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公子,少奶奶,岳先生到了。”剑兰禀报道。
“嗯,请岳先生稍等。让玉兰上茶点好好招待着。”安然重新梳洗换了衣服这才出去。
因为是微幅出行,安然打扮也极为简单。
她身穿一件浅绿色春衫,头插一支水仙花头翠玉簪,戴着两朵浅粉色的小小的绢花,耳朵上戴着长长的翠绿的碧玺小串珠,手腕上戴着一对碧玉镯子,整个人看起来极为清新雅致,好像开在绿叶丛中的玉簪花,有一种沉静优雅的美。
岳朝城看安然面色红润,再摸过她的脉象,对杨彦点头道:“少奶奶身体很好。”
“多谢岳先生。”杨彦能放心带着安然出来,自然也是做好了充足准备的。
一开始的马车,那都是有弹簧减震的,坐在上面基本上感觉不到颠簸。而后坐船,在运河上,自然也是平稳的。再有岳朝城这个鬼医在,安然一路上心情又好,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走,吃饭吧!”
杨彦拉着安然的手出去用早餐。
这几日,他们都是一起用的早饭。到了餐厅,凌云、王锦文和王静妍已经到了。
这次出行,杨彦将独孤凯、宇文耀和元逸韬都留在了京城。
京城是杨彦的根基,自然是需要人坐镇的,正好独孤凯也要当爹了,杨彦就将他留下顺便照顾怀孕的魏秀芹。
宇文耀要负责大隋之音的审阅发行以及其他一些事情,也是离不开的。
元逸韬是杨彦的财务总管,要帮他打理各地的产业,自然也不能跟着去福建。
而赵安齐和顾少霖明年开春就要参加会试,杨彦也留他们在国子监好好读书,顺便多了解朝廷动向,帮着他处理东宫的一些事务。
如今杨彦太子之位已定,地位稳固,可以名正言顺地发展自己的势力,王锦文再留在国子监已经意义不大,杨彦便带着他一起出来了。
而在船上看到王静妍,安然也很意外。
原来,上个月就该当新娘子的她居然在婚前退婚了。安然以前就听说王静妍订亲的郑家公子身体不好,没想到竟然到了奄奄一息需要冲喜的地步。
王家三老爷和三夫人是真疼女儿的,如何肯让女儿嫁过去冲喜?万一没冲好,女儿岂不是要守一辈子活寡?于是,他们背着骂名退了婚。郑家恼怒之下,传出都是王家九姑娘命硬克夫的传言,让王静妍在王家几乎不敢出门,就算是王家,也有人背地里指指点点。
这样的情况下,王静妍基本上不可能再北方再找到门当户对的亲事。
后来王家得到消息说太子要去福建,王锦文要随行,便打算让王锦文这个堂兄去福建的时候帮忙找一门亲事。
杨彦知道以后,干脆让王锦文将王静妍带着一起去福建。他记得安然和王静妍之前相处得不错,正好让她陪伴安然。
杨彦是早就知道了王静妍的事情,只是不想安然担心才没有告诉她。如今安然在船上看到王静妍,虽然震惊,但震惊之后确实姐妹重逢的喜悦。
现在,这一行人对外的身份,自然是以杨彦为主。不过杨彦现在直接化名安睿,下人一律称安公子。安然是安睿的新婚妻子,安家的少奶奶,而王家兄妹是少奶奶的娘家兄弟和妹妹。
“姐!”王静妍看到安然,已经迎来过来。
自从退亲后,王静妍难免也难过失落了一阵,后来知道要来陪伴安然,她立即就将所有的失落全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她原本就喜欢安然,后来知道安然是云梦真人和顾家三少,又传出几首堪称经典的诗作,号称大隋第一才女,让她对安然的喜爱中又增添了崇敬之情,真恨不得能给安然当一辈子小丫头才好。
嫁不嫁人有什么要紧?要是一辈子能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那才好呢!
“姐,听说前面不远就要到徐州了,我们要不要上岸看看?”
“咳咳……”王锦文咳嗽了两声,提醒王静妍不要得意忘形。少奶奶是孕妇,哪里能跟你一起上岸玩?
