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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还在这?”小家伙沉着脸问。
“这不是你把我带过来的嘛?”
“走走走,哪凉快哪呆着去,大爷我看到你就不爽。”他挥挥手,继续努力挤到人堆里。
“不是说要和我比试比试么,怎么你忘啦?”我决心做一块狗皮膏药。
“谁说过这话啊?你幻觉了吧?”他装失忆。
“怎么,还没比就认输啦?”我笑嘻嘻地激他。
“靠,比就比,大爷我还怕你不成——就比那个吧?”他指了指旁边一台没有人的模拟拳击机,哈,这个好,感情他是想把我当沙包打。
我打了个响指,表示奉陪到底。
小猴子立马一溜烟地窜出人群,和林源说了句什么,跳上机子摩拳擦掌。
我也不示弱般走上机子另一头,勾勾手表示准备好了。
奈何那孩子横冲直撞,怎么可能是一个职业保镖的对手,我几乎不用动手就能把他的攻击全部避开,稍一挥手,对方的血槽就啪啪啪地快速清空。
眼看着代表小家伙的人物快被灭了,那孩子不干了,急得摘下头盔大吼:“你丫这是耍赖!!”
“我可是尊重游戏规则的好青年,你说我哪里耍赖了?”
小家伙想了半天,终于跳脚般吐出一句:“你比我高,这不公平!”
……
我很无奈,异常无奈。
“那咱就换一个公平的比比?”
“来比投篮吧!”小家伙拍拍虚拟篮球机。
“哦?这个就不怕我的身高优势啦?”
“大爷我高中时是篮球队主力,你不管长多高都比不上我!”
“嘿,那就拭目以待。”我顺手捡起一个篮球,顺手扔进篮筐。
多么似曾相识的画面。
上次我没控制住吻了他,这次就更不好说。
我说小猴子,你也太没创意了,每次上游戏厅,都要和我比投篮。
可是……
我想到了他受过伤的右腿,往日的回忆云烟一般一闪而过,看着他努力投球跳跃的背影,心突然像被啃噬了一大块。
如果那些事,只是我的一场梦该有多好。
可现在,我分不清,过去和现在,到底哪边更像梦一点。
明明是同样的场景同样的人,可为什么心情会如此的大相径庭。
嘟——
计时器鸣响,两个篮筐旁的数字显示68比71,我比他多了三分。
你总是赢不了我,当然,我也不一定能赢了你。
===亲妈舞有话要说===
明天双更,虽然现在票收都是浮云……可是看到这每日推荐数,亲妈舞的小心脏还是碎了满地……
☆、【求票求收】第一零二章 只有在爱人面前,才会变成孩子 (3172字)
“靠,又输了。”小猴子一跺脚,气鼓鼓地转身在休息区坐下,满头都是汗。
“认输了吧?”我坐到他身边,“别小看我,我大学时也是篮球队主力。”
“这还是不公平。”他嘟嘟囔囔道,“我忘记我的腿已经不能打球了。”
我猛然一惊,一只手不自禁地抚上他右腿上的伤处。
他像触电般全身一跳:“你,你丫怎么知道我这里有伤?!”
