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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作者:溯雪-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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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亦峰狠狠地甩开了他的手,大步走著:「我可以出去吃!」
「你这麽懒,有人愿意做给你吃的话绝对不会下馆子!」何至诚就一副看扁看透看穿他的肯定口吻。
林亦峰不知道他最近到底怎麽了,总觉得最近的何至诚很难招架,於是更不想面对。
他再次拉开厨柜,决定仍是拿泡面当晚饭。
但何至诚最後仍是抓住了林亦峰的手,他的笑容变得温和,甚至带著面对被惯坏了孩子似的包容:「别跟自己的胃呕气了,今晚赶不及做给你吃,还是去LE ROSA吧!」
最後仍是到了林亦峰最爱的意大利餐厅,就在住宅区的附近,林亦峰喜爱它,也是因为它是唯一一家开在住宅区附近的餐厅,与味道无关。
菜很快就上来了,非常简单,就一道肉酱意粉,何至诚没点菜,就一旁看林亦峰吃。
林亦峰拿起叉子就要开动时,何至诚嚷:「慢!」
林亦峰疑惑地停住了动作,有点疑惑,很有点不满,他已经饿了很久了,如果不是何至诚回来的话,他早已经吃上两个泡面了。
何至诚满意地对著意粉拍了照,点了点头,於是林亦峰也就不再管他,低头吃著。
他吃得很慢,即使是一道简单的菜,用著一只简单的叉子,可是仍然优雅得如同享用盛宴佳肴。
那是在巴黎那段岁月给磨出来的礼仪。以往,他绝对是一把拿叉子卷起意粉就一口啃上去,很急,就像担心有人跟他抢似的,透过一股狠劲。
何至诚拍了照,又拿泸镜修饰过了,看著那握著银叉的手发著如玉的光晕,修长,姣好,真正的玉雕冰削,映得那停栖在银环上的蓝蝴蝶蓝得深沉发亮,振翅欲飞,栩栩如生。他心里啧啧有声地称赞感叹著,嘴角带笑地将照片发上围脖:
何至诚V:「和心爱的人一起吃著一个意粉,超幸福~'心'」
几秒之间,回覆如潮涌至:
MEIMEI:「和谁啊?陈二公子?」
KAKI:「是P殿吧?哈哈一定是!」
NG:「真爽啊!陈二公子!有美相伴,果然是有钱人。」
桶帽子:「哗!两个人一个意粉?能饱吗?」
ZHANG回覆@桶帽子:「没听过有情饮水饱吗?」
ABC回覆MEIMEI:「还用问,就是P殿呗,看看那戒指就知道啦!真含蓄啊陈二公子。」
那枚蓝蝴蝶戒指,还是何至诚在巴黎小巷里淘回来的,一带回酒店就立刻嚷著要林亦峰带上,林亦峰一开始当然是不管的,但後来抵不了何至诚的死磨烂缠威逼利诱软硬兼施,就终於戴上了,就一戒指,犯得著如此麽?林亦峰心里是很不耐烦何至诚这人专管这些微技末节,常常换件衣服洗个澡就忘了戴回去,何至诚总能从或衣帽间或洗手盆或某个角落里找回这孤伶伶躺著的蓝蝴蝶,再先是可怜巴巴地哀求後是恶形恶相地威胁著让林亦峰戴了回来。
如此一来二往一回生两回熟,林亦峰也就习惯了,这习惯一直带了回来,从机场拖手,到夏氏发布会,那蓝蝴蝶一直停栖在他的手上。
现在,所有人都知道,林亦峰一直戴著这枚戒指,而这戒指,很大可能,就是何至诚送的。
──虽然没有人证实,但既然也没有人反对,那就是默认了。
当这相片经何至诚之手出现在围脖上,立刻就被疯狂转发,於是何至诚嘴角的弧度也愈来愈大,後来乾脆合不拢了。
现在全世界都知道我和他在一起了。
这围脖成了他被困在公司时解闷的良伴,现在,也成了散布他爱情的帮手。
吃得差不多了,林亦峰一抬头,就看到何至诚在那儿独个儿对著手机傻笑,他本能地知道不是甚麽好事情,警惕地看著他:「笑甚麽?」
「没。」何至诚应著,随之抬头看他,嘴仍是笑张著。
这人──笑得就是讨厌,林亦峰想也不想,直接卷了一圈意粉直叉进何至诚张著的口中。
看著何至诚怔愕的样子,林亦峰笑了笑,仍旧很优雅地拭嘴,好了,终於笑不下了这家伙。




守望ch33

翌日林亦峰「喂」何至诚意粉的照片闪闪亮亮地再次登上娱乐头版,一则「P殿甜蜜喂食 陈二公子终享美人恩」的恶俗标题横扫报摊,一张林亦峰嘴角带笑将意粉送到何至诚嘴里,而後者乐陶陶地张嘴享受的照片又一次震撼众头眼球,惹得粉丝尖叫羡嫉。这两人,自巴黎回来後的进展未免也太神速了点吧?之前也不少被拍到一起用膳的照片,可是却鲜少有眼神交流,每张照片林亦峰不是在埋头吃东西就是拿著酒杯看窗外,而何至诚看著林亦峰发呆的样子,所以才会有何至诚苦追或包养林亦峰的传闻,但也毕竟只是传闻而已,现在,看两人这麽张扬的亲蜜举动,是间接承认了彼此的关系了吧?
