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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的雷光炫目得让人什么也看不清楚……
沈沧浪在一片炫目的紫光中慢慢失去意识。
等沈沧浪重新醒过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正趴在地面上,以脸朝地的姿势。
沈沧浪伸手摸了一把脸,从地面上慢慢爬了起来,四周打量了一番,顿时整个人都呆住了。
方圆一里之内,原本郁郁苍苍的森林,竟然在顷刻间化为一堆木灰,地面上更是寸草不生,第九道劫雷的威力真是太恐怖了。
等等……为什么他还没有死?
沈沧浪低下头打量了一下自己,除了衣服变成了一堆破布条勉强还挂在身上外,他身上竟然毫发无损,而最最诡异的却是……他手里竟然拿着之前那个紫衣人的剑。
此时,忽然有些零星破碎的记忆涌入脑海里。
……
第九道劫雷落下之际,那紫衣人终于拔剑抵挡。
九幽不愧是四大神器之一,甫一拔出便有地动山摇之势,颇有与第九道劫雷抗衡之势。
那之后,紫衣人便挥剑劈向第九道劫雷。
随后便是地动山摇,山河俱碎。
等等,这些记忆,是谁的?
沈沧浪觉得大脑有些发痛,手里的那把剑竟然隐隐的有些灼热。
暗紫色的剑鞘上雕饰着古老而诡异的纹饰,此刻竟然缓缓的流转着金光。
这把剑就是四大神器之一,九幽。
传说中九幽出鞘,剑气便能直达九幽,而九幽乃是幽冥之界,幽魂与亡灵所居之处。
沈沧浪身为小说的作者,自然对他设定的东西记得十分清楚,在明白过来他手里的剑竟然是九幽剑之后,他瞬间就白了脸。
上古神器非是主人择剑,而是由神器来择主,这把九幽剑能以紫衣人为主,自然是因为紫衣人已经有了可以渡劫飞升的实力,而他不过是个连炼气期都不曾达到的凡人,手里拿着这把剑,只能被剑反噬而死!
手里的九幽剑已经蠢蠢欲动了,沈沧浪险些要脱手将剑甩了出去,此刻,一个冷淡的声音却忽然从脑海里响起——
“滴血认主。”
沈沧浪顿了顿,在反应过来那个声音是反派大BOSS沈沧浪之后,他手里的剑已经颤动得越来越厉害了,他一咬牙咬破了自己的手指,将一滴血滴落在暗紫色的剑柄之上。
随后,一阵诡异的紫光闪过后,九幽剑重新恢复了平静。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沧浪有些傻眼,他刚才只是孤注一掷罢了,他这个身体顶多七八岁,即使是个神童也不可能以七八岁的年龄达到飞升的修为啊,怎么那把九幽剑就这么……就这么算了?
在他那本小说里,修真一共分为九个阶段,炼气,筑基,结丹,金丹,元婴,渡劫,大乘,化神,飞升,而修真初期炼气期还分十层,普通人不过百年之寿,有很多人穷其一生也不过还在炼气期徘徊,根本就够不上修真的门槛。
筑基之后,才算真正入了修真的门槛,而更多人,在没到筑基期之前,便已经遵循自然之法,生病老死。
反派沈沧浪的修为已经到了最后一个阶段,只消度过九重雷劫过后便能飞升成仙……只是他失败了,但是他并没有陨落,而是夺舍了。
在小说里,反派沈沧浪将一个在雷劫之时恰好到森林边缘里玩耍的小孩子夺舍了……难道他就穿成了那个小孩子?
而现在,反派沈沧浪又夺了他的舍?
沈沧浪忽然有点凌乱了。
早知道他就不把反派BOSS设定成自己的名字了,现在他都不知道自己是三流写手沈沧浪还是反派大BOSS沈沧浪了。
“你夺我舍了?”沈沧浪想了半天,小心翼翼的开口问。
在小说里,夺舍的话那是鸠占鹊巢,躯体的前一任主人是要魂飞魄散的,但是为什么他还好好的有自我意识呢?
