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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白了!」
「什么?」
「女娲造你的时候,没估算好时辰!」
「…………」
突然觉得这番对话无比耳熟,我猛然想起,第一次邂逅小狼时,说的正是这几句话。只是那时找的是叔父。
「你是小狼?」我扑进小太监怀里,捧起他的脸。
「真笨,现在才猜出来!」小狼狠狠地啄了我一口。
「你穿太监服的样子很好看,人家没认出来嘛。」
「夸我还是骂我呢?」
「当然是夸你!」我啵地吻了小狼一下,「你怎么还是以皇上的身分前来,八哥和小凌呢?」
「半月以后,民间就会得知我的退位的事了。八哥为继位之事忙得焦头烂额,一直埋怨我,说他没时间陪小凌了。」
「那真是辛苦他们了。」我吐吐舌头,「那我们现在去哪里?」
「我已经买了船票,我们去洛阳。」
「呃?洛阳?」
二十年后.洛阳
「哥,昨天我的朋友看到你,他们说『哇!那就是妳哥呀!果然比你年轻……』」
我放下手里的筷子,看看小妹的脸,笑道:「不怕!哥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有人指着咱爷爷的遗像说『你弟好可怜,英年早逝!』不过话说回来,爷爷过世时也只有二十四岁。」
二十年的光景,西洋算法是七千三百天。当年与小狼离开扬州后,我的样子居然没有一点改变。三十五岁的人却如同刚过弱冠。从每月扬州寄来的家书中得知,叔父也是如此。
坐在我对面那个长相老成、满面沧桑的姑娘,就是我妹,宋小虾。
因果循环,当年发生在我身上的事,现在变本加厉地灵验在她的身上。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却像是个中年大妈。
小妹为此自卑不已,爹娘看她成天闷闷不乐,便让她来我和小狼的家住些日子,散散心。
「小妹,你朋友的眼睛一定有问题,最好去看看大夫。」这个出言讽刺的,不是别人,就是我的野蛮笔友沈小狼。
「不会的,小狼哥。他们眼睛都很好。」小妹听不出火药味,又向我说道:「哥啊,你家的饭桌好旧哦,都吱嘎吱嘎响了。不如买张新的?」
「能用不就行了,不买!」我一口回绝。现在的女孩子,不当家不知柴米贵。
「买一张嘛,我前几天在西洋杂货店里看到一张六人长桌,好气派!就买那种好不好?」
「不买!饭桌又没有坏!」
「啪||」饭桌在小狼的掌下碎成几块。
「现在坏了,谁再吵我揍谁。」小狼超有气势地披上外套,「小妹,你不是要学武功吗?吃完饭跟我去练剑。」
「可是哥要教我唱戏。」
「就知道唱戏。大姑娘家整天跟着你哥唱戏,成何体统!」
我赔笑道:「那让小妹唱武生不就一举两得了。」
小狼没理我,径自出了门。完了,他真的生气了。不就是上个月,我应邀去隔壁村唱了出戏,下台时被一群姑娘印了几个唇印嘛!
「哥,你下一场戏什么时候开场。」小妹热心问道。
「初五啊,怎么?你想到时来给哥捧场?」
「不是啊!我是想告诉我朋友,让他们那天不要上街。」
「……」我突然拉住小妹,一字一落泪地说:「这场戏哥可以不演,但有一场,你一定要配合我。要不你小狼哥就,呜……」
小妹被我一惊,忙说:「小狼哥怎么了?你不要急啊!什么戏?我帮你!」
于是当天,我内披铜铁马甲,手肘各戴两个竹片护腕,走进了洛阳丐帮总舵,惊天街。
「小伙子!要不要赌一把?买大买小?」几个要饭的在地上摆开赌桌。此处乞丐个个有钱,竟然公然豪赌。
冒牌小伙子一扭脖子,扔出一块银锭子:「买大!」
「好,买大!」做庄的乞丐摇动手中的骰盘,准备打开。
「等等!」我大叫一声,从袖子里抖出一颗骰子。
「啊!这小子敢出千!连要饭的钱也骗!」庄家大怒,身后即刻走出几个彪形乞丐。我暗叹这种身材不适合上街行乞,平日里可能只充当打手。
一看时机成熟,我深吸一口气说道:「岂止啊?」说完,张开嘴,露出一排骰子牙。
「把他拖出去,别让他捣乱!」做庄的一喝,几个叫化子立刻把我往外拖。
我心里不服:拜托!有人当众出千,满嘴全是骰子,没人性到连乞丐的钱也骗。你们竟然这么好脾气!不扁他,只是拉出去?那还怎么让小狼来救我?