其实照片里的林亦峰嘴角带笑没错,可是却是带著恶作剧得逞的笑。当然也不能否认何至诚很快乐,但他张嘴绝对不是知道林亦峰要喂他,而是给惊的──林亦峰已经很久很久没对他做这麽低能的把戏了,应该说他从来也不将何至诚放在对等的位置上,自然也不会对他浪费精力。
而现在,林亦峰居然对他做出多馀的行为了,那对於一个懒得天怒人怨,只会对自己感兴趣的事物投注精力的人而言,林亦峰这个举动,是不是可以解读为他,林亦峰终於对自己感兴趣了?!
单这麽一想,何至诚的嘴角乐得直抽搐,回到家自然不用说的,将这段日子以来所积欠的连本带利地讨回来,将林亦峰折腾得直想揍人。
本来何至诚回来了,又多日不见,林亦峰已经有心理准备知道他会干甚麽的了,也没甚麽在意的,就他本人的解读就是当蚂蚁挠痒好了,所以一开始他还好以整暇地拿著手机看著转存在里面的剧本,现在他不抽烟了,在床上自然得另找事干来打发时间转移注意力──他到现在也不喜欢被人进入的感觉,他相信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也绝对不会喜欢这种感觉,虽然他已经习惯了,可是如果情况许可,他还是会找点别的事来做。
可惜现在情况不许可。
何至诚反常地不依不饶,不知基於何种心理,他第一次做了他想做很久却不敢做的事──就是一口吻上去,吸出了林亦峰照例会在这段时间嚼著的胶,一口吐掉。
那时林亦峰正一边嚼胶一手拿手机看剧本一手向下顺著何至诚的发──他已经非常善於将精神和肉体分离──而何至诚正替著他口交,林亦峰正处於他虽然不想承认但肉体享受放松而精神专注的状态,不提防何至诚突然一把上前就按著他的头一记深吻还吐掉他的胶,於是他非常不满,带著一种被打断的烦躁,皱眉问:「你发甚麽疯?!」声音低沉沙哑,带著一种情事中的性感慵懒,却透著一股深沉的压迫力。如果以往的话何至诚一定会笑著打哈哈说对不起一时兴奋过了,说不定还会连忙递上一片口香糖给他。
但此刻,他却是直接拿掉林亦峰手中的手机,将它远远地丢掉,以一种更深沉的声音说:「你现在享受吗?」
林亦峰不明所以,但慑於何至诚反常──最近一直反常,或自巴黎开始便没正常过的状态,只是抿了抿唇,没答。
何至诚的手再次缓缓握紧了林亦峰的下身,有技巧地掌握著林亦峰的节奏,失去了其他事物,林亦峰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个被何至诚操控的地方,前所未有地专注,异常地敏感,眼里慢慢地笼上水雾,波水潋灔得醉人,何至诚居高临下地亲吻著林亦峰濡湿的睫毛,伸出舌头一根根地舔过了,手指跟著舌头的节奏,徐缓有致地揉抚著林亦峰硬涨不堪的下身,林亦峰嘴边呼出的气热得灼人,唇微张著,有呻吟想要泄出,却又一咬牙死命地忍著,耳边全是何至诚一声声的低问:「你是享受的吧?为甚麽要忍著呢?又为甚麽要装作置身事外?」一声连著一声,一声比一声更深沉更诱惑,缠绵得令林亦峰颤抖,是连心脏也被抚拂过的战栗。
他忽然抬眼,瞥向地上闪著光的手机,仍是一声不哼。
蓦然,何至诚的食指侵入了林亦峰的体内,林亦峰似是不堪承受地睁大了眼,一声呻吟就低低软软地漫出声来,破碎性感得令人脸红,何至诚笑了笑,中指也慢慢地一,一节一节,将是将林亦峰感受清楚似的,缓慢而折磨地探入。
这时何至诚已经在林亦峰身上发泄过了,这才得以好以整暇地慢慢折腾林亦峰,也许是林亦峰这阵子的反应太可爱了,让他有了得寸进尺的野心,也许是他刚才的反应太令人鼓舞了──没有反抗──所以他才在精虫上脑的情况下决定大著胆子的悠著来。
和林亦峰一样,现在面对美食,他也不再只狼吞虎咽了,而是慢慢品嚐。
这时林亦峰体内已经有了何至诚的滑润,但於林亦峰而言,此刻的感官却是前所未有的清晰,清晰到彷佛,他真切地感受到何至诚的中指如何滑过,一根根地拂抚他的绒毛。
