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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屁孩,大将军-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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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目送他走远,随后才对我传来阵阵掌声,我顿时觉得有些对不起那老人,他是把他的摊位交给了我,但是,不久以后,我是会走的,那么,这个摊位也就……
  人群渐渐散去,隔着人群,我看见了一个身穿白色衣物的女子望着我所在的台子,我看不清她的脸,但是,我觉得她,我在哪儿见过她。
  一眨眼,她又消失在了人群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第 28 章

  第二十八章:三年
  第二天,我站在台子上,很快就引来了许多听故事的人,但是大多数都是女人,我想可能是因为我昨天讲了个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的缘故吧,女孩子貌似都喜欢爱情故事。
  于是我开始在脑海中大面积搜罗各式各样的爱情,而且还必须是古代的,为了预防她们的价值观发生改变,但是,这种类型的爱情故事能有多少呢?不一会儿,我的脑子就被榨干了,但那群姑娘还是一幅不讲故事不给钱的样子,我此时才发现,讲故事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儿。
  这时,从人群中走出一位女子,穿着一袭白衣,她低着头,我看不清她的脸,她走到台下,肩膀微微抬起,她说:“讲一个将军和公主的故事吧。”话语中带着恳求,我隐隐觉得这个声音我听过,但是,好像又有些不同……
  “啊?将军和公主的故事?好吧……”我从来都没有看过这类的故事,但是,现在顾客是上帝,我当然只能顺应顾客的要求现场编一个故事了,以我说谎话不打草稿的功底,编个故事又算什么?
  其实,这位姑娘说将军和公主的时候,我就想到了蒋一来和社河,也许……我可以用他们的关系来编一个欢快的小故事,讲出来,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意思:
  将军和公主一起长大,公主打小爱慕将军,但是将军对公主没有感觉,公主不死心,从小到大,天天跟在将军的身后,就像个小跟屁虫,从小到大,公主也为了将军做了很多事(这里就不一一例举了)但将军自始至终都不怎么理会,他是将军,有很多事情要做,顾不得这些儿女情长。
  将军不烦公主,他对待公主可以说是极为温柔的,但是始终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将军不喜欢公主,这点,公主比谁都清楚,但她的心里的情,早已在十几年的朝夕相处之中,变得根深蒂固,她不可能再爱上别人。她受不了,受不了别人里将军太近,受不了将军会爱上别人,于是,她想尽办法,赶走任何一个接近将军的人,将军无奈,也不说公主,看上去还是那么漠不关心,但是,他的心还是在一点一点融化着,但他同时也知道,公主不能跟公主在一起,因为,说不定哪天他就战死沙场而不归了,那样,他就给不了公主幸福了,他不想这么做。
  一次征战,公主给了将军一样信物,并许诺,自己会等他。将军接过信物,不说话,转头走了。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他听着士兵厮杀的声音,攥紧了手中的信物,暗自发誓,自己回去以后,一定要好好对待公主,许她一世幸福。可他回去之后,等到的不是伊人的静候,而是公主即将出嫁塞外的消息,闭上眼睛,想:若是她能幸福也好。他回家,在他家的门缝中,看见了一条红丝手帕,上面是用金线锈成的一句话:如若不能候君归,可否与君同双飞?
