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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家是当地大户,甚至连城池的名,也改成了夜城,城里八成以上的生意全都是夜家所经营,外头更是有不少的其他生意。
夜家的钱,富可敌国。
大宅大户,争产抢权那是再平常不过的事。
夜家从来就不曾少过。
夜家众子,在被各自母亲的教育之下,兄弟之情,那可是淡薄得可以。
夜凰与夜凤是同父同母的姐弟,但,打小,感情一直不深,或许,是他想得太多,看得太远,太过愤世忌俗所至。
夜凤是与其他夜家子弟并无不同,一心想着的是在夜家占上一席之地,等到父亲百年之后,自己名下可以多分些家产。
夜凰离开夜家里,夜凤便已经嫁给临城经营米粮生意的少东家,初时借用夜家的管道,替夫家争得不少的生意。
后来干脆直接回夜家,承起夜家的米粮生意。
姐姐的精明,身为弟弟的实在是看不过去。
他会助长姐一臂之力,只是无法认同他们的所作所为。
那个家,只是一池污水。
里面的每一个人,各怀心思。
倒是这一趟遇到明朗,让他颇为意外,在夜家不该养出这样的人。这明朗若不是善于演戏,那就真的是太过单纯。
单纯的人,在夜家活着,也是痛苦。不如学他,乘早的离开那池污水远远的,以免沾了满身的臭,一辈子也洗不掉。
正文 第八章 死缠活赖
璇玑很耐心听完夜凰略带嘲讽的说完自己的家庭史,真是复杂难解的家族,“相较之下,我们家实在是太单纯了些。”以前,她也觉得自家实在是明够复杂的,她上头有二十四岁姨娘,安平的亲娘虽死,也还有二十三位。
只是,近年来,嫁的嫁,走的走,留在安南王府的实在是没有几位。留下的,也是心平气和不再图什么的。
爹的一颗心已经完全放在娘的身上。
当初宇阳真人替爹断命,言及他一生无子,有她和哥哥全是由娘带来的。所以,为了偿还娘带给他两条血脉,他誓必要一生一世的待娘好。
她觉得这是个很公平的交易。
娘为了她和哥哥可是费了不少的心,若只是安南王妃这个位置,娘其实一点也不稀罕,就是脱离了安南王府,他们一家三口也可以过得很快乐,当初不过三年时间,娘就有了自己的事业,相信时间久一点,他们的生活必定是富足的。
女人,不是非得依靠男人才有未来可言。
相较之下,璇玑真的万分庆幸她所拥有的娘,是这样的性情。若是她娘与夜凰的娘是同一性情,以夫为尊,那么,现在就算她和哥哥是安南王府唯二的血脉,相信日子也不会好过到哪里去吧。
一个以夫为尊的人如何去跟二十四个女人斗,如何把儿女放在眼里?又如何能让自己的子女过得好。
“可不是,你们爱很好,现在可是一团和气,除了你爹和你大哥,”夜凰仍记得要补充完整,司徒惑与司徒顼阳可是一点也不可以。
女儿大了终究是要飞走的。
飞到别家,飞到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他们还真的能霸占璇儿一辈子啊。每一次见到他就没有好脸气,还动不动的就动手,旁人要是不知情还真以为安南王父子就是一对未开化的野蛮人,幸好,他有修养,不与他们一般计较。
“是啊,所以,我想看看你们纠结的夜家,到底为何到现在还没有败家,”真是不容易的,能一直维持着夜家产业。
每个人都想贪一杯,还没有瓜分完吗?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想,”这丫头,脑袋里装的就不能与常人一样,“现在夜家大权仍是掌管在老头子手上,这一次,他召我回去,无非是决定要把手中大权放下了。”
