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厨房里传来林源清爽的声音:“小妹,今天做什么好吃的?”
林源很久没有吃到小妹做的家常菜了,她不在家的这些天都是高大娘做饭。高大娘做事很勤快卖力,只是饭菜的味道……实在不怎么样!
林源不敢提意见,每次都假装饭菜很合胃口,逼着自己吃个精光。因为他对高大娘心怀愧疚!
高大娘在林家干活的时候,时不时地会偷偷瞄自己一眼,然后躲在一旁长吁短叹,这一切林源都看在眼里。他清楚明白高大娘的心思,她一直想把女儿阿桃嫁给自己。
前世,林源自始至终是个穷小子,高大娘跟他婉转地提过几次,只是自己对阿桃始终没有感觉,且家里条件又不好,就想着不要耽误人家,所以一直装糊涂没有回应。
重生后,小妹被殷县令关在柴房,自己明知道结果却束手无策,走投无路之际,是阿桃出手帮了他,冒险给小妹送吃送喝的,苏苏这才逃过一劫,所以林源的内心是非常感激高大娘母女俩的。
当他挖到狗官藏的金子一夜暴富后,并没有忘记她们母女俩。高大娘以前帮人做散工,一天赚不了几个钱。林家铺子开张后,林源就雇了她负责打扫铺子,做点杂务,每个月给她一份固定的收入。
阿桃原先在狗官家里做帮厨,狗官倒霉后,殷家也就跟着倒了,阿桃失去了生计。林源没敢把她招来铺子里帮忙,一来怕她会错意思,二则小妹一直虎视眈眈地盯着,想要撮合他们两个,林源想想就不寒而栗。
自己的年纪是不小了,理应成家立室,他也已经找到了心上人,只是时机还未成熟,他只能慢慢等待。所以,阿桃的痴情他只能装作没看见,高大娘的郁闷他也只好忽视,其实他并非冷漠迟钝的人,只是……情非得已……
苏苏看了下厨房,发现家里存货还是挺多的,想了想,说道:“大哥,我们今天吃暖锅,好不好?”所谓的暖锅,就是煮一锅高汤,然后把各类肉片和蔬菜放进去烫熟再捞出来吃。这种吃法虽然简单,但是熬煮的汤底很重要,弄不好,就是在吃白开水煮蔬菜。
“好啊!”只要是小妹做的,林源吃什么都没意见。
苏苏系着围裙,在厨房里一阵忙碌,林源无所事事,就守在一旁看,见她洗好了菜,自然而然地接过来,想要帮忙切碎。
“大哥!君子远庖厨。你先去厅堂喝口茶吧,要不跟丁掌柜聊会天去。”苏苏受其母亲的影响,总觉得厨房是女人待的地方,男人进来太不像话了,更何况是帮忙切菜。
“我闲着没事做,帮你切菜不是挺好的?”可能是最近被陆仪正的穷追猛打刺激到了,林源自己都没意识到,他越来越喜欢粘着小妹。像此时,他一点也不觉得男人待在厨房有何不妥,有小妹在的地方就充满了温馨……才像一个家……
“大哥!”苏苏闻言,抬头斜睨,见林源切菜切的不亦乐乎,顿觉无语。
大哥怎么跟变了个人似的,以前自己跟在他屁股后面,想要粘着他,他恨不得躲得远远的。现在倒好,有事没事在自己眼前晃悠,这是怎么回事?
啊!他不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不好意思跟自己说吧?譬如说,自己十九岁了,还不娶媳妇?想到这里,苏苏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以前也曾想到过,但是一闪而过,没往心里去。就像前不久,她以为大哥看上了哪家姑娘,一直在等他开口说起,谁知过了这么久,就没下文了,大哥还想不想成家立业啊!
“大哥,你再过几个月就二十岁了吧。”苏苏低头不语,沉思片刻,尽量把话说得婉转,就怕触动大哥的某根心弦。
“嗯!”林源随口应了一声,没有察觉小妹的话里有话,专心致志的守在她身旁切菜。
“大哥,你的死党阿牛哥,第二个孩子快要出生了吧!你要不要拿点鸡蛋去看看他”见大哥没反应,苏苏开始走迂回路线,旁敲侧击。
“阿牛啊,他媳妇前几天就生了,又添了一个儿子,我已经给过红包了。”阿牛是林源的好兄弟,跟他同年,十六岁成的亲,媳妇很争气,三年抱俩,两个都是儿子。想到这里,林源偷偷瞟了一眼苏苏。
小妹这两年长得很快,个头窜上来不少,不再是以前的豆芽菜了,身材……想起上次意外的亲密接触,林源的脸不知不觉红了,自己好禽兽啊,连个小孩都不放过。
咦,不对!小妹再过半年就满十五及笄了,到成亲生娃的时候了。到时,不就可以……
哎,那两个混蛋前世到底是怎么找到自己的?来无影去无踪的,想去找他们都不好找,真是气死人了!自己又不能开口说出真相,就算说了,小妹也不会信!
