无论他想什么,自己这一生,总是要跟他在一起的。
不管以后如何,罗晓婉的身体是渐渐好了起来,才用药的第六天,她身体上的脓疮就褪去,精神头也有了,顾婉总算能松一口气。
罗晓婉身体表面一康复,就坚持要离开,顾婉想了想,也就答应,只把注意事项和药物,一次性的交给齐长关,让他每天记得给罗晓婉吃药。济民堂这种地方,并不是可以久留的所在,呆得久了,她还要担心王贤民为了济民堂的名声,做下什么下毒之类无耻之事。
第四十六章 友情
更新时间2012…10…1 8:01:53 字数:2058
窗外细雨连绵,今日方才乍晴,连日的雨丝,将满树桃花洗得玲珑有致,堪能入画。
顾婉难得有了几分兴致,坐在书房里,备齐笔墨,绘了一幅烟雨图——‘连雨不知春去,一晴方觉夏深’。一手磊落行书,慢慢写就,虽然这一笔字,少了几分婉约,却多了大气。
一幅图画完,尚未来得及落款,便听外面宝琴言道:“小娘子,大郎说要与王叔外出访友,今日不在家用烦了。”顾婉笔锋一顿,笑着答应,知道大哥和王策大约是为了家里新购入的那几十顷地的事儿奔波,虽然不是什么难事,可到底方方面面都要打点到,将来才不至于出了麻烦。
送了大哥出门,顾婉反而失了兴致,半倚在躺椅上,望着纤薄透明的窗纱,熏炉里的烟雾,散了一丝丝薄荷的味道,清凉沁人,恍惚间,又忆起当时罗晓婉全须全尾的从济民堂的大门里走出的情形!
那位嘴巴挺辣的小娘子,还故意对门房上的管事道谢——言说自己对济民堂允准暂住之恩,感激万分,只可惜一直无机会面见王神医,以表谢意,只好一笔一笔地算了吃住花用,分毫不差地给付,那一封银子,真是让门房的管事要也不是,不要也不是……
罗晓婉最大的优点,也是声音清亮动听,她立在济民堂前面,朗声把自己用了济民堂多少茶水,吃了多少米食,烧了几块儿炭火,一一数算清楚,面上言笑晏晏,真真是心怀感激的模样,话里话外是虽然王神医避而不见,但她罗晓婉并非忘恩负义之人,绝不会对王神医说自己没得救而心存怨念。
偏偏她不等王贤民听到信儿露面,话中只有感激,绝无怨怼,连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人!
这一番唱做俱佳,大约用不了多久,就会让全涯州的人都知道王贤民王神医头一次有违他菩萨面孔,说什么也不肯救人的嘴脸了。
其实,这本不是大事,天底下的大多数成名的大夫,都会吝惜羽毛,只不过,王神医以往的名声太好,稍微有一点儿瑕疵,带来的议论,肯定比本来就没啥好名声的大夫们大。
“扑哧……罗晓婉还真是促狭!”
也就是罗晓婉,若单只齐飞白一人,绝对不会有这样玲珑剔透又可爱的小心思!
顾婉摇头失笑,真想亲眼看看,听说罗晓婉健健康康地离去,还有她的所作所为之后,那位王神医的脸色到底如何,想来,他就是面皮再厚,让全涯州的人都知道了他这位‘活菩萨’的真实嘴脸,也会让他头疼几天的。
这次拜寿之行,顾婉本是心不甘情不愿,可没想到,收获却不小,先不说救人一命,功德无量,单是多多少少让王贤民在自家大哥心中的形象差了一些,就很划算了。
而且,还见识到赫赫有名的塞上‘飞白’。
顾婉眉目疏朗,洒然而笑,心情着实不错,虽然很可能,这是第一次见面,也是最后一次见面了,毕竟,双方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恐怕是相遇无期。
不过,齐飞白和她想象中有很大的不同,记得上一世,她也听说过这位杀手的大名,人们对他的评价,大多是冷漠孤傲,杀人不眨眼,自己见到的这个齐飞白,却是难得的性情中人,性子还有那么一点儿可爱。更何况,一个愿意为了陌生采桑女,不惜得罪官府的男人,无论如何,也能称一声英雄吧。
当此乱世,他这样的人,还是多一些为好!
