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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上说……作者:雾十-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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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过。
  但路易斯却成功了,默发,不用念咒就可以施展魔法。
  这也就是为什么魔族的大祭司和大长老,从未怀疑过路易斯身份的主要理论依据。路易斯不会说魔族通用语,自然无法念出咒语,但他的身体好像自然而然的就知道如何默发,这是路易斯早在他施展的第一个漂浮咒时,和所有魔族一起就知道的事情。
  当时盲目信仰的大祭司立刻就将其赞美成“陛下果然好厉害,发动魔法都不用念咒的!”之类的话。
  连大长老都不得不承认,他有生之年竟然会有赞同大祭司的这一天。
  路易斯也就只能在内心呵呵一下,然后咒骂一声次奥(cao),天知道他有多想能够学会“念完魔咒,再发动魔法”的技能。
  咳,回到正题,在路易斯偷窥到的会议内容里,他知道了他完全不用担心没有人来给他讲故事了要怎么办,因为宫廷官们比他还着急,甚至商量出了对策,一个比较扯淡的对策——找帝都巴尔街头的孤儿来给他解闷。
  好吧,路易斯是发自真心的高兴他们竟然会至今都还以为他听故事只是为了解闷。
  ——这么天真的魔族去哪里找啊,捶地。
  可惜连续试了好几个孤儿,却好像都不行,那些幼年体的魔族见到路易斯后不是直接昏死,就是一直哭,直至哭晕。
  这让路易斯不禁对镜反思,他难道长的就那么吓人吗?
  在对着自己那张面无表情的脸看了有一段时间后,路易斯得出结论,为了演绎好一个冷峻冰山,他表现的确实有点太过严肃了,吓唬小孩专用品牌。不是容貌的问题,而是气场?
  对于所谓的贵族冷峻气场,路易斯自问还算是有
  些心得,因为在他转职成宅男前,他的主要职业是富N代。当然他本身是没有什么讲究的,但他那个“不同父、也不同母”的强势兄长却是个贵族中的贵族。
  路易斯是不觉得那样的死人面瘫脸到底哪里让人觉得贵族了,但不可否认,只要有他兄长在场的地方,哪怕他不发一言,他的沉默也会恰到好处的变成外人眼中神秘莫测的代名词。
  很好的教材范例,恩?事实上,路易斯自穿越之后,就一直在模仿他记忆中兄长的一言一行,一直很成功,直到此时他才想起,他兄长的形象对于孩子来说杀伤力太大了,他自己就深受其害。
  【冬天了却依旧春意盎然的花房内,带着无框眼镜的冷峻男子躺在一把藤条编织的躺椅上,细长白皙的手指翻动着全手工、滚金边的德语原文书,在花房门被推开时,缓慢的抬起了头,犹如一部电影中被特意放慢了的镜头,气势逼人,又优雅高贵。
  他冰冷的凤眼直直的盯着站在门口想是想要立刻转身逃离的少年,用好像毫无机质的声音开口:“站住,过来,坐到琴凳上,你不是喜欢出去给别人弹琴吗?我可以在家就满足你。”
  男孩因此被迫在花房里弹了整整一天一夜的钢琴,一辈子的梦魇,不过如此。
  即便一双手指都已经累的抬不起来了,还是不得不咬着牙硬弹下去,琴音走调,音乐被破坏殆尽,却依旧在不停的弹。男孩在心里咒骂,大哥就是个魔鬼,该下地狱的魔鬼!】
  从回忆中抽身出来,路易斯觉得他这辈子大概最不喜欢的地方就是花房了,没有之一。但他却还是鬼使神差的驻足在了巴贝雷特皇宫的花房前,在看到近乎一模一样的藤条躺椅后不由自主的坐了上去,仰头看着头顶透明的玻璃板,心里有荒草在蔓延。