  将军明了,在公主出嫁的当天,他去抢亲,就他一人,最终还是抢到了身着嫁衣的公主,她附在他耳边,轻声道:“我身着嫁衣,只为你,你终还是来了。”他们真的双宿双飞了,只是,公主不再是公主,将军也不再是将军,他们成了平凡的夫妇,住在村庄,静静地过着他们的小故事。
  故事完了,我觉得社河和蒋一来也许就是应该这个样子,在一起。那白衣姑娘捧着脸,肩膀微微颤抖着,她好像哭了。我见天色也差不多了,便告诉观众们,今天的故事已经完结了。行人们渐渐离去,却唯独那白衣女子还站在原地,不肯离去。
  我见她哭得伤心,正想去安慰一下,她却忽然抬起头,对我轻声道:“你能不能听一听我的故事。”当我看见她脸的那一瞬间,我的心受到了极其重大的撞击,这长脸我认得,但是却不敢肯定那就是她,印象之中,那个女孩儿,总是喜欢穿着红衣,脸上喜欢化着艳丽的妆,而不是这样,一袭白衣,脸上无一丝胭脂来粉饰,但是,我还是不得不承认,她真的很像,我印象中的那个人——社河公主。
  她把我带到了一家小茶馆,靠着窗,点了杯茶,我越看越觉得她们长得像,要不是我知道社河公主不可能这么打扮,我几乎就敢断定她们是一个人了。
  “你的故事,是真的吗?”她问我,表情让人觉得心碎,我摇头:“是我瞎编的。”她叹了口气,看向窗外:“也对,那么美的故事怎么会是真的呢?”我:“……”其实我并不觉得我编的故事有多美好。将军和公主最后虽然在一起了,但是都没了身份不是吗?“你愿意听我的故事吗?也是将军和公主的故事。”都到这个份上了,我自然是不会拒绝这个请求,于是点头。
  “我原本是罗勋国的公主,我也爱上过一个将军,他的名字叫蒋一来。”听完她说的话,我才确定原来她就是社河,但是,她怎么会变成这样,到底在我离开的这些时间里,发生了什么,才会让这个昔日艳丽的女子变成现在这幅模样。
  “我打小就喜欢他,他是一个孤儿,没有家室,他是靠实力,一步一步走上将军这个位置的。我跟着他,看他从一个小杂兵变成现在的副将军,就像你说的跟屁虫,他好像从来都没有嫌我烦过,我腻他,希望能永远和他在一起,我是公主,那时候,我很骄傲,认为只有像我这样的公主才配得上像他那样的将军。”
  “我不希望他跟别人在一起,我希望,他只看着我,这样就够了,我也知道,他不喜欢我,他从来都没有在意过任何一个人,但是,我就是喜欢他,那时我认为,总有一天,他会看到我。”
  “他出征回来,我第一个去看他,我知道人上战场,九死一生,他每次出征,我就害怕,害怕他不再回来,我当着满街的人,拦下了归来的军队,只希望看他一眼,当我扫过每一个人,没见到他的身影,我觉得,我的心被千万根钢针扎过一样,疼得难受,就快崩溃了,可当我听到了他的声音,哪怕只是一句‘回去吧’我都觉得无比心安,我不奢求他什么,因为我知道,我的、爱的人,是一位将军,一位必经战争洗礼的将军。”
  “他不喜说话,对每人都是一副表情,所以,他每对我说一句话,我都觉得无比满足,我总觉得,久了,就像你说的那样,会把他的心慢慢融化掉。”
  “一次,战争之中,我身穿男装混入了他所在的军营,远远看见他拿着兵书仔细翻阅的样子,我就觉得,我眼前的一切都空了,只剩下了他。当我看见快被敌军的利刃刺中,我不顾一切地冲了上去,当时,我想,我终于是帮了他一次,救了他一命,他会不会感谢我?但是他没有感谢我,他待我还是如以前一样,那么冷漠,又那么温柔。”
  “在那之后,我听见谣传,说蒋将军被我逼得要去剃度出家做和尚,我有些不知所措,有人告诉我,让我用行动证明,没了他,我照样可以活,让他知道,我可以洒脱放手,于是,我听了她的话,举行了一次比武招亲,但是我发现我做不到不在意他的存在,那天,我穿着嫁衣,以最美的姿态,俯视下方人海茫茫,却终未能找到他,明明我自己知道,我没有发请帖给他。”
  “直到有一天,乌江国和迟国联手,合力对抗我罗勋,逼得我国临近崩溃,乌将军几乎是用了浑身解数,但还是被人数给压制了下去,终不能保我们国家大全。蒋一来誓死抗敌,不让敌军入侵分毫,他流了好多好多的血我知道,再这样下去,他会死的。我抱住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对他说:‘晚了,现在万念俱灰,再怎么反抗,都没有用。’他一把把我推开,我从未见过他如此冷漠,他没有看我,骑上了马,迎上了敌方的百万大军,浴血厮杀,我当时想,若我能帮到他,哪怕是一点点,我也知足了。”
