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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完之后,都觉得挺别扭的,感觉像小媳妇闹脾气似的,贼小家子气的,但也不明白自己到底小家哪门子气。
程瑾一下课就被戴于接走了,说是两人要去庆祝交往满三十八天的纪念日了,临走前还一定要拉上她,让她去做个见证。
她一听就连忙拒接了,虽然表面上她是去当什么他们爱情的见证,听起来还挺神圣的一玩意,但说穿了,也就是个披着羊皮的电灯泡,而当电灯泡一件十分吃力不讨好的活,一个聪明的电灯泡苦的是他自己,不聪明的苦的是带他去的情侣。所以不管是聪明的还是不聪明的,双方中有一方肯定要备受纠结。
她想到程瑾第一次约会,她被拉上坐在那里当电灯泡的场景,现在想想还觉得挺悲壮的。
听她拒绝了,程瑾撇了撇嘴,“真不够意思!”倒是戴于眼里还是冒出了几许笑意。哪个男的希望约会还带上一个灯泡的,即使是个小电压的也不行。
子夜拿出手机看看时间,才两点半左右,如果又跑到父亲那,肯定会被骂的,说她快考试了还一天跑几趟。算了,还是去复习吧!就去图书馆占了个位子,开始期末复习。
从小到大她的学习成绩一直不赖,尤其是在数学方面,还遗传了林父的基因,有很大的天赋,而枯燥的化学应该是她最讨厌的课了,书还没看多久就感到百无聊赖了,趴在桌上发着呆。
人怕出名猪怕壮,托顾北辰的福,如今她在A大也算名人,小学妹小学弟见到她就上来热情的打招呼,一些已经开始找工作的同学已经对她旁敲侧击,能不能让她跟顾北辰说说进顾氏实习,连教授见到她也笑的跟看见金元宝似的……人与人相处关系不融洽不好,太融洽了看样子也不好。。。。。。
学校的桌子似乎都有催眠作用,趴久了,便有些昏昏欲睡了,没过多久,她也真睡去了。
等她醒来,外面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揉了揉睡醒后的眼睛,顾北辰正坐在她对面悠闲的看着书,似乎感觉到她醒了,抬头,似笑非笑道,“我还以为还有等上几个小时呢。”
为了能抽时间和她吃晚饭,今天他加快了工作速度,还推掉了一个本应该他出席的竞标会。等他来A大门口的时候居然没有等到她,打电话问了医院也没说没人,准备打她电话的时候,却发现里面也有条她发来的短信,说是要自习,忙。来到图书馆找到她的时候却看到她在呼呼大睡,可该死的,他居然还不忍心叫醒她,整整守了两三个小时。看来和她在一起后,他的耐心变得越来越好了。
“你怎么来了?”子夜惊讶的问道,她不是已经已经回了短信说她不去了么?
顾北辰没有回答她的话,放下手中的企业管理学,起身,“走吧,饿死了。”
难道他是在等她吃晚饭么?
“我不是回了短信,说完要自习不去了吗?”子夜说。
“短信,什么短信?”顾北辰笑笑,“我没有收到,即是收到了,你说你在自习,但实际呢,难道是在梦里自习的么?所以条件不成立,你还是要和我去吃晚饭。”
“走吧。”顾北辰过来牵上子夜的手,“这也是你欠我的,你害我等多久了么?”
“多久。”子夜问。
“很久。”顾北辰突然俯下身来靠紧她的耳朵,“如果你再不醒来,我本打算直接抱你上车了。”
子夜耳根子一红,忙说,“你看,我醒的多及时啊,不敢劳烦你费力了。”
最近她跟着顾北辰接触了些他们那圈子的事,总感觉上流社会的人都应该拿刀叉吃饭的,本以为今晚顾北辰又会带她去吃英、法、意等外国菜,在途中努力回忆上次看来的“西餐礼仪大全”,但是发现除了个“左手拿叉,右手拿刀”外,其它也都没什么印象了。
幸好,顾北辰带她去了家中国菜。除了菜色很中国,店名取得也很中国,叫“中华骨头煲”。
子夜对着面前一大锅骨头汤,问道,“为什么吃这个啊。”
顾北辰粲然一笑,下颚曲线画出一个完美的弧度,眼若晨星,在弥漫的热气中,眼眸显得格外的亮,“吃什么补什么。”说完,眼睛看了下她的膝盖处,意有所指,然后夹了一块猪蹄放在她的碗中,“不准拿掉,吃吧!”