“我……”我尴尬地左思右想了一下,做出一副职业笑脸,“原来伤就在这~真巧,知道抚摸大腿有放松功能么?我只是想让你放松放松。”说罢,那只手干脆不老实地往他大腿根|部方向挪动。
他果然被我唬弄了过去,一脸嫌弃地扔开我不老实的手,骂道:“我呸,胡扯八扯,死MB,臭色狼,丫就知道你从来没安好心。”
“那我不玩儿你了,你告诉我,你的腿是怎么回事?”我自然而然地勾上他的肩膀,做出一副兄友弟恭的样子,顺便楷点油。
“就那么回事呗~大爷我出过车祸,这腿一不小心,就只剩下走路的功能了。”他耸耸肩,满脸不在乎。
明明这对于你而言,不亚于灭顶之灾,可面对陌生人时,你居然也学会了用满不在乎掩饰自己。嘿,我多希望你一脸委屈地对我说,大灰狼,这全是你害的。
估计是我的表情太凝重,小家伙一身不自在。
“干嘛干嘛干嘛?”他说,“别可怜我,不就一条腿嘛,还能走路我就谢谢它了。”
“那下次我们去比长跑吧?”手挪动到他的锁骨,轻抚了两下,真瘦,醒来都大半年了,肉还没长回去,这怎能不让我心疼。
“我靠死流氓离我远点!”小猴子一把推开我,虎视眈眈地横了我一眼,张开小獠牙好像随时要来咬我一口。
正好林源捧着两罐饮料和一点小吃走进休息室,看到这剑拔弩张的气氛,愣了愣,善解人意地把食物塞到我们俩手里。
“又吵架了?吃点东西,消消气呗。”
小猴子阴着脸抢走我手里的东西,大口大口地吃我的那份,好像对食物有仇。
我眯着眼看他狼吞虎咽的样子,越看越可爱。
“时间不早了,吃完后,我们差不多也该走了吧?”林源说。
看着他略显急切的眼神,不用猜也知道,他在担心自己家那一位等得着急。
我也这才想起路易斯的吩咐,再不回去,恐怕要坏了他的大事。
“吃完就走,听到没?”敲敲小猴子乱蓬蓬的脑袋,这孩子看来还真是饿惨了,吞了我那份手抓饼后,他还能把自己那份,吃成一道山珍海味。
“听见没有,小傻瓜?”我又问了一遍,他总算抬起头,一脸警觉地看着我,嘴边沾满了碎屑,两瓣小嘴唇吃得油光发亮,红彤彤的特别诱人。
一瞬间,我的心像猫抓一样淡定不能。
想亲下去,想亲下去,想亲下去,想把眼前那白痴,一口一口吞到肚子里去。
“你干嘛?”小笨瓜很快发现自己身处险境,护食的本能让他把食物往背后挪了挪。
笨死了,谁要吃你的晚饭,我是想吃了你。
我没控制住,掰着他的肩膀俯下身,凑近他的脸——他一下子僵住了,手中的食物差点拿不住,整个身体开始轻微挣扎起来。
“色,色狼……禽兽,离我远点,噢靠,你想干嘛……”他音调变了,脸刷一下变得通红,口不择言地咒骂着些什么,却没有实质性拒绝的动作。
就是因为这样,你才老被我占便宜。
笨蛋,傻瓜,小二货,你怎么总是那么勾人。
我微微一笑,嘴唇挪过他的唇瓣,而是移到他脸颊旁,轻轻舔去了粘在他脸上的碎屑。
“你脸上脏了。”我伸出舌头,给他看我舔到的东西。
他的脸红一阵白一阵,火冒三丈地抹一把脸就往我衣服上蹭,一边吼着:“我靠!!!快把你的口水弄干净!!!!”
我笑嘻嘻地躲开,旁边的林源淡定地喝茶,也不知道他看没看见。
没办法和上次那样想要就要。
一靠近他,就会想起以前的伤害,这个弊病,让我着实没勇气,第二次尝试和清醒的他在一起。
打打闹闹了一番,三个人总算上了车,路易斯给我打了通电话,抱怨我怎么还不把林源带回去,他快被那个叫夏誓君的家伙烦死了。
匆匆挂机后,我看到后视镜里的俩孩子,后座上的林源,正很淡然地看着窗外,不那么兴奋也不那么高兴,好像今天一整天的游玩,都和他没有多大关系。我家小猴子整个人缩在了角落,垂着头看不清表情。
“阿言?”我试探着喊他。
“他睡着了。”传来林源的声音。
“难怪安静了不少。”我说。这孩子昨晚宿醉,醒来又闹腾了一整天,不累死才怪。
“你们俩关系真好。”林源突然又说了句。
“哦?怎么说。”
“和亲兄弟一样,没大没小。”林源淡淡地说,“……有点羡慕。”
亲兄弟么?我笑了出来。
“我一直很希望,我和那个人……也能这样。”他没头没脑地又来了一句。
我猜想,那个他应该是路易斯口中的夏誓君。
“人各有命,走的路不一样罢了,你们也有让人羡慕的地方。”
而我们也有说不出的苦衷。
“他很喜欢你。”
……!!
