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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人鱼之净水明菱-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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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下两个人默默相视……
  战琰越笑越灿烂,忽然蹦出一句,“老婆!”
  君海澄觉得某根神经断了,冷静道:“我不是你老婆,别叫我老婆。”
  战琰无辜眨眼:“那——夫人?”
  君海澄吐出两个字,“混蛋!”
  “吓,混蛋夫人?!”
  庞大的精神力一放,整张桌子炸了开来!
  战琰端着面碗,努力憋住笑,“别气别气,我换个——卿卿?”
  君海澄的理智一再受到挑战,狠狠地飞了战琰一个大白眼,起身走人。
  战琰美滋滋地喝完最后一点汤汁,也跟上去,甜腻腻地喊道:“卿卿,卿卿,等等我呀!不要走得那么快呀!”
  “闭嘴!恶心巴拉的!”
  “澄澄你生气的样子也很好看……”
  老胡一身面粉的窜出来冲到门口,“钱哪?!毁坏桌椅的钱哪?!你们这帮混蛋!!留下钱再走啊!”没人理他,老胡只能气呼呼的作罢,暗道,下次再敢过来,就在你们的面里下三斤辣椒!
  第二天早晨,君海澄去上课,一路走来,就发现大家看他的眼神都有些奇怪,三三两两,嘴里还小声嘀咕着,“琴之仙,就是他呀?”
  “真的好好看啊!”
  “我从没听过那么好听的琴。”
  “希莱尔弹的都比不过他。”
  “哎,你不是最喜欢希莱尔大明星的吗?”
  “哼,我现在换个偶像了不行呀?”
  …………
  君海澄不由狐疑,难道他脸上开出一朵喇叭花来了?昨晚上跟战琰一起出去吃宵夜,后来胖揍了战琰一顿,揍得心情十分舒爽,回来后就一觉睡到大天亮了,是他睡着之后又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跟他同桌的高小白大眼睛一闪一闪的,嘀嘀咕咕的告诉他缘故,“海澄,你出名了,知不知道现在那些人叫你什么?”
  “什么?”君海澄问。
  “琴之仙!他们叫你这个!”高小白一脸骄傲。
  “琴……”君海澄都不知说什么了,他觉得自己好像被泼了一盆狗血。
  高小白依旧开开心心地道:“我觉得这个称呼好好哦!很适合海澄!”
  是吗?我一点都不觉得荣幸……
  君海澄觉得有点小苦恼,不过后来想想,别人爱叫什么就叫去吧,他自个弹自个的琴,不管他们不就是了?再说这也应该是一时的,晚会过后就是新生大赛了,大家的注意力到时候就会转移,不会再关注他了……


☆、40 赛前

  圣华学院一年一度的新生大赛开始了;因为今年会有中央帝国中央学院的学生参与进来,关系到国家的颜面;与往年相比;这场赛事显得更加热闹隆重。尤其是新生崽子们么;能进圣华读书都不是庸才,本来就气血旺盛好胜心强,一个个摩拳擦掌的,恨不得立刻冲到中央学院的学生面前跟他们大战三百回合;搞得现在整个圣华都有点杀气腾腾的。
  幸好斯兰皇子一行人是住在外交部特意安排的高档酒店里,如果是住在圣华里边,说不得要提早发生一两件流血斗殴事件;到时候影响就不好了。
  中央学院的人并不是要参与进圣华的新生大赛中去;而是在圣华的学生拼出高低;决出一二之后,再由校长鸢武确定人选,与中央学院的人进行一场,口号上“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实际上“你不坑死我,我就坑死你”的比赛。因为这次斯兰皇子带过来的都是精神系和战斗系的学生,自然而然的,圣华这一边选出来应对挑战的,也是精神系和战斗系的学生,其他系的颇具愤青精神的学生们,只能在旁边加加油,干瞪眼。
  在新生赛期间,中央的学生是可以在旁边观摩的,这样一来,就有圣华的老师学生在暗地里嘀咕,俗话说的好,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如今他们能全程观看到咱们学生的实力情况,咱们却不知道他们是龙是虫,是硬茬子还是银样蜡枪头,有点不公平,多吃亏啊!
  最后鸢武校长听到了群众的心声,也颇觉有理,可是如果不让中央学院的学生旁观,倒显得他们小家子气,好像怕了对方似的,于是慈眉善目的大手一挥,观摩可以,每人每天交五十个白晶币!(相当于从前的五十万RMB~~)
  斯兰皇子一听,登时销魂地喷了满地血,你当抢银行哪?!抢银行也没这么狠呢,一个人交二十个白晶币,还只是一天!就算斯兰皇子财大气粗,挥金如土惯了,也经不起这样疯狂到癫狂的消费啊!
