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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想见见你外婆。”越发觉得他是个传奇人物。
“好呀,以后有机会欢迎你到人鱼部落去做客。我们虽然生活在沙漠中,但是绿洲面积很大,四季都有淡水,又有美味的热带水果吃,可棒可棒了。”说起家乡,肉肉来了精神,还拉起脖子上的项链。链子上除了可以增加湿度的蓝色水晶,还有一个圆形的金属饰品。小心地打开,里面是张老照片——相貌英俊穿着军装的青年男子端坐在高背靠椅上,旁边站着一个七八岁的男孩。
典型的七八十年代照片,中规中矩的姿势。
“这是我外婆和妈妈以前拍的照片,是他们从过去居住的世界带来的。怎么样,外婆年轻的时候是大美人吧,虽然现在也很漂亮,不过头发全白了。虽然我也是白头发,可鱼人都是浅色系发色,所以没什么稀奇的。但外婆和我们鱼人不同,他来自被称为地球的世界,那里的中国人应该是黑头发,一旦头发变白就意味着衰老和死亡。我不想外婆离开我,所以一定要抓到黄金人鱼,让他再次年轻起来。”因为是母亲的遗物,又有外婆的照片,所以肉肉格外珍惜,打开一小会又慎重地关上,还用手摸了好几下外壳。
原来这就是肉肉天天挂在嘴上的外婆,可是,这个外婆根本是个如假包换的大男人,而且他旁边那个孩子也是男孩啊!
原来外婆是外公,妈妈是爸爸?
也不对,按照肉肉的说法,是外婆生育了妈妈,妈妈又生下他。所以堤丰说这个世界男性也可以生育不是开玩笑,而是真有其事?可是,如果肉肉妈到这里以后通过什么特殊手段改变体质,可以男性产子还勉强说得通,但是外婆原来没有穿越到这里,又是怎么生下儿子的?
何泉相信肉肉没有撒谎,可是又有许多破绽,难道外婆在很早以前就穿越过一次?
不管怎么样,他越来越想见这位传说中的人物了。
他好奇,问了许多鱼人和外婆的事。肉肉知无不言,没有隐瞒的意思,但他知道的也不多,特别是对外婆的过去,说来说去就是那几件。
谈话间两只背篓做好了,再用几股蜘蛛丝编成扁平的背带固定,试了试完全可以用,还挺像样。何泉把粘土均匀地分成两份,肉肉却说自己力气大得多,抢着背了大半。回去的路上他们沿路做了记号,好认得路,下次在来挖粘土。
“哼,还知道回来。”还没走到山脚,老远就看到狗躲在石头后面翘首以盼满脸焦急地等待,结果走过去,他又装着根本不在乎的样子嘴硬:“还不快点给老子做吃的,饿了!”
“这就做,别生气了好不好,都是我不对。”虽然不知道缘由,但先道歉准没错。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就算是堤丰也不可能继续撒泼任性。果然,狗摇了几下尾巴,面色有所缓和,不过嘴上依然不依不饶:“本来就是你的错,都是你不好,低等生物什么的最讨厌了。这次要不是看在你态度好,本大爷一定把你大卸八块丢到海里喂人鱼!”
“你才舍不得。”肉肉在旁边吐槽。
“咬——死——你!”一口下去,鱼人飙血惨叫,啾啾被血腥场面吓得想起妈妈被攻击的场景,慌不择路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何泉少不得去劝架,拉开闹腾的两只,四处寻找把受惊的幼鸟找回来,又安抚了半天。干了一天体力活都没精疲力尽的他,照顾狗、鸟和鱼人,居然有种累得要死的冲动!
作者有话要说: 承蒙各位读者的支持,这文周五,也就是明天要入V了。入V三更一万字,V后本月日更3000,下个月冲6000全勤。希望大家能支持正版,支持一下没有稳定工作靠微薄稿费补贴家用的蠢作者、
蠢作者性格内向,话不多,虽然很少回复留言,但每一条都认真看过了。多的不说了,感谢大家,爱你们。
第25章 交尾季节
吃过晚餐;肉肉帮着把洞里洞外收拾干净;才抱着疲倦的幼鸟回瀑布。临走还说那条人鱼吃了一半;再不想办法啾啾就要饿死啦,何泉也忧心还有张嘴要解决,想问堤丰怎么办;可是狗没消气;吃饱喝足躺在角落装死。
刚才试过喂幼鸟鹿肉,无奈小家伙瞧都不瞧一眼;看来真的只吃人鱼;对其它食物毫无兴趣。可是生性凶猛又群居在大海深处的怪物;怎么才能顺利捕到手?
