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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这下糗大了。
我也看到一个穿西装的成年人正往这个方向走来,样子越来越清晰,我坐得那么高,他没看见我才有鬼呢,哥们个个脸色惊慌,见我不下来,居然没义气地一哄而散,不知躲到哪里去了。
这群混蛋,关键时刻一点也靠不住,我这老大光顾着出风头,这下栽了,被老师看到,少不了得挨一个处分,说不定连参加高中联赛的资格也没了。
真倒霉!我垂头丧气,眼睁睁地看着那个老师离我越来越近,心想着该怎么解释才好。
可是随着老师的接近,我突然发现,这家伙,怎么看起来那么面熟?
深灰色的西装,不光没配领带,前胸的几颗扣子还敞着,明明一副流氓的样子,却好死不死地带着副斯文得要死的细框眼镜,最重要的事,那颜色不正常的深灰色头发,爷只要看到一次就不会认错。
这货不是今天早上害我没听见闹钟的家伙么!
他,他在这里做老师??!!
还没反应过来,那家伙就在我呆的树丛下面站定,用看珍惜动物的目光看着我,目光怜悯,笑得奸邪,简直就是当年一动不动地看我被马蜂群攻的翻版!
何况我现在一头灰尘和树叶,头发乱得像鸟巢,衣服几处被刮破了,形象烂的一比,比七岁那年还要不如。
过了几年没羞没躁的生活,我第一次知道羞耻感这三个字该怎么写时,已经控制不住自己,没形象地冲下面的人吼道:
“大灰狼,你看什么看!!”
☆、第二章 大爷我也会钢琴,有什么了不起 (4001字)
Chapter2
完了完了完了完了,竟然冲着咱学校老师那么不要脸的喊了这种话,本来印象分就是零分,现在肯定被扣成负数,我易老大的一世英名,全毁在高一下半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早上。 那家伙居然还在下面看着我,行了都知道我逃不出您手掌心了,拜托您别一直盯着我看好不好?大爷也是会害羞的!特别是在不小心把七岁时给别人取得绰号,不小心喊出来的时候!
死大灰狼像看不够似的,居然还假正经地开口:
“这位同学……你这是在扮森林之王么?”
我呸!我看你想笑想疯了吧,假斯文!没看见大爷我脚被卡住了下不来么!
“你下不来?”他像看出了什么,“要不要我帮你?”
滚!你以为爷还是七岁时那个白痴么!才不要你把我当女孩子抱下来,丢死人了!算了,比起这个,大爷我还是花点力气,先把脚折腾出来吧。
于是随着树丛里哗啦一声响动,我英明地把卡住的鞋子甩出脚,好不容易才攀着铁丝网回到原处。
等我穿着被树枝勾得破破烂烂的校服,蹭了一鼻子灰,贴着一头树叶,还一手提着鞋子,一只脚高一只脚低地走到大灰狼面前时,我已经把那群没义气逃走的家伙骂了几千几万遍,混蛋们,明天大爷我就要和你们绝交!
大灰狼就站在我前面,已经长成了一个二十多岁的男青年,可能是因为我今早才刚梦到过他,感觉他和我七岁那年也没变多少,笑起来眼睛弯弯的,露出尖尖的虎牙,看起来特欠扁。
不行,就算是被老师当场抓包也不能服软,宁死不屈才是爷们的作风。
我硬是摆出一副冷冰冰的表情,等着他发落。
没想到他竟然走到我面前,拍拍我头发,拍下若干树叶后,忍笑说:
“小猴子,终于舍得下来了?”
我呸,你才是小猴子!
我忍着往他脸上砸鞋子的冲动,好脾气地等着他骂我。
“快把鞋子穿上,上课已经十分钟了。”他说。
难道这货是想装好人,然后上教务处告发我?
“还愣着干什么?吓傻了?”他居然说。
“谁吓傻了!”
阿弥陀佛祸从口出,一不小心就对着老师吼了,但愿他大人不记小人过。
好在大灰狼脾气还不错,没生气,反而好脾气地笑笑:“没吓傻就好,快回教室上课,小心老师开学第一天就记你过。”
我心想大爷我既然敢翘课当然不怕被记旷课,嘴上却小心翼翼地问:
“你不记我过?”