  “上天给了我这个机会,那就是和乌江国国主和亲,我不想,但我愿意,因为这样,我就可以帮到他了,我不想看他那么拼命,最终还是死去,这之后,局势逆转,变成了乌江罗勋联合攻打迟国,战争很快结束,我也终是帮到了他,只是,我就要走了,就再也见不到他了,我不想让他看到我为别人穿上嫁衣的样子,最后一次,我没有让他为我送行,他终是听了一次我的话,他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珍重。最后一天,我穿着嫁衣,他终是没来,没有人知道,我有多想告诉他,我中意他,我此生只愿为他说情,也只愿为他一人,披上嫁衣……但是,这些话,我终究没能说出口。”
  “我到了乌江国,那君主从未碰过我,我也不想取悦他,我只觉得,我这一生能讨得蒋一来一人欢心就够了,哪怕,他从没有为了我欢心过。”
  “我嫁入这里两年。这两年之中,我每日每日都在想他,有时候,我会问自己,这么爱他,你后悔过吗?其实,我很想后悔,但我知道,打从我儿时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喜欢那人开始,我就从来未后悔过。”
  “谣传说得对,蒋一来他就该当和尚,他六根清净,没有挂记的人,什么都不需想,只需每日撞钟,这才是他向往的生活。我爱红色的衣裳,因为我觉得,这种炽热的颜色,也许可以融化掉他的心,这种艳丽的颜色,也许可以入他的眼。但是,我才知道,他根本没有心,何来暖心一说?也许,将来,他真当了和尚,法号就应该叫桐心,因为桐树就如他一样,是没有心的。”
  “我现在不再穿红色的衣裳,因为那个我想暖心的人,已经不在了,我也不在干出出格的事了,因为,现在,在这个地方,和他遥遥相望,我做得再出格,他也看不见。”
  “有时候我会想,我还有没有机会再见他一面……我到底该送什么东西给他,他才会接受?”社河拿出一支简单的木质发钗,放在桌上,苦笑道:“这是我亲手用桐木制作的发钗,本想作为礼物送给他,但是,转念一想,若他今后真出了家,剃了度,要这东西,又有何用?你是唯一一个听我讲故事的人,我就把它送给你吧。”
  她起身,笑了,但是眼里含着泪光:“断了吧,断了吧,想也想不了了,我已再也见不着他了,但是,我还是希望他的身边能有一件我的东西,我也希望,他能知道,我此生,也只希望为他一人披上嫁衣……”说完,转身便走了,我看着她远去的白色衣摆,再无往日那般艳烈,暗暗告诉她,放心吧,我会把你的话告诉他的,我会把你心中的思念寄托给他的。
  三天以后,那人如约而至,把我带入了那边的军营,我这下可真是军事了,戴着面具,也没有一个人认得出我,那些士兵也没有表现出好奇的情绪。
  只是,没想到的是,这军营内还有另外一个军师,叫谭子曲他倒是对我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只要趁我一不注意,就要来扯我的面具,虽然最后都被我制止了,但是我也累得够呛。
  在行军的一段时间里,通过这些士兵的嘀咕,我大概知道了我回到现代的时间是这里的三年之后,也就是说,已经过去了三年,那么乌少义也有十五岁了吧,无端端地,我觉得有些期待,但也很忐忑,到时候该怎么跟他解释?他会不会认出我?或者说……他把我忘了。
  可当我真正隔着两军之间的距离,看着那边最前方的身影,我才惊觉,三年,是多么长的时间,我只在现代生活了三个月,当初的小小少年,已经长得这么大了。
  他骑着马,头冠高高束起,手持着长剑,蓄势待发,好像准备把这边的我们碎尸万段。
作者有话要说:  

  ☆、第 29 章

  第二十九章:为难
  “哎,看那边看什么那,看得那么入神?”谭子曲挑眉问我道,“当然是在思考怎么攻破敌人啊,不然还能想什么你说是不是,谭军师。”我的气势自然是不会输给他。
  “没看出来啊,赴军师。”谭子曲一只手搭在我的肩上,表情分外阴险,“逮!妖孽!”我一边叫着,一边把他另一只准备偷偷掀开我面具的手抓住,“哟,还挺机灵。”谭子曲撇了撇嘴,嘀咕道。他这副吃鳖的样子让我十分受用,“那是,你这小妖怪,还是多修行个几千年再来吧。”我毫不犹豫和他贫嘴,在这军营之中,就我和他聊得最好,当然,这得排除他想摘我面具的因素。
  “别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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