林源的思维早就天马行空,苏苏见他毫无反应,很是气馁,大哥怎么不开窍呢,听不懂自己话里的意思,一时气急,不加修饰的实话就冒出来了:“大哥,你什么时候给我找个大嫂啊!要知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砰——”刀子切到肉的声音,林源身为一个武林高手,居然被苏苏突然冒出来的话吓了一跳,然后丢人现眼地把自己的手给切了!
血就这么流了出来,林源和苏苏都看傻了……这是什么情况啊??
苏苏见林源吓成这幅模样,不由得怒其不争。这个大哥,不知道成天在想什么,问他个问题,都能吓得把自己的手给剁了。
爹娘不在家就放羊,老林家就他一个儿子,他不成婚生子,传宗接代,是想气死林家的列祖列宗吗?自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难道要自己招女婿?
等等,大哥……不会是那里有问题吧,所以对自己的话装作听不懂,自己一明说,就吓得把手给切了?
他……不会是喜欢男人吧!想到这么惊悚的可能性,苏苏看向林源的眼神都变了,疑惑、不信、忧伤、愤怒……
五味俱全,什么都有!着实把林源盯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小妹这是干嘛呢?
苏苏瞪了他一会,到底还是心疼大哥,就算大哥的嗜好与众不同,但这已然是他的难言之隐,自己再这样逼他是不对的。哎,真不行,到时自己就招个上门女婿吧,正好摆脱那个姓陆的。
见小妹长吁短叹,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林源哭笑不得,这个傻丫头,在胡思乱想什么呢!
“小妹!”林源把自己的手指简单包扎了一下,正色说道:“我心中已经有了心仪的女子,只是现在时机还不成熟,我无法向她表白。总有一天,她会明白我的心意,所以你不用为我操心了。”我怕我现在说了,你不是以为我在开玩笑,就是以为我疯了。
见大哥说得很严肃,不像是在糊弄自己,苏苏放心了,知道是自己想歪了。可能是大哥看中的女子家里不同意吧,所以大哥迟迟没有行动。也对,结婚不是小事,可万万马虎不得。
想到这里,苏苏不再逼问大哥何时成亲的事,想起前不久遇见的岳大哥,说道:“大哥,我以前跟你提过,上京的时候被个大侠救了两次的事,你还记得吗?”
“嗯,记得,怎么啦?”听苏苏突然提起岳光,林源不由得既高兴又头疼。显然,小妹想和自己一起去拜访人家,正式感谢人家的救命之恩。他当然希望苏苏跟岳光多点接触,加深彼此的感情,最好深深爱上了这位世间奇男子,此生非他不嫁。
可是!可是!!
岳光就是自己啊,自己要怎么陪着小妹去见自己??天啊!想到这里,林源只想哀嚎一声,愁容满面。
“大哥,我又遇见岳大哥了!巧的很,他住的地方居然离我们家不远哎,我想去他家谢谢他。还有,他现在已经金盆洗手,不做那些事了,我们去见他不会有危险的。”苏苏怕大哥顾忌岳光的身份,连忙解释清楚。
“嗯,他救了你两次,理应要去登门拜访。这样吧,择日不如撞日,反正我们下午没事,不如吃完饭就去拜访他?”林源知道自己和岳大侠今生今世是见不到面的,所以哪天去都一样。
☆、第57章 那你喜欢我吗?
