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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鸣西风-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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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苏凌提笔给洛秋写了一封回信,只说自己身体不适,不能赴约,为了表达自己的歉意,随信送去自己的涂鸦之作。信送去才好几日,洛秋才回了信,信中对苏凌的画作赞不绝口,称自己也很喜欢丹青之术,只是苦无良师,回赠自己的一副《百花图》,望能指正一二。
苏凌打开画幅,但见百花放竞,各个不同时令的鲜花济济一堂,姹紫嫣红、争嫣斗艳,煞是好看。而画工精细,纤毫毕现,栩栩如生。山石下不起眼处,有一株色泽鲜艳,形貌怪异的小花,花枝间,飞舞舞着一只紫色的蝴蝶。
旁边一诗“春日红芳至,夏夜香来迟。 秋冬无尽时,魂魄安可之。幽谷流远韵,盈尺动芳姿。谁得长相忆,紫茉叶如丝。”诗文浅淡平白简单,不知就理的人只道是泛指图中百花。
苏凌仔细观察那株小花,阔叶红花,娇艳妖冶。洛秋的在诗中说得明白,此花为红色,春末开花,夏末方才凋谢,多见于山谷,高约一尺。只是最后那两句,却叫他有些费解。
铺开画纸作画,胡贵识趣地离开。这些日子苏凌经常练字画画打发时日,而且不喜别人在旁边观看,胡贵已经明白他的习性。
左右已经无人,苏凌简单画了几幅山水,便仔细将洛秋画中的“血咒”临摹了下来,然后立刻卷起那画,看似随意地插进一堆画里。再将“血咒”的习性写在信纸上,将信和画折好揣进怀里,想想觉得不妥,又取出来放进自己的靴子里。
寒风将微掩盖的窗户“吱呀”一声推开,一只蝴蝶随着秋风扑了进来,跌在画纸上,再也不动。苏凌拈起它的翅膀轻轻挥了挥,才发现它已经死去,刚才不过是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扑进屋里。
苏凌不由伤感,将那蝴蝶带到院中,在一棵柳树下,挖了个土坑将它埋了。
“怜花惜蝶,凌乃性情中人。”宇文熠不知何时来到了他身后,抚掌笑道。
苏凌暗自一惊,直怪自己失态,低头间调整好情绪,微微笑道:“殿下见笑了,其实苏凌只是图个好玩,自己也觉得无聊得很。”
“凌觉得无聊?”
“也没什么,只是这些年来忙碌习惯了,一时有些不适应。”
“这个简单,你有什么想法只管跟我说,我定然与你办到。”
苏凌暗忖,我的想法只怕你不会帮我。口中却柔顺地答道“苏凌谢谢殿下,不过现在我还没想出自己想要什么,若是想到了,自然告诉殿下。” 
宇文熠点头称好,拉着苏凌进了屋。

