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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还暗地里想要动什么手脚的话,我的这些美丽的小东西们……可不仅仅只是会扑花……”
男人的声音平静得毫无起伏,却偏偏充满了令人战栗的冷意。
“主上……”青年猛地抬起头,眼神震惊,本该高大稳如磐石的身躯此刻竟然在隐隐的颤抖。
他自然听出了那个男人语气里毫不掩饰的杀意,尤其是那种霸道的宣示,对他宣示着悠的所有权,没有商量的余地,坚决得令人无法撼动。
可是,他们是兄弟,是亲兄弟,怎么可以……
百里残勾冷着脸,却是不在注意身后青年那面如死灰般的表情,而是转过身对着那两个低眉顺眼的侍女吩咐道。
“把瓶盖打开。”
“是,主上。”侍女们很是恭敬顺从,好似根本就没有听见刚才她们的主上和青年的谈话一般,只是依照命令轻轻的拿开了玻璃瓶子的盖子。
下一刻,就只见瓶里那不住飞舞的蓝色蝴蝶慢慢的飞了出来。
在半空中旋舞了一圈之后,它们竟然慢慢的朝着百里残勾和落地窗前的那一盆七夕银河飞去。
上邪的心,猛地一沉。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突然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
“进来。”百里残勾只是目光深深的注视着他面前飞舞的蓝色蝴蝶,并没有回过头去看此刻从门外进来的人。
“什么事?”
“总裁,你吩咐下去的事我已经办好了,这是从下面传回来的信息,总裁你要过目吗?”从门外走进来的是一个穿着职业装看起来很漂亮能干的女人,此刻她手里正拿着一份厚厚的资料,目光却是并没有在办公室内左顾右盼。
微微的敛了敛眼神,女人表情很是恭敬的走到离窗前的男人还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停住。
“拿过来。”听到女人的话,百里残勾身体一滞,目光微微的闪了闪,深邃的眼眸里有一抹幽芒一闪而逝。
旁边,一个面无表情的侍女从女人的手里接过那份资料,双手恭敬的递到男人的手里。
“总裁,这份资料是近两个月的最新记录。关于两个月前我们帝国下派出去的那些七夕银河,下面的各家花店反应都很是强烈,购买的人很多。不过,如总裁你所说的那样能够令七夕银河开花的却是很少,几乎可以说是没有。”
女人脸上虽然一面以公事公办的认真口吻说着,心里却是在不住的嘀咕。
也不知道总裁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如果仅仅只是想要推出一种新品种能够让人趋之若鹜的花的话,为何还要在后面附加如此之多甚至是苛刻的条件?哪里有听说过卖花的不讲究多多益善,反而卖出去的时候只许只卖一盆?
女人却是不知道,要想七夕银河开花的条件,除了百里悠身上的香气之外,唯有把两盆以上的花摆放在一起一段时间,它们才会慢慢的开花。而寻梭,它们只能够沿着已经开了花散发着香气的七夕银河寻去。
而两个月前百里帝国送到下面各家花店的七夕银河,却全都是还未绽放的花苞而已。
这样,如果他想要找人的话,那将百无一失。
百里残勾生来就是帝王,他心思细密,布局更是层层紧扣,自然不会允许自己在寻找悠这件事上出现任何的误失。
悠啊,他的悠……
第三十三章 蓝色蝴蝶
第三十三章。蓝色蝴蝶
百里悠的生活很平静,平静到他每天只要固定的上学放学就可以了。
学校里的日子显然少年适应得很好,那些学业他并不需要花多少时间就可以做到完美无缺。如果真要说还有什么让他有些不满意的话,那就是学校里的女生们实在是太八卦,他每走到哪个地方周围都不乏一些女生们激动兴奋的身影。
为此,百里悠感觉到很是郁闷。
不过好在,那些女生还是很有分寸,或者说是百里悠少年实在是太过于冷淡疏离,让那些女生们根本就没有接近的机会,只能看着眼前的绝美少年明明触手可及,却偏偏却像是远隔千里。
她们心里那个哀怨啊,却只能站在少年背后咬着小手绢无奈的跺脚。
如果说这段时间以来百里悠除了慢慢的适应了如今的生活之外还有什么收获的话,那就是他跟自己的同桌吴常轨,以及班里的另一个人关系慢慢的熟悉了起来。
据说,他们以前的关系就很铁,还被广云高中的人戏谑为“鬼道三轮回”。虽然现在,貌似因为林朝歌态度和容貌的转型,这个所谓的鬼道三轮回逐渐的名存实亡,而慢慢的变成了另外一个称呼。
这一天,百里悠放学回家,因为跟吴常轨有一段同路的距离,所以他们这一段时间基本都是一起的。不过,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天百里悠的表情突然慢慢的由淡然变得恍惚了起来。
那是……
“老大?老大?”
