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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君臣-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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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赵充国看来,无官无职的霍去病比贵为一国之君的刘彻更有威信?刘彻有些不悦:“你就是朕提名顶替霍去病的赵充国?”
  “是。”
  “既然你那么推举霍去病,朕再除了你的名,把侍中的位置还给霍去病可好?”
  “好。”赵充国答得不假思索,“去病读书习武都比我强,如果是他做侍中,小人甘愿做侍卫。”说完还以为自己帮了霍去病的忙,颇为得意,没想到霍去病看他的眼神中却有几分指责。
  赵充国自从败在霍去病手下,就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崇拜有加。有个愚忠的部下固然好,可是他当着皇帝的面就把对霍去病的崇拜挂在脸上,甚至反而有些不把皇帝放在眼中,倒好像是霍去病还没有当官,就开始结党。这小子固然勇猛,可是太单纯率直,再多嘴多舌,只会坏事。可是话已说出口,收不回来了。霍去病想了想:“承蒙皇上抬爱,只是做这天子剑,光会动嘴皮子不行,小人或许外表看起来文弱,但绝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哦?”刘彻被转移了注意力,解下佩剑递给霍去病,“既然你是靠真本事在龙泉力挫群雄,且舞剑来给朕看看。”
  “献丑。”
  霍去病站起身,一把将剑从刘彻手中的剑鞘拔出,雪亮的剑刃映着烛光照亮波澜不惊的寒眸,刚才抚琴的风雅少年立刻透出一股飒爽之气。他的剑法和他的琴声一样,行云流水一般飘逸潇洒,又带着黄河决堤一般的气势。一身鲜艳的红衣随着他的剑招在鲜艳如火的枫叶中飘扬,剑如穿花蝴蝶,偏偏柔中有刚,刚柔相济,更是赏心悦目。
  刘彻对刚才赵充国的话耿耿于怀,尽管心中看得欢喜,等霍去病收招,还是冷言相对:“徒有花架子,好看而已,却不实用。”接着看这个少年老成的孩子会怎么反应。
  听到刘彻言不由衷,霍去病却没有被激怒,也没有任何丧气之感,嘴角慢慢勾起冷笑,一个响指,两盏兰灯和周围的灯笼全部熄灭,四周霎时间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却听不到灯罩毁坏的声音。刘彻感觉到一只微凉的手捂上他的嘴,有人在他的耳边极轻地嘘了一声,吹在脸颊上的呼吸带着熟悉的冷香。
  “去病?”赵充国和杨得意都吓了一跳,四周看了看,就看见远处一个红色的人影。
  “去病,怎么一下子跑到那么远了?”赵充国追了过去。
  “皇上……”杨得意以为刘彻也在那里,跟着赵充国一起追了过去。
  “霍去病”任由他们怎么叫都不回头,直到赵充国和杨得意走近,才发觉他们看到的“霍去病”是一件挂在树上的大红氅衣。等他们再回到原处,只看到红枫静静地飘落在琴弦上,琴旁早已不见刘彻和霍去病的人影。                    



☆、第十九章 夜未央

  “可算是把这愣头青甩掉了。”霍去病扯着刘彻的袖子疾走。刚才他坐着抚琴,又是一副贵公子的打扮,刘彻还以为他不过是文弱书生,直到两人并肩而行,才发现霍去病竟然只比他矮了半个头,氅衣里面干练的剑袖隐隐勾勒出匀称的身材,并不十分健硕,却透出一股蕴藏着无穷力量的感觉,证明他能在龙泉选军拔得头筹,绝不是凑巧。
  “这个赵充国对你可是忠心得很。你这么捉弄他,不觉得良心不安?”