“哥哥,方便吗?”安然回头看着杨彦,这样的事情,她还是听杨彦的。
杨彦点点头,吩咐凌云安排下去。“我们去徐州吃午饭吧,下午可以去街上逛逛,晚上在城里住一晚,明天早饭后再出发。”
“真的吗?”安然双眼中立即浮现出无限惊喜来。在船上都七八天了,她也有些烦了。
早饭后,杨彦这个准爸爸给孩子和孩子他娘弹琴培养音乐细胞,今天的第一次胎教就结束了。
杨彦此行身兼钦差之责,凌云每天都要将东宫密探及皇家密探打探到的消息传过来,杨彦带着王锦文凌云一起看,速度也能快一点。
这个时候,王静妍就负责陪伴安然。
两个年轻女子要么写字画画,要么坐在窗边看沿岸的风景,要么说些悄悄话,要么下棋弹琴,倒也逍遥。
船到达徐州的时候,已经午时末了。安然午时初刻的时候和王静妍一起吃了些点心,现在倒不是很饿,不过向来不习惯吃点心的男人们就有些饿了。
船刚刚靠岸,接应的人就到了。
杨彦抱起安然走下跳板,上了码头,坐上马车来到凌云让人预定好的酒楼里吃饭。
因为时间的关系,他们选定的酒楼就在码头上不远,算是附近规格最高,环境最好的一家了。一般行船的客商都喜欢在这家酒楼里用餐,生意很是兴隆。
安然和王静妍都戴上了帷帽,就是杨彦和王锦文凌云,也都打扮得低调素净。为了安全,他们带到护卫却也不少,不过是分作三批,前后进入这间酒楼,因此并未引人注意。
凌云带人在前面开路,杨彦亲自扶着安然上了二楼的包厢,刚刚坐下来,等待上菜的时候,安然忽然看到窗户下面有人卖樱桃。
安然立即拉着杨彦的衣袖道:“哥哥你看,那里居然有人卖樱桃!樱桃都熟了吗?”
凌云不等杨彦吩咐,就派人去街上将那人的樱桃全都买上来。现在吃不完,晚上还可以吃嘛!少奶奶吃不完,他们也可以尝尝鲜。
这时,他们早已经点好的菜陆续上来,杨彦便拉着安然坐到桌子回头吃饭。
“来,这是糖醋里脊,开胃的。”
“嗯,味道不错,哥哥你也吃。”
……
“这鱼头汤不错,来,喝一点,孩子聪明……”
“嗯,好……唔,有点腥,不好喝……”
“姐,姐夫,你们的孩子,就算不喝鱼头汤,肯定也是天底下最聪明的孩子!”
这些天,王静妍见了杨彦和安然相处,对他们的感情可是羡慕得很。她如今对退婚可是庆幸得很,也想找一个能像太子殿下宠爱太子妃那样宠爱自己的男人。若找不到这样的男人,她宁愿终身不嫁。
王锦文曾暗示过凌云不错,身为太子心腹,将来前途不可限量,本身的人品能力都好,又不会回赵家,没有长辈管着,可是极为理想的人选。
不过几天相处下来,王静妍也看出来了,凌云似乎跟自己的哥哥一样,心里只怕是装着太子妃的,她就不大愿意了。她也要找一个心里只装着自己的男人!就像太子妃说的那样——“一生一世一双人。”
这时,只听窗外似乎有些哄闹。杨彦凌云王锦文都忍不住皱眉。那护卫出去买樱桃,都这么一会儿了,怎么还没回来?而外面又如此哄闹,难道是出了什么事?
安然本来就坐在窗边,听到外面吵吵嚷嚷的,她扭身转头一看,立即惊呼出声:“哎呀!我的樱桃!”
------题外话------
初稿,待修。今天放了学要回家,耽搁了时间,明天周末,会多更一点点。明天的更新时间还在晚上,八点左右。
第197章 不打不相识
安然一声惊呼:“哎呀!我的樱桃!”
杨彦闻声靠过去一看,只见先前卖樱桃那小贩正仰面摔倒在地上,原本一篮子橘红色的樱桃被打翻,滚得满地都是。而凌云派出去买樱桃的护卫正和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打架。周围远远地站着十多个人看热闹。
凌云一看,立即带人下楼赶了过去。
不过是买一篮子樱桃,怎么就闹出打架的事情来了?凌云黑着脸,刚刚走出没几步,又将其他人都打发回去:“你们都回去,好好护着公子和少奶奶,谨防有人调虎离山!”