到头来还得依赖堤丰!
知道狗肚子里有气;何泉想说点什么缓和僵硬的气氛;又觉得彼此间尴尬得不好开口,无奈之下只能找点事情来消磨时间。他在附近捡了不少碎石,用在预想的位置搭灶台,一层石块一层白色粘土,砌好后再均匀抹上一层加固,土法制造的火灶基本完成,剩下的材料刚好够在灶旁做堆放杂物的矮桌。
忙完这些,又开始鼓捣能悬挂肉制品的架子。
木材是肉肉砍的一颗小树苗,没有刨子,用斧头略微修整过,表面凹凸不平。何泉希望能做得更精细些,可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能凑活。他依着洞外岩石的走向勉强搭好,再用蜘蛛丝固定,样子虽简陋,不过承重力还可以,应该能用上一段时间。
接着就是处理鹿肉,这里气温不高,耽误了半天肉还是新鲜的,不过回来时还是先用盐和花椒腌上以免变质,现在搬到桶中封好即可。做腌肉还需要不少调料,特别是酒,适当的酒能去除肉类腥味,又因为其特有的香气,还能增加菜肴风味,是制作中餐最常使用的调味品之一。因为需要,他又起了酿酒的心思,不光是为了制作料理,偶尔也可以小酌几杯。何泉其实不太能喝酒,一是酒精会增加心肌收缩强度,二是喝酒容易误事,三是没钱。不过逢年过节祭灶王爷的时候多少会来点,浅尝即止,很有乐趣。
需要提纯勾兑的酿造酒他们应该没办法,自然发酵的果酒却能做一些,度数低口感甜,可以当饮料喝。
“怎么还不睡,真当自己是超级赛亚人有用不完的小宇宙,火力全开不需要休息?”堤丰生闷气,可又心痛他忙得团团转,只好爬起来,虎着一张脸:“累死了我可不管埋,就放在山洞外面烂掉,让蛇虫蚂蚁来吃你的肉喝你的血啃你的骨头!”
“放啊,只要不怕腐烂发臭的气味太难闻就行。”差不多摸清对付傲娇毒舌狗的方法,应对起来游刃有余。狗气结,几乎恼羞成怒,眼角气得吊起来:“我发现你正快速失去对待主人应有的尊敬!”
“亲爱的主人,想不想吃香喷喷的竹签烤肉?”狗虽然博学又厉害,性格却像孩子,逗他开心的方法十分简单,弄点好吃的就行:“分工合作,你负责喷火把灶台烤到坚固,我负责串好美味的肉,烤好喂你吃。”
“就知道利用我。”虽然不情愿,还是照办,狗老实干活的样子让何泉有种驯服猛兽的成就感:“能者多劳,谁叫你是天上地下无与伦比一枝梨花压海棠的万能狗呢。”
“滚一边去,烦死了,少奉承老子,不吃你那一套。还不赶紧烤肉,小心我咬你大腿。”堤丰吹了半天火球,终于把粘土烧成透明状,冷却后呈现出瓷器般漂亮的青色釉,色泽迷人。然而跟易碎的瓷器不同,粘土烧制后硬度高,不用担心破损裂口等问题。何泉把贝壳锅架上去,大小正合适,但烤肉用不上厨具,于是另烧柴火,在明火上反转肉串,不一会就溢出诱人的肉香。
狗吸吸鼻子,眼巴巴蹲在旁边等吃。
又是一顿爽口的烤肉,堤丰吃开心了,情绪也高涨起来。何泉抓住机会,把他搂在怀里,梳理毛发的同时按摩手脚和背部:“不要生气了,做主人的总是不理人,奴隶也会伤心难过的。”
“哼!”狗扭头。
“都是我的错,是我不好,你大人有大量就原谅小的吧。”对女朋友都没这样低声下气道歉过啊,这是闹哪样!
