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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欲的盛宴-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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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奈早已猜到我的内心所想,她伸出手拍拍我的肩膀:“我的小姑娘,很同情我吧?不要这样。”她站起身,望着远山的,缓缓地说:“同情心是人类最大的弱点,它会使人软弱的。对世间一切苦难只有勇敢的面对,才会提升自己,才会幸福。” 
  我拉着她的手,想跟她一起冲出这用哀愁织出的回忆。我说:“那你爱上了我父亲了吗?
  ” 
  “不,我今生今世只爱弗朗索瓦。”她看着我说道。 
  “那你为什么还要跟我父亲……” 
  “我亲爱的傻姑娘,难道你会只因为没有爱上一个厨师就拒绝一顿美味的佳肴吗?”
  “这……” 
  “爱情和欲望是两码事,我很敬爱侯爵,他是我的恩人,又是我的知音,我俩是很好的朋友,况且他又是那么英俊,那个女人见到会不动心呢? 
  性爱是成年人的游戏,没有必要以所谓的爱情为前提。真正的爱情如电光火石般一触即发,但也随之即逝。爱情以道德为纽带,用责任将双方紧紧锁住,但性爱就不是这样,那怕双方是陌生的路人,只要能尽情投入,掌握良好的技巧便会得到最高级的快乐,而且不必考虑到你的伙伴是谁。
  这是虚幻与真实的区别,但两者不相矛盾,各有各存在的理由,因此,我仍深深爱着弗朗索瓦,但这不会妨碍我享受生活获得性爱的快乐。” 
  她可真前卫!现代人最开放的性观念也不过如此,我心里想。而且我确实很喜欢她这番话,以前,在我还是甄婕的时候,曾跟我上床的那几个男人,我也不敢说真正的喜欢过他们,跟他们而更多的只是逢场作戏,享受他们强健的肉体,享受他们给我带来的肉欲的快感,但我明白,我并没爱过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记住,我的朋友,真实的感受胜过一切,美与善只是真最恭顺的婢女。”洛奈的小巧迷人的嘴吐出成串的哲言,仿佛轻盈的蝴蝶,穿梭于多彩的花丛中。 
  我俩边聊边享受着,夏日的温暖,园圃的清香和花草的艳色……

林中狩猎

  三四天过去了,除了一些生活中的琐事,几乎在没有什么值得费笔墨去讲述的大事。
  我默默努力着把自己塑造成为一个标准的十八世纪的淑女,为了适应这种古代生活,我不得不改掉了许多老习惯,也努力去忘记一些现代的生活方式,比如晚睡晚起,上网,逛街……我不知道自己能否再回到现代,现在唯一能做的只是把自己变成真正的欧叶妮。 
  命运是残酷的,但也极其公平,依我的性格,才华及心智,只要能顺应这个时代,我确信必定能使自己找到一个理想的人生位置。 
  换一种心态好好想想,现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嘴的生活其实也很好。回想起初到这里的恐惧和紧张,自己都觉得好笑。现代的女孩们哪一个不是费劲脑筋把自己或批发或零售给所谓的成功男士,她们梦寐以求的不就是我现在的生活吗,我还有什么好不满足的呢? 
  当我的好奇心渐渐得到满足时,下面的生活就像钟摆,从一点走到另一点,永远顺着一种轨迹,机械得令人发疯。还好,有洛奈小姐天天的陪伴,让我开心不少。而我和她的关系也越来越融洽,按她所说,我俩的关系简直比我受伤前更亲密了,当然,是不是因为我比欧叶妮更外向,更热情的原因,这我就不得而知了。 
  此刻唯一令我感到困惑和不安的就只是“父亲”布里萨侯爵了。他仍旧早出晚归,只能在晚餐时见到他。他跟我的关系很有分寸,最多也只是在餐桌上说一些双关语,在别人被逗得开怀大笑时,我却丈二和尚摸不着脑门,有时直到洛奈告诉我,我才明白。而那一下子涨红的脸,我只能拿酒量少当托辞了。

  以一个女人看待男人的眼光来说,侯爵很迷人,但绝不轻易表露自己的想法。当然,除了那晚。
  可我到现在也想不通,那次是想跟我做爱,还是只是想试探我。难道他已对我产生了怀疑?我无法知道答案。 
  