  “没觉得。”霍去病的脚步奇快,好像有人在后面追一样,拽着刘彻一路疾走。
  刘彻也不由得玩心大起,跟着霍去病逃之夭夭,想看看杨得意发现自己不见以后,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充国是猛将,头脑又简单,这样的人在战场上最容易差使,平时捉弄起来也很好玩。”
  “所以你就一直捉弄他?”想不到这小子满肚子坏水。“你可够坏的。”不过“充国”这么亲热的称呼,让刘彻心里没来由的一阵不舒坦。
  “还好,只坏到皮肉,没坏到骨子里。”
  霍去病说得一本正经,差点让刘彻笑喷。他是天子,是仅次于神明的皇帝。自从登基以来,母亲、老师、妻妾、儿女……所有应该和他亲近的人都把他当作神明一样供着,唯独忘了他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已经多少年没有人敢这么和他说话了。
  不,有一个人这么说过。曾几何时,刘彻还只是刚登基的少年皇帝,众人见了他,都是战战兢兢的“皇上”、“陛下”、“万岁”、“长乐无极”、“万寿无疆”……刘彻知道他们表面上恭敬,其实都以为皇位上坐的是个不懂事的小孩,是个容易利用的傀儡,这些话从来不曾让刘彻感到丝毫的喜悦,只有被所有人孤立的寂寞,甚至是被人利用的屈辱。后来卫子夫怀孕了,宫里来了个奶娃娃,会用小孩的方式巧妙地为他解围,乌黑深邃的眸子中从来没有对君王的恐惧,只有对他绝对的忠诚,让刘彻感到自己还没有被整个世界孤立起来。现在……奶娃娃都和他差不多高了。
  霍去病似乎根本没有觉察到刘彻心里的变化,只拽着他的袖子继续走:“行军布阵有时候也是比心眼,要瞒过敌人,就要先瞒过自己人。如果充国屡次三番地遭到戏弄,还能对将领保持无条件的信任,在战场上肯定也是个如臂使指的猛将。皇上能得到如此人才,实在是可喜可贺。”
  “还说没读过《武子十三篇》?《九地篇》里面就有‘将军之事,静以幽,正以治,能愚士卒之耳目,使之无知;易其事,革其谋,使人无识;易其居,迂其途,使民不得虑。帅与之期,如登高而去其梯;帅与之深入诸侯之地,而发其机。若驱群羊,驱而往,驱而来,莫知所之。聚三军之众,投之于险,此谓将军之事也。’你何止是用心读过,而且已经在活学活用了。”
  “哦,原来书上也有类似的理论。”霍去病还真没读过,这完全是前世做丞相、在朝堂上和人斗心眼积累的实际经验得出的结论。
  “爱卿,这是要把朕绑架到哪儿去?”刘彻调笑道。两岁时的霍去病也经常这么扯着刘彻的袖子,带他去这里去那里,因为那时候的他只拽得到刘彻的广袖。现在两个人都差不多高了,霍去病还是以前的习惯,像是恶作剧的小孩,甩了杨得意和赵充国,却把刘彻拉在自己身边一起逃走。原来他还是把刘彻当自己人。刘彻心中因赵充国对霍去病的亲昵而引起的不快烟消云散。
  “不知道。”霍去病只管低着头快步行走。
  “不知道还走那么快。”
  “冷。”已经是深秋了,而且夜已深,可以听见婚宴正渐渐散去。在这样的天气,身上少了一件衣服,都会冷得发抖。话音刚落,霍去病就是一个喷嚏:“坏事果然做不得,这么快就遭报应了。”
  “不是遭报应,是着凉了。”
  霍去病感到刘彻拽了他一把,然后就被抱进一个炽热的怀抱。是刘彻敞着氅衣,把两个人一起包裹在里面。
  “陛下……”
  “这样还冷吗?”刘彻用挺直的鼻子蹭霍去病的脸颊,灼热的呼吸从领口喷到他的脖子上,“去病,还记得吗?你小时候就是这样坐在朕的怀里学读书写字,不论朕教你什么,第二天你就能倒背如流。现在你都和朕一样高,朕都快抱不住你了。”小时候的霍去病身子软软的,抱着特别舒服,现在长大后的少年霍去病抱起来……这结实紧致的肌肉,也别有风味。“当时你要朕等你十年,朕等了,虽然等的时间长了些,你没有让朕失望。”刘彻紧了紧搂在霍去病腰上的胳膊,“去病,回到朕的身边来,做给朕去心病的天子剑。”
  终于可以陪在花花身边了。“小人……”
  “‘小人’?”刘彻一下子扳过霍去病的脸,“朕比那个姓赵的小子更早认识你,你倒好,和他‘去病’‘充国’叫得亲热,在朕面前却是‘陛下’‘小人’那么生分。不过是十多年没见面,到底是谁把谁当陌生人了?”
  他……这是在吃赵充国的醋?可为什么是赵充国?霍去病莫名其妙。
  看到霍去病露出诧异的神色,看来并没有对赵充国怎么上过心,刘彻邪魅地勾起嘴角:“还想做朕的侍中吗?”
  “想。”
  “知道侍中要做些什么吗?”
  “掌虎子、捧唾壶、分掌乘舆服物等各种杂事。”
  “还有呢?”闻着熟悉的冷香,刘彻的呼吸越来越沉重。这个霍去病到底是什么人?有什么魔力?不过是当着刘彻的面脱了一件氅衣,就能让他不可遏制地想要得到他。
  “你舅舅没说过别的?”