“哼哼!”狗继续扭头。
“那你起码告诉我为什么生气,知道错在哪里才能改啊。”堤丰被剪短的毛如今已经长齐,又柔又顺,简直让人爱不释手。何泉把手插在细软的毛发中,轻轻划过,忍不住感叹:“你为什么长得这么漂亮?不管是人的状态还是狗的模样都让人移不开眼睛。”
“基因决定一切。”狗这次不扭头了,得瑟挑眉,很骄傲地抬起下巴:“宇宙万物、自然生息、能量循环,这里面的奥秘低等生物是不会懂的。你们引以为傲的科技在浩瀚的宇宙中连入门都不算,渺小得可笑。”
“就因为不懂,才需要你教。”何泉坐起来,活动因为超负荷劳作而酸痛的肩颈:“首先告诉我怎么才能捕到人鱼。”
“人鱼啊,用钓的肯定不行。它们虽然没有鱼人和美人鱼的智商,也不算太蠢的怪物,起码简单的陷阱抓不住。而且我们没有船,简易筏子很难在外海的巨浪中平稳航行,一旦打翻了,等于把自己暴露在危险中。再说人鱼聚集的地方到处是有毒的雾气,要抓它们,以你和肉肉的能耐,老实说很难。”幼鸟吃得多又饿不得,饲料成了棘手的大问题,连堤丰也觉得头痛:“不如这样,暂时先由我潜到外海去抓捕,等过几天人鱼繁殖的季节到了,再去收集受精卵,然后在瀑布自己养殖。这样能解决吃食问题,也可以训练破鸟捕食的能力。”
这方法听起来可行,但人鱼的生长周期不知有多长,万一和人类一样需要十几年才能成年,啾啾早就饿死了。
“你傻啊,要长得那么慢,这些怪物还会泛滥到这样程度?海里都跟煮饺子一样密密麻麻全是人鱼了,要有大网,估计一网下去能抓几十上百条。”说干就干,何泉带上刀,跟他一起去海边。狗下水不到二十分钟就拖回猎物,已经死绝的成年人鱼面目狰狞,不管看几次都觉得恶心。
可是人鱼内脏可以延年益寿,不忍心自己早死而留下堤丰孤独活着,何泉决定试一试。
见他把肝和心脏挖出来,用叶子包好,狗有点好奇:“干嘛,你还想打包回去?你敢吃?下得了嘴?”
“不是说能长寿吗。”不过光是走出第一步就很难,毕竟是人形生物,人类社会的道德还在约束他。可这些和必须跟堤丰分离,留下他一个人的痛苦相比都不算什么了。
他顿了顿,眼神很坚定:“你活了那么久却没有爱人和朋友陪伴,我想并不是没有,而是他们都死了。漫长的岁月中,你的孤独我虽然不能亲生体会,却能感同身受……人类的生命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算长期食用人鱼肉也不过三四百年的寿命,没办法跟你相提并论。但是,晚一点死,就能多陪你一会,所以我愿意吃这种肉。”
堤丰歪着头,罕见地没有吐槽这段话肉麻,似乎在掂量对方的真心和决心。
听见何泉表露心声,他不是没有感动,而是不敢置信,怔了半响终于说:“人鱼肉只能增加寿命,鱼人肉才能治疗疾病,美人鱼的肉则能永葆青春。所以说想长生不老得吃这三种肉才行,不然过半个世纪,各种疾病和无法抵抗的衰老也会叫你痛不欲生,恨不得早点结束生命。而且要生吃,煮熟就没效果了。”
“生吃?”这有点困难。
“想要不老不死,肯定得付出代价,这里可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把树叶包扒开,露出血淋淋的内脏。
狗用试探的眼神看他,似乎忍不住脱口而出吃不下就别吃了,千万不能勉强自己,可是又没开口。看得出,他是希望何泉能吃人鱼肉的,希望他健康地活下去,这个愿望强烈得旁人都感觉得出来。
猪肝有股浓郁的腥味,若是切片后佐以料酒、生姜、花椒、辣椒等调料腌制入味,再速冻到半硬,切片沾酱料还能下口。只是眼前这温热的,还在滴血的肝脏叫他怎么吃?他切了一块,送到嘴边,还没张口迎面而来的血腥味就冲得人头脑发晕。虽说处理食材时也没少杀生,没少接触内脏和血液,可是要吃生肝,真的需要点勇气。
“公元前702年,我与友人寻找所罗门王的宝藏。我们穿越沙漠,攀登终年不化的雪山,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靠草根树皮和雪水支撑了二十天。后来,我们终于翻越群山,到达气候温暖的大草原。草原上到处都是瞪羚,我抓了一只,用刀剖开它的肚子,连生火烤制的时间都无法等待,迫不及待和友人饱餐一顿。我们像野人一样茹毛饮血,等填饱肚子才惊觉方才的行为如此野蛮可笑,但那是我这辈子吃得最满足的一顿。血是温暖的,生肉是鲜美的,饥肠辘辘中得到这样的美味,至今难忘。”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