握着方向盘的手一紧,我悄悄感叹起这个男孩子敏锐的感受,他应该从最开始就看出我对易言别样的用心了,所以一路上虽说话不多,可每一句都一针见血。
“易言他平时……虽然说话冲了点,但很有分寸,而且……很能照顾人,也挺善解人意的,可是今天,我第一次看到他……怎么说,那么孩子气,争强好胜,无理取闹,看起来一直在生气,其实玩得很开心……”
林源带笑说,声音静如流水,我默不作声地听着,忍耐住心脏越来越沉重的撞击。
“你知道么,一个人只有在爱人面前,才会变成孩子。”
我猛地一个急刹车,停在C大门口,冷冷地对后座的人说:
“今天你发现了什么,不要告诉易言。”
他点点头,开门下车。
我心情复杂地钻进后座,看到那孩子蜷在角落睡得很熟,还时不时地哼哼两下,心又被温柔填满,轻手轻脚地把人揽过来,拥进怀里,小心翼翼地抱了出来。
夜风很温柔,那孩子在我怀里睡得很安稳,呼吸均匀,胸口一起一伏。
我们默不作声地走到寝室,把他放回林源指给我看的那张床上。
两个人退出寝室,相视一笑。
我带他回醉夜找路易斯,一路上都是沉默无语,林源是个聪明人,就算心里清楚,也会选择什么也不说。
快到时还是我先开的口。
“小源,如你所知……那家伙笨得要命,他要冲动做了些什么,你帮我拦着他点。”
他点点头:“我知道。”
隔了很久,他又说:
“不管你们俩之间发生过什么……我都希望你能和他在一起。爱而不得的感觉,很难受。”
我知道他其实在说他自己。
在这一刻,我有点喜欢上了这个聪明又寡言的男孩,易言如果是一点即爆的火,那他就是安静平淡的水,让他和我家看似聪明,其实缺根筋的小笨蛋做朋友,我便也放心了一大半。
虽说命运这东西一直捉弄人,我也是身不由己居多。
可一个易言,我还是护得住。
就算是用我全身的力气,也一定要保护好他。
===亲妈舞有话要说===
双更来了。剧情恢复到了最开始那个状态,大灰狼欺负他,他一边炸毛一边羞涩。
不过换了个人称,或者是时过境迁,有些东西变掉了,不知你们发现没有。
发现没发现的,票票和收收还是要给的啦XD
☆、【求票求收】第一零三章 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去 (2738字)
他捧着一束鲜红的花,鼓足勇气大声说:“混蛋大灰狼,老子在向你表白,老子喜欢你!”
身后一阵枪声,他双眼迷离,鲜红的花瓣洒落遍地,和他的鲜血混在一起,触目惊心。
他软绵绵得倒下来,口中嗫嚅的是,大灰狼,救救我。
镜头一转,他蜷缩在房间一角,皱着眉头,看起来很悲伤。我悄悄走近他,没走几步,那人便突然警觉地竖起全身倒刺,吼声刺耳又寒心。
你他妈给我滚,老子不待见你。
他一边骂一边开始慌慌张张地哭,眼泪滴滴答答地掉下来,全身不自觉地发抖,抓起身边的东西往我的方向乱扔。
我张张嘴发不出声音,伸开手想把他抱在怀里,可抱不到,怎么样都碰不到,我想告诉他别哭,别生气,对不起,可他一转身就跑了,速度那么快,怎么也追不上。
我费尽全力寻找他,看到他背影的同时,看到一个面容模糊的人举着枪对着他。
想让他逃,他听不见,想保护他,却动不了。
枪声响了,我闭上眼睛,不敢看他的样子,耳边却传来一个陌生人的声音,他说,易言很喜欢你。
……
猛得睁开眼睛,是熟悉的天花板,和漆黑的夜色。
心还在剧烈的狂跳着,摸摸额头,果然出了一头冷汗。
唉。
也许今夜还得失眠。我下床倒了杯水,打开落地窗,让扑面而来的夜风,另自己清醒一点。
床头的闹钟显示,凌晨三点四十五分。
接近夏日,天应该快要亮了。
点燃一支烟。
真该从醉夜带个人回来,谁都可以。
没有人陪伴的夜晚,就会做这种乱七八糟的梦,梦的主角总是一个人,一会哭一会笑,搞得我混身都难受。
你说,他要是从没有喜欢过我,该有多好。
可是说什么都迟了。
我轻轻吐了口烟圈,在夜空里描绘着他的样子。
我是混蛋。
你能不能不要那么喜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