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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之秦川传奇-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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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当戈文真正从事集邮这项高尚的活动时,才发现事情并不如他想的那么简单。

这时候的上海还没有专门的集邮市场,如果你想要买邮票的话,只有一个地方——邮局。

邮局,戈文自然去过,可是没有发现什么值得收藏的邮票,这倒不是说现在发行的邮票没有什么潜在的升值价值,相反,不论是什么票品,一旦拿到90年代或者在往后,都是几十几百的往上翻。只是在戈文眼里,自然看不上这些小钱。既然穿越了,那藏品也不能是一般货!他想要的是那些在前世存世极少价值连城的邮票,比如全国山河一片红之类的。这些自然不可能在邮局发现了。几天下来,唯一的收获,也就是半版1980年出的一套生肖猴年邮票,让戈文大为失望。

见戈文每天上串下跳,连稿子都不写,不谋正业不知在干些什么,这日,林一铭终于忍不住问道:“你一天都忙什么呢,怎么不见你去报社了呢?”

此时,戈文正用右手小心翼翼的捏起一张猴票,透过阳光打量它的品价。听到林一铭的问话,漫不经心的回答道:“最近对邮票感兴趣了,想要收藏些邮票玩儿。”

“呃,收集邮票?那你怎么收集?”

“唉,邮局买过一些,不过那的花色太少了。正发愁着呢。”戈文被林一铭问道痛处,郁闷的说道。

“哈,你怎么不去报社呢?”林一铭难得看到戈文憋屈的模样,有点幸灾乐祸。不过还是提出了一个建设性的意见。

“报社?”戈文将手中的邮票放下,盯着林一铭疑惑的问道。

“对啊,一分报纸杂志想要畅销,最重要的是什么?”林一铭卖关子。

“自然是要有好的写手。”戈文不屑一顾。

“写手?呃……难道你就不能从市场角度考虑?”林一铭有点恼火戈文不配合自己。

“市场的话,就是读者了,读者越多的话越畅销。怎么了?”

“你猪头啊,《收获》杂志畅不畅销?”林一铭有点恨铁不成钢。

“畅销。不说一众老前辈的文章,光是新近崛起的新人都很厉害的。”戈文脑海里想起了最新一期《收获》上莫言发表的《进城》,很有以后的风采了。

“天呐,”林一铭拍拍自己的脑门,用不可救药的眼神看着戈文,“前一阶段,那么多读者给你写信,你没注意到信封上的邮票吗?”

“我靠,我忘了这茬了。一铭,你可真是我的救命菩萨啊……”戈文扑到林一铭身前,按着他的脑袋,在他头顶上猛亲。

“滚开,滚开……你恶不恶心啊……”林一铭惨叫着。

甘馨进来的时候看到的正是这惊人的一幕,虽然知道林一铭和戈文是在玩笑,但看到两个大老爷们抱在一团,还是忍不住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一铭……”高亢的女高音响起,“以后你休想偷亲我!太恶心了。”

林一铭听到声音大惊,赶忙用力将戈文推开,陪着笑脸几步窜到甘馨面前,“甘妹妹,你可算来了。刚才戈文那禽兽非要非礼我,要不是我为了你守身如玉、誓死不从,可能这一刻就被那奸人得逞了。”说着还做出一副哀怨的表情,直看得戈文想吐。

见不得这对奸夫妇亲亲喔喔,戈文抛下一句“甘馨,说不准一铭这小子还真是从背背山上下来的呢,你可要小心了……”然后留下虽一头雾水却知道不是什么好话的两人直奔《收获》编辑部。

路上,街旁的小铺里《月亮代表我的心》的歌声隐隐传出,这个时候邓丽君那微微颓废和忧伤的音乐早已征服了八十一代的年轻人。伴随着优美的旋律,戈文轻轻哼着这首经典的老歌,然后脑海中就突然冒出一个有点阴险的想法,写本黄色小说?!