七十

已经过去了两月,小雅斋那边还是没消息。院中的几树梅花却在一夜间悄然开放,清晨打开窗,幽幽香气扑面而来。
内务府早已送来了各式冬衣,宇文熠又亲自赏下了好几件名贵的皮裘,有别国进贡的,也有自己在御苑中猎得的,披在身上,寒意尽除。
“外面的梅花都开了么?”
苏凌指的外面是芷竹苑外的后花园,胡贵一听便能明白:“公子爷,可不都开了吗?有红梅有白梅有腊梅,满园子都是。其中有一株居然一半开红梅一半开腊梅,有趣得很。”
“竟然会有这种事。”这事稀罕,苏凌难得地被勾起了兴趣。
“奴才可不敢骗公子你老人家,这株梅花也是大前年才开始这样的,大伙都说是件奇事,不信你去看看。”
苏凌正有些无聊,便坐上轮椅,让胡贵推着自己过去看看。
冬日万物凋敝,园中的草木早已没有了昔日葱茏,一片萧艾。在这荒芜的季节里,唯有寒梅傲霜,红的、白的、淡黄的,朵朵怒放于枝头,花香远溢,给北国的冬日带来勃勃生机。
“公子,就是这株。”胡贵推着苏凌停住,得意地指着眼前的一株梅树。苏凌抬眼看去, 果然是一半开着腊梅,一半开着红梅。
“我没骗你吧。”胡贵吃吃地笑。
苏凌拉长了身子,凑近那梅树上下仔细打量,终于在红梅枝下和主干相接的地方发现一处嫁接的接口。原来如此,苏凌暗自一笑。那口子并不明显,外行人根本看不出来。苏凌对园艺一道并无研究,只是肖浚睿却是个杂家,什么东西都要鼓捣一番,连带着苏凌也略知了一二。
当下并不戳穿,只是点头道“果然神奇,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不远处传来笑语声,三名宫装女子从梅林后转出来,看见苏凌不禁停了下来:“苏将军好。”为首的女子怀中抱着稚儿,远远行礼打招呼。
“原来柔姬娘娘,苏凌有礼了。”
柔姬款款而来,怀中的小孩“依依呀呀”地挥动着胖乎乎的小手,瞪圆了乌溜溜的眼睛,不住四处张望。看上去虎头虎脑的,煞是可爱。见到苏凌也不怕生,张开一望无牙的小嘴,哈哈笑了起来。
苏凌原本就喜欢小孩,见他如此可爱,不由伸手摸摸他的小手:“小手好凉,可别冻着。”说完才发现自己似乎自己话多了写,不由有些赫然。
柔姬却毫不介意,脸上泛起淡淡娇羞:“殿下说小孩子要多经风霜,长大以后才能担当重任。”
大燕和大夏果然不同,若是在大夏,似这般千金之子,只怕被呵护得半点风霜也难见,那会大冷天特意抱出来挨冻。难怪会被大燕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想到这里,不禁有些泄气。
“皇上给这孩子赐名为宇文伐。”柔姬没有注意苏凌的情绪波动,犹自沉浸在幸福里。
宇文伐!苏凌心中大震。看来宇文纵横的天下之心经过这些年非但没有减退,还有了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子子孙孙无穷匮也之意。
“纵然你视天下为草芥,天下人又怎会甘心任你奴役。”苏凌盯着眼前天真可爱的宇文伐,心潮翻涌。
柔姬抱着宇文伐离去,那宇文伐犹自从母亲怀中探出头来,瞅着梅花树下那个发呆的男人,眼里没有丝毫杂质。
元妃站在假山后,咬碎了一口银牙。
宇文伐已经快十个月了,而身为宇文熠的妻子,大燕堂堂正正的太子妃的她,肚子到现在一点消息也没有。前些日子,宇文熠天天到来仪宫,本以为不久后自己便能怀孕,谁知这种好日子没过多久,现在的宇文熠专宠苏凌,自己根本连半点机会也没有。
“那个柔姬已经生下了长子,若我始终没有音讯,岂不是白白把世子之位让给那个歌姬生的贱种么?”两天后元珏进宫看望她时,元妃抱怨连连。
“殿下不宠你我能有什么办法,难道你自己不会想法子么?”元珏被她纠缠得心火乱冒,不由加重了语气。
“哥哥,若对方是个女人,就算她是天仙下凡我也不是没有法子。但那只狐狸是公的,殿下喜欢男人,我连半点机会都没有啊。”
“那你说怎么办?”
“别的我也不求,只要先把殿下的心思从那只公狐狸拉回来,其他的以后再慢慢说罢。”元妃叹了口气。
宫女奉上刚煮好的茶水,元珏端起一小杯一饮而尽,才入口便被烫得跳了起来:“混账,拖出去掌嘴。”
那宫女吓得伏跪在地上瑟瑟发抖,元珏猛然转脸对着自己的妹妹道:“你若只想把殿下的心思从苏凌身上转移开来倒也不难,只怕到时候适得其反,你可得小心了。”
元妃苦笑:“你到说说还有什么法子?”
“现在不便说,到时候你便知道了。”苏凌不仅是宇文熠的男宠,也是他的智囊,深受宇文熠的信任。感到威胁的不仅仅是元妃,也包括他这个近臣,现在看来,想法子让苏凌和宇文熠疏远些,确实是刻不容缓了。

