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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顶天立地的男人。
只有我还是长不大的小不点。
抓紧被子,有那么一点沮丧,又有那么一点释然。
和他们俩一起度过的时光,像放电影一样一帧一帧地闪过,说真的,许多时间,都是他们在忍让我,包容我。
这样的回忆,竟能占据大脑那么多空间,这个晚上,再次一夜无眠,我努力闭上眼睛,却睡不过去,想着所有的好与不好,直到东方泛亮。
===亲妈舞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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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票求收】第四十一章 快放老子下来,谁要和你回家 (2462字)
刘铭锐起床时我在装睡,要被他知道我又没事干,通宵了一晚上,还不知道会露出什么表情。
听到他蹑手蹑脚地出房间后,我提着的心才放下来。
真是的,为什么没有大灰狼,这睡神就那么不眷顾我呢?
我在床上摆成个大字,长长地叹了口气,想象一下,现在我的形象肯定一塌糊涂,不遭人待见啊不遭人待见。
呆呆地躺了很久,直到刘铭锐又回到房间,走到床边:
“起床了小懒虫。”他声音里带着笑,我才缓缓地睁开眼睛。
卧槽,这不睁不知道,一睁才发现,这根本就睁不开,完了,肿成桃子了。
我说嘛,哭一下午简直不是人能干的事,尼玛再也不哭了,损人不利己。
刘铭锐估计也看不下去了,递给我一块毛巾。
“拿冷水敷敷。”
我挣扎着坐起来,觉得天花板天旋地转,突然眼前一黑,又扑通一声倒了回去。
“阿言?”刘铭锐丢了毛巾慌慌张张来扶我,“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没事。”我冲他吐吐舌头,尼玛,起床低血糖这种事情也让我碰上了,我该是有多倒霉。
刘铭锐还是不放心,扶着我坐起来又摸我额头又替我敷眼睛,简直是个全职保姆。
我有点不好意思。
“我说大尾巴,我不是老弱病残,自己会弄。”
“昨晚没睡好吧?”他说,“就感到你不停在动,一刻也不安生。”
刘保姆观察能力渐长,适合去做刘间谍。
“起床,吃点东西,我带你出去走走。”
我点点头,老实地爬下床,俩晚上没睡了,走路像踩在云里,软绵绵的。
通宵这事儿还真不是人干的,还有镜子里那丑八怪到底谁啊??
胡乱弄了下头发洗了把脸,让自己看起来不是那么凄惨,随便吃了点早餐,就被刘保姆拖下楼呼吸新鲜空气。
唉唉,这家伙还真是热衷于“散步”这项老年运动。
和他去散步,我准没好事,想到这个我就心情郁闷。
兜兜转转几圈,我都觉得背后有双眼睛在盯着我看,看得我浑身都起鸡皮疙瘩。
“铭锐,”我弱弱地拉拉他,信口说,“我们还是回去吧,我,我头晕。”
他脸色变了,拉起我就往回走。
不出我所料,他家楼下,果然被一个熟悉的身影挡住了。
大灰狼,这衰神,我躲这都能被你找出来。
都这个时候了,你还出来干嘛。
我沉着脸,往刘铭锐身后躲了躲,他也很有默契地往前半步,把我挡在后面,高声说:
“你来这里干什么,阿言不想见你。”
“我来接他回家。”
他的声音非常镇定。
“靠,谁要跟你回去?!”我忍不住吼了声。
“阿言呆在这里很好,你请回吧。”刘铭锐的声音很强硬。
大灰狼没说话,而是径直走过来,气场强大,我们两人都为之一震。
“这叫很好?”他阴着脸看我。
那个人不再嬉皮笑脸,脸上坏坏的感觉,变成了一种说不出的戾气,与我认识的他相差甚远。我突然有点心悸。
刘铭锐不要命地又挡到我前面:“他的不好全是因为你,你有什么资格站在这里说话。”
“我没有资格,你就更没有。”
“阿言现在需要的是我,他不想看到你,你请回吧。”
“小猴子,真的是这样?”他反过来问我。
我打了个寒战,战战兢兢地说:“废,废话,老子让你滚听到没?!”