  不过斯兰皇子为了大计,还是不得不忍痛掏腰包,只要中央学院的学生能够打败圣华学院的学生,让他赚上一笔出色的政绩,彻底压下弗兰的气焰,风风光光的回到中央帝国去继承皇位,这点钱算什么!
  新生赛基本分成三个阶段,初赛、复赛、决赛,初赛需要三天的时间,然后休息一天,进行复赛,复赛完后再休息一天,进行最后的决赛,整个流程下来,刚好一个星期的时间。
  新生赛是分成不同系来进行的,没道理一个学音乐的跟一个学战斗之术的去比呀,比什么?前者软趴趴的,后者硬邦邦的,前者瞧不起后者没有一点艺术细胞,后者看不起前者连一只鸡都杀不死的怂样,真要比就只能比泼妇骂街了。
  于是呢,艺术系的就比谁的歌喉更美丽如黄莺出谷,谁的舞蹈更婀娜多姿,谁的钢琴弹得更行云流水,谁的笛子吹得更打动人心等等。
  医学系的就比谁的操刀技术更精准,谁的知识更牢固,医学系的比试一向是千奇百怪的,有一年,在决赛中的试题居然是解剖一百零一只蚊子,谁能够越快越好地把蚊子的尸体解剖完,谁就是最后的冠军。
  法律系的就比谁的口才更好,能把黑的说成白的,把白的说成黑的,最好是把对方气死了,说不出话来更妙。
  商业系的就比谁最会做生意,在不见硝烟的模拟战场里,看谁能站稳住脚,能用一枚铜币赚回十个银币,一个银币赚回十个金币,谁玩得转尔虞我诈,经得起商海浮沉,谁就是最后的赢家。
  文学系的就比谁的笔杆子摇得最厉害,文章做得最好,谁最是博古通今舌灿生莲,一首诗能把母老虎感动出眼泪来等等。
  宠物系的就比谁更能跟宠物友好相处,两手两脚的跟四只爪子的一起勾肩搭背,一起大块喝酒大口吃肉,谁能快速诊断出宠物病症,治好疾病等等。
  …………
  不管是艺术还是法律还是什么,总体来说,这些比赛都是比较文雅的,能比出一朵花来,不过精神系和战斗系的比赛就比较暴力了,直接动手开打,流血断骨头什么的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尤其是战斗系的学生,曾经有一位水之学园的人鱼因缘际遇下,看了一场战斗系学生的比赛,结果硬生生吓晕过去了,醒过来后,那位一向温柔有礼的人鱼难得的爆了一句粗口,说了一句非常经典的话:跟两只野猪在拱槽似的,野蛮之极!
  后来,就有人把战斗系每年的新生大赛戏称为“猪拱槽”之战。
  “小非非,你回来啦!”高小白咕咕唧唧的直笑,跟一只快乐的小母鸡似的,拍拍于非的肩膀,“抽签结果呢?你的第一场比赛是跟谁拱槽去呀?”
  于非一反常态,脸色有些凝重,“是魏易鸿。”
  四子悦跟在他身后走进宿舍,耸耸肩膀,“我也不比你好多少,是巴龙。”
  巴龙在战斗系是个不大不小的名人,只有B级战斗力,不过就连A级战斗力的学生也不大愿意对上他,为什么呢?因为巴龙这个人是个不折不扣的战斗狂,喜欢四处向别人挑战,而且风格暴虐嗜血,动手前看着还是个人样,动手后就完完全全是个野兽派了,特凶悍。
  一般跟巴龙动手的人很少有不带伤的,比他战斗力高的人也不例外,搞到最后不少人对巴龙的名字那真是闻之色变,没办法,正所谓好汉怕无赖,无赖怕疯子,疯子怕不要命的,巴龙就是那种打起架来完全不要命的,谁乐意跟他横?
  高小白撑住肉嘟嘟的下巴,眉毛皱巴巴的,“小非非的对手是魏易鸿,小悦悦的对手是巴龙,你们的运气还真是挺糟糕的呀,初赛就这么着。”
  听到高小白的称呼,四子悦忍不住抖了抖,抖落一地的鸡皮疙瘩,小悦悦?小月月?能不能不要这么肉麻呀?
  于非苦着脸,他觉得自己还真是悲催到家了,大家都是抽签的,怎么偏偏就他在刚开始就对上魏易鸿这样的劲敌呢?太没天理了!