“算你运气,”大灰狼说,“我是今年刚来这里实习的新老师,还没记过的权利,不过要是你还不回去,我就告诉教务主任。”
看你假惺惺的鬼样子!不过算了,这算是倒霉的早上唯一的好处了,不能发作,要忍耐。
于是我装出好学生的样子,乖乖地说:
“谢谢老师,拜托你千万不要告诉教导主任,我马上回去上课。”顺便还装模作样的鞠了个躬。
大灰狼看起来很满意,挥挥手就放人,一看他放人,我马上脚底抹油,溜得要多快有多快,直到我快冲回教室时,才想起来。
丫的又忘记问他名字了!!
倒霉透顶垂头丧气地从后门溜进教室,班主任看了我一眼,估计觉得我那么乱七八糟的样子,有可能是被别人抢劫了,居然大发慈悲地什么也没问放了我一马。
行,看来易老大我今天的运气还没差到家。
就是那群狐朋狗友,哼,老大有难居然一个个泰然自若地坐在这里,暂时不理他们,待会非惩罚他们一下不可。
好不容易挨完一上午的课,甩开他们一个人吃了顿郁闷的中饭,心里怎么想怎么别扭。
难不成那只大灰狼没认出我来?不对啊,当时明明是我比较小,我还记得他怎么能忘记我呢?好歹我当年还是挺待见他的,现在么……嗯,除了自己出场的形象稍微有那么点不佳外,对他的印象也还不错。
可是他看起来,怎么就没有一点遇到老相识的感觉。
难道他真的忘记了,这就郁闷了,我可是记了他那么久……虽然当年那个王子骑士什么的,早就不会想了,可好歹还是有那么点恩情在么——虽然也是因为他见死不救爷才会被马蜂蛰——但也不能忘得那么彻底啊。早知道就应该拉着他问他名字,反正已经丢脸了,还怕什么。
算了,反正他是我们学校老师,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左想右想,好不容易挨到了下午第一节课。
嗯,音乐课。
实际上除了我那去世的老爹生前是个音乐家外,我真心不待见音乐这种东西。以前没少被钢琴课折磨得死去活来,结果没天赋,一个奖也没得,为了逃比赛还被马蜂蛰,倒霉透顶了。后来我老爸因病去世,家里的支柱没了,我妈一人的收入维持生活都困难,钢琴自然是没法学,连家里那台钢琴都卖掉了,我也乐得自在。
可是我一直记得大灰狼当时说,好好学钢琴,以后再参加比赛时可以见他。
为了这句话,后面两年刚刚想改邪归正好好学钢琴,家里就出了那种事,我当时为了继续学钢琴和我妈吵得天翻地覆,现在想想真是年纪小,跟个傻逼似的,为了只大灰狼,至于么,害的我妈现在还以为我对钢琴有种执念,心存愧疚地要死。
得了吧,就钢琴那玩意,我要是对它有执念,当年还逃什么比赛啊。
诶,那和我妈吵架,难道是因为对大灰狼有执念?
胡说八道!!瞎扯八扯!!
上课铃响后,随着老师走进门,我第一次深切地体会到一个成语的含义——“说曹操曹操到”。
走进教室的那货,不是大灰狼还是谁?
我这才想起来,那家伙以前不是参加钢琴比赛么,肯定很有音乐天赋啊,这种人来学校教书,除了音乐还能教什么啊!唉唉唉,我捶胸顿足,要是一早能想那么多,这节课早翘掉了,谁知道他看到我会做出什么反应!
可事实上是我想多了。
大灰狼这次进教室,比刚刚在看起来正经了许多,起码领带打起来了,西装上衣的扣子也老老实实地全部扣好,带着细框眼镜一脸严肃的样子,看起来真是人模鬼样。
他在教室里站定,先没急着自我介绍,反而一脸自得地打开琴盖,无视我们的反应自顾自地弹奏起了一首钢琴曲。
这首曲子我还是知道的,叫《梦中的婚礼》,当年学钢琴时我也练过,现在听到旋律,手指还可以不自觉地跟着律动起来。
不得不承认他弹得比我好听一百倍,弹得那么好听的人,不应该去音乐学院进修做专业钢琴家什么的,怎么沦落到这种高中来上音乐课了?