  一天的晚宴上,侯爵颇有兴致地向我和洛奈谈起今天的狩猎。他说已经发现了那头该死的野猪的踪迹 ,并相信很快就能将其捕获。 
  我在一旁静静地听着,洛奈则不时插上一句,侯爵的口才很好,叙述时逻辑性很强,还不时冒出几句拉丁文,可看出他读过很多的书(后来,据我所知,当时的法国贵族相当一部分都是文盲,读书是神职人员和下人们的工作,老爷们连写信都是靠口述。甚至有一些贵族作家,出书都不署名,怕玷污了自己的贵族身份)。他边说边嚼上一口烤得金黄的鸡肉,喝上一口陈年的佳酿。我发现,他每次在开口讲话前,必定用餐巾擦拭下嘴角。他的酒量也极好,但很节制,我从未见他醉过。
  我的思绪随着他妙趣横生的讲述飞出了城堡,在田野与山间神游。外面对我的诱惑太大了,我真想出去好好欣赏一下那些我从未见过的山,从未见过的树,从未见过的水;而不是躲在城堡中,在心里将它们那活泼泼的生命幻化成为一个个有颜色的影子。在现代,我一直梦想着来一个欧洲n日游,现在既然免费来了法国,不出去游玩一番太浪费了。 
  “父亲,我也想跟你出去打猎。”想也没想,我脱口而出。 
  侯爵停了下来,将杯中的剩酒以一饮而尽:“好啊!欧叶妮,也该带你出去一下了,总这么呆着,对你的康复也很不利。” 
  我没想到他答应的是那么干脆,还以为因为欧叶妮的上次意外,他从此会把我当作洋娃娃一辈子锁在城堡里。 
  洛奈很支持我这个想法,只是劝我一定要小心,别和上次一样,让大家担惊受怕。
  晚餐在一段拉摩的羽管建琴的旋律伴奏下结束了。 
  我在玛丽的陪伴下回到了闺房,至于侯爵他们……晚上还有什么特殊的游戏,我便不得而知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玛丽便把我叫了起来。 
  就像每天一样,我开始了梳洗,方便,打扮。只是由于今天要去打猎,所以穿的衣服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一条厚厚的,裆部有绵垫的内裤第一次套在了我的身上,玛丽说这是女士们骑马的专用内裤。

  由于当时女人大多是侧鞍骑马,所以我并没有穿皮制马裤,取而代之的是一条乳白色的长裙,裙子很肥大,没有裙撑,是由很结实的布料制成。 
  脚上踏了一双小巧的短腰牛皮马靴,左脚上还按了一副漂亮的踢马刺。 
  上身在紧身胸衣外穿了一件上等质料的衬衫,袖口和领口缀有宽宽的蕾丝花边;最外边套着墨绿色塔夫绸的猎装,袖口和领口绣满金色的饰边,正好跟那些露出的白色蕾丝相映益彰。
  最后,玛丽给我打上了一条丝制领带,并在上面扣上了一枚金色镶宝石的领扣。最后,玛丽给我扣上了顶奢华的装饰着鸵鸟羽毛的三角帽。 
  我站在镜子前端详了好一会,尽情欣赏着我这身戎装,直到窗外传来一声悠长的猎号声。
  我跑到窗边。看到仆人们早已准备好了,几匹马打着响鼻,猎犬乱吠不止,几个男仆分别往马鞍旁的口袋中装入酒,面包和各种食物。 
  我想,这次看样子不光是狩猎,还是一次快乐的野营。 
  玛丽已将一切收拾妥当,催促我下楼。早餐已在床上用完,我便一阵风般跑出了卧室。
  大门外,侯爵和仆人们在一起边聊边准备马具和枪械,他穿的仍旧是那身蓝色的猎装,这使我回忆起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情景。 
  我放慢脚步,轻轻走下了台阶。他正在弯腰检查马肚带和马镫,显然没注意到我。我边向他走去,边仔细打量着他: 
  他背向我,紧实狭窄的臀部在马裤的包裹下,每块筋肉和沟壑都清晰地印入我的脑中。他修长的腿上套着一双高腰过膝的马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黑色皮革特有的光泽。我不知道为什么,黑色的皮革对我有一种特殊的诱惑,那上面柔和迷离的光晕几乎可以将我体内最深处的火焰点燃。
  “欧叶妮,你终于来了。”侯爵转过身,看到了我。 
  他将一柄漂亮的猎枪插入马鞍边的袋中,然后向我走来。 
  “早安,父亲。”我屈身行礼,我到现在对“父亲”这个词仍感到一丝掺杂着惋惜的尴尬,于是,我暗暗决定,从今以后在心里只叫他侯爵。 
  “你今天真漂亮。”他抬起我的手,轻吻了一下。他和太阳一起露出了迷人而坦率的笑容。
  我的双颊泛起一般女孩在听到父亲的赞美后决不会出现的红晕。 
  寒暄了几句后,我们要出发了。第一件让我懊恼不已的事就是侯爵竟不许我骑马,而给我找来一头傻呆呆的骡子,还说它是全领地最温顺的牲畜。我看着这头灰不溜秋,只知道低头啃草的骡子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侯爵说这是为了我好,他可不能再允许我被马掀下马背了。
  我明白他是为我好,只是,这套光鲜的衣服配那头骡子真是太可惜了。 
  一个叫哈斯的男仆将我托上了“马”鞍,侧鞍真是讨厌,我只能左腿认上蹬,右腿半盘在身前的一个凹槽中。也就是这头温顺至极的骡子,要是一匹高头大马,我真是无法控制,估计连坐都坐不稳。

