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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佑嘻嘻笑道:“着急什么,让他多等会,反正我是睡够了的!”料定泰冲今夜必在宸宫等候,他吃过香饭即是告知铁士,各自关在房里睡了半日,睡到天黑才起,精神那是好得不得了,也不必眼巴巴赶去,先在皇宫里逛个够!
两人在长廊里听雨赏花,磨蹭了小半个时辰,这才往宸宫而去。
宸宫是皇后寝宫,照理应当很是繁华富贵,一路但见灰砖青瓦,红墙竹楼,清幽有余而华美不足,颇有些小家碧玉的韵味。
赵佑忍下心中疑惑,径直朝前奏,殿堂倒也宽阔,灯光闪烁,映出廊前一道白衣胜雪的人影,清隽挺拔,却又如斯瘦削。
两人脚步声并未掩饰,那人听在耳中,含笑转身过去,正是泰冲。
“两位来得倒早。”
早?赵佑暗哼一声,此时已到丑时,称之为早,真是睁眼说瞎话!
以为谁都像他一样闲得发慌吗,大半夜不睡觉,跟个孤魂野鬼似的的四处游荡?
没有理他,赵佑大踏步朝殿内走去,宫殿里花幔均已挑起,铜鹤灯架上点着灯火,高低错落,风雨中确有几分温暖之意。
第三百一十一章 赶鸭子上架
外殿内殿,一间间寝室走遍,除了几具被点了睡穴的太监宫女,没见到别的人影。
正要退出,忽见墙上一幅人物丹青,不觉轻咦一声,停下脚步。
画上所绘是一片花团锦簇围合下,一名锦衣少妇正在逗弄怀中婴孩,少妇端庄大方,温柔秀美,看向婴孩的目光里满含慈爱,而婴孩不过五六月大,咧嘴笑着,十分稚嫩可爱,整幅画作形象鲜明,色彩浓郁,画风与赵氏王国颇有不同,而画作的背景正是那风烟亭。
丹青题为母子图,左下方有一行小字:棠儿半岁留念。
赵佑怔了下,再看看那落款,仅一个风字,而印章内俨然却是元昭两字。
风……兰风……元昭帝的名字……
而那锦衣少妇,眉眼异常熟悉,她竟是……
背后脚步声起,一个清朗的嗓音低声讲解:“大美帝国元昭帝是位风雅之士,尤其擅长丹青,这是他留在世上的最后一件画作……”
赵佑打断他的说话,急问道:“这妇人是?”
“是……”门外人影闪动,泰冲微顿了一下,看向来人一字一顿道:“正是元昭帝之妻,大美帝国皇后,乐氏。”
赵佑啊的一声低吼,一掌拍向脑门:“我怎么这样糊涂?!”
自从石棺出来,他就只顾着洗刷铁士,虽然对那山庄里的皇后有众多疑虑,去压根没往这上面想!
想起那看向铁士的震惊眼神,以及那句莫名其妙的话,还有两人之间的情感互动……笨啊,真是笨死了!
泰冲看着他的表情,再看看他身后的铁士,狭眸一闪:“你们已经见过他?”
赵佑没有回答,而是走近一步,仔细端详着画上的少妇,是她,就是她!
但是,若是此皇后就是彼皇后,那兰萨他岂不是……
仿佛知道他心中所想,泰冲笑了笑道:“兄终弟及,在大美帝国是很平常的事情,而且并不仅仅限于皇位,甚至是……这宫中的一切。”
赵佑蹙起眉,听得他缓缓道:“元昭帝驾崩之后,大美帝国皇后就病倒不起,有段日子还变得精神恍惚,最近几年才有好转,兰萨对他照顾得无微不至,为了给他治病,不惜招募天下名医,还多次派人去请蓝神医出山来格鲁常驻,均遭拒绝……”
想请外公?赵佑暗地好笑,外公性情就犹如闲云野鹤,一年有大半时日都在深山野林采草炼药,每回有大事才来帝都,又怎么会答应到遥远的大美帝国来?
如此想着,去也一心二用,倾听着他后面的话:“兰萨武将出身,外形英武出众,两人朝夕相处,日久生情也是正常,据说因为顾及乐氏的心情,他将后宫一干人等全部换血,虽保留了宸宫,却只封其为夫人,这一称号直到年前平定叛乱,寻回失散的皇子兰棠之后才得以改变,终是册封皇后。”
赵佑听得笑道:“光是给后宫换血有什么用,他应当摊贩一朝臣子全都换个干净!”