子夜看了眼碗中硕大的猪蹄,心想,不知哪家的猪养的如此剽悍,猪蹄长得跟猪大腿似的,难道是太空品种?
“我只是皮外伤,不是骨伤……”子夜咬了口猪蹄,小声地抗议着。
顾北辰抬眸,眼里闪过一抹捉狭的笑,“我又没有要你吃里面的骨头,你只要吃外面的皮就好了。”
子夜带着服务生给她的一次性手套大干猪蹄,顾北辰在她对面优雅的割着厨师给他另外做的牛排,很中西结合一副场景。
“子夜,真的决定要把自己的肾换给你父亲了么?”顾北辰突然说道。
子夜一惊,放下手中的猪蹄,低下头想了好久,然后抬头说,“如果你是要说一些劝说我放弃的话,那我现在就走了。”
顾北辰无奈一笑,“我可以帮你联系全国甚至国外的肾源,我看过你父亲的病例资料,他的血型也非罕见,找个肾源也不是难事,为什么一定要用你自己的呢?”
“不是直系亲属可以提高手术的成功率么?”子夜淡淡道。
顾北辰突然感到一阵心疼,麻麻的感觉袭击他的神经细胞,半晌,扯出一抹笑,“我不阻止你。”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找最优秀的换肾专家进行一个月后的手术。
“不过我有个条件。”
“恩?”子夜皱了皱眉头,“什么条件?”其实她已经很郁闷了,又不是换他的肾,哪来这么多条件,但是想到他可以提够好的手术师,她还是笑了声,“什么条件,你说。”
“搬过来和我住吧!”
什么?子夜打了个饱嗝,顿时一股猪蹄味从胃里冒了出来,顾北辰似乎被她熏到了,优雅的皱了皱眉头,等待她的回答。
“我们不是只是说好是交往么,你那时不也只是说了不是那个……肉体交往……”因为心急,子夜说的有些语无伦次了,“我们因为只是纯交往……纯交往……吧……”
“你想多了。”顾北辰轻笑几声,眼里难掩愉悦,“动手术前你需要得到好的照顾,对你,我不放心。”
“我又不是小孩子,我会照顾好自己的,会吃饱睡足,会吃高营养高蛋白的食物,会每天早上起来晨跑,左三圈右三圈的……”
“不行,这个条件你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顾北辰打断了子夜的话。
“真的不行……”子夜可怜兮兮的看着他,“顾苏芸看我不爽啊,如果我和她同在一屋檐下,会不和谐的,现在时和谐社会,要讲和谐……”
“这你就更不需要担心了,我一般是不住在顾宅的,而我的私人住宅,顾苏芸是不知道的。”顾北辰笑着说。
子夜的连垮了下来,“那就放假后搬吧,快要考试了,搬来搬去的,怕影响精力从而影响成绩……”
“你的东西我会叫人来收拾的,你并不需要花精力。”
“顾北辰,你确定你不在开玩笑?”子夜不死心的问了一句。
“我的样子是在开玩笑么?”顾北辰反问道。
顾北辰在送她回去的路上给她买了一根棉花糖,她拿着那根蓬松松的白色球体,嘀咕了声,“幼稚!”
顾北辰有点愠色,“你以前不是很喜欢吃的么?”
子夜惊讶道,“你怎么知道我‘以前’了?”的确,她以前是很喜欢吃,感觉吃起来又甜又矫情,但是现在这种甜的发腻的味道,她早就受不了了,还不如直接喝白糖水,还能解渴。
“不知道,只是觉得你们女孩子都会喜欢。”顾北辰淡淡道。
子夜心一愣,她对语言并没有多大的敏感性,但是顾北辰刚刚的那这句还是让她听出来点味道,翻译一下,就是,“她以前很喜欢吃,你应该和她一样吧!”,而这个“她”应该就是蓝佳琪吧。
当替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巨星的替身,一时之间,她分不清这到底是件“荣”还是“辱”的事了。
子夜笑笑,“吃棉花糖太过矫情,不助于成长,所以我现在不吃它了。”
子夜下车的时候,手中的棉花糖已融化成干巴巴的糖块了。
往往越是美好的东西,消失的越快。
“等下。。。。。。”顾北辰拉住她的手,把她拉到自己的坏里,用额头顶住她的额头,然后再在她的眼睑上轻轻一吻,本是很浪漫的一件事,但她的胃实在是太争气了,又顶上来一个响嗝,他和她中间的空气顿时弥漫着浓重的猪蹄味。
顾北辰不留痕迹的笑了笑,“你看,吃个猪蹄都会消化不良,还说会照顾自己。”
靠!那个猪蹄不是他强迫她吃下去的么?