良久,没有丝毫声音响起。
沈沧浪几乎以为刚才那个声音只是自己的幻觉了。
就在他挠头挠得快要挠破皮的时候,那个声音忽然又响了起来,冷冷清清的,包含冷意。
“方才最后一重雷劫落下之时,我的肉体便灰飞烟灭了,只留下一抹残魂,本想夺你舍,但是不知为何……却失败了。”
沈沧浪刚才敢开口问,自然是他身为作者,十分了解笔下人物的性格,他笃定了反派BOSS虽然是个大反派,但却是个真性情的人,敢做敢应,俗话说,伪君子不如真小人,反派BOSS虽然不算小人,性子却很真。
“那你现在在哪里?”沈沧浪有些疑惑,夺舍失败的话,残魂应该魂飞魄散才是。
在小说里,夺舍是件有技术含量的事情,一般只能修为高的人夺修为低的人的舍,万万不会有反过来的可能,而反派BOSS虽然渡劫失败了,但是修为肯定比他只高不低,怎么会失败呢?
“……还在你的身体里面。”BOSS的声音很冷,但也有些疑惑。
难道现在的状况是,他们两个灵魂并存在一个身体里?
沈沧浪忽然有了个猜测,BOSS在小说里面本来应该顺利夺舍的,但是因为他这个作者穿成了这个小孩,按理说作者的等级肯定高过笔下主角的嘛,所以BOSS无法夺舍?
虽然现在暂时如此,但是他可一点警惕也不能放下,虽然BOSS和那些背地里出阴招的小人不一样,可人家毕竟也是个大反派,热心善良助人为乐这八个字他估计一个也不认识。
而且BOSS夺舍不成功很有可能是因为雷劫之下修为受损,如果日后他修为恢复了,夺个舍就是分分钟钟的事,当然,BOSS大可以一开始就偷偷的潜藏在他身体里,等修为一恢复立刻夺舍,一丝抵抗准备的余地都给他,但是BOSS刚才开口把事情都告诉他了,自然就杜绝了这一种可能。
“看来现在,我们是暂时共用一个身体?”沈沧浪小心翼翼的开口问。
BOSS没有回答。
“不回答就是默认了,你暂时没有能力离开或者夺舍吧?”沈沧浪摸了摸下巴。
BOSS还是没有回答。
“等你修为恢复了,我再帮你找个更好的身体如何?千万不要夺我舍啊,我的肉很酸不好吃的……呸,一下子串台词了。”
BOSS终于回复了,他冷冷的说:“你不过是个三灵根,资质这么差,我夺你舍何用。”
沈沧浪顿了顿,他在小说里,似乎确实这么设定过。
修真者分为单灵根,双灵根,三灵根,四灵根,五灵根,三灵根以上包括三灵根便是杂灵根,其中资质最好的便是单灵根,拥有单灵根的人修炼得最快,而双灵根次之,之后便渐次减弱,五灵根便是最差的资质了,比五灵根更差的,就没有了,当然有些凡人连一点灵根都没有。
在小说里面,BOSS夺舍的那个小孩只是个风水木三灵根,资质不算好,也不算太坏,而且他在与主角一同加入了修真门派云梦宗之后便一直表现平庸,不算太引人注目。
当然,那个小孩壳子里面其实是BOSS的芯,他进入云梦宗本来就是另有目的,当然是不要太引人注目的好。
“这样也好,既然你不屑夺我舍,那我以后就帮你找个好身体就是了。”沈沧浪想到了他小说里面的主角,孟昆仑。但是孟昆仑比他还糟糕,是五灵根,最差的那一种。
当然,身为升级流的小说,如果主角一开始就很强大那就没有什么看头了嘛,所以小说里一开始主角就很苦逼,被各种欺负各种欺压,再加上他的资质平平,更不被师门看重,所以身边几乎一个朋友都没有。
而BOSS则算是主角的唯一朋友,他与主角同时入门,也是唯一一个不欺负主角的人,甚至几次还出手救了主角,所以几次下来,主角就把BOSS当成好朋友了。
当然,BOSS救主角当然不是因为什么助人为乐日行一善,只不过是因为BOSS觉得主角很像当年的自己,同是天涯沦落人,于是随便的救了救,这种出手只是无心的,就像你在路边看到了只蚂蚁,你忽然起了同情心,没有一脚踩下去而是绕路,只不过是无心之举而已。
沈沧浪见天色渐黑,皱了皱眉想找个地方住下,但是在看到手里的那把九幽剑却愁眉苦脸了。
虽然他现在所处的这个地方是凡人居住的地方,但是也有不少修士在附近转悠,九幽剑一看便知不是凡器,难免不会有人生出夺宝之心,而他不过是普通人,怎么保得住手里的剑呢?
此时BOSS却似乎了解了沈沧浪的想法,忽然开口说:“把九幽剑放进我的洞府里。”
沈沧浪顿了顿,BOSS的洞府在他的须弥戒之中,虽然这枚须弥戒后来被主角夺走了,但是目前还在BOSS手里。
但问题是,他要怎么拿出来?