“他是打算交给你吗?”明眸,凝着他,“否则,何需千里迢迢的让你回去,你已经有十几年不曾回家,连你亲娘过世也不曾,又何必在这个时候回呢。”他会接下夜家的大权?那真是难以想像。
“谁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夜家大权吗?他可是一点也不放在眼里,“咱们走这一趟就是瞧热闹的,不管交到谁的手上,下场都不会太美,”没有接手的人,可是会闹翻了天。
到时,闹腾的夜家就会更加的闹腾了。
“幸好当初你增了,”小手抚上他的脸,三十岁的人了,还有这样光滑的皮肤真的是难得呢,“否则,现在你在我眼里就是大叔。”她努力的在脑海里构勒出一个一脸苍桑的中年男人。
“可不是,若还在夜家,肯定已经娶妻生子,还要与家人一翻缠斗,说不定现在不但是个丑模样还有满头白发。”
“离了夜家为何就不能娶妻生子?我记得皇城里有不少姑娘家也挺中意你的,就没有你合意的吗?在皇城娶妻,没有人会勉强你,你的妻子也不会受夜家大波的影响。”有何不好,三十了,虽然还年轻,但,男子到了这个年岁还没有娶妻生子实在是晚了。
正如她一般,十七岁的姑娘,没有嫁人的,也早就许了人家吧。
娘的纵容,爹的疼惜,让她至少可以过了二十以后再论婚嫁。
且,是遇到对的人,遇到她真正动心,想要嫁的人才会有婚礼。
“你就这么急着让我娶妻生子吗?”他的声微沉,眼儿半眯着,“要我娶也不是不可以,皇城也的确是有中意的姑娘,只不过,就是不知那位姑娘是不是愿意嫁给我哪。”
“谁?”她回头的,看着他,“你怎么不早说,我娘可以帮你的。”娘很有说服人的能耐,当然,眼前的男人也很有说服人的能耐。
否则,这一次,娘不会又被他给说服了。
“你啊,”长指一点她的粉额,“咱们师徒相依为命十多年了——,”
“胡说,谁跟你相依为命,”搞得他们两个有多可怜似的,璇玑低斥,“要是这话被我爹听到了,你可少不了一顿打。”
“是是是,所以我得背着你爹说,璇儿,要娶妻不是不可以,只不过,活了三十年,唯一想娶的人就在我的怀里。”他拥紧她。
“别胡说,”她回头,不再看他,“若是发烧了,就得吃药,可别烧糊涂了乱说话。”
“我说得是真的,”她就爱当成玩笑。
“你还是不适合娶妻,”沉默了一会,她下定结论,“你的性子最好不要娶妻,”她直接给他下了个扣。
“要是娶了人家,说不定没过多久就嫌弃人家,那女人实在可怜。”
“我就没有嫌弃过你,”夜凰委屈的道,“是你一直在嫌弃师父哎,璇儿,你太不把师父放在眼里了。”他可真是没有半点份量。
在他的宝贝徒儿眼里也好,在司徒家的人眼里都好。
甚至在安南王府的文臣与武将的眼里,他夜凰也是没啥份量的,现在想想,还真的有那么一点可悲呢。
“我有什么地方好让你嫌的?”
“你心里没有我,”好委屈的语气,像个孩子。
“我心里有你,你是我师父,”叹息。
“我不想当你师父——,”一记冷眼扫过,夜凰立刻改了口,“但这是无法否定的事实,我就是你师父,不过,师父的身份是可以改的,只要人还活着,没有什么事是一定不能改变的,来吧,璇儿,我们的身份随时可以改一改。”
“要改你一个人改去,”目前,她没有任何改变的兴致。
为人妇呢!
真是长远的事儿。
她才十七岁,还早,还早呢。
正文 第九章 就在眼前
顺利抵达夜城,璇玑发现,夜凰与夜明朗的神情都变得与先前看到的不一样,仿若成了另一个人。
带着几分深沉,带着几分淡漠,带着几分让人不敢靠近。
这样的夜凰对她而言是陌生的,相处十年,未曾见过他这副模样,所以,她忍不住的多看了他两眼。
“怎么,我脸上长花了?”
“不,我只是在确定眼前的人是不是我师父,”她轻轻的摇头,“你变得像另外一个人,一个长得和你一模一样的人。”她轻喃,“连你的侄儿也变了,莫不是这夜城之中,有别的地方没有的东西?”那她是否也有变?