“啊,什么?”回过神,百里悠看向在身边正大声的喊着自己的男生。
“老大,你怎么了?怎么我喊了你这么多声你都没有听到?”吴常轨很是疑惑。
“没什么,只是突然想起了一点以前的事。”百里悠敷衍的笑了笑,眼神却依然在定定的看向某处。
“老大,你想起以前的事了?”
吴常轨很是兴奋,正准备问清楚老大想起什么了,结果却发现他的老大根本就没有在听自己说话,而是一直抬头在看着沿途周围。
老大他在看什么?沿途的风景有什么好看的,都看了多少遍了,千篇一律的,腻都腻了。
吴常轨很是不解却也好奇,于是顺着少年的视线看去,结果却惊奇的看见,在他们回家的路上竟然飞舞着好多的蓝色蝴蝶,看起来美丽得令人觉得震撼和心悸。
“天啊,好绚丽的蝴蝶。它们是哪里来的,怎么这么多?以前可是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这种离奇的情况啊,是最近的天气发生了什么异常吗?听说什么海啸啊地震之前有些动物就会暴躁不安,在外面惊慌的乱跑乱串,怎么都安抚不下来。神啊,别不是我们这个地方也要发生什么大灾了吧?”
吴常轨心一慌,差点就手足无措的团团转了。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啊,老大,我们快跑吧,跑哪个平地去避灾。最近也没有听说我们这个地方有什么灾难要发生啊,别不是什么地象局哪里疏忽了?”
“安心,不要慌,这些蝴蝶无害的。”看到身边的吴常轨那一副快哭了的模样,百里悠不由好笑。
这里蓝色的小东西不过是百里一族经常看见的蝴蝶,哪里是什么灾难前的异常啊。百里悠以前在百里一族早就对它们司空见惯了,所以一点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
就是,原本应该在百里一族的蝴蝶,为什么会突然群体出动般到了外面?
百里悠抬起头看着它们,沉下脸正在疑惑,却不想这个时候电话猛地响起,打断了他的思索。
从背后的挎包里摸出手机,百里悠按下键接了起来。
“喂,哪位?”
“哥,是我啦!”电话那头,林云筝兴奋的声音传来。
“云筝,是你啊,怎么了?”
“哥,明天就是周末,我们放假,到时候我去你那里啊。”
“好,你来吧,我等你。”百里悠不由笑了笑。这一段时间以来,几乎每到周末的时候,林云筝和大黑都会过来,所以百里悠倒是不觉得怎么惊讶。
“老大,又是你妹妹?”看身边的少年那温柔的表情,不同于学校里的疏离和客气,吴常轨不用猜就知道打电话来的是谁了。
除了老大的妹妹,他就没有见过少年有对谁露出过这样亲密温柔的笑容来。就学校里的那些女生,老大哪里看得上她们,连多余的眼神都不曾施舍过,看起来清冷淡漠的,谁都无法走进少年的内心,让他为谁另眼相待。
“是啊。”
和云筝结束通话,百里悠看了看前面的路,已经到分岔口了,于是和身边的吴常轨告别。
接下来,只要再走十几分钟的时间,他就快到家了。
第三十四章 见面(1)
第三十四章。见面(1)
回到家的时候,百里悠把手上的背包放在沙发上就不由想起云筝打来的电话,于是走到另一边去看了看家里冰箱里的东西,决定明天早上的时候在到外面的市场去买一些回来。
这段时间,自从他在这个身体里意外的醒来,因为一个人住的缘故,百里悠倒是学会了一手不错的厨艺。
因为从临市坐车过来,即使是走高速公路也要花好几个时辰,百里悠倒是不担心云筝他们会来得太早,第二天早上去买东西绰绰有余。
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因为已经是夏天的缘故,天暗得比较晚,不过时间却是已经不怎么早。百里悠稍微的休息了一下,然后就去了厨房稍微的做了点东西吃。他现在从学校回家不想怎么动,所以只是煮了面。
一边看了看电视,再把面吃完后,即使没有出汗,浑身都清爽得很,百里悠依然去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然后准备回房间。
比起二哥百里残勾为他准备的奢华寝宫,现在这个小房间自然上不了眼,面积不大,所以一走进去对于里面的东西一目了然。百里悠刚把背包放在书桌上,还没有坐下,在目光无意间扫过旁边的花盆时就不由愣住了。
那盆早上还是花骨朵儿的七夕银河竟然开花了?
