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珍惜因为他们太过于漫长的生命已经让他们的感情消磨掉,他们的世界只有有趣和无趣,还有仿照贵族头衔一般的阶级制度。
提丰雅特被转化的原因就是因为有人觉得,提丰雅特适合成为血族,于是咬了他,给予了初拥。
可是这不是他想要的。比起看不见兰斯的永生不死,他更加喜欢死亡,死亡的美好在于他再也不用在没有兰斯的地点生存。
提丰雅特对于爱这个字的解读从来都要比任何人诡异。
因为解读的诡异,他唯一的期盼只是和兰斯生活在一起,直到死亡,被剥夺了死亡被剥夺了愿望,被迫放弃家族,提丰雅特什么都没了。
血族给了他半个月的时间跟过去告别。前七天提丰雅特白天将自己关在房门,晚上则去觅食。他不希望兰斯看见他那种样子,可是人生如果是心想事成,那就不是人生,没有起起伏伏的跌宕那不是命运。
也许是上天看提丰雅特现在还是太幸福,亦或者是沉沦的还不够。
第七天的晚上控制不住血瘾的提丰雅特在兰斯的面前,生生的咬断了一个人的喉咙。
新生的血族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的,可是在第七日的时候再兰斯看见提丰雅特看是吸血的时候,提丰雅特停止了吸血,那几日的感觉,喉咙在痛,想要甜美的血液润泽。身体在叫嚣,不再属于人的一部分的兽性在咆挣扎的要逃出牢笼。
每次送进来的食物,诱人的从来不是兰斯手里的饭菜,而是在兰斯洁白皮肤下,青色血管里面的液体,那种甜美芳香让人着迷的液体。
提丰雅特忍了一个星期。
就在半个月期限的最后一天,他拒绝饮用鲜血的第八天,被提丰雅特压抑大的那部分属于吸血鬼的兽性,显露出来。
最痛苦的是什么?最痛苦的莫过于当你的身体被野兽占据,当你恢复了自己的意识却发现自己爱的人苍白的躺在你的身边。鲜红的血液从对方的颈部蜿蜒流下,在洁白的床单上描绘出一朵朵鲜红色的血梅。
最痛苦的莫过于将自己深爱的人咬到几乎频死。
提丰雅特想给予兰斯初拥,因为他是那样的爱着兰斯,若是成为血族便可以赦免他亲手杀害爱人的罪孽,如果兰斯成为血族那么他们可以在一起生活,生活到他们厌倦世界,一起沉睡为止。
初拥她,初拥她,在床上看见仿若破碎的布娃娃的兰斯的时候,提丰雅特的脑海不停的叫嚣着给予兰斯初拥。
他问着已经接近昏迷的兰斯意愿,提丰雅特最不想看见的就是兰斯的怨恨,最不想接受的是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永生太漫长要是得到一个不是他的阳光的兰斯,一个憎恨的痛苦的兰斯,提丰雅特会杀了她的。他一定会杀了满心都是怨恨的兰斯的。
他
不想冒任何的险,他问着自己怀里的人得到了一个肯定的答案。
他的兰斯对他说,有你的世界,我毫无畏惧,因为我爱你。
提丰雅特抱着兰斯在他的耳边留下一吻,他隐忍了许多年的感情在那一刻喷涌而出,他说我也是。
恋人最幸福的时刻莫过于彼此都确定心意的那一刻,那种被巨大幸福感所包围的感觉,甜蜜而且美好。
提丰雅特给予了兰斯初拥,可是兰斯在接受初拥后边的非常的痛苦,翻滚着,呻吟着。
兰斯每一个痛苦的动作就像是一把尖刀刺进提丰雅特的胸口,他毫无办法,他死死的抱着自己的爱人,束缚着她的手臂,希望这个样子可以缓解对方的痛苦。
兰斯的样子停留在了他最美的样子,可是同时兰斯再也没有醒来。
那个夜晚提丰雅特的血族父亲到来,那夜提丰雅特的父亲给提丰解释了一种人的存在,一种无论如何都不能转化成为血族的存在,人世间有这样的一种人,他们天生属于光明,他们不能侵染任何的黑暗杂质,他们是教廷最钟爱的人类。
这种人一旦沾染上了黑暗,要么灵魂永远束缚在身体之上,永远不能醒来,要么陷入无止境的疯狂,而兰斯就是那种天生属于光明的物种。
那时候提丰雅特的血族父亲还有一件事没说,那种天生属于光明的人类,一般都是被保护了起来。,他们比任何的人都适合作为一个圣殿祭祀和圣女。
亲手将自己的爱人推向地狱是什么感觉?