第二天,子夜从父亲那里回来,程瑾就抓住她,一脸暧昧的表情,“小样,挺快的嘛!嫁入豪门指日可待啊。”
她冲回寝室,看见她的东西都已经被搬空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面迎来的是恶俗的同居,希望童鞋们能自带避雷针,以免被雷。。。。。。
第二十三章
他第一次见到她并不是在林老师的家里,而是他高二新开学的那天中午,他正和同学在打篮球,一人指了不远处一个正在一小卖部门口吃冰的女孩,说:
新来的学妹,挺漂亮的吧,好像就是我们林老师的女儿。
长得很白净,身材纤细,穿着B中的校裙,长长的头发梳成一马尾,正一脸幸福的舔着冰。他笑笑,不语。
吃冰都吃成一脸幸福样,很有意思的一女孩。后来他才知道,因为她告诉他买冰的钱是从林深深那里敲来的,所以她感觉吃起来特别有味道。
那天傍晚,林老师正好要请他去他家吃饭,本能的想拒绝,但是突然想到中午那个吃冰的女孩,他们说她正是林老师的女儿,所以就答应了。
她的家不大,但却感觉很温馨整洁,坐在有些泛老的沙发,他会有种很安宁的感觉,不像他的家,大的让人感到空寂,家具更新的频率,没有让人念旧的冲动。
然后她推门进来,看向他。他看到了她眼里闪过打的一丝惊艳,对,是惊艳。然后很快便化为笑意。
她笑嘻嘻地过来打招呼,他居然感到一丝紧张,真好笑,从小就接受与人交往礼仪教育的他居然感到紧张。
她调侃,莫扬学长,最近情书收的怎么样了?
那时他突然萌生一个念头,如果他能收到她的情书应该会是件让人愉悦的事。
四个人围着一小四方桌,菜色简单,却出奇的合他胃口,可能跟心情好也有关系吧。从小他和家人一起吃饭的机会很少,一般都是家里的警卫陪他吃的,丰富的饭菜却让人索然无味。他的父亲忙于政界,母亲忙于商界,爷爷忙于文学,是个有着清冷肠子和怪脾气的家伙。有人说,他的性子像他爷爷,每当听到这,他总是笑笑,眸里一片清冷。爷爷是因为文学而寂寞,他又是因为什么而寂寞呢?可能是因为太骄傲了吧,从一出生,他就拥有让人嫉妒的身世、长相、智商……因为拥有太多而骄傲,因为太骄傲了而寂寞。
这顿饭吃得让他感到很幸福,听她和深深讲着漫无边际的笑话,明明是个冷的要命的笑话,因为她讲的眉飞色舞,所以也让人听得很愉快。他想,如果一辈子能听她讲话,应该也不是件坏事,但也真的只是想想而已。
一顿饭下来,他发现两件事:一是,他活这么大所有的笑容加起来应该没有这一顿饭下来的多。二是,她的胃口很好,比他之前接触的世家小姐大的多,他过世的奶奶曾告诉过他,胃口大的女孩性情开朗。
之后,他就开始流连她家吃饭了,他有很多种办法可以让自己光明正大留下来吃饭,教深深打篮球、和林老师讨论题目,即是那些题他早已滚瓜烂熟了、或是晚点回家故意让林老师碰到……直到后来成了她长期的家庭教师。
她很聪明,教过她一遍的东西就可以举一反三了,更多的时候他常常被她脑子里冒出的想法搞得哭笑不得。
莫扬,这是肽腱(太监)吧?
恩。
连在肽键上面的应该叫甲基吧?
恩,你们下学期会教的。
可是我很奇怪啊,甲基(假鸡)不是应该在肽键(太监)的下面么?
莫扬,你说为什么聪明的人都长得怪异呢?爱因斯坦、牛顿、法拉利,还有那个孔子大人, 都长得好有特点。
哦。
你也是个聪明人,所以长得也很有特点。
什么特点?
帅喽!你的特点就是太帅了,跟牛郎似的。
牛郎?
是啊,日本很红的一职业。
……
诸如此类的,他真怀疑她脑袋里都装了些什么。
有一次,他收到了她送给他的第一个礼物,是一条红结绳,很丑,看样子应该是她自己打的。因为是她亲手编织的,所以那一整天他心情都很好。他的同桌,张学友,对他的反应很不解:
莫扬,你怎么了,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