大概是因为他和我以前一样,超讨厌钢琴比赛吧,我竟然有一点窃喜。
一曲终了,教室里掌声鸣动,还听到几个女生窃窃私语,说这个老师长得又好看又有气质什么的。切,胡说八说,明明是只大灰狼,女人就是肤浅,只会看表面,一首钢琴曲就把自己卖了。
大灰狼无视教室里的窃窃私语,转身在黑板上写下两个潇洒的大字。
秦贞。
“我是你们这学期的音乐代课老师,”他说,“名字如你们所见,不过我是音乐学院刚毕业的实习老师,做得好才能转正,你们说,我是代完一学期课就走好,还是留下来好呢?”
下面的人没回答他,还是保持着交头窃耳的状态。
“我已经听到几个漂亮的小姑娘说要我留下来了,”那家伙居然自说自话起来,“是不是因为我刚刚弹的曲目呢。”
我偷偷瞟着刚刚说话的几个女孩,果然脸都红了。
“刚刚我弹得曲子,叫梦中的婚礼,”大灰狼得意洋洋地说,“小美女们,把我留下来,梦中的婚礼,就能变成现实哦。”
呸呸呸,就知道大灰狼不安好心,想不到为人师表居然在课堂上公然调戏女学生,罪不可赦罪不可赦,易老大我一定得想办法把他轰出去。
于是,还没等大灰狼开口说话,我就站了起来。
“得意什么啊!这种程度的曲子大爷我那个弹!!”
擦,易言啊易言,你做事之前能不能动动脑子,就凭你那三脚猫的钢琴水平,想也不想放出话,不糗死你。
可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大爷我虽然冲动是冲动了点,但是敢作敢当,反正话都放出来了,就硬着头皮看他们反应吧!
果然,在座的人没人相信皮粗肉糙的易大爷还能弹钢琴,一个个交头窃耳,看我的眼神跟什么似的……喂,易大爷我脱线是脱线了点,可我老爹好歹也是正儿八经的音乐家,别小看人啊!
大灰狼还是那副看好戏的表情,倚着钢琴笑得露出虎牙,看得我牙痒痒的。
“这位同学出言不逊,可见一定对音乐有独到之见吧。”大灰狼笑嘻嘻地说,“要不也请你上来为同学们演奏一曲?”
得,这下骑虎难下了。
上就上,谁怕谁。我心一横,板着脸走到钢琴面前,硬邦邦地坐下,好像对钢琴有仇。
坐是坐下了,可我少说也有五六年没碰钢琴,手感还在,可真要弹什么曲子就不行了,想来想去,还是再把刚刚大灰狼弹过的东西重复一遍吧,好歹刚才听了一遍,有那么点印象。
当然我弹钢琴的音响效果可想而知,弹了一半没被别人轰下来就算很给我面子了,磕磕碰碰地弹完前半段,我灰着脸找了个借口溜回座位。
喂,那边那些人,别以为大爷我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不就是看不起我么!
我要是当年能好好学钢琴,弹得肯定比大灰狼好听一百倍!
可就是我一时冲动,上学期好不容易树立的光辉形象终于全部倒塌,都是因为这半路杀出来的该死的大灰狼!
我咬牙切齿地盯了他一眼。
巧了,他正好也在看我,眼睛弯弯的,好像早有预谋。
混蛋,堂堂易老大怎么会输给这天煞孤星,反正一学期还长着,我就不信在易老大我的影响下,你还能继续在咱学校呆下去。
哼!
☆、第三章 见义可不能随便勇为 (4552字)
Chapter3
事实证明,一个人要是在这一天的开始倒了霉,那这一天他就会处处倒霉。
我易言十六岁,高一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天,这倒霉事从早上开始就没断过。
就是因为闹着和那帮不讲义气的弟兄绝交,易老大我难得有一天放学一个人回家,天气还行,下午不愉快的糗事也忘得三三两两了,放学那会我的心情还是不错的,反正今晚老妈也是加班不在家,又没什么事,回家就顺道绕了个远路。
我走得是穿街拐巷的小弄堂,歪歪曲曲几乎没什么人走,像迷宫一样,里面的路线基本已经被我摸得一清二楚,一旦无聊,就换个路线回家,是易言我最喜欢的解闷方式。
谁知道这绕个远路也能绕出岔子来。
我刚走了一半,就听到从另一条小弄里传来的陌生人的声音,不用细心识别,就知道说话的人肯定并非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