七十一

元旦是一年的开始,普天同庆的日子。
元旦日照例得出门,图的是新年新气象,这不成文的规矩就算皇家也遵从不误。大清早,宇文纵横便带上了自己的妃嫔子女前往乌鹊山进行郊祀。
郊祀的流程繁琐,虽然寅时便出了门,回到宫里也已经是半下午。
元珏的车驾停在东宫门口,却并未进去,远远看见宇文熠回来,笑嘻嘻地迎了上去:“殿下可回来了,叫臣好等。”
“有什么急事?”宇文熠从马上跃下,将马鞭和马缰丢到侍卫手中。
“臣没有急事,却有件有趣的事。”元珏挤眉弄眼地笑着,眼神里透着古怪。
“买什么关子,有话快说。”
“今日闳都城里有一场蹴鞠比赛,参赛的都是从全国请来的顶尖鞠客,殿下可要去看?”宇文熠生性好动,对蹴鞠狩猎这一类的事情从来都兴趣浓厚,听他这样一说,那有不去的道理,当下换了便装,和元珏驱马而去。
闳都城里最大的蹴鞠场在城西,离流花巷不远。流花巷顾名思义,是个寻花问柳的好去处,闳都城里几乎所有的妓院和倡馆都汇集在这里,白天清风雅静,一到夜里,便歌舞升平,欢宴不歇。
蹴鞠的场地被称为鞠城,为长方形,四周设有矮强,两边各有一间小房子似的球门,双方各上场十二人,攻入对方球门多者为胜。
鞠城的看台分为两层,下面一层没有座位,所有人都挤在场边,倒也热闹。上面却是一个个的小包间,里面不仅布置有坐席,还提供丰盛的食物和美酒。
今天场中格外吵闹,一名留着山羊胡子的中年人站在高处解释着什么,猛然看见宇文熠和元珏进来,眼睛似乎一闪,高声道:“列位不用着急,现在一进准备好了,比赛马上就开始,马上开始。”围着他的人听说比赛终于可以开始,骂骂咧咧地散开,有的回到赛场旁,有的去投注点下注。
元珏带着宇文熠到最正中的包间坐好,立刻便有俊秀的少年奉上水果和一只银盘:“二位爷,下个注吧,多下多发财。”
元珏对指着在场边做着准备活动的两只球队对宇文熠道:“我打听过,红队的实力似乎要强些,爷你买红队?”
宇文熠取出一锭金子丢到银盘中:“蹴鞠这事谁说得清,既然都买红队,我便买白队,要赢也多赢些。”
“爷所言甚是,那在下就买红队好了。”元珏朗声笑起来,也丢下一锭金子。
少年没料到两人这般豪爽,大喜过望,连连拜谢而去。
说话间,比赛已经开始。两队个个卯足了劲,你来我往,矫健利落。红队的队员个个生龙活虎,技艺了得,白队的整体实力似乎差了些,但其中一人却甚是了得,那球仿佛粘在他身上一般,左冲右突,如入无人之境。红队见他骁勇,派出两人专门盯防,依旧无可奈何。一场比赛下来,白队竟然以十比九险胜,其中到有七个球是那人攻入的,其他三球虽不是他直接攻入,也多少和他有关。
元珏抚掌而笑:“殿下神算,果然是白队赢了,我只道红队在一起练得久,配合熟练些,却不想白队里有这等人物,端的称得上是只手转乾坤了,元珏输得心服口服。”
宇文熠赢了球,心情舒爽,听得元珏这样说,不由心中一动:“去把那人叫来,我有重赏。”
不一会那鞠客便来到了面前,依旧是一身雪白的劲装球衣,头上戴着抹额:“小人柳清宵见过二位公子。”
方才离得远,看不清容貌,只看得出他身材修长矫健,柔韧有力。此时来到面前,才发现这个柳清宵约二十四五岁年纪,修眉凤目,面若冠玉,目若点漆,竟是一名少见的美男子。
“你叫柳清宵?”宇文熠不由向前倾了倾身子。
“正是小人。”
“果真好名字,清迈脱俗,人如其名。你的球技非常好,不知学蹴鞠多久了?”
“公子过奖了,小人万不敢当。小人从七岁起便学习蹴鞠,到现在已整整二十个年头。”七岁开始学习技艺,到现在已经二十年,算来这柳清宵当是二十七岁了。
宇文熠上下打量他一番,只见他皮肤光滑紧致,眉宇间带着淡淡羞涩,看上去却似比起实际年龄年青了好几岁。加之应对间举止得体,不卑不亢,颇有大家风范。宇文熠暗自赞赏,想起自己打算赏他,一时竟不知道该赏些什么,只觉得寻常金银会污了他,想了想,取下自己随身的玉佩赏给了柳清宵。那玉佩是昆吾国进贡的羊脂玉,雕刻着六龙回日,以金色的丝绦编织成吊穗,最是名贵。
柳清宵双手接过,只看了一眼便跪下高举于头顶:“小人谢公子爷赏赐,只是此物实在太过贵重,小人万万不敢领受。”
宇文熠见他如此知进退识大体,不由更加喜爱:“赏给你的,你便拿着,出了手的东西岂有收回来的道理?”
柳清宵踟蹰片刻,见一旁的元珏不住对自己点头,这才磕头谢过。
日色西沉,宏都街头华灯初放。
天色虽然晚了,大街小巷的行人却渐渐多了起来,连平时不太出门的大姑娘、小媳妇都邀约着出门逛夜市,原本就热闹非凡的闳都被节日的气氛渲染得更加多姿多彩。
宇文熠伸了个懒腰:“走了。”
元珏却拉住他的袖子:“殿下,急什么,今日可还有更好的好戏看。”

七十二

“还能有什么好戏?”
元珏却不再答话,抬起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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