马,交给夜明朗,夜凰并不急着回夜家。
若是可以,他是不想回夜家的。
牵着璇玑的手,走过半条街,夜城处边关,算是四通八达,商旅多往来的大城,在夜城之中,能见到各种各样不同的东西。
货通南北,也给夜家带来了不少的便利。
“夜家在夜城的影响甚至比城主还大,不过,再大,也终是民间的商家,只要是不特殊时刻是引不起朝廷重视的,”她之前不曾听过,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正是这份影响力,让夜家的人霸道惯了,走起路来,都是用两个鼻孔看人的。”不可一世到了极点。
若是摆出那副模样的不是夜家人,他一定会非常乐意就“通通”对方的两个鼻孔,瞧瞧他们双眼是否真的有毛病,不能正常使用。
“所以,是夜家让你变居这个鬼样子,不是夜城?”
“你不喜欢我变成这样?”夜凰拉着她走到一个小摊边上,未等璇玑回答,“这是夜城有名的团点,你要不要尝一尝,味道偏酸,不少人喜欢吃。”
“好,”璇玑点头,看着他要了两个团点,付了银两,夜明朗被他支开了,也意外的容易支开,不若之前的纠缠,几乎在夜凰一开口,他就没有再坚持,让人一并的牵走他们的马之后,就不见了踪影。“只是觉得稀奇,倒没有讨不讨厌的。”她又不需要一辈子面对这样的他,无妨的。
不爱的东西,避着些也就是了。
夜凰拿了一个递到她面前,“啧啧,我真不爱璇儿这样的语气,仿若师父变成大恶魔也与你没有半点相干,你的心里,可真的没有师父的存在啊。”
“也许。”她还真的一点也不否认。
“璇儿,你可真懂得伤我的心,”捧着胸口,再来一次,仍是觉得可笑,璇玑撇过头不看他,咬了一口手上的吃食,味儿不错,就是太酸了些,她并不太爱吃尝的,再咬了两口,尝过鲜之后,便将剩下的半颗交给他,“你帮我吃吧。”
“胃口可真小,”夜凰非常痛快的解决手上的团点与她交过的半个,许久不曾吃过了,不管好不好吃,总是怀念的味道。
若说夜城有什么是值得他怀念的,就是这些和夜家关系不大的小东西,平日上街,他是宁愿到小面摊吃也不上夜家开的酒楼。
吃东西贵在吃得开心,心情不好,再美味的佳肴,也失了色。
“一会我再带你上另一条街看看,等填饱了肚子,歇够了再回夜家,这一回去,短时间之内是没有空闲吃东西的。”
“嗯,”她随他便是。
他才是地头蛇,她可不是。
十几年未归,这夜城的变动仍是非常的大的,但,有些东西还是不变,夜凰带着璇玑不再挑他觉得好吃的,而是带着她去吃她爱吃的,尝她愿意尝的。
吃得饱饱,也歇够了,天色,也不早,他们该回去。
明朗怕是早就回家知会过家人,他们要是再不出现,夜家怕是要派人出来找了,弄得人尽皆知的,那可不是夜凰乐意见着的。
璇玑站在夜家门前,定定的抬头看着这座宅子,真是富丽堂皇啊,简直就是用金子堆出来的,他们难道不觉得刺眼吗?
姓夜真是委屈他们了,要姓金才是。
“很俗气吧,”夜凰眼中闪过一抹厌恶,“深怕不知道自家有钱一样,当年我走的时候还没有这么俗,”一年又一年过去了,非但没有半点长进,反倒时越来越回去了。
“倒不是俗气,”毕竟夜家也是几代经商,富了几代,不是突富的人家,落入俗套,只不过,还真的无法让人真诚的赞叹一声有品味呢。
穷人家看到,必定是两眼发花。
直叹这辈子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吧。
“瞧了外头,还真觉得你与夜家是格格不入的,”他的气息,不容于这样的环境,还是他的药庐更加的适合他一些。
“可见当初我离家出走是再正确不过的,否则,今天的夜凰,也是个渡了金的庸俗之人。”他再度嘲讽道。
“别这么说,”她并不爱看到这样的他,“你已经做出你认为最好的选择,现在没有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