泰冲跟着一笑:“他倒是想,但是这二十年来仁义治国,勤政爱民的声名不都全部白费了?”想想又道:“至于那找回来的皇子兰棠,就好像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起初是被暴民推到阵前,与其说是起义领袖,倒不如说是精神寄托,然而起义被剿灭之后,兰萨亲自前往天牢探望,与他一夜长谈,却来了个惊天剧变,从失散皇子一跃成为正统殿下……这一回兰萨大开杀戒,所有参与起义暴动的人不论男女老少,全部处斩,却与他一贯执政风格不符,倒是有些像是杀人灭口。”
赵佑眯眼道:“你怀疑……这个兰棠不是真的?”
泰冲不答,眉眼弯起,薄唇一勾反问道:“你不也一样怀疑吗?”
赵佑瞥他一眼,冷然道:“这些你是怎么知道的?”
泰冲笑道:“我毕竟早来了两个月,待在这皇宫里都快发霉了,自然要找点事情来做,你说是不是?”
“那为何要说给我们听?”
“因为……”他瞟了一言不发的铁士,轻笑道:“现在还不能说,以后再告诉你。”
赵佑懒得再问,拉起铁士就往外走,只听得泰冲在背后低唤:“哎,就这样走了么,连个好脸色都不给,好歹我打探到这么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没走两步,又听得他喊道:“乐氏一直在天台山静养,兰萨已经三日前亲往迎接,预计明日一大早就要回宫,届时宫中守卫不会像现时这样松懈了。”
赵佑脚步稍顿,暗道,难怪这几次宫中空虚无人,他鸠占鹊巢,行经倒似地主一般,原来是兰萨不在宫中,想必自己跟铁士走小路,而对方却走官道,一来一去,刚好错过。
泰冲见他背影微滞,笑了笑又道:“明晚我会约兰萨父子饮酒谈事,没机会见面了,要不今晚留下来我们再好好聊聊?”
眼看两人头也不回,越走越远,他轻吁了口气,原本挺直的身躯骤然软倒,跌坐在地,竟是半响爬不起来。
过了片刻,那黑衣人首领匆匆寻进殿来,一见他这般模样,一个箭步上前搀扶,声音微颤:“主子,你何苦这样作践自己?”
泰冲靠着他勉力站稳,笑着摆手:“我没事,只是站久了腿有点麻,你别大惊小怪。”
黑衣首领急道:“可太医说了,王子这腿须得好生养着,阴雨天不能出门行走,最好是卧床静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还能有什么后果,大不了就是变成个瘸子。”泰冲说着,喘了一口气,自嘲低笑:“你放心,我自有分寸,不会让自己那样悲惨的。”
就这样不受待见,要是成了瘸子,那还不更一掌打去九霄云外?!
设想着那时的情景,他笑得愈发灿烂,喃喃低语:“不过,在此之前,我一定会将他身边那些男子的腿全部砍断,一条不留……”
皇宫外的大街上,一阵风过,铁士只觉得后颈微凉,不由得打个寒颤。
回了客店,两人也无睡意,索性挑灯夜谈。
“明晚兰萨父子要与泰冲共赴酒宴,也就是说,我们正好趁此机会再探宸宫,当面询问……”
“他说的,你都相信?你就不怕是个圈套?”
赵佑抬起头来,他怎么觉得这说话的语气有些泛酸?
笑话,泰冲的话,他怎么可能全都相信呢?顶多是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罢了。
“我不全信,但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必须冒这个险。”
“其实不必,那兰棠不是已经找到了吗,他身上也有印记,我看他与那大美帝国皇后相处也很好,而我——”铁士低头,下意识看了看胸口,苦笑道:“兴许是小时候顽皮,正好在这里弄出个疤来,根本就不是你想的那么回事。”
“去去去,哪有你这样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赵佑一拍桌子道:“你给我记住了,你是大美帝国皇子,大美帝国皇子是你,这就是事实。”一想到那个兰棠月夜风流的猥琐模样心里就犯恶心,哪里有半点一国皇子的气质内蕴?跟个寻花问柳的嫖客没甚区别!再看铁士,气质冷峻,相貌堂堂,怎么看怎么养眼!
铁士看着他,忽然正色道:“你真那么想让我当这个皇子?”