被扔出惊天街后,我不屈不挠又冲进去。
「死叫化子,你们今天不打我,我是不会走的!」我捡起一只破碗狠狠一砸,只觉周身气氛诡异。一抬头,整个洛阳总舵的叫化子都目露凶光地瞪着我。
「这小子找打!」
「不废了他一只手,他连左右都分不清了!」
乖乖,要出人命了!我撒腿就向街上跑,没逃几步,就被人抓住按在巷子的墙上。
「敢找碴,敢惹事!让你知道知道我们丐帮的厉害!」众人举起拳头,来回抡了好几圈,齐齐捶向我的胸口。
「啊!」要饭的个个抱手叫痛,「这小子是铜身铁骨吗?怎么打上去,手会疼?」
「打死人了!要饭的杀人了!小狼,救命啊!」我暗骂小妹怎么还没把她师父带来。
「小狼哥,快啊!我哥要被人打死了!」巷口,小妹正拉着小狼火速赶来。
小狼一看到我,突然停下脚步,淡道:「又是他出的主意?自己排的戏,就让他自己演完好了。」
「小狼,你不能见死不救,你就舍得我被人这样,唔……」还没等说完,我又被人按到地上,猛踢猛踩。
「我哥好惨啊。」小妹深受我的真传,掉下两颗眼泪。
「这只兔崽子,吃了豹子胆敢来总舵闹事。今天非要废了他一条腿!」一个麻子脸对准我的腿,举手要劈。
惨了,腿上没有戴护膝!我紧闭上眼睛,只听喀一声,头上哀嚎不止。
「快滚!」
我一听是小狼的声音,赶紧抬头说:「小狼,你终于来救我了。」
边上的人见同伙手被拧断,还不服气,竟找死地打杀而来。小狼一把将我拽起,揽在怀里,飞身踢倒一大片。
叫化子人多势众包抄过来,小狼猛然把我揽向身后,突然凌空飞身而起,拳声跌起,将众人打得连连倒地。
「小心啊,小狼!」我惊声大叫。只见一个被扁成熊猫眼的小人,捡来一根粗棍,从背后狠命朝小狼打去。
棍子打在小狼身上,刹那变成两截。众人大骇,慌忙逃窜。
「哇,好厉害!真是大开眼界,见所未见啊!你什么时候练的绝世武功?」我一兴奋,向小狼扑去,没望见脚下的木棍,猛然绊倒下去。
「当心!」小狼伸手抓住我,却一把撕开了我的衣襟,露出底下的全副武装的身体。「宋小鱼,宋小虾!你们敢骗我!」
「嘿嘿!我也是为了安全起见嘛,他们打伤我,你要多心疼呀!」
当晚,我因「欺瞒家人、教唆妇女」被罚洗一个月的碗。正蹲在院子里多愁善感,小狼已坐到了身边。
「知道错了吗?」
「嗯……」
「错在哪里?」
「不该带坏小妹,更不该去骗叫化子,更更不该布局骗你来救我。」
「不够深刻。」
「最不该抛头露面去唱戏,最最不该和女戏迷发生身体接触。」在小狼面前我不敢掉眼泪,只有他知道我的眼睛如同水匝一般,开关自如。于是,我忙扑到他怀里蹭了蹭:「小狼,不要生气嘛,你不要我唱戏,我就不唱了。」
「也不是说不可以唱。」小狼果然心软,轻抚我的身子说:「在家里唱唱就好了。」
「好,我听你的。」先用缓兵之计,我抱紧小狼柔声道:「这次皇上南巡,我们在人群里大喊大叫,他和小凌竟没认出我们。」
「可能是我们变化不大,八哥的目光应该停留在更老成一点的人身上。这么多年不见,他倒是变得更加威严了。」
「是啊是啊,小凌变化也好大。虽然看起来还是傻傻的,但长胖了不少。这才几岁的人,就开始发福了。」
「小鱼,宋少爷那里有没有来信?」
「来过啦,大姐和叔父少瞳撞上了。那天少瞳在街上错把大姐当成叔父,去牵她的手,大姐大喊『非礼』,把少瞳痛扁一顿。等叔父赶来,才算沉冤得雪。」
「天呢!大姐怎么还是这么男人婆,主子没事吧?」
我暗忖这姐弟性格如出一辙,打哈哈道:「没事没事,现在她是黄府的常客。」
「那就好了,算是不打不相识呢!」
聊着聊着,总算让小狼消了气,眼里露出无尽柔情,抱着我亲了几口。
「小狼啊!」我甜甜地回吻他一下,「还记得我们怎么认识的吗?」
「干嘛问这个?」
「人家想听嘛。」我不依不饶地摇着他的肩膀。