  不过,侯爵不让我跨鞍骑真正的马,其真正的原因我早已猜出了十之八九。我想,他这个疼爱女儿的好父亲,是怕我的处女之身在颠簸的马背上失去吧。他真是个怪人,一个嫉妒的父亲,一个恋女的变态大叔。

  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布里萨侯爵已经跨鞍上马,率先走出了索梅恩城堡。

  哈斯给我牵着“马”,我的这个坐骑确实温顺得很,它的脚步相当稳,以至没走多远我便将刚才的懊恼抛开了。其实这也是哈斯的功劳,他是我们家的马倌,一个很憨厚的巴斯克(西班牙和法国交界地的一个少数民族)人,他边走边快活地用浓重的西班牙口音跟我们聊着,不时说上几句俏皮话,惹得侯爵和我开怀大笑。 
  侯爵的领地上没有什么高耸的山峰,到处遍布着低矮的丘陵,河水顺着山谷流过,哗啦啦地向东方流去。 
  我们此时正顺着一条河谷走着,波光粼粼慌得我睁不开眼,连连压低帽檐。几只水鸟狎玩着波浪,岸边的芦苇在微风的抚弄下翩然起舞。 
  侯爵从鞍后的袋子中取出了一把鲁特琴,他手指滑过琴弦,吟唱出一首欢快但梢带忧愁的歌谣。
  他的嗓音嘹亮而不失浑厚,歌声真挚感人,我虽听不太懂,但看到他入情的样子,也不由得感慨万分。

  经过哈斯的翻译,我了解了这首西班牙民歌的大意:一个胆怯的女孩,不了解情人的殷切期盼之情,他的情人则不得不在窗下将真情向她展露……

  当太阳爬到半空时,我们到了一个小村庄。 
  七扭八歪的篱笆环绕在一栋栋碎石料砌成的屋子外边,几个形容枯槁的农妇目光呆滞地望着我们。

  人群中只有一个老头向着侯爵喊道:“老爷好!”他整个人成了个问号的形状,看得出这并非是在屈伸行礼,而是无情的劳作摧垮了他的身体。 
  几个一身褴褛的小孩跑了过来,在道旁跳着叫着。侯爵随手掏出几块糖丢给他们,而当这些孩子还不满足是,布里萨侯爵手中的马鞭便在他们头上挥舞起来。 
  我对眼前的一切感到十分惊讶,它打破了我田园诗般的遐想。我家领地上的农民并非安居乐业,从他们的外表就可看出,这些可怜的农民其实正在过着食不裹腹,朝不保夕的日子。
  我幼稚地向侯爵询问了这一切,他冷酷的回答令我吃惊。 
  他说,他知道这些人的日子很不好过,但也决不想给农民们施以恩惠。他认为如果这些人要真的丰衣足食了,那肯定要得寸进尺,向贵族们索要更多的东西。百姓们只有处于半饥半饱,才会老老实实,贵族们才会有安全;这样,农民们既没有作乱的力气,而又会对贵族施以他们的小恩小惠感恩戴德。

  我感到额上微微汗出。幸亏我是穿到贵族家小姐的身体里,要是掉到这些破衣烂衫的农民家,那可就惨了。同时,我也对侯爵对自己领地上的农民如此冷酷,有一种无法言喻的伤感。想到教科书中万恶的旧社会,我现在算是有直观感受了。 
  过去我经常小资式的多愁善感,现在看着这些可怜的人,也不得不感慨一回,但一想起洛奈曾说过的:贵族是不能有同情心的。因此,为了能彻底融合进权贵之家,我也得硬气心,咬咬牙,想想生死由命,富贵在天,那些倒霉的农民跟我有何干系? 
  “这些懒鬼!”侯爵说:“去年的租子还没交上来,一问他们,他们竟能找出各种理由,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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