赵佑脱口而出:“那是当然。”当皇子有什么不好,身份尊贵,威风凛凛,总比跟在他身边当保镖强,再有,自小身世凄苦的他,如能重获母爱亲情,那是再好不过。
铁士沉默了一会,点头道:“那好吧,如你随愿。”说罢站起身来,开门出去,一路低低碎念,“不仅没骨气,还没良心……”
“哎——”
赵佑不明所以看着他走出房门,他怎么没良心了?
明明是为他好,想他出人头地,想他飞黄腾达,怎么感觉自己是在逼迫他似的,两袖清风赶鸭子上架了,爱当不当!
清晨,日光透过窗户缝隙射进房间。
赵佑翻个身,梦中正在月清宫逗弄小元儿,忽闻大街上远远传来丝丝鼓乐声,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眼皮跳动了几下,不甚情愿睁开双眸,昨夜回来得晚,又跟铁士说了许久,还想着一觉睡到午时,是谁扰人清梦?
楼下有说话声响起,他揉了揉眼,侧耳倾听。
“快出去看啊,是皇上,皇上亲自去迎接皇后娘娘回宫了!”
“皇上跟皇后真是好生恩爱!”
“还有太子殿下,殿下好年轻,还那么英俊……”
听着这话,赵佑反应过来,翻身起床,匆匆洗漱穿衣,弄得一身光鲜出门,在铁士的门前敲了一会,没有回应,奇怪,这一大早的,招呼都没打一个,难道就出门去了?
第三百一十二章 大胆狂徒
想了想,又去那瞎眼老者的房间里看了看,也是没人。
带着一丝疑惑朝前走,待转过楼角,忽见前方露台处一片黑色衣角,心中一动,那里好像是正对着大道,兰萨的队伍势必从底下经过!
原来,他心里还是在乎的……
轻咳两声,赵佑走过去,果然见铁士转过头来,他笑了笑,一掌拍向他的肩膀:“看什么呢,走,陪我吃早饭去!”
铁士垂下眼睫,面无表情就要往回走,忽然下方有人叫了一声:“快看,飓风骑来了!”
飓风骑,是大美帝国皇帝随行侍卫,每回皇帝出行,必在其左右。
飓风骑行近,兰萨与乐皇后的车马想必也不远矣。
感觉到他身形微顿,赵佑叹了口气:“想看就看吧,那么别扭干嘛?”
他那么孤独的一个人,从小无名无姓,与虎为伍,有一天突然得知可能还有亲人在世,这种想靠近却又心生畏惧,想得到又怕失去更多的心情,其实他能理解,正所谓近乡情怯,期冀过后谁说就是如愿以偿,有可能会是更大的失望,与其如此,倒不如一切如旧。
铁士没有作声,脚步却慢慢停了下来。
赵佑暗自好笑,拉着他朝楼梯处走:“在这里能看到什么,倒不如寻个近处看,依我看上回那家汤饼铺子不错,我们去那里占个地,顺便吃早饭。”
连两人两了客店,眼见到处都是已洒水扫地,大街小巷干干净净,有的人家门口还摆了香案,一问才知,按照大美帝国习俗,子民对迎接帝后之事十分慎重,帝后返京也不是径直回宫,而是车马先要在皇城游走一周,接受百姓朝拜,再予进宫。
而街头巷尾一片喧哗,只见街上无数男女,都是衣衫光鲜向背涌去,人人嘻嘻哈哈,比过年还要热闹,炮仗之声四面八方的响个不停。
皇城内外已人山人海,几无立足之地,铁士双臂前伸,轻轻推开人众开道,到得那家汤饼铺前,正好台阶高起数尺,倒是个便于观看的所在。
两人刚站定不久,便听得锣声当当,众百姓齐呼:“来啦,来啦!”
街上人人延颈而望,那锣声渐进渐响,来到近处,只见两队高头大马的青衣侍卫策马行来,无数锣鼓手随行奏响,震耳欲聋。
乐队行完,两面红缎大旗高攀而至,一面旗上书着:“安邦护国”,一面族上书着“忠孝仁义”,旁附许多金光闪闪的大美帝国梵文。大旗前后各有一队精兵卫护,长刀胜雪,铁矛如云,足有数百之众,众百姓见了这等威武气概,都大声欢呼起来。
赵佑刚瞅着那两面大旗过去,突闻破空之声传出,人丛中白光连闪,一柄长刀直射出来,径奔其中一根旗杆,随那举动,一个沙哑犹如破锣的男声嘿嘿冷笑:“忠孝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