「不就是我随便写了一张字条,结果被你收到,然后就用鸽子飞来飞去,书信往来喽。」
「那你不反对交笔友,搞『飞恋』喽?」
「也不能这样说。」小狼叹了口气,「现在有不少坏人就有这种手段,欺骗别人感情。交笔友始终不牢靠。」
「那你是不相信我?」
「我没说啊。」
「那你相信啦?」
小狼呈现头大状:「算是吧。」
「我就说嘛,你怎么会不相信。小妹交了个笔友,她不敢来跟你说,怕你反对。今天晚上她见笔友去了。」
「什么?」小狼猛然站起身,瞪着我说:「她是你妹妹,你这个做兄长的,怎么一点不负责任?你就让她一个女孩子家去见陌生人?快说!地点在哪里?」
「怎么了?刚刚你还不是不反对吗?」我嘟嘟嘴,「何况小妹哪里像女孩子家?」
「我真不知道跟你说什么好。」小狼拉起我,一起往外赶。
「我们以前不也是笔友,你还不是对我这么好。」
「那是因为你傻人有傻福!」
「什么?我傻人有傻福?有没有搞错?跟着你这么暴力野蛮的一个人,你竟这么说我。我不服啊!」
天空飞过一只白鸽,一种我称之为「红娘」,小狼称之为「祸害」的鸟儿。
问世间情为何物?
直教人幸福无限、姻缘不可挡啊……
——————————END————————
后记
《我的野蛮笔友》是我在倍乐文化推出的第二部小说,风格与《倾世佳人周小史》截然不同。
这里先要感谢我的出版公司,给我这样近的档期;感谢我的责编灯心草,认真校稿;感谢为我收集搞笑资料的网友们;还有感谢再一次,或是第一次阅读我书的读者朋友!
非常有趣的是,在写这部搞笑作品时,正是我最失意的时候。现在回想高三,还是如此惊心动魄,每晚回家看到昏黄的路灯,我就觉得发自内心的累。
写完《周小史》後,一直处在低谷。直到联考前的两个月,我还觉得自己考不上大
学。还好;现在什么都已过去。我顺利地进入了大学,可以安心继续从事我热爱的写作。
高三期间;唯一打发苦闷情绪的就是看搞笑剧;看到笑出眼泪来。大家也可以在《笔友》里,许多场景都是取自生活。例如主人公少年老成,其实讲的就是我。想我十五岁起,就被人说像二十岁。妈妈也像小说中这样安慰我,现在像二十,以後就一直这样子了。如今将近二十岁了,我在国中和高中的毕业照一点也没变过。慢慢开始相信妈妈的话。要真是如此,那就太好了。不过我的少女时期,可是一直笼罩在'成熟'的光环下 的。
《笔友》里有许多新鲜的元素,是一部较前卫的古装小说。文中许多是真人真事,比如「真心话大冒险」那段。真是有人输了後,站到某饭店门口问行人,这家饭店在哪里。
里面的同伴笑得死去活来,不过行人倒不像文中那样千姿百态,大多说,就在你身後呀!
在麦当劳等座位,坐下後饱受站著的顾客的两眼灼烤……相对的是小说中,主角们在「大不列颠餐厅」吃饭。这些大家势必都经历过,看了一定会很感亲切。
我一直很讨厌去公共浴室洗澡,理由在小说里也有提到。水忽冷忽热,好不容易找到一处适合的,又要被其他澡客围观著洗……
以前住校时,宿舍里有个女孩鼾声如雷,犹如火车一般。唉!如果她看到我小说里对这部分的描写,只怕会气得发抖……
本文完结後,我曾请风维作序,不过姐姐已经退出,婉拒了此事,但答应给我一些意见。非常感谢风维,很想早一天将印成铅体的小说,送到她手里。
《我的野蛮笔友》可谓是我创作过程里的一段插曲风格。唉!陶子还是一个内心忧郁的人啊!如今在写《倾世佳人董贤》,迷上了武侠风格,突然发现自己还蛮会打的。
啊!忍不住要先介绍起我的小贤了。笔者非常喜欢这个角色,起先没有想过这么快写董贤。印象中他总是一个柔弱、美貌的男子。不过,我笔下的小贤有些不一样,希望届时大家能够支持罗!
2005年夏?写於不夜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