  决定了,下一个推开花房门进来讲故事的孩子,他就对他笑一下吧,尽量表现出友善。
  然后,花房门被敲响,从外打开,一个灰色眸子的小男孩表情忐忑的站在那里,路易斯偏头看向男孩,时空重叠,路易斯觉得他就好像透过他兄长冰冷的淡色双眸,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当然,路易斯在心中说,他和他魔鬼一样的兄长是不一样的,好比,他会笑,而那个魔鬼早就忘记了什么叫面部表情。
  路易斯的怀柔策略成功了,多么值得纪念,第一个没有在见到他后就离开晕到又或者哭晕过去的男孩。
  路易斯也终于得到了他施展善意后的回报,他学会了说第一个词:“名字。”
  给路易斯讲故事的灰眸小男孩好像误会了路易斯的意思,因为他马上就开口回答说:“我的吗?我叫利亚特,陛下,他们都以为
  我叫贝奥,但我只告诉您,我叫利亚特,您可以叫我利尔。”
  继续试着模仿利尔,路易斯发现他竟然说出了一个简单句:“您可以叫我路易斯,路。”
  “路易斯?路易斯路西法?”利尔这样对路易斯说道。
  “嗯。”果然……会是这样的理解。路易斯对此倒是谈不上有多失望,只是曾经有那么一刻,他希望对方只叫他路易斯,不是魔王路西法。大概是因为他穿越过来之后太过寂寞,才导致他会有这么一刻的神经错乱,幸好,对方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永远不要把你百分之百的信任交给任何人,任何人!严厉的父亲这样教育过他。
  他曾经觉得父亲是错的,但后来残酷的事实告诉他,父亲才是对的。所以,他再也不会犯这样低水平的错了。闭上眼睛,路易斯这样告诉自己。
  恢复好情绪,路易斯再一次进入了魔王路西法或者是COS他兄长的模式,整个人的气场都开始改变,就像是一柄出鞘的剑,闪着森森寒光,危险而又令人着迷。路易斯拿起身边纯金打造的小铃铛,轻轻摇晃了两下。
  不一会儿,花房的门就被敲响了。几声后,门被从外面推开,金发白袍的大祭司出现在了门口。
  守在花房外面,身着深红色军服的内廷侍卫笔直的站立于门的两边,先冲路易斯鞠躬行礼,之后唱名:“艾斯特尔大祭司觐见。”
  然后大祭司进入,侍卫躬身,花房的门合上。
  这浓浓的挥之不去的装逼哟,路易斯内心如是想,穿越前他也算是体验过十几年的世家生活,但也没有见过这么夸张的场面,每见一次,这种装逼感就加深一层。
  “午安,尊贵的陛下,您对于这次的安排还满意吗?”大祭司开口问道。虽然大祭司问的是利尔讲故事的举动,但其实在大祭司心中他更想问,也不知道他按照书上所说的古代宫廷所应该具有的礼仪和生活所布置的这一切是否妥当,他对此一直很没有底,因为这也是第一次在巴贝雷特皇宫实行这一套,所有魔族对此都很陌生,生怕哪里怠慢了魔王陛下。
  如果路易斯和大祭司能够探知彼此大脑此时此刻的所思所想,他们一定会得到很多“惊喜”,可惜,他们不能探知对方到底在想什么,所以……
  可以想见,这样误会还会一直进行下去,很久,很久。
  “嗯。”路易斯在大祭司面前是一如既往的死人脸,面无表情,神情冷峻,看不出喜怒哀乐,整个人都淡淡的,不过,他还是卖弄了一下他刚学会说的话,“名字。”
  大祭司一愣,眨眨眼,他才反应过来,这好像还是陛下第一次愿意开口于他交流,但刚刚门
  口的侍卫已经唱过名了……难道!大祭司顿时觉得他明白了些什么,名字对于每一个魔族来说都是很重要的,这也就意味着,陛下,终于对他满意,接受他了?!