亲手杀死自己爱人又是什么感觉。
见过地狱么?见过那些在地狱只中痛苦挣扎的人么?见过将自己所有的希望和梦想亲手毁坏后的人生么?
世界在那一刹那间倾塌,不是近乎于废墟而是彻底被毁坏。不是遍布疮痍而是已经全部成为灰烬。
绝望和痛苦让提丰雅特在三个月之间都从来没有踏出房门一步,他安静的守着兰斯,就像兰斯以近乎不是再也醒不过来而是在安静的沉睡而已。
痛苦的心理折磨甚至让提丰雅特忘记了自己身为血族的野兽欲,哀大莫过于心死,提丰雅特守着兰斯几乎要将自己活活的饿死。对于这种样子的提丰雅特,他的血族父亲对他失去了兴趣,任他自生自灭。
最终他的管家看不过去了,给提丰雅特一封信,一份兰斯很早以前给管家保管的遗书。
提丰雅特的变化从一开始兰斯就感觉到了。在发现提丰雅特变成了血族后兰斯就写了一封遗书,也许有一天她死亡后至少可以有东西给提丰雅特。
管家一开始不希望自己的家主看见,原因很简单,他希望自己的家主可以学会忘却,可是一个人的执着如果可以忘却便不能称之为执着。
所以到最后那封信最后还是到了提丰雅特
手里。
那封信若是称为遗书则是太过于短小,那封信更像是一个简短的交代。像一个要求。
我想要世界上美好珍贵的东西,我想要安静永恒的乐园,我想要提丰雅特活在世间,不是为谁而活而是肆意的没有束缚的走下去,让世间的人没有人可以抗拒你的魅力,我爱的提丰雅特高贵凛然,凌驾于众生之上,我爱的人他会为了我种满一个庄园的玫瑰。
我爱的人当你在完成我的愿望后我在永恒之地等你。
提丰雅特捧着那封信跪在兰斯的窗前。
这封遗书对提丰雅特是一种惩罚,一种生不如死的惩罚。
可是这种惩罚提丰雅特欣然领受。
若干年后在提丰雅特整理自己忠诚的管家遗物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秘密。一个提丰雅特觉得应该永远封存的秘密。
他早知道兰斯爱他,可是他从来不知道兰斯从未离开,那个四年不是兰斯离开而是兰斯躲在了一边,提丰雅特对生命明的解读古怪只要是自己喜欢的人身边,让他活一天也是心甘情愿。而兰斯希望提丰雅特可以活下去哪怕是她不在他的身边,而管家成为了帮凶。
若干年以后提丰雅特遇见了一种魔兽被他残忍的肢解,因为他的兰斯独一无二。
若干年后提丰雅特遇见了一个半精灵少年,从少年手里得到了珍贵的巨龙心脏。
若干年后提丰雅特有了一个不是人类的朋友,叫做雷京。
若干年以后提丰雅特收集到了所有的东西。他站在永恒之地的门口,放下了有进无出的断龙石。
带着已经厌倦了无尽契约的器灵,带着所有的美好隔
☆、番外;吾爱与永夜(中))
郎盖沃提不会忘记什么是利用;就像是他不会忘记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一样,他可以为了自己的愿望不择手段;十年之后他带着雷京找到了提丰雅特,在一片浓郁的酒香颓废夜晚中他们进入了贵族的圈子。
贵族的圈子比其他的圈子没有什么不同,他们攀比着手上的宝石;还有隐秘而充满艳色的事件。他们在乎名声,他们衣冠楚楚;他们就算是明知道是披着人皮的掠夺者,野兽,可是他们几乎让人却让人感到一种天生的优雅和颓废。
从始至终雷京陪着他站在他的身后看着贵族之间的虚与委蛇,看着让人讨厌令人作呕的嘴脸。
可是就是这样安静的雷京还是有被一个贵族相中的时候;郎盖沃提记得雷京穿着一身洁白的燕尾服带着白色的手套
感觉就像是一个可以永远站在他身后沉稳可靠的管家或者是执事。
贵族之间的玩法向来糜烂和诡异;郎盖沃提已经极力避免了雷京的光芒;但是很可惜总是会有人注意到雷京这个人,总会有那么一个人,会有一天站在他的面前,向他要雷京。
贵族的生活什么样子,郎盖沃提从来不是一个傻子他懂得贵族的游戏,从某些方面来说当初郎盖沃提借着提丰雅特的手进入贵族圈又何尝不是以另一种方式逃避潜规则。