见大哥一口答应了;苏苏很是高兴,兄妹两个吃完午饭;拎了点水果,步行去了东映胡同第三间。
从林家后门出去,左转,沿着河道走了五里路;再右转过桥;走不了几步就到了东映胡同。胡同第三间,门口赫然挂着一盏崭新的兔子灯。
苏苏上前敲了敲门;没人应;知道岳光不在家;自己扑了一个空。正想和大哥回家,改日再来;身侧的林源开口了:“小妹,你就这样走了,岳大侠不知道你来过啊!如果老遇不上,岂不是没法感谢他了。”
“哥,那怎么办呢?”大哥所言在理,虽然离得近,但也不能每天跑一趟吧,那多傻啊!万一,岳大侠正好外出个一年半载的,自己不得累趴下了。
“留封信吧。”林源早就想好了对策。
来的时候,看见路旁有一家文房四宝店,林源带着苏苏折返过去,买了笔墨,留下封简短的书信,塞到门缝里。
做完这一切,林源这才深深地舒了一口气。艾玛,自己给自己做媒真是不容易啊,快要精分了!
林源这么做当然是有理由的。改天,他借口外出做生意,岳光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来林家铺子找苏苏了,甚至可以邀请她来这里玩。只有培养好苏苏跟岳光之间的感情,才能确保小妹不会被陆仪正那混蛋抢走!小样,想挖我的墙角,我先把墙角给加固了!
林源带着小妹去过东映胡同,找到岳光的家后,总算了了自己的一桩心事。
重生醒来后,他回忆了前世种种蛛丝马迹,猜测自己的身世也许是悲剧发生的原因。只是,他到现在也不知道,是什么让那些人找到自己的呢?
林源的身上除了那块父亲交代不能见人的玉佩外,剩下的只有这张人皮面具比较特殊了。不过,仔细想来,还是那块玉佩的可能性大一点。
前世,为了给小妹看病,林源将那块玉佩死当了,也就是说玉佩最后沦落到谁手上,林源自己也不知道。
重生后,林源本不想动用那块玉佩,只是当时家里实在是穷的叮当响,日子过不下去了,所以林源还是冒险将它拿出来活当了。再过一个月,凭着当票就可以将它安全赎回,这样应该不会有危险了吧?
其实,林源的内心很矛盾,他既想找出当年的真相,又要小心翼翼地隐藏自己的身份。不隐藏的话,当然能知道当年的真相,不过杀手也会随之而来,说不定跟上次一样,还没弄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呢,就挂了!
隐藏吧,藏的太好,对方找不到自己,那自己跟苏苏的事怎么办?难不成一辈子带着人皮面具,假装是岳光?
要不……先把小妹骗到手再说?嗯,这个主意看起来不错,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总不能任由那混球进攻,自己一味防守吧。亏得自己聪明,一早弄了一个崭新的身份接近小妹。
回家的路上,林源一边偷瞄小妹,一边想着对策……
这天午后,碧空如洗,万里无云,苏苏在后院打扫,旺财趴在葡萄藤架下,百无聊赖地望着她,虎仔团在树上,眯着眼睛,看似漠不关心,实则注视着一切,不能让旺财那个混蛋抢了主人所有的宠爱。
听见敲门声,苏苏放下笤帚,打开后门,见一个神情有点木木的男子站在门后,手上拎着一包水果,低沉的嗓音轻轻唤道:“苏苏!”
旺财闻到主人的气味,立即精神抖擞地抬起脑袋,四下张望,发现眼前的岳光疑惑了,明明就是主人的气味嘛,为何跟平时长得不一样呢?愣了一下后,扭头看向树上的虎仔,它比较聪明,应该不会认错主人的。
虎仔瞧见旺财呆头呆脑投来询问的眼神,甩给它一个大大的白眼,傲娇地扭了□躯,灵巧地从树上跳下来,跑到林源身旁,讨好地围绕着他的双腿转圈,同时发出喵喵声,意思是:“主人,你看那只笨狗,居然都没认出你来,还是虎仔聪明吧,一眼就认出你来了!”
虎仔的举动证实了自己的嗅觉没有出错,这就是主人,只不过换了个样子而已嘛!于是,旺财毫不犹豫地冲了过来,用头顶着岳光的腿,亲昵地跟他撒娇。
这两个家伙干嘛呢?平时也没见它们跟陌生人这么自来熟的,尤其是旺财,每次看见陆仪正就恶狠狠地流着哈喇子扑过去,一副有着血海深仇似的,都把人家吓走两次了。它怎么不扑向岳大哥呢?
难道是因为岳大哥素来行走江湖,身上带着所谓的杀气,所以它们两个欺软怕硬,看见他来了,就溜须拍马了?
苏苏怔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自己想太多了,抬头冲岳光甜甜一笑,说道:“岳大哥,快请进来。”将岳光迎进门后,让他坐到了葡萄藤架下,享受午后温暖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