“听到没,阿言让你走。”刘铭锐顿时信心大增,说话声音也重了一倍,“你伤害了他,再解释什么也没用。”
“我不想解释,只是来接他回家。”
他吊儿郎当地站着,比刘铭锐还要高大半个脑袋,灰色的风衣加上戾气的表情,十足一个黑社会,也难怪刘铭锐的气势会不如他。
“他现在住在我家,我家就是他家。”
“哦?这他可没承认啊。”
“总之今天你别想让阿言离开这里一步。”
大灰狼懒得反驳他,只是从头到脚打量着眼前的人,眼里充满了玩味。我认识的大灰狼,奸邪狡诈,总是一脸阴笑,又坏又痞气,吊儿郎当没心没肺,可从来没和现在这样,两眼冰冷笑容玩味,好像能把人活生生地吞到肚子里去。
我打赌,刘铭锐现在心里肯定在发毛,连我都被他的样子吓得说不出话。
“喂,不带这样的啊,你这样是强人所难,我,我……”
他压根没理我,推开刘铭锐,信步走到我面前,我下意识地后退两步,双手挡在胸前——
“你,你想干嘛……”
他不说话,盯着我看的眼睛里,居然流露出,呲毛饮血般的目光。
大脑一片空白,我被盯得连动也动不了。
忽得身体一轻,我被他整个横抱了起来,反应过来后,我已经悬在半空中,下意识地搂住他的脖子。
“靠,你放开我!”我疯了似的挣扎起来,那家伙的爪子简直是老虎钳,一上一下掐着我逃也逃不掉,只够我无力地抗议:
“卧槽混蛋,爪子放开!放老子下来!刘铭锐,铭锐快来帮我——”
“你——”刘铭锐涨红了脸,跑过来很义气地掰大灰狼的爪子。
“别动。”
大灰狼阴着脸吐出两个字,低沉的音调,让气温瞬间下降了两三度,我们两个不由自主地噤了声。
“人我带走了。”他对刘铭锐说,听不出语气音调,平静而凛冽。
刘铭锐就真的,缓缓放开了他的手。
不要……
我用求助的眼光看着他,铭锐,帮帮我,我不想被他带走,我不想见他。
铭锐皱着眉头,神色茫然。
我又回过头来恳切地看着大灰狼,放我下来,我不想走。
他无视我,就这么抱着我往前,离铭锐越来越远。
===亲妈舞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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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票求收】第四十二章 一个很烂的故事,却听到想哭 (2993字)
人为刀殂我为鱼肉。
为什么到了这个境地,你还是不肯放过我。
为什么只有你可以找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我去找铭锐就不行呢。
这不公平。
我觉得好委屈,吸吸鼻子,哭不出来。
大灰狼你这个混蛋,变态,不要脸,死基佬,死脑残!
街上的行人看到我们俩,已经开始指指点点。
我无力地挣扎,敲他打他,抓他脖子拧他胳膊,他都不为所动,黑着一张死人脸,压根没有把我放回地面的打算。
你他妈到底要带我去哪里?
“秦贞,你放我下来,我警告你,再这么下去我他妈再也不理你了!”
话一出口我转念一想,不对啊,我理不理他他才不稀罕呢,只能换个语气,可怜兮兮地求饶:
“秦贞,我保证我不跑了,让我自个儿走行不?”
他像没听到似的,软硬不吃,眉头都没皱一下。
我无望地放弃了,闭起眼睛低下头,干脆把自己当个死人。
你们看我吧笑我吧,我易言就是个这么没用的东西,你想来想走,我他妈都得随你便,一点选择权也没有。
你走吧走吧,就当我是个死人得了。
我赌气地干脆把自己缩成一团,闭耳塞听,只感觉他抱着我的双手随着步伐上下颠簸,感到他胸腔里的心跳,竟然有点剧烈。
这样微弱的震动,有一点像摇篮。
一晃一晃,晃得我有点昏沉。
周边的声音越来越遥远,你说,这打着节拍的心跳声,到底是我的,还是他的呢。
咚,咚,咚。
意识终于飘散而去。
“我带你出去玩!比弹钢琴好玩多了,走不走?”
“去!当然去!”
我好像看到一个七岁的小孩,顶着满头包,屁颠屁颠地跟在一匹十五岁的大灰狼身后。
这是哪家的笨孩子,被人拐卖了也不知道,以后我要生出这种儿子,直接把他塞马桶里冲掉得了。
“上哪玩,上哪玩啊?”