这个疯狂的念头不可抑止的在戈文的脑海中弥漫,想到先前甘馨明知道自己是在和林一铭玩笑但还是忍不住埋怨的情景。尽管现在所有人都开始吸收各种知识、开始进行激进的自我批判,但在某一方面他们还没有放开观念,连甘馨这样的知识青年都如此,何况其他人呢。那些原本健康美好的东西到现在还是谈虎变色,某些东西对他们来说仍是一个讳莫如深的东西。作为一个后世的人,戈文对这一切感到可笑。

那要不要给它来个彻底的曝光,将它上面那层遮羞布掀开呢?戈文就怀着这样的心思走进了编辑部。

《收获》编辑部的诸位编辑早已经和戈文熟悉了,一个正在喝茶的编辑看到戈文进来,朝他笑了笑,说道:“小戈,这几天是不是失踪了,怎么几天都不见人影?昨天巴老还问起你呢。”

听到这位编辑的话,一众伏在桌子上的编辑都抬起头来,关心的询问着戈文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怎么不过来玩儿。戈文这小子平时在编辑部嘴勤手勤快的,很是得大家的宠爱。

戈文不好意思说自己这几天没到编辑部是为了收集邮票,一边散烟,一边随口找了个借口:“这几天正在家里写一本小说呢,就没时间过来。”

听到一贯写诗歌的戈文居然开始写小说,众编辑兴致大发,纷纷询问戈文写的是什么小说,有性急的编辑直接就在要稿了,弄得戈文真想抽自己几巴掌,什么借口不好,偏偏在编辑面前说写小说,这不是羊入虎口么。面对这些比自己打了一轮甚至两轮年龄的编辑们,戈文只好连声答应。

好不容易安抚下这帮编辑,戈文才舒了一口气,凑到一开始喝茶的编辑身边,厚颜说道:“李叔,咱编辑部的信件一般是怎么处理的啊?”

李叔抿了一口浓茶,奚落道:“怎么改性子了?关心起你的读者了?往常让你看读者来信的时候你可是比谁都跑得快。”

戈文不好意思的说道:“嘿,那不是小戈不懂事嘛……”

“还是懒惰吧。我可是听一铭说你小子每天日头不晒到可不起床。”李叔仍然毫不留情的痛打落水狗。

呃……林一铭这小子既然在长辈面前掀自己的短,回去有他好看的!戈文心中暗暗给林一铭定了死刑。对李叔嬉皮笑脸道:“李叔,您就饶了小的吧。我改还不成吗!”

“年轻人不能太懒了……”李叔的絮絮叨叨教训了一番戈文,才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摆到戈文面前。

一张职责表,上面处理信件一栏,林一铭的名字正在其中。

我靠,这小子在玩儿我,不然怎么没说他就是编辑部里处理信件的人呢。戈文眼睛一晕:白跑了一趟。

既然来了,就不好意思直接转身离开,戈文便留在编辑部给众编辑打打下手,帮忙处理一些文件、审审稿什么的。

一上午就这么过去了。

中午和编辑们吃过饭,戈文坐在桌子上安静的考虑到底要不要写一本黄色小说。

在前世,虽然国家明令声明不准秽刊物发表,但戈文想写的并不是那种小说。他只是想让这个时代的人尤其是年轻人能够正视某些事情,性爱只是一种人性的本能,是一个生命状态的象征和标志,被强加上许多肮脏的符号这本身就是一件愚蠢的事情。而戈文想要做的就是将那些被曲解和被误读的东西还原其本来的健康和美好。

只是真的写了之后,在这个仍对性讳莫如深的年代,会引起怎样的滔天巨浪呢。

戈文可以想象着到时候各式各样的口诛笔伐,各种各样颜色的唾沫和愤怒,道德的、历史的、文化的、政治的,沸沸扬扬,如炮弹般劈头盖脸地朝他轰过来的场景,不禁打了一个寒战。我可以承受的了这一切么?

不管了,先写出来再说。戈文决定先写出来,然后在考虑是不是发表。也许等写出来的时候,传媒和舆论早已对此见怪不怪也说不准。

既然要写,那就写一本牛逼到极点的作品吧。

这样想着,戈文开始创作他的第一本小说,一本有“性”的严肃小说。

7

桌前一杯茉莉花茶升起袅袅的薄雾,鼻中隐隐可以闻到那股清香。

戈文的脑中一片宁静,真正要写的时候,他才下不了笔。不是他不会写,相反,脑中一部部经典的著作像是一节节被火车头拉着的车厢,四平八稳的从他眼前驶过,前世在网络上看多的那些很嗨的短文也争先恐后的挤进他的脑中,一片混乱。只是这些和他想写的内容风牛马而不相及。

好吧,那就让我写点自己的东西吧。既然来了,就得留下点自己的东西不是?点上一根烟,狠狠的吸上一口,然后掐灭。戈文开始趴在桌子上奋笔疾书起来。戈文开始过着一种修士般的生活,每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呆在家里构思着自己的故事,然后用笔写下来。

两周之后,戈文的房间。

戈文从新稿纸中抽出一张,慎重的写上五个大字——生活在别处。然后站起来,精神愉悦的伸了一个懒腰。终于完成了!两周的时间给戈文最大的收获只是领悟到了一条真理:写作和写字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

林一铭见戈文终于放下了笔,赶忙将桌上杂乱的摊着的草稿拿起来,对于戈文这个怪才的新作,他还是很期待的。不过他很快就疑惑起来,“这就是你要写的小说?”