要知道一段时间内郎盖沃提一直被贵族隐晦的称之为那个人的禁裔。
他记得那天的时候,一个贵族站在他的面前,手上拿着的是酒红色的液体,轻轻对他说。
“我用一所庄园换你身后的那个人。”郎盖沃提记得自己是怎么回答的,那个时候他最应该做的是将雷京交出去。因为他面前的那个人的势力是和提丰雅特差不多的。牺牲一个器灵得到一个交好的贵族,一个能帮他少奋斗至少三十年的贵族。
可是郎盖沃提没有,他当时脑海中第一个反应就是,什么都不换。
那时候郎盖沃提就明白自己对自己的器灵有一种独占欲,一种谁都不可以碰触,只能属于我的独占欲。
说来,那时候的郎盖沃提和雷京确定关系后,从未在一起过,虽然说雷京那个时候可以实体化。但是对于两个人来说,单纯的在一起互相陪伴,甚至比互相发泄要让他们舒服的多。
明知道拒绝的结果会是什么样子,提丰雅特依然没有任何的犹豫。
有的时候就算是明知道利益的取舍在已经像另一个方面倾塌,可是心尖上的重量放上去。无论什么重要的都不及你心上站着的那个人。
太危险了,郎盖沃提拒绝后就明白自己对雷京的感觉太危险了。那种独占的欲望,太过于浓烈,浓烈到也许有一天他会不惜一切的将雷京囚禁在角落,让他再也无法离开,无法背叛。
郎盖沃提不是一个贵族,
可是他是一个家主,一个有着强烈野心,为了家族可以不惜一切往上爬的家主,他对雷京的感觉足以破坏他引以为豪的理智。
一个在野兽遍布的情况下失去理智的家主,想要在野狼的面前开拓出一条血路谈何容易。
郎盖沃提一直认为自己对感情的把握度要比任何的一个人要好,所以他敢将感情视为一种游戏,视为一种无形的力量武器,可是她从未想过自己也许会有沦陷的那一天。
不是轰轰烈烈能让他警惕的感情,而是那种平淡如水,渐渐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那种感情已经侵占的两个人,纵然理智依旧存在,可是却已经会因为感情而偏颇。
太危险了,这太危险了。
他需要的是绝对的理智才能走的更好,他是家主,是负担起一切要将马尔福推上巅峰的家主。
于是若有若无的疏远,有的时候提丰雅特甚至直接将雷京扔到贵族圈中,自己在一边装作什么都看不见。
雷京从来不是一个等待帮助的小动物,他不是柔软的草食动物,他有着猫科动物的锋利爪子,同时也有着猫科动物的优雅。
从未感觉到那时候的雷京是那么的耀眼,从未觉得自己对雷京这个人毫无了解。
一直以来郎盖沃提对雷京的了解都算是片面的,因为雷京的过去他从来没有好奇过,他只是见过很久很久以前,雷京在初见的那段时间露出过那种样子。
游刃有余游走在贵族之间,聪明的充满机锋的对话。那种一举一动毫不突突的优雅。
从没有那么一刻清楚的感觉到雷京以前应该也是非常熟悉这种环境,从未感觉到雷京穿着白色燕尾,拿着高脚杯浅笑的雷京那么的陌生,从未有那么深刻的感觉到他从来没有真正的认识过雷京。
雷京是他的,是他的器灵,是他的黑发妖精,爱人。
一次次的远离,换来的却是更加深刻的迷恋。总是有那么一种人离得太近让你看不见所有的东西。而突然间的远离让你更加迷恋。
那天,他喝的很醉,醉到看什么都是两个影子,醉到趴在雷京的身上任他扶着自己慢慢的回到马尔福庄园。
那天他想要放纵一次,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
那天,从未有那么深刻的借着酒精他才能真正的诚实的告诉自己,他喜欢雷京。
或者说那种感情不应该称之为喜欢,因为喜欢已经不足以说明藏在胸腔里面那颗正在跳动的器官感觉。
后来的,后来郎盖沃提才知道自己错的有多么的厉害。
对于珍宝和美丽贵族们从来不缺乏欣赏的眼光和掠夺的欲望,以前是因为郎盖沃提的光芒遮掩住了雷京的光芒。可是当雷京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