  怀揣着难以抑制的激动心情,大祭司回答:“艾斯特尔,艾斯特尔阿玛斯塔夏温蒂妮萨菲…利亚特米达伦。”
  好长的……名字。
  “您可以叫我艾斯。”大祭司立刻又补上了一句。
  恩,对话终于回到了路易斯现在所掌握的交流范围内,他很高兴的说:“您可以叫我路易斯,路。”
  魔!王!陛!下!和!我!交!换!名!字!了!大祭司顿时有了一种此生无憾的感觉。                    
  作者有话要说:所以,路易斯能够和大祭司相处七天却没有被看出破绽的原因是……大祭司是个脑!补!帝!=V=他一个人,呃,不对,是一个魔就可以自言自语的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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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ge 4。魔族探索之日

  Stage 4。魔族探索之日——路易斯:这些魔族到底是全方位侵占了精灵族的传统,还是……
  神经连接水晶,可以装备在身体任何一个部位的量子通讯光拟电脑,魔法版。以脑内假想的方式进行操作,通过身体内的魔法元素完成量子规模的无限通讯,可连接到世界网又或者是任何拥有允许权的局域网内,随时随地随刻就能轻易了解到身边、世界所发生的事情,本纪元最伟大的魔法产品发明,没有之一。
  其实简单来说,神经连接水晶就是一个可以在脑内模拟完成一切操作的电脑,还免费配置无限wifi哟亲~当然,前提是你拥有魔法。
  如果是没有魔法的普通人想要用神经连接水晶,一个魔法核石倒也能解决全部问题。魔法核石在路易斯的理解来看就是个类似于电池的存在,可以帮助普通人如拥有魔法的人那样,自由的使用神经连接水晶。当然,魔法核石是要钱的,而且价值不菲。
  神经连接水晶也像是手机电脑一样,是分类型的,好比偏上网交际的,偏游戏娱乐的,偏政务工作的,偏学生学习的以及专门给小孩子玩的玩具,种类繁多,花样层出不穷。
  路易斯拥有的这个就是东方魔域专为魔王路西法陛下量身定制的神经连接水晶,全世界仅此一个,比限量版还限量版。至于功能如何,路易斯必须要说,对不起,没有用过别的神经连接水晶,无从比较。他只知道,这个东西完全满足了他当宅男时,想要躺在床上闭着眼睛玩电脑的野望。
  当然,神经连接水晶不可能是人手一份,因为西边的人类自治联盟还是普通人居多,但能买得起魔法核石的普通人却很少。
  东方魔域倒是人手一份,甚至魔域的神经连接水晶还兼具了公民ID识别系统的作用。因为东方魔域的魔族自一出生起就都拥有强大的魔力,不会存在买不起魔法核石而无法配置神经连接水晶的情况。
  这大概就是利尔所说的“他们都以为我叫贝奥,但我只告诉您,我叫利尔”的原因,利尔用的是别的魔族的神经连接水晶,也就是说,利尔冒名顶替了贝奥的身份。无论是在哪个世界,都不缺“黑户”,不是吗?虽然路易斯不知道使用什么方法顶替的,但在见识过天朝的造假能力后,路易斯就坚信了一个理念,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能作假的。
  在彻底搞清楚了神经连接水晶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以及如何灵活运用,顺便学会了怎么保护自己的隐私
  不让别人知道自己看了什么之后,路易斯终于开始用神经连接水晶开始了他对于这个世界的探索。
  探索第一步,魔族。
  神经连接水晶也是存在搜索引擎这种东西的,最大的搜索引擎供应商叫度娘,这让路易斯不得不一头黑线的想到了天朝的百度,百度有个美丽的别称就叫度娘。还真是……让人哭笑不得的无语巧合。
  咳,正题,通过度娘路易斯才发现,世界网上对于魔族的公开资料很少。当然,这些很少的资料对于现阶段的路易斯来说也就够了。
  综合网上的信息,路易斯得到的结论就是:魔族是法尔瑞斯大陆上论个人力量而言最强的种族,随便一个魔族单拎出来都是一个人型杀器,不仅寿命长,身体素质高,还魔武双修,最坑爹的是长的还很漂亮,简直就是逆天的存在。
  被西边的人类自治联盟忌惮了不是一天两天了,事实上,两边曾经还发生过旷日持久的战争,不过,那已经是一个纪元,也就是一千年前的老黄历了。
  现在,东方魔域和人类自治联盟只是互相提防,但也偶有合作的矛盾相关系。
  究其原因,路易斯觉大概是因为魔族找羡慕嫉妒恨的逆天设定是存在瑕疵的,这给了西边人类自治联盟的男文艺小愤青们在网上一个很好的发泄借口,挥洒了他们大部分的热情,不至于真的再次搞到两军对垒。
  这个瑕疵就是——子嗣。
  像是老天故意要维持两边的平衡一样,一出生就跟开了挂似的魔族却子嗣稀少,繁衍困难。据说魔族人口数的历史最高值还是在曾经东方魔域和人类自治联盟开战时创下的,1比5,对,你没看错,是1比5,不是5比1,而现在东方魔域和人类自治联盟的人数比更是达到了历史最低值,1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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