  “还有……”霍去病感觉到后面有个东西顶着自己,立刻明白刘彻是指什么了,“还有给皇上暖被。”
  “知道怎么暖吗?”看他的年纪,应该还没有经历过这种事。刘彻的手指顺着霍去病的脖子往下摸,满意地感觉到他随着他的抚摸颤栗,可爱的小耳朵开始发红。这又凉又滑的皮肤,摸上去感觉真好。
  “小……”
  “还说‘小人’。”
  “去病体质偏寒,要是暖被,只怕是让陛下‘来病’了。”
  他不愿意?刘彻像是被人当头浇了一盆冷水。
  “不过暖被不行,用来凉席倒是不错。”
  臭小子敢耍他!刘彻拽着霍去病的手腕,一下子把他按在旁边的树上,不管不顾地吻向他薄凉的嘴唇:“没关系,御医说朕内热重,正需要多吃凉的东西。”他原本想看看霍去病要是挂不住这副云淡风轻的模样,会是什么表情,不料一吻下去,却是他自己像遇到了磁石一样被吸住,一直啃到两个人都喘不过气来,才依依不舍地放开他。
  “皇上确定御医说的是这个‘吃’法?”霍去病看了看周围,“在这儿‘吃’,恐怕明天就真的得‘来病’了。”
  都挑逗到这份上了,这“小夫子”还抛不开繁文缛节!刘彻危险地眯起眼睛:“还叫我‘皇上’、‘陛下’。好好想想,应该叫我什么?”
  霍去病很认真地想了想:“姨夫?”
  他明天是别想下床了!
  *****
  杨得意把陈掌的詹事府里里外外几乎翻得底朝天,都没找到刘彻,又不敢惊动新婚夫妇,只能叫同来的侍卫一起去找,想不到刘彻已经回到御舆里面。既然宴席已经散了,刘彻的声音中也透着疲惫,杨得意派个随行的小黄门去和主人家说了一声,便摆驾回宫。
  御舆到了刘彻在未央宫的寝殿,杨得意掀起车帘,只看到霍去病裹在刘彻的氅衣里,在他怀中睡得正香,氅衣下面露出一双晶莹剔透的裸足,上面□的肩膀和脖子上还能看到吻痕,显然里面什么都没穿。刘彻看霍去病的眼神中满是宠溺,看到杨得意,示意他噤声,自己抱着霍去病回寝宫。杨得意几乎从刘彻出生起便负责照顾他,三十多年了,还从来不曾看到他这么高兴过。
  回到寝宫,刘彻忙不迭挥退随侍,把霍去病轻轻地放在龙榻上,放下床帘,在偌大的寝宫营造出一个只属于两个人的小天地,才一把掀去霍去病身上裹的氅衣。在刘彻的印象中,霍去病的身材似乎应该再纤细一些,不应该这么结实,不过紧致的肌肉纹理摸上去也别有风味,尤其是摸到腰侧时他销魂的颤抖和隐忍的表情,比什么样的媚药都更能撩拨起刘彻的欲望。现在摆在他面前的就是他的“战斗”成果:洁白无瑕的赤*裸肌肤上,一身的吻痕分外耀眼,刘彻的氅衣上面还沾着点处子落红一般的血迹。刘彻心满意足地欣赏自己的杰作,沉浸于对心爱之物失而复得的满足感和微不足道的犯罪感——从理论上而言,霍去病是刘彻的姻外甥,也就是说他刚才是把自己的外甥给……算不算乱伦?可是霍去病带给他的熟悉感让他觉得自己找了他一辈子。
  霍去病可能是觉得冷了,半梦半醒中抓过被子盖在身上,然后理直气壮地拽过刘彻的手臂当枕头,趴在上面睡,熟悉的睡姿引来刘彻会心一笑。管他是不是乱伦,霍去病是他最珍贵的财宝,他一辈子都不会放手。刘彻自己也钻进被子,满足地搂过霍去病沉沉睡去。
  有些羁绊,连孟婆汤都抹不去。那天晚上,刘彻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成了一朵莲花,天天有一条白鱼陪伴。后来莲花成了人,离开池塘,白鱼也跟着离开池塘,变成人依然陪在他的身边,牵着他的手,似乎要随他走到天涯海角。
  可是接下来刘彻梦见自己对白鱼化成的少年说了些什么,少年便松开了抓着他的手。
  “不……”刘彻一下子从梦中惊醒,看到白鱼化作的少年就睡在自己身边,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我的小傻鱼,你终于还是回到我的身边来了。”刘彻拥紧枕边人,“你永远不会离开我的,对吗?”
  “不会。”枕边人的答案生生世世都是如此,“永远不会。”只要你还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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