这盆他一个月前从附近的花鸟市场买回来的七夕银河说来也怪。他自从把它买回来后,百里悠并不见它有任何的枯萎现象,反而比起曾经病怏怏的模样来要精神很多,看起来也很朝阳的样子。但是,就是不见它开花。
或许,是因为没有蝴蝶为它授粉?
百里悠看着不知何时飞进来萦绕在花瓣边的几只蓝色蝴蝶,突发奇想。
摇了摇头,少年不再去想这些。
坐在书桌前,百里悠就准备做今天课堂上留下来的作业。因为他现在已经是高二下学期了,其实课业还是蛮紧的,只是由于百里悠早已经掌握,对于书本上的东西都理解得很透彻,所以他才一点都不觉得紧张罢了。
拿着笔在手指上转动了几下,百里悠的视线突然就看见了书桌前的挂历。
上面的日期,显示着六月二十四日。
六月二十四日啊,离他前往试炼之地已经整整过了差不多三个月了吧。
百里悠其实早在他以林朝歌的身体醒来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了,在他醒来的那一天,离他死在试炼之地的时间,中间竟然隔了差不多两个多月。而现在,他以林朝歌的身份也不知不觉中生活了快一个月了啊。
时间,过得真快。
不知道二哥他知道我已经死了后,是不是会很伤心?
想到二哥百里残勾,少年的神情不知不觉中就变得有些落寞。其实,他并不是不想那个男人的,毕竟,二哥他算得上是自己在这个世间最亲密的血缘亲人了。
这段时间以来,他尽管和云筝相处得很好,对于和云筝之间的血缘亲情也感觉到很温暖。可是,他毕竟和那个少女之间还是隔着一层秘密的,他无法和她做得坦诚相待,把一切都告诉给云筝知道。所以,即使他们相处得再怎么的亲密,也始终会让百里悠心里有一种孤独和怅然。
但是,如果是他的二哥百里残勾,少年却是可以做到完全的无所顾忌。因为他知道,二哥总是会包容他的一切,什么都为他做好考虑到,让他的生活过得轻松而自在。
要不是因为……
少年突然抬起头看向外面,轻轻的叹了一口气。窗外,蓝色的妖艳蝴蝶依然翩飞着,美丽如昔。
“二哥……”百里悠脸上慢慢浮现出一抹复杂的苦笑。其实,他也知道自己只不过是在找借口罢了。借口二哥杀了大哥百里明瑞,手段太过于残忍,借口太令他心寒来远离那个他越来越无法离开他身边的男人。
不然,就百里明瑞一事,在百里一族其实不过是成王败寇而已。
遗传自上古妖兽的血脉,他们身体里自然而然就流淌着杀戮掠夺的血液。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与其想象到他的二哥会受伤,甚至会死在百里明瑞的手里,百里悠自然会选择舍弃百里明瑞。
毕竟,他对百里明瑞根本就没有什么感情,自然也就不存在着什么伤心。而他的二哥,却是一直对自己最好的人。
孰轻孰重,根本就不用想。
如果不是……如果不是他有一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在洗漱中错愕的发现在自己脖颈间和锁骨处的那些痕迹,他可能会一直和二哥就那样温馨的相处下去,而不是选择逐渐的躲避着二哥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