很可怕,但清晰而真实。
令人浑身酥软。
他忍不住想蜷曲双腿。
但何至诚却拉直了,掰得更开,然後就真的进入了。
和以往每一次一样,可是又和之前每次不同,这一次林亦峰是直实地感受到何至诚,就是何至诚这个人在他体内肆虐。
不是随便一个男人,也不是任何一个人,而是何至诚。
和何至诚的第一次他已经忘记了,就是和其他男人一样的感觉,然而此刻,何至诚却将他所有官感唤起,让他在他一次次的抽送里呻吟软倒,好吧即使已经没气力去骂他了,但起码狠狠地瞪他还可以吧,结果却只是丢人地令何至诚发笑。
何至诚终於折磨完後,林亦峰嗓子已经喊哑了。
所以当翌日陈钧看到报纸知道何至诚偷溜出来找林亦峰鬼混时,一怒,派人将何至诚从被子里扯出来,何至诚其实满庆幸的──嘿嘿,不用面对林亦峰的雷霆之怒嘛。
盖因何至诚清醒过来,想到自己昨晚的行为,一身的冷汗,想时最近近得大哥太多了,人也变态起来。
而林亦峰,翌日下午醒来,正恶狠狠地磨拳擦掌找何至诚报仇呢,却发现屋子里空荡荡的,只有当当围著他转,心里没由来一阵空落,没情没绪地一脚端开当当,说:「滚,找你的主人去!」




守望ch34

既然何至诚已经能摆脱陈钧派给他的特助私逃回家,陈钧就有理由相信,何至诚的能力已经能越过特助,自行处理公司大小事务了──起码陈钧是以这个理由收回他的特助,再派给他大大小小各大任务,要他「亲自」处理,害得何至诚累得连乱嚷的力气都没有了。
看样子陈钧这次是铁了心要好好调教调教何至诚这只蛀米大虫了。
不过当然不可能一辈子困在公司不让他回家了,最後陈钧只得退了一步,只要何至诚能完成当天的任务,那麽他就能回家,要麽就一直呆在公司睡沙发做事吧!
这坐牢的苦日子总算是有个盼头了!
做人就是要有个盼头,知道只要做完了事就能回家见林亦峰,何至诚燃起了前所未有的熊熊事业心。
可惜,经验影响著能力,能力决定效率,即使何至诚落足心神去做,也总是磕磕碰碰的,事倍功半,连续一个月躺在沙发里眯上三两小时又再撑著满布红丝的眼继续工作,总算是和法国方面敲定了一个企划案。
果然,之前日子过得这麽滋润,是要还的。
幸好,日子有功,何至诚现在总算是对服装界有个概念了,对自己公司是怎样运作也大概知道一点点,而对於自己这个总裁是干甚麽的也大概有个谱了。
啊,就不是要努力混吃混喝再跟人拿点便宜跟下属唱个红白脸演演双面人嘛。
这行,老子跟在我哥身边几年,就算没真谈过生意也大概知道谈生意大概是怎样的。而且,重点是,林亦峰跟了我这几年,我自然也知道摆个老板款大概是怎个样子的。
总之别管何至诚是怎样想的,他总算是进化了,起码他的法语最说愈溜,英语也会说一点点了,起码跟人砍价还是没问题的,喔,还有,清晨员工上班看到他窝在沙发里睡是总算不会一边嚷:「喂老板别躲懒」一边拍醒他了。
嘿嘿,何至诚不无自豪地想,现在他总算能午夜到家了,翌日总算能准时和员工一起上班了,还可以享受一众员工们敬佩的眼光,他现在的目标是能在夕阳的映照下回家。
因为,现在回到家时,林亦诚大部份是时间都是睡得死死的,碰著他没睡,他大概就是在外面工作了。
虽然他可以很不人道地弄醒他干上一炮或过过嘴瘾甚麽的,但,可惜他本人也实在没这个精力,通常是连澡也不洗就摊到床上抱著林亦峰,然後在後者即使是睡梦中仍劲道十足的推扯间入睡。
翌日醒来,林亦峰通常已经不在身边。
对於曾经发展良好的势头金不能不止住,何至诚很郁闷,可是这点郁闷一回到公司就丢得不见踪影,公司正在发展初段,忙得他不容多想。
何况,不知何时开始,他突然喜欢这样的工作,他想用自己的事业留著林亦峰,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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