“现在你便是我,我便是你,心意相通,你默念一遍须弥戒便可见得。”BOSS声音冷冷的说。
沈沧浪便试着按照他的话,随后他看到手指上一道紫光闪过,一只紫色的雕饰着奇异花纹的戒指便出现在他的无名指上。
“心默念之便能显形,再念一次便能消形。”
好方便!
但是沈沧浪一瞬间想到的却是另外一件事,那就是,他和BOSS虽然暂时共用一个身体,但是BOSS似乎并不能拥有控制身体的权利……虽然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但是现在,也只能既来之,则安之了。
沈沧浪心念一动,便进入了那须弥戒之中。
第三章
《求仙》是一本小说,三流种马写手沈沧浪的一本太监了的修仙小说。
这本书乃是沈沧浪狂刷宅男小说网站基点遨游女性小说网站蛋蛋,收集个个当红元素,糅合种种流行题材,集种马与搞基于一身,美女与基友齐飞,耗时三个月打烂两个键盘一鼓作气写出来的小说,他本来意气风发自以为会引起一番血雨腥风,奈何腐卖得狠了一点,除了几个女读者锲而不舍的刷屏留言之外,大众反响平平。
沈沧浪不死心的写到一百万字,在终于又打烂了第三个键盘后,依旧反响平平收益惨淡,于是乎沈沧浪终于死心,坑了这篇小说。
事实证明,写文有风险,坑文需谨慎。
当沈沧浪发现他穿越到了这篇被他坑了的修仙小说后,他默默的流下了一滴男儿泪。
何谓炮灰?为了衬托主角的英勇神武英俊不凡无限光芒。
何谓反派?为了衬托主角的英勇神武英俊不凡无限光芒。
说白了,反派BOSS不过是个级别高一点的高级炮灰罢了。
当沈沧浪心念一动进入了须弥戒之中,看着眼前气势恢宏的古建筑之时,他的眼角慢慢滑过了一滴泪。
BOSS的这枚须弥戒可谓好物,随身洞府里面还应有尽有堪比宝蓝色小妖精的四维空间袋,可惜BOSS纵有再多神器法宝宝物灵丹,最后的下场还不是被主角干掉,那些东西也顺便进了主角的口袋里面去。
沈沧浪在当初写小说的时候,极尽所能的把BOSS的这枚须弥戒写的如何好如何好,就是为了给主角打败BOSS后夺得这枚须弥戒大逞威风作铺垫的。
眼前的洞府宛如漂浮在空中一般,一眼看去气势恢宏,朱墙琉璃瓦,重檐白玉栏,洞府四周有若隐若现的云雾环绕,恍如仙境,远处有若隐若现的远山点缀,宛若水墨画般悠然韵长而这洞府之中更是收藏着BOSS收集来的各种法宝奇珍。
但是在《求仙》里,反派BOSS后来在与主角孟昆仑一战中惨败,须弥戒落于孟昆仑之手。
沈沧浪看着眼前美如幻境的风景,心里油然而生出一种为他人做嫁衣的悲怆之感。
身为作者,他自然很清楚剧情走向,他回忆起以前给主角安排的金手指各种天赋奇遇,他又有点羡慕嫉妒恨了。不过他深知一点,在一本书里和主角斗是不科学的,幸好现在一切剧情都还没有开始,他只有不像原文里面那样背叛主角,应该不会落得个惨死的下场。
在《求仙》里,沈沧浪夺了一个小孩舍之后,便隐藏了修为,与孟昆仑一起进入修真门派云梦宗之中求道,因为孟昆仑不过是个五灵根,资质平平毫不出众,便被同门欺压欺负,而沈沧浪身为一个大BOSS自然不屑参与到这种小孩的把戏里,后来更是偶然出手救了孟昆仑一次,便被孟昆仑当做了推心置腹的兄弟。
然而沈沧浪之所以隐藏修为进入云梦宗只是因为想要夺宝,而那云梦宗镇门之宝最后却被孟昆仑一番机缘巧合之后得到了,沈沧浪自然不会甘心,最后打伤孟昆仑夺得宝物。孟昆仑被他认定的好兄弟背叛了,心里自然万分伤心。
写到这里,沈沧浪为了迎合女性读者的喜好,笔风一转,便是百般卖腐万种渲染,先写主角心里如何如何挣扎,竟被他认定的一辈子的好兄弟这般背叛,又写主角如何如何伤心,甚至以酒消愁对月吐血,幸好身边有红颜知己温柔安慰,主角这才慢慢振作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