“嗯。虽然不是很满意,但确实是我写的小说。”戈文着重强调了这是自己写的小说。

“怎么看起来这么怪异呢?似乎没有什么情节?”林一铭用手指着开头那页稿纸。

“这是一种新的写作手法。嗯,从未出现过的。”戈文漫不经心的点燃一根烟,平静的说道。

“我很怀疑这东西有没有喜欢!”林一铭有些不确定的说道。

“先不要否定。你再往下看看。”

然后戈文就看到了自己想要看到的场景:林一铭目不转睛的看着草稿,脸上的表情开始随着故事而变化,显然他已经被戈文的故事迷住了。屋子里除了林一铭偶尔翻稿纸的声音,寂静无声。

那就是说我成功了?!戈文放下心中的块垒,脚步轻松的走了出去。好久没晒晒太阳了!

信手走到附近的大学校园里,十月正是金秋时节,金色的阳光透过树荫的枝叶投下来,斑斑驳驳,洒在人的脸上一点都不刺眼,有种温暖的感觉在心间弥漫。戈文还陶醉在自己的小说里。一开始,他还真的毫无头绪,但是当想到一个人和一本书时,脑中才突然有了一个想法,然后笔尖慢慢的一字一句的在草稿上移动,才有了写下来的这本书《生活在别处》。

这个人就是他前世最崇拜的作家——王小波,那个被称为文坛外的愁容骑士。

“哥哥,抱抱。”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在戈文身后响起。

戈文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个曾经把爸爸弄丢的小萝莉。此刻小萝莉正气喘吁吁的张开双手,等戈文抱她。

一把将小萝莉抱起,惹起一片笑声,戈文逗怀中的小萝莉:“你怎么一个人乱跑呢,不怕在弄丢了自己的爸爸?”

小姑娘一本正经的解释道:“妞妞没有乱跑,是姐姐带我玩的。”

“哦?那你姐姐呢?”戈文环视了下四周没看到有什么人在周围。

“姐姐给妞妞买话梅糖去了。”小姑娘说起话梅糖,嘴里一阵酸,不由的咽了咽口水。那可爱的表情让戈文笑了起来。

正笑间,一个声音传了过来,“妞妞怎么跑到叔叔身上去了,快下来啊。”

戈文扭头看过,眼睛一亮。一个20多岁的美女,上身穿着一件白衬衫,下身则是一条淡蓝色的长裙,身材消瘦却凹凸有致,披肩的长发搭在肩膀上,好一个青春靓丽的学生妹。

见戈文看她,女孩子露出一个歉意的笑容,不好意思道:“这位大叔,小孩子不懂事。”说着就伸过手来要将小萝莉抱过去。

大叔?戈文有点哭笑不得,我有这么老么。然后就恍然大悟,自己这两周来为了写作根本就懒得梳洗打扮,估计现在自己不修边幅,整个一头发杂乱、胡子拉碴的中年大叔。

“妞妞,你是怎么知道我就是哥哥呢?”戈文知道原因后,便有点奇怪为什么小萝莉能一口认出自己来。

“哥哥身上有味道。妞妞能感觉的到。”妞妞愉快的回答到。

小孩子的感觉竟然明锐到如此地步。戈文有点惊奇,蹲下来将小萝莉放在地上,溺爱的摸着她的脑袋,说道:“去吧,找你姐姐要糖吃。哥哥还有事,就先走了。”

“那哥哥再见!”小萝莉有些不舍,但还是松开了抓着的戈文的衣角。

“嗯,再见。”说完朝小萝莉摆摆手,站起身朝另一条路走去。

没走几步,身后一个有些迟疑的声音有响起,是那个女孩。“同学,刚才对不起了。”

回头一看,那女孩子拉着小萝莉的手,满脸的红晕,显然弄清楚了戈文的真实年龄,有些不好意思。

给了女孩一个不介意的笑容,然后又对一边朝自己挥手一边嘴里还鼓鼓囊囊的嚼着糖果的小萝莉做了一个作怪的表情,戈文转身继续走。

不出意外的,身后一片银铃般的笑声响起。大姑娘、小姑娘都被他的作怪逗乐了。

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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