跟着凌云的几名护卫一听,立即回到酒楼,并加强了防守。
杨彦一直关注着下面街上的打斗,脸色有些不大好看。
“哥哥,没事,樱桃洒了咱们另外再买就是。不过是件小事,没有必要闹这么大,让卫七回来吧!”安然虽然不知道究竟怎么回事,但总觉得为一篮子樱桃到要打架的地步,实在是没有必要。既然樱桃成熟了,拿着银子还怕买不到?
杨彦摇摇头道:“卫七似乎不是那人的对手。先看看再说……”
买个樱桃也能出这样的事情,杨彦也忍不住想:难道他行踪已经暴露,这是对方的调虎离山之计?
凌云赶到以后,立即便出手将卫七救下来,而后迅速退开几步道:“究竟怎么回事?”
凌云问的是卫七,目光却一直盯着对面那络腮胡子。
那络腮胡子看起来三十多岁,身材高大魁梧,一身衣裳是用最耐洗的粗葛布作的,但却干干净净。此人第一眼看着像是个老江湖,但细细看来又似乎不大像。
这样的人非常符合一种情况:原本的江湖高手,新进刚刚被人招揽。
于是,凌云的目光就越发不善起来。
看样子,此人还真的是来找麻烦的。他要不要劝殿下改变行程?可是真到了船上,那些人要是在水里动手,只怕更糟糕。要不然还是联系后面的卫队,再多派些人来?或者,干脆来个请君入瓮,一网打尽?
那络腮胡子见卫七来了帮手,心中怒气更甚,根本不肯停手,追上去就要以一敌二。
凌云一见,也顾不得以多欺少,直接对卫七道:“速战速决!”
“是!”卫七口中应道,立即配合凌云合击那络腮胡子。
那络腮胡子的功夫比卫七要高,但也就跟凌云在伯仲之间,如今凌云和卫七联手,他就慢慢占了下风。
那络腮胡子越打越怒,一边还手一边骂道:“老子最见不得你们这等有钱人自以为是仗势欺人,有钱就了不起啊!……以多欺少,算什么英雄好汉?”
说话间,这络腮胡子竟然凭着这一股子怒气换了一种不要命的打法,让凌云和卫七有了顾忌,反而打成了平手。
酒楼上,岳朝城见凌云一时半会儿间拿不下那络腮胡子,也不禁皱眉道:“公子,要不要再派两个人过去?”
王锦文立即小声反驳道:“不,小心有诈!谨防有人调虎离山!”
安然虽然见打斗很精彩,但她知道自己这不是在看电视,这是真人打斗,其中一方还是自己人,心便一直提着,不由担忧地拉着杨彦的衣袖道:“要不然,让凌云和卫七回来吧?”
既然担心有人调虎离山,他们不打了赶紧回来还不成么?不过,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杨彦摇摇头,安慰她道:“别担心,以凌云的本事,不会吃亏的。先看看对方的来头再说。”
这时,凌云也被那络腮胡子激出无限的火气来。不怕死是吧?不要命是吧?难道他凌云就怕死不成?
身随意动,凌云的打法随即也变了。哪怕拼着挨对方一下,也要将自己的拳脚打到对方身上。于是,形势逆转,那络腮胡子再一次落到下风,身上很快多挨了几下。
凌云的武功是杨彦手下最高的一个,他的拳脚可不是孩子挠痒痒,那络腮胡子尽管皮糙肉厚,也吃了几个暗亏。恼恨之下,他终于拔出了绑在背上的大刀。
那是一把长约两尺有余的大刀,刀刃锋利,在阳光下反射着道道耀眼的白光;刀背很厚,一看就知道重量不轻。
络腮胡子武器在手,舞得虎虎生风,形势再变,立即将凌云和卫七压了下去。甚至卫七猝不及防之下,胳膊上还挨了一刀。幸好他闪得快,伤得应该不深。
凌云恼恨不已,立即拔出腰间软剑,灌注内力之后,便成为一把锋利无比的宝剑。因为之前那络腮胡子没有用武器,卫七和凌云也没有用武器。但如今既然对方都用了武器来,他们也就没有了顾忌。
与此同时,卫七也取出了自己的武器,一柄挂在腰间的短剑。
见三人越打越激烈,越打越好看,看热闹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凌云一边打一边在心里捉摸,此人到底是何来历?要知道,武功能胜过自己的年轻人,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