自此之后,塞上‘飞白’在顾婉心中的印象就定了形,直到很多年之后,顾家大房这一支,已经成了涯州首屈一指的大家族,某日午后,顾婉邀请沐七公子,和孙镖头几位故人品茗,偶然说起自己对‘塞上飞白’的第一印象——
孙镖头当时便哑然失笑——“傻丫头,虽然现在世人对那人颇有赞许,可他只身孤剑,离开塞北,抛家舍业,重入江湖,做下众多惊天动地的事,却并非为了家国公义,只是酬知己罢了。”
那是一个,世间约定俗成的规则束缚不住的男人,单纯的可怕,若非把持他这把‘利剑’的,是个光明磊落的‘英雄’,恐怕,这人就会变成江湖一‘祸害’。
顾婉和齐飞白,沐延昭,相识许多年之后才知道,这两个无论从哪里看,都不该有交集的男人,竟然是知己好友。
他们二人相识极早,都很年少,不过陌路相逢,却意外投缘,从此知己相交,一生不离不弃。以他们两个的身份,这种友情,着实难得了。
齐飞白自从结识沐延昭之后,便脱离将他驯养成杀手的‘血盟’,逃过三十三重追杀,杀了不知多少拦路者,终得自由,之后两年时间,二人本再无联系,却在某一日,他接到沐延昭的传书,便一人仗剑,闯入塞上龙王的酒宴,搅了龙王布局,帮七公子夺回镖银,也因此一举成名天下知。
顾婉闲坐书房,随手翻了几本杂记,下午无事,又偶然想起冬日过了,可家里储藏的腊肉和冻肉都还有不少,顾家现在不缺银钱,顾安然和顾婉又都是在吃食上不肯委屈的,新鲜的野味天天要购进,根本吃不完。
这些过了一冬的腊肉,顾家两兄妹,就不大乐意吃了,一开始王大王二,吴叔钱婶他们舍不得,时不时拿来当菜,后来见家里人少,新鲜的也吃不过来,也只能先紧着新的,才不算浪费。
顾婉一转念,想起与其搁家里放到味道更不好,还不如舍去给福田院,就招呼吴叔钱婶他们帮忙,冻肉都化开炖汤,然后抬去给那些苦哈哈背井离乡的逃难的灾民加餐,要是换了往常,吴叔钱婶他们总会嘀咕几句自家主子太大方,这一次到没有,实在是因着在他们眼里,夏日冻肉用到的冰块儿,可比那肉要贵的多。
折腾到夕阳初升,家里储藏的肉类才算处理干净,顾婉松了口气,洗了个澡,刚擦干净头发,顾安然就喜气洋洋地回来了。
第四十七章 地契
更新时间2012…10…2 8:01:31 字数:2091
“这就是咱家的地契?”顾婉挑眉,从自家大哥手里把黄褐色的地契接到手中,脸上也不觉露出几分笑意。
王策这些日子的‘公关’做的不错,衙门的人来丈量的时候,把山脚下的一片树林都给圈了进去,若连坑坑洼洼,不易垦荒的山地一起计算,大约已经超过四十顷了。
“赶紧收起来。”顾安然微笑,“从今以后,咱们在涯州也算是有家有业了,将来啊,大哥肯定给我的宝贝妹子攒出一份儿厚厚的嫁妆。”
顾婉飞了他一个白眼,连忙进了库房,把东西搁在锦匣里面,放在柜子里锁好,又把首饰箱打开,从上层抽屉里取出一副头面,挑了挑,选了一对儿金钗,又拿了镶嵌珍珠的‘彩胜’,用手一抚,这几样首饰便消失不见了。
这几样虽非刘燕嫁妆里的珍品,却也是顾婉这些年淘换到的好东西,很明显是名匠所制,打造的极为精细,堪称巧夺天工,一共卖了足足六百三十点儿积分,若换算成金银,足够把这些东西再打造上一万套,还得加上大师级别的手工费……
积分充裕,在商店里挑了水车,各种农具的设计资料,还有有机肥,营养液,高产良种之类,做好标记,顾婉这才出门,吩咐宝笙和宝琴两个摆饭。
这俩丫头手脚麻利的很,没多少时候,餐桌上就摆好了两冷四热,几样家常小菜,中间搁着紫砂锅,里面是香喷喷的牛骨浓汤,是家常老汤。
前阵子吃的荤腥多了些,顾婉最近到喜欢清淡的,挑了一筷子香醋白菜心配着白粥吃,又夹了一个葱油卷,一盘子鹿肉连动都没动,就让端到外面给王大和王二加菜了,到是钱婶子下厨做的一道清炖果子狸,鲜美非常,她不觉多下了几筷子,也让顾安然多用。
“这东西味甘性平,补中益气,这些日子大哥学业辛苦,多用一点儿,对身子有好处。”
在顾家的餐桌上,到没有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当年刘燕还在的时候,就喜欢吃饭时抱着闺女说几句闲话。
今儿新得了地,顾安然心下高兴,时不时给妹子夹菜,唠唠叨叨地说什么时候雇人开荒,什么时候去寻佃户,因为是荒地,租子到该减一些,头两年最好能免租,反正家里一时半刻的也不等着地里的米粮下锅。
“等明年郭大爷他们才能到,在那之前,最好把地给开出来,还有,最好多储些粮食,咱们村子里的乡亲一路奔波,到了涯州还能有余粮的肯定不多,咱们自己圈的二百亩地,招纳十余户佃户也就足够了,只是王叔说愿意租种荒地的恐怕不多,那些个流民又不知根底,不敢完全信任……”
顾婉很少见顾家大公子如此婆妈的一面,觉得颇有趣,笑谑道:“大哥,你可别舍本逐末,光顾着田地,忘了你那书本。”
顾安然失笑,终于从兴奋中冷静下来,安安生生地吃饭——也是,置办家业的事情再重要,也重要不过他的学业。
顾家大郎到底是这个时代最传统的文人,虽然因为年少时便丧母,丧母,人情世故还是懂得不少,不至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可在他的心目中,只有读书,拜得大名士为师,才能得到举荐,入朝为官,出人头地,重振家声。
顾婉也从不打击自家大哥的上进心,就连他想要入朝为官,也只是不鼓励不反对……朝廷的衰败,现在大多数有识之士都看得到,如今已然大厦将倾,群雄并起,但更多的读书人,还是想着匡扶社稷的,毕竟,改朝换代带给老百姓的痛苦,没有人会想要经历。
就连涯州沐家,虽然开始招募私兵,可现在也只是想要抗击蛮族劫掠,保护沐家的基业,给涯州百姓带来一个太平,根本还没有想过叛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