  高小白亲自洗了一个大大的香甜甜的红苹果,塞进于非嘴里,以表安慰,然后握着白胖包子似的小拳头,给他打气,“没关系的,小非非,你可是神奇的小非非,什么事情做不成呀?打败他么!”
  于非汗颜,打败魏易鸿?小白对他的信心还真不是一般的大,不过于非知道,他想要打败魏易虹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不是妄自菲薄,实际上,战斗系这一届总共有五个S级战斗力的新生,其中最厉害的并不是慕秋白,而是魏易鸿。
  在学校里魏易鸿为人比较低调,不显山露水的,不像慕秋白那样经常出风头,但如果你因此小看了他,那就大错特错了!
  魏易鸿跟慕秋白一样,都是十九岁就有了S级的战斗力,由于慕秋白是这一届新生的领头人,事情比较多,而且他工于计谋,认为脑子比实力更重要,如此一来,他花在训练提高战斗力的时间就比较少,而魏易鸿则不同,他信奉实力决定自己的命运,你总能在学校里专门的训练室里找到他的身影。
  鸢武和苏鲆有一次谈话,鸢武就亲口说过,别看现在魏易鸿跟慕秋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不出两年时间,魏易鸿就会把慕秋白甩出一条街!
  当然,这话没有传出去。
  帝都魏家年青一代,有两个十分知名的人物,一个是魏易林,臭名昭著,暗地里人称“魏渣渣”,让魏家人引以为耻,一个是魏易鸿,天才之名远扬,人称“魏天才”,让魏家人引以为豪。这两个天差地别的兄弟,在同一间学校里上学,其实也挺别扭怪异的,算是一桩奇事。
  如今的魏易林在圣华学院里就是一行走中的病毒,人见人躲,尤其是那些长相漂亮的学生,从不敢在魏易林周围三百米范围内出现,不过最近魏易林却不知哪里去了,居然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出现过,圣华的学生一面念阿弥陀佛,一面又忍不住好奇起来,那位渣到不能再渣的魏渣渣到哪里去了?别不是又为非作歹祸害其他人去了吧?
  此时此刻,一间简陋阴湿、长年不见天日的地牢里,两个蓬头垢面衣着褴褛的男人正在厮打,只为了抢夺每日里从上面扔下来的唯一一只面包。
  魏易林最终胜过一筹,将菲罗斯踹进一个肮脏的水坑里,然后飞快捡起地上的面包,塞进嘴巴里嚼,他吃得很快,狼吞虎咽的,就像三辈子都没有吃过食物一样,事实上,从那天他想绑架君海澄未遂,差点被战琰就地格杀,醒过来后,就再也没有吃饱过一顿饭。
  “下贱的东西!也敢跟我抢东西!”现在的魏易林完全没有一丝昔日上流社会公子哥儿的气质,整个人阴郁如生活在下水道里的毒蛇。
  菲罗斯艰难地从水坑里爬出来,呕出两口脏兮兮的泥水血水,眼前一片昏眩,他已经三天没有吃到东西了,之前又受了重伤,一直得不到治疗,几乎要死过去,可是菲罗斯憋着一口气,硬生生撑下来了,可见这个人心志之顽强,性情之狠戾。
  如今他已经完全和魏易林撕破脸,自然不会再去看魏易林的脸色,喘息了一会儿,冷笑道:“魏易林,你又算什么东西,还以为自己是从前那个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呢!呵呵,关在猪圈里□的大人物!”
  魏易林一脚踩扁菲罗斯的面门,气得很了,又对菲罗斯拳打脚踢了一顿,直到菲罗斯痛苦地呻吟起来,才阴森森的停下手,眼里有些癫狂,神经质地念叨着,“叔祖会来救我的!他一定会来救我的!我才不会死在这里,跟你这肮脏的东西!”
  被他踩在脚下的菲罗斯怪笑,笑得太猛咳嗽起来,“咳咳,别做白日梦了,我尊贵的魏少爷!要有人来救,早就来了!还用等到现在!”
  魏易林声嘶力竭地喊:“滚!”
  菲罗斯继续大笑,地牢里回荡着他扭曲恐怖的笑声。
  魏易林眼睛赤红,直接扑到菲罗斯身上,扒开他身上仅存的几块破布,掰开他伤痕累累的双腿,露出那红肿的所在,没有做任何准备,就这么压了下去!
  “啊――!!!”菲罗斯惨叫!
  过了十分钟,地牢里响起了粗重的喘息,似痛苦又似快乐的呻吟,两个赤裸裸的躯体纠缠在一起,上下起伏着,如两条沉浸在欲望里的毒蛇。
  “这两个疯子,放任他们这样胡来,没事吗?”地牢外边,一个人嫌恶地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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