那个白痴小孩还罗里吧嗦地一路问着。
十五岁的大灰狼一眼就看出白痴小孩是个吃货,直接把他带到市中心的美食一条街,大手一拍说,随便吃,今天我请客。
白痴小孩一听乐了,也没多想就撅着屁股一顿猛吃。
看,傻了吧,他请客,可他不买单啊,你就等着被十五岁的死大灰狼坑害吧!
果然白痴小孩吃完东西一回头,发现死大灰狼早就不见踪影,他一个人身无分文地面对凶神恶煞地老板,不知道怎么应付,害怕得一塌糊涂,皱皱鼻子居然一副想哭的表情。
哼,这么没用,长大后肯定也是个只会被欺负的货色。
罪魁祸首又把自己假装成一个救世主,一脸坏笑地拯救白痴小孩于水火之中。
他扔了钱打发了老板后,还扔给给小破孩一个红色的护身符。
送给你,他吊儿郎当地说,刚刚晃到旁边的寺院求来的,能实现三个愿望的护身符。
白痴小孩相信了大灰狼的扯淡,当着那家伙的面许下了愿望。
第一个愿望是,希望头上被马蜂蛰的包不要再疼。
第二个愿望是,希望再也不要弹钢琴,而是玩最喜欢的篮球。
第三个愿望,嗯,暂时还没想到,留着以后用。
十五岁的大灰狼嘲笑他的幼稚,并耐心解释说,其实钢琴没那么讨厌,不信去弹给你听。
于是我跟着他们穿街拐巷,走进了老远的一家琴行。
琴房在琴行的地下,曲曲折折得往下走很多,白痴小孩有点怕黑,走楼梯时喜欢拽着大灰狼的手。
我看到十五岁的大灰狼在黑暗里,笑得一脸奸邪。
我心里不爽,死混蛋,居然那个时候就没安什么好心,莫非是恋童癖么?
不安好心的大灰狼和白痴小孩两人走进一间琴房,小小的玻璃门,里面窄得只安得下一台钢琴,他们两个挤在一张钢琴凳上,小孩的小手,和大灰狼的大手,一起覆上琴键。
来双人合奏好不好,混蛋大灰狼勾搭白痴小孩。
白痴小孩摇摇头,天真地承认,其实自己从来没有好好练过琴,练琴期间,都在和父亲反抗反抗反抗。
混蛋大灰狼也没强求,自顾自地演奏起来。
他弹奏的音乐连旁边的我也能听到,直到现在,我仍然惊异于,为什么有人能把钢琴弹成这样。
父亲以前弹的钢琴音,都是平静的、优雅的、欢悦的、悲伤的,如流水一样汩汩流过。
可那家伙的钢琴,快速、激荡,充满了奋勇向前的激情和魄力。
白痴小孩好像听呆了,看着混蛋大灰狼的眼神里充满了崇拜。
弹钢琴的混蛋大灰狼,像陷入了一个他自己的世界,皱着眉头,满脸严肃,又像充满了无处发泄的愤恨,气势逼人,令人震撼不已。
一曲终了,不管是眼前的白痴小孩,还是旁边的我,都还未从震惊中缓过神来。
“克罗地亚狂想曲。”
混蛋大灰狼说。
“这是我弹得曲子的名字。”
他的表情已经恢复成我认识的样子,玩世不恭,又痞又坏。
白痴小孩问他,这个曲子讲的是什么样的故事,为什么和别的钢琴曲不一样。
混蛋大灰狼说,这是一首描述战争的曲。
战争,有流血,有毁灭,可也有揭竿再起,和生生不息,十分震撼心灵。
白痴小孩傻傻的问,那你呢,是冲锋陷阵的士兵么。
混蛋大灰狼说,不是,我是保护王子的骑士。
从此以后,白痴小孩的心里,就有一个骑士,他勇敢地冲在军队前列,脸上有视死如归的表情——与他弹琴时的如出一辙。
白痴小孩当然不懂,可现在我好像懂了一点。
懂了,那个家伙的王子,会和他一起历经沙场,并肩作战,而从来不是只会傻兮兮地等着他归来的白